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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立于黑白两道的社团拥有今天的影响力,可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沈时久做到了。
有不少人想要拉拢他,有黑道的,也有白道的。
谁都想将这把利器收入囊中,却不知道他的主人从来只有自己。
爸在我面前感慨说,时久做得有点过了。
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别人的话顶多只是异见。
十九
多次的不欢而散,令沈时久在我面前不再提及社团事务,而我每次想要套他的话,他都会找理由离开。他越来越忙,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好在无论多晚,他都会回到宁家大宅。
我和他的房间面对面隔着一条走廊,因为是老房子,所以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他开门和关门的声音。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安心闭眼。
就像故事里那个等待楼上年轻人扔完靴子才能睡觉的老头一样,这一次,我只听到开门的声音。
我竖起两只耳朵,听见自己房间的门上发出窸窣的声响。
他走进来的步子很轻,如同脚上长着肉垫的黑猫,一步一步,靠近我的床。
我迅速闭上眼睛,有些神经质的阻断了正常的呼吸,憋着一口气看他想要做什么。
他在床沿坐下,什么也不做,就像是在跟我耗时间。
十秒,三十秒,五十秒过去。我终于因为窒息而从床上窜起来。
他故作惊讶,问我怎么还没睡。
我说,三更半夜跑别人房间来,非奸即盗!
他打个呵欠说,有点累,你让我躺一会。说着还把我往一边挤了挤。就这样,被我睡暖和的位置成了他现成的窝。
我缓过神来暴怒:沈时久!这是我的床!我的床!
他呢呢喃喃地说:是啊,你的床,等会就还给你。
这个“等会”足足过了半小时,他却是越睡越沉,毫无醒转的迹象。
我忍不住自问,为什么要放任他这样莫名其妙的行为。
但当我看着他毫无防备的睡脸,听着他匀畅轻松的呼吸,我的心就奇异般地软融了下来。
只能移到床的另一边,再在中间用被子隔出一块位置,然后各睡各的。
好在,他每次都会在半夜里离开。我也不用担心早上起来会被他的脸吓到。
二十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渐渐的,我不耐烦了。
我给自己的房门上了两道锁,终于如愿以偿睡了几次安稳觉,但是好景不长,有天我发现那两道锁成了虚设。
我恶狠狠地警告他,再来跟我“借床”,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
他一脸不正经地调笑道,什么颜色?yellow or Erotic(*)?
我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总有办法让你有火发不出,只能憋在肚子里。
以后,他只要跑来睡我的床,我就跑他房间睡他的。
终于有一天,爸发现了我们的异常。
番外:我们的故事(5)
二十一
爸以前最欣赏沈时久少年老成、世故沉稳的样子,可老成到自己女儿身上,就大大地不爽了。
他拍着红木桌冲沈时久色厉内荏地问,为什么你会在在我女儿的床上?
沈时久悠悠吐出一口气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没有什么高明的解释,只是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
他坐在沙发里,右腿架在左腿膝盖上,嘴里还叼着一支烟,那腔调既非叛逆也不是傲慢,而是一种气定神闲的自信,这种自信令他整个人都透着一种叫人信服的光彩。
爸私下问我,有没有被他欺负。为了自己的名誉,我只能老实回答。
结局就像是一出反转剧。
爸非但没训他,反倒夸起来了,说时久这孩子还是很有分寸的。言外之意,他不是那种玩玩就算的人。
我感觉我爸的态度十分有问题,八成心里还在偷着乐,觉得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美事。
谁叫我又笨又凶又没出息。
二十二
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思,这件事后,他不再来抢我的床。我又恢复了每晚听着他房门开合的声音入睡的习惯。
高考即将来临之际,我这个从不信佛的人也开始急急忙忙地抱起了佛脚。
纵使挑灯夜读苦K书,无奈此心有余力不足。睡虫一上脑,书本上的黑字就像招魂似地在眼前飘来飘去。
有时靠在椅背上睡着,梦见自己上了考场,看到试卷时脑子突然一片空白。
沈时久坐在我后面,我听到他写字时的“沙沙”声,便回过头去,让他给我抄一下。
他不肯,还说我是笨蛋。
靠!我说沈时久你这个混蛋,别跟我拽,小心我打你。
他说要抄也可以,给我亲一下。
我居然有点乐,还有点羞涩。可是周围全是人,怎么亲?
