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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勿忘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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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别生气。」他识相地道歉。「我就是……」

「我没生气。」一直保持静默的萧牧理终於开口了。「我知道大家爲我着急,不过我跟澄美只是暂时分居,不会离婚的。」

「真的不会离婚?」萧牧军表示怀疑。

就连萧牧野也讶异地挑眉。「大哥,你认真的?看大嫂那意思是坚持要离婚。」

「我不会答应。」萧牧理斩钉截铁。

「对、对,就不能答应。」萧老爹眼眸一亮,兴冲冲地说道。

「俗话都说了一夜夫妻百日恩,我看儿媳妇只是一时想不开,过阵子冷静冷静就好了!」

「老爸,你还真乐观。」萧牧军讽刺。

「好了,老麽,你闭嘴。」萧老爹难得展现老爸的威严。「这事让老大跟儿媳妇自己搞定,大家都别插手。吃饭吧!来尝尝老爸我新学的这道红烧炖肉,保证好吃!」

三兄弟瞪着桌上那盘肉汤焦黑、显然是烧糊了的炖肉,都在心里暗暗吐槽。

就凭老爸这手艺,吃不死人就不错了,还想强求吃到好吃的?作梦比较快!

罢了罢了,每周一次品尝老爸的恐怖料理时间,就当是孝顺,哄哄老人家开心。

大夥儿拿起筷子开动,萧牧野跟萧牧军都聪明地避过那盘红烧炖肉,只敷衍地尝了一、两口,他们以爲自己这表现够资格称上孝顺了,岂料桌上竟有某个人一口接一口,将那盘红烧炖肉扫光光。

「大、大、大哥,你没事吧?」萧牧军惊恐地望着长兄就着一盘肉秋风扫落叶的景象。

「没事。」萧牧理冷声应,筷子用力一戳,毫不留情地挟起最後一块肉送进嘴里,狠狠地咀嚼,像上古野人撕咬着血淋淋的猎物。

室内的空气倏忽冻结,再没人敢多说一句话。

萧家人都知道,萧大性格最是从容淡定,绝不轻易动怒,但只要一怒起来,那可是雷电交加、天崩地裂。

大嫂……不好过了!

于澄美以爲自己会过得很好。

毕竟,她回到自己熟悉的家里住了,睡回那张架着公主帐的名牌大床,光是她个人卧房的空间,差不多就是萧牧理那房子半个大。

母亲对她总算肯搬回家住高兴得合不拢嘴,整天吩咐厨娘弄东西给她吃,还心疼地怜她瘦了,硬是要她喝下大量补品。

而向来忙碌的父亲也对她毅然决定和萧牧理分居的作爲感到相当满意,拨冗召见她,在书房里跟她谈了将近半个小时,勉励她在郑元祈竞选办公室好好表现,展现将来成爲政治家贤内助的能力。

最高兴的莫过於郑元祈了,虽然她还未能与萧牧理正式离婚,但他已经将她当成未婚妻看了,某个花好月圆的夜晚更趁着酒意,私下对她许诺,等选上立委後一定马上跟她结婚。

这相当於求婚了。

于澄美承认,自己曾多次幻想过这一幕,她从小就知道自己会嫁给郑元祈,也想过到时他会用什麽浪漫的手法求婚,她以爲当那天来临时,自己必会又甜蜜又感动,说不定还会喜极而泣。

结果,她很平静,就像在听着一个醉汉的醉言醉语,她只是笑笑地对元祈哥说他喝醉了,唤来周敦才开车送他回家休息。

是因爲自己现在名义上仍是某人的妻子,所以才对元祈哥的求婚毫无感动吗?还是因爲那个醉後求婚不如她想像中浪漫,她觉得有点失望?

事後,于澄美想了又想,在脑海里剖析自己的心态,却怎麽也寻不到一个明晰的答案。

她愈来愈不懂自己了。

自从那场车祸醒来,她失去了部分记忆,便赫然发现这四年来她过着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原本她认识的自己,跟萧牧理与萧家人口中的自己,几乎像是两个人。

究竟那个造成她转变的分水岭发生在什麽时候?之前她浑浑噩噩地不在意,甚至有点逃避现实的心绪,但如今,当她与萧牧理分居後,她反而很想厘清这一切的前因後果。

唯有认识全部的自己,她才有理由决定自己的未来,才有把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不是出於一时意气。那个男人也才没藉口用那种轻蔑的语气骂自己笨蛋,还那麽践兮兮地预言她肯定会後悔……

想起萧牧理,她名义上的丈夫,于澄美沈静如水的神情倏然变得阴郁。

那天,她和他在竞选办公室不欢而散後,当晚她便回他家收拾行李,立刻搬出去。

他没有阻止她离开,只是不时出言讥剌,骂她自以爲聪明伶俐,却被自己的任性蒙蔽了理智。

「你会後悔的,于澄美。郑元祈能对你说一个谎,就能对你说第二个、第三个!你也不想想,四年前你到底爲什麽会离家出走?你以爲闭着眼睛蒙着耳朵不看不听,丑陋的现实就不会找上你吗?」

「你……到底想说什麽!」她气得嗓音变调。「你这意思是我离家出走的原因跟元祈哥有关?」

「我不敢说全是他的缘故,但肯定脱不了关系。」

「你又知道了!你以爲你是律师就可以这样随意诬蔑人吗?」

「怎麽?」他语气更嘲讽。「瞧你气急败坏的,你害怕我说的是事实?」

「我的事不用你管!」

「我当然得管,你是我老婆,虽然我没想到你在失去记忆後会变得这麽不可理喻。」

「你……」她咬牙切齿。那一刻,她真的恨他,他说她笨,说她不可理喻,他那说话的口吻分明是瞧不起她。

既然瞧不起她,又何必非要缠着她不放?

