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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朗,你感到有什麽不妥吗?」风华把手按在他的脉门上查看著。
「没有什麽感觉,就像睡了一觉般没什麽特别。」
「那个阴险的小子竟然在你身上下了『三月香』,那算是一种是很麻烦的毒药。幸好你一直有带著我给你的香囊,否则找不要天山雪莲和玄冰时,又要用我的宝贵血了。」他指著朝朗挂在脖子上的黄色香囊。
「这个香囊有这麽厉害吗?」真看不出这个小香包竟然有这种用处。
「当然!这是我研究多年才做出来的!除了世上几种真的无药可治的毒外,基本上带著它,它的香气都会中和毒素。只要带著它的人勉强也可说是百毒不侵啊!而最重要的是它可以防止蛇虫鼠蚁、蚊叮蚤咬呢!」想当初他就是为了防蚊虫才开始研发这个小东西的。
「小风,为什麽你这次好像全然没事的模样呢?你不介意吗?那个不但人没有死,而且不单止和殷元昊来欺负你,还抢走了血法敍录。」朝朗不解的问。
风华苦笑的坐在椅上叹了口气道「我怎会不介意,我气得要死了!但我知道小昊是真心喜欢我的。他偷了秘笈的事,其实我一早便已经知道的。当初我就是担心秘笈会遗失或被偷走,所我一早便在它的上面洒了一层独制的香粉。」
「那香粉的味道平常人是嗅不出来的,但只要有吃过金菊,那味道便会无所钝形。只要它经过的地方也可以轻易的靠嗅觉分辨出来。虽然他早在几天前已经得手了,但他还是没有离开。我知道他一定有难言之处的,我就是要等他亲口跟我说啊!」
「但不论我怎麽威迫利诱好言相劝,他是铁了心的一直跟我磨蹭著。今天更加惹来那个阴险的敦荷来跟我抬杠!还说什麽『他是我的男人你敢再碰他一下,我就要你死!』妈的!!这句话是我说的才对吧!阻碍别人甜蜜恋爱的第三者!!真的死刹我了!!」他忍不住的高声大吼。
「你真的不担心吗?以前你还不是一直酸溜溜那个本尊吗?」朝朗不死心又好奇的问。
他立即脸色一转,自信满溢的道「朝朗,我跟你说哟,就是因为他没死我才不会担心。因为死者是不能比较的,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你看我有那一点比不过他,论相貌、身材、感性、专情、人品、性格、爱心、才情、气质、聪颖等等,我都绝对比那个不知在什麽地方跑出来的敦荷要好上十万倍以上!即使瞎子也会选择我!更何况殷元昊只是木头他不是盲的!」
「而且我想本头昊该是有什麽把柄被那个阴险敦握著,或是被要胁什麽的。否则他也不会这麽乖乖的听他的话。木头烧起来也有三分火气啊!唉…一想到刚才赶小昊走时,他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我就心痛的要死了。」他双手抬著头苦恼的说。
倒了一杯香茶,他随口的问「那麽你要查清楚是什麽事吗?」
「其实昨天我已经叫阮大哥帮忙查看了,应该很快便会有消息吧。怎办了,我还是好气啊!下次见面我一定要爆打他一顿!」此时他露出冷冽笑容比刚才敦荷的笑意还要阴险深沉好几倍。
第二十一章
「怎麽了小风?阮剑的来信中怎样说的?」
风华没有回答,随手把写得满满的信纸掉到桌上抬头深思。
朝朗把信纸拿起细细的读了一遍「你打算怎麽做了?」
「阮大哥说怕父他们全都中了三月香,即是上次敦荷下在你身上的药。要解这东西对我来说不难,但药引不但宝贵而且稀有难找,我估计敦荷也不会好心的给伯父他们一次性的解药,顶多给的也是暂时压抑或暂缓毒性的药罢了。都是昊笨蛋的错,竟然惹了这棵毒桃花回来!」
「刚才襄王也给你转来了消息,他那边已经查清了敦荷在三年前突然出现在血影门,今年还正式成为了血影门的正堂堂主,而向影门的门主桧煽也开始退隐幕後。虽然没有明说,但血影门的大小事务几乎都已经全部交给敦荷处理了。
「即是说他三年前根本没有死得成,还在不知怎的情况下加入了以使毒最为盛名的血影门,现在还好像就为了一人之下,千人之上的血影门的老二。真的赛翁失马焉之非福。」
「也罢,我还是先制好解药送到拱云山庄给殷怕父,然後再去一趟血影门吧,反正都是往西走,而且我答应过师傅要带他回去的。」虽然依然怀念,但对於周相的死,他已经可以慢慢地放下。
「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吗?你一个人到血影门我会担心的。」他还是不太赞同风华的一意孤行。
「不用了朝朗,你帮我看店和照顾小雪就行了。而且只是一个敦荷,我自信还可以应付自如,就是再多几个我也不怕!送完药後,我会带师傅的骨灰回血影门,就是到了那儿我才更加无需怕那个敦荷有牙!」
