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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思蕾就静静地站在明思的身后,不过,却是站在另一个他看不到的次乙元世界。
他做什么我们看的清清楚楚,可是,我们就算在他耳边狂吼,他也听不到我们的声音。
我咬着牙道:“蕾儿,去,把他推下去,先摔死他!”
“什么?!”思蕾吃了一惊。
我点点头,道:“我已问过他的心,他完全听我的话,我想你一定也不会反对的。”
思蕾又怔住,随后大声叫了起来:“我反对!”
我抬起头,平静地看着思蕾,道:“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宝贵,那样劝起来才会有效果。如果现在我贸然去劝他,只会适得其反,治不了他的心病。”
思蕾激动的跳起来,大声道:“他本来就够可怜了,你还这样残忍的对待他。我坚决反对,死也要反对!”
我无奈地长叹一声,道:“置之死地而后生!救人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赶快去死。”
思蕾一点也听不进去,整个人都在颤抖,犟道:“我知道你有很多办法救他,你若非要用这种方法救他,我就陪他去死。”
我仰面叹息道:“那我们就站在这里等着他跳下去。他若一直不跳,我们就一直等。他若一年不跳,我们就等一年。”
等了好半天,明思还在楼顶犹豫,我已经等得心烦了,猛然冲过去,在他身后推了一掌,他就掉了下去。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掉下去的时候面带微笑,仿佛得到了解脱……
“你为什么非要这么做?”思蕾咬着牙,忽然跺了跺脚,推开我冲了出去,冲到楼梯口,又回过头,狠狠地盯着我,道:“刘薰元,你听着,如果你这次救不了他,我就去酒吧跳脱衣舞,天天脱衣服给别人看!”
第271章 至尊老天爷 贵客
“我终于能看到了!”明思睁开眼便大叫。
“因为你死了,变成为鬼魂,所以你能看到了。”说话的人,身着黄金龙袍,头戴二十四旒皇帝冕,璎珞流苏从脸前垂下来。但明思还能看到那双眼睛:那是一双很平淡的眼睛,仿佛这个世界都不能引来他的丝毫注目。但当你再次偷偷打量,你会发现那平淡中蕴含无穷威严,仿佛那双眼睛中包容着整个宇宙。
“鬼魂!?我是鬼魂吗?”明思用手掐了一下自己,感觉很疼,“我明明还活着,怎么可能是鬼魂?”
“你从很高的楼顶摔下来,应该很疼很疼的,可你感到疼痛了吗?”皇帝凝视着白玉杯里琥珀色的酒,过了很久才开口,“你不觉得自己置身的地方,很特别吗?况且……没有人规定鬼魂不知道疼,神仙被打一下,也会感到疼。”
“胡说八道,人死后,就什么都没了。我既然好好坐在这儿,就说明我还活着。”一个为了爱情,连变瞎都不怕的人,果然是一个有主见的人。明思虽然嘴硬,但心中的疑惑依然不少。因为,他发现自己处身之地,像是皇帝处理朝政的地方,正中央是皇帝的御座,座位上有飞龙雕饰,象征着皇帝至高无上地位和权利,那个人就坐在上面。左右侍立着七八个仙袂飘舞的仙女,非常特别的是,她们的衣服都是飘起来的,就像在空中飞翔。再远一点,是两排身着金甲的神将。明思看得出他们都不像人,而像是神。可是,明思并不相信鬼神的存在!
那人身边还站着一个戴凤冠,着霞帔,围玉带,身着石青色,绣龙、万福万寿文朝褂的绝色女子。
他猜,这个女子,肯定是龙座上那人的皇后。觉得有些眼熟,却不敢往深处想,大约感觉是在电视或电影上见过。
“来,咱们先喝杯酒!”皇帝举起了酒杯,明思低头一看,发现眼皮底下摆了一桌子美味佳肴,勾魂摄魄的美食飘散出的味道,或许只有在梦中才能想到。
他一直很紧张,竟然没有察觉自己就坐在酒席前。
在身后服侍他的两个仙女,缓缓为他斟上了玉液琼浆。
“你是谁?我在什么地方?”明思惶惑地拿起红玉酒杯,四下打量着。金碧辉煌的宫殿,几乎靓瞎了他的眼。
皇帝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对着从楼顶被人推下来的他说:“你见过老天爷没有?”