他就冲其它人叫了声,你们都出去。
所有人哗啦一下全部*了。
我一看,觉得机不可失,赶紧光明正大地去抄他的试卷。抄着抄着,他的嘴就亲了上来。
感觉……就像在吃软糖,甜糯湿软,直叫人流连忘返。
我是缺乏浪漫细胞的人,就连做梦都非常理智,梦中我在想,这是在做梦吧?大脑一个激烈地挣扎,我终于醒了过来,却惊奇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在了床上。
也许是错觉,我似乎又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二十三
高考成绩没有任何悬念,我的分数用沈时久的话来说是惨不忍睹。他早就知道我爸给南汀最有名的私立大学塞了钱,让我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破格入校。
大学生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精彩,学生和学生之间,不过是相互攀比与吹嘘。
富家子弟比普通学生更爱扎堆,他们衣着鲜亮,自命不凡,身影无处不在,仿佛是为了证明整个世界都在围着他们打转。
至于我,有一个受争议的家庭背景并不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因此,隐瞒是必须的。
我常常听到别人说到南菁,有时是在餐厅,有时是在操场。当然,都不是什么好话。比如,某大二女生经常去夜总会玩,跟南菁会的沈时久搭上了,还在哪个酒店开了房之类。话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叫人不信都难。
番外结束:我们的故事(6)
二十四
说出去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南菁会的少东家居然很少踏足自家开设的娱乐场所。
小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赌博是害人的东西,结果我却发现自家就是开赌场的。为这个我跟爸怄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气。后来他跟我讲道理说:你觉得爸爸是坏人吗?我说:不是。他又说:好人会拿着刀随便砍人吗?我说:不会。他说:刀,是一定会存在的东西,就看拿刀的人干些什么。这就是南菁会存在的意义。
虽然我渐渐接受了这个理由,而骨子里的清高仍旧令我对某些地方有着些微抵触心理。
距离上次被沈时久带进夜总会已经三年,再次踏入这个声色犬马的世界里,我无意中见到了他的另一面。
巨大的水晶灯后,是一组宽大的黑色U形沙发,前方的金属玻璃茶几上,摆放着十几瓶我叫不出名字的洋酒。
十来个男女围坐在一起玩乐喧哗,我叫得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个,顾沅其,习天宇,伍向阳,徐露,他们是南菁分会的负责人。
沈时久衣衫半敞,神情慵懒地坐在皮沙发的中央,一手搁在沙发靠上,呷着酒。在旖旎灯光的照映下,全身似透着一股子不正的邪气,就像当初我在旧金山的巷子里看到的模样,让人隐隐生寒。
可能在别人看来,这样子的他更加有吸引力。某个漂亮的女孩子从人群里移了出来,挪到他的身边,亲昵地跟他说着话。从我坐着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胳膊好像搂在了她的肩膀上,两人很熟的样子,女孩子时不时撒娇似地嘟起嘴巴,他则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我从桌上的游戏盒里取出一颗不大不小的弹球,对准他的侧脸,用了十分力掷了过去。在大学我练的是排球,猛力扣杀是我的强项。
弹球飞行的速度很快,他突然转了一下头,也许是眼角余光瞄到了它,竟在千钧一发之际将球给反扣在了手中。
旁边的人统统静了下来,估计在想这球是从哪里来的。
在他朝我这边望过来之前,我再次掷出一个弹球,这次,没有对准他的脸。他站起身,扫视了半周,终于看到了不远处位置上的我,脸色微变。
我冲他举了举拳头,看着那颗弹球撞上柱子后一下子反弹过去,并成功地击中了他的头。
我跑了,他捂着头追了出来。
我们又像上一次一样,一个跑,一个追。
我走投无路,拐进了一条特别窄的小巷。他追了过去,又突然倒回来。
我喘着粗气,瞪着巷口的他。
他说:你怎么在这?
我不说话,往后面挪。我莫名地紧张,害怕他靠近自己。
他突然喊道:别动!
晚了。我的衣袖被一根从墙面上支出来的细长钢筋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他挤了进来,抓起我的手拖出窄巷。
我的手心止不住的泛冷,看着他,胃里直泛酸水。
书上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感情洁癖,不容许丝毫的肮脏,固执得莫名。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这一点,顾自撸起我的衣袖,似乎松了口气说:还好,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我抽出手说:关你什么事。
这时,顾沅其等人也从夜总会出来了,看到这边的我们并不打算过来,而是在路口等着。
这就是你天天要忙的事情?我忍不住讽刺他说:小心日夜操劳累坏了身子。
他皱了皱眉头说:这种话不应该从你嘴里说出来。
我说: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家教的面孔,你只是我从……我突然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的目光在这一刻变得幽深,两簇冷火在其中缓慢地跳跃。
我知道了,这是他的软肋,我也知道,本性难移。曾经年幼,所以无知。以为伸一伸手,就可以救赎一个人,却不知道那是将罪恶引向了自己。
这一次,我们又是不欢而散。
没过多久,我在学校辗转得知,所谓的大二女生和沈时久上酒店的事纯粹是瞎扯,只是一些无聊人闲得牙疼无中生有。
然而,我却迷茫了。
18岁的时候,我终于在心底承认一个事实,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一个人。为了他,我烦恼过,生气过,喜悦过,想念过,挣扎过,可始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萧伯纳说:初恋不过是少许的愚蠢和大量的好奇心而已。
我的愚蠢是在不知道谷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