她一次又一次地深呼吸,好不容易才稍稍平抑翻腾的情绪。

「你不喜欢现在的我,对吧?」

「什麽?」他愣了愣,似乎没料到她会这样问。

「现在的我,在你眼里根本不像当初跟你结婚的那个女人对吧?我不会穿着红衣服在草地上跳舞,不会跟你到路边摊喝啤酒吃小菜,不会爲了讨你爸欢心,假装他做的饭很好吃连吃两碗……我嫌你住的房子小,连跟家里人吃顿晚餐都要盛装出席,我欣赏有野心的男人,觉得你帮那些穷人义务辩护是浪费才华,我又自私又虚荣,你其实不喜欢这样的我对吧?萧牧理你说实话,如果你当初遇到的是现在这个我,你还会爱上我吗?还会向我求婚吗?」

「我……」他眸光忽明忽灭,像是被问住了。

「你不会的。」她涩涩地低语,凝望他的明眸如潭,深邃迷离,藏着连她自己也未察觉的伤感。

「现在的我,并不欣赏你这种男人,而你也不喜欢这样子的我,既然这样,我们又何必勉强在一起?」

「我……不会对你放手。」沈默许久後,他只有这一句话。

她讥诮地冷笑。「不放手又怎样?我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我不记得你了,对你根本没感觉……」

「于澄美,你闭嘴!」

「不让我说,事实就会变得比较美好吗?萧牧理,你才是闭着眼睛蒙着耳朵的那个人!」

撂下那无情又冷漠的一番话後,她离开了,她以爲自己走得潇洒、走得不在乎,她以爲迎接自己的应该是海阔天空的生活。

可并非如此,与萧牧理分居这几个月来,她经常觉得自己心房空空的,仿佛哪里破了洞,遗落了某个很重要很珍贵的东西,教她茫然旁徨,不知所措。

她想,她弄丢的,就是四年前那个决意改变的自己。

她必须找回来。

下定决心後,她来到之前工作的舞蹈教室,虽然她对这里的环境很陌生,但舞蹈教室的老板娘见到她却像见到老友般热络。

「我知道你都不记得了,澄美,可你在这里教舞这几年,学生们对你评价都很好,我也很喜欢你,我们常常一起偷闲去逛街吃饭。」

是吗?听着老板娘热情地诉说从前的点点滴滴,于澄美有些不自在地苦笑。

「听说我来这里工作以前开了一间咖啡店,你知道那家店在哪里吗?」她努力想问出蛛丝马迹。

「这个嘛。」老板娘蹙眉想了想。「有一次我们去喝咖啡时,你有跟我说过那家店的风格跟你以前开的店很像。」

「是哪家咖啡店?」

老板娘告诉她店名,她在记事本上记下来。

老板娘看着那本精致的皮革手记,赞叹。

「你果然还是喜欢用这种手工记事本,以前我问你怎麽不跟你老公一样用iPad,你说还是喜欢手写的感觉。」

「是啊。」于澄美微微一笑,盯着自己从书店买来的名牌手记本,忽地有些恍惚。这个喜欢手写记事的习惯倒是从小就养成的,一直没变。

「对了!」老板娘想起什麽,拍了拍头。「你跟我说过,以前你那间店里还摆了些你自己亲自从各国搜刮回来的手工记事本,好像还有几本是绝版珍品,你把店面顶让给别人後,那些记事本就送给常客当纪念了。」

送给常客?于澄美眼眸一亮。这件事倒可以查一查,或许有些人会将收到纪念珍品的事PO上网跟朋友分享。

她又跟老板娘打探了好些事,最後老板娘送她出门时,从办公室里拿出一方包装精美的礼盒。

「这个是你发生车祸那天,我们中午一起去吃饭时你在一家店里买的,是你事先特别订做的手工雪花球,你说是要送给你老公的结婚纪念礼物,後来你说要先去银行办点事,要我先帮你把礼物带回来,结果没想到你就出车祸了。」

说着,老板娘重重地叹气。「这东西就一直放在我抽屉里,忘了还你,真不好意思。」

「没关系,谢谢你帮我保管。」于澄美接过礼物,又跟老板娘慎重地道谢,这才告辞离开。

刚坐上她停在路边的那辆白色BMW跑车,她便迫不及待地拆开礼盒包装。

盒子里用泡棉层层叠叠地包了个剔透细致的雪花球,水晶球体里一个穿着连帽红外套的可爱小女孩蹲下身来,怀里抱着一只白色长毛狗……不对,那不是狗,狗的尾巴没那麽长,那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几乎有身体三分之二长,四肢短小,尖嘴大耳,瞳孔椭圆,更像猫的眼睛而不是狗的圆眼瞳,眼神晶亮闪烁,透着某种野性与狡猾……

这是狐狸!

「狐狸,萧狐狸……」于澄美喃喃唤着,双手抚摸着玲珑冰凉的雪花球,脑海不争气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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