「虽然我的功夫差劲,但阅人的眼力还不错,敦荷那家伙的武功并没有比我高多少,倒是毒物练得一把罩。哈,我偏偏就是最不怕毒。木头昊应该也和那家伙一块儿吧。啊——!!一想起那块阴险的嘴脸就气得发抖!属於我的男人,我必定要亲手抢回来!」风华忿忿不平的用力拍打著桌面。
「那麽你打算什麽时候出发?我也要帮你收拾好行囊好作准备。」他无言的看著风华发飇。
「明天吧,打铁衬热。而且我也不想再耽误下去,要是让殷木头的便宜给『别人』占了我可会悔憾终生的。」说著他的眼中闪出一股血仇家恨般的精光。
轻笑一声朝朗续道「不是还要炼制解药吗?而且药引不好找吧,这麽急著出发,能够赶出来吗?」虽然平日看见的风华总是疯疯癫癫的,但事实上他比自己还要独立坚强。
「没问题,我有速成的妙法!」他得意的笑著然後东找西钻的找出一袋面、盘子、碗、蜡烛和一大堆的蜜蜡丸子。
「这是做药丸的材料吧,药物总需要炼制的,而且那雪莲和什麽冰的药引在那?」风华的举动令朝朗也感到好奇起来。
「这里。」说著他拉起衣袖,露出一节粉嫩白晳的藕臂。
「小风,你怎麽可以用自己的血,要多少才够?!拱云山庄足足有百馀人!」朝朗不赞同的皱起双眉。
「放心,两碗血还有剩馀呢!连六百毫升都没有,我之前捐血也不止这个量,而且不时放放血不但可以促进身陈代谢,还可以令皮肤更加光滑柔嫩和细致呢!」
「虽然我不太明白你说什麽,也知道我是阻止不了你的,但我还是觉得没有必要这样做,好像不太值得。」
「这是我的活该吧,从我开始喜欢上他时已经蠢到现在了。要是放得开,我早已经放下了。我就是要藉著这个机会让殷霸山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之後他就只能眼睁睁的接受我和小昊之间的关系,不会再从中作梗破坏我们的双双对对双宿双栖了。之前传出木头昊跟焦缓那女人的婚事,十成十是这个老头搞出来的。」
「随你吧,反正你是劝不听的。」
一阵乾笑後,他拿著小匕首在手腕间割了一个口子,未久已经流满了二毎腕的血量。见状他立即在伤口处洒上秘制的止血粉,药粉一沾上伤口处便立即止血了。
朝朗看见他单手不方便,他就主动的走上来为他细细包扎。他发现那种奇特的香味又再传来。他暗想这味道果然是来自风华的血。
朝朗看著他把带香的血液全数倒在面粉里然後细仔搓匀,他已经明白风华要做什麽了。
他主动和风华一起把面团再搓成小小一夥的药丸,然後用蜜蜡丸包裹著,最後点起蜡烛把溶出来的蜡滴在蜡丸外围以作封口。
过了一个时辰两人才把『解药』全部制造完成,数量足有二百多夥。
「大功告成!」风华找来了一个正方形的木盒留起五十来夥左右交给朝朗以备不时之需,其馀的他豪迈地全数倒进木盒後按回盖子。「想不到数量比我想的还要多呢!朝朗这些蜜丸子几乎可解百毒的,就是遇见再厉害的毒虽然不能全部化解,但必可以暂时压抑毒性二至三个月,真是千金难求,所以你要好好保存啊。」
看著朝朗明显好奇目光,他也如实的道「其实我自出娘始时已经带有抗毒性了,加上师傅後天的调养,在小时候跟师傅在山上时,我天天被迫把吃药当水喝,把药材当肥皂。所以现在才会百毒不侵,外加身体健壮皮肤滑腻赛雪。」
「朝朗,我错了。呜……我快要死了,怎麽还没有到拱云山庄呢?我已经没有沿途游玩耍乐了。之前走走停停玩玩的还不觉什麽,现在不但吃不好,睡不好,天天都赶路赶路。才不足一毎月,我的体重已经下降了二斤多了,连脸容都消瘦起来。唉…我这次真是亏大了。」风华一把血一把泪的把数十天来的辛酸写进纸里,千吩万咐信使不可遗失後,他才给那个被他烦扰了一个早上的可怜信使离开。
「小二哥,请问拱云山庄还有多远?」收拾心情,风华还是向店小二问明方向,继续他的远征之途。
「就在付近呢!再走过了这条小径的那一座山便是了。但听说拱云山庄里的人全都染上瘟疫,大部份人都半死不活的,我劝客倌你还是不要到那儿比较好。」小二好心指著走面不远处的小道。
「疫症吗?那更好,我告诉你啊,其实我是本朝及中土最厉害的神医呢!其他不敢说,医术我是一把罩的。这次就是要给他们治病啊!」风华半开玩笑的说。他爽朗甜美的笑容立即把小二哥迷得晕眩眩。
店小二不说时还真不觉,但他说了後风华便认出了眼前的那条小径正是年多前他深夜从拱云山庄负气而走,从而相遇结识了花花的那条悠长细窄的小路。
第二十二章
「黑云,我是叫你回家,不是叫你到处閒逛!已经一个时辰了还在这个山头閒逛的。不要说出庄,我连人影都没有看见一个。小昊还说你有灵性。灵性?我看你有才是奇怪。」风华不满的轻踢载著他的坐骑。
「枉我不但还给你吃好的、住好的、渴好的,更加找了几只美女母马给你尽情播种,留下子孙传宗接代!想不到你是这麽没用,浪费了我的心血钱子和草粮。这次我一定要把你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