明思一双锐眼中的瞳孔已吃惊到收缩,想了半天,搞不懂他问这种荒诞不经的话,到底什么意思,但还是礼貌地回答道:“没有。”
“那我们就先喝酒,等喝完了酒,我再慢慢告诉你。”皇帝再次举起酒杯。
酒很好喝,明思喝了一杯又一杯,也只有在喝酒的时候,他才不会感到惶惑不安。酒壮人胆,喝了酒,人就算见到老天爷也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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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开口,思蕾也就默默的在旁边陪着,我的酒杯空了,她就倒酒。
菜没有动,酒却消耗得很快。
等把酒壶中的酒都喝完了,我终于抬起头,凝视着明思,忽然道:“你为什么不臭骂我一顿?”
明思醉醺醺地望着我,不解道:“我为什么要骂你?”
我忽然笑了,道:“因为,是我把你从楼顶推了下去。”
思蕾不让我再说下去,柔声道:“明思同学,你是我们的贵客,所以不用害怕。这是我家里,我是你的同学思蕾。我的老公就是老天爷,他只想和你交个朋友。”
“你果然是思蕾,我说咋会这么眼熟!没想到你上着高中就结婚了。”明思借着酒劲站起身,显得有些失态。只为见到老同学而兴奋,耳朵却漏掉了“老天爷”这三个最重要的字,这让我多少感到了一点失望和沮丧,“我以前就说,你这么漂亮,肯定会嫁个好老公,没料到,你早就嫁了一个……一个……这么有钱的老公……他是……他是咱们中国人吗?”
思蕾笑了笑,笑得风情万种:“如果我老公愿意,也可以做中国人。但,他现在的国籍,也可以算是让人梦寐以求的外国国籍。”
思蕾在老同学面前表现得这么虚荣,我只有苦笑。因为,我本来就是中国人,身份证还在。
“那能不能让你老公……借我点钱……我想买一对眼角膜!”明思眼睛里闪闪发光,显然已认为自己找到了救星。
“可我老公的工资……并不高……”思蕾的脸马上红了,尴尬地笑着解释,大约没想到,老同学会突然开口向自己借钱。“小孩每月还要喝奶粉,家里每月的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开销很大……我们的钱很紧张。”
第272章 至尊老天爷 皆大欢喜
“你们家装修这么豪华,仆人这么多。你老公,连龙袍都能穿得起,而你这身皇后装,加上佩戴的首饰,最少也值几十万块钱……还有我们喝的酒……虽然我没有喝过好酒,但我知道,这是我喝过最好的酒,肯定巨贵,并非所有人能喝得起。特别是这一桌子菜,我见都没见过,肯定是你们家的专用厨师做的。现在,能请起专用厨师的人有几个?”明思还算识货人,“因此,你俩最没有资格哭穷。”
“你确定自己现在是个瞎子吗?”我吃惊地看着他,“你已经不需要眼角膜了,所以,也就没理由向我们借钱了!”
明思的眼睛又发亮了,道:“噫!对呀!我现在,看的清清楚楚,还要眼角膜干什么?”
“你可不许反悔啊!”思蕾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突然欣喜地伏在我耳边,小声说,“老公,天帝一言,威震九天。您是金口玉言,说出这种话,就得赐给他这双眼睛,让他醒来也能看到。否则,以你老天爷的尊贵身份,出尔反尔,可是要被众神笑话的。”
“思蕾同学,你和老公不愿借钱给我就算了,何必鼓捣阴谋诡计算计人。当着外人面,在一起鬼鬼祟祟,窃窃私语,多失礼呀!”明思这孩子,将来必成大器,三言两语就反客为主了。
一个有勇气把眼角膜捐献给别人的人,果然不能小看!内心强大,敢说敢为。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老同学!”思蕾羞红了脸,吐着舌头做鬼脸道歉,“来来来,我敬你一杯酒!”言罢,举起酒杯,先干为敬。
“找你们借点钱,就把你们吓成这样。都说富人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果然不假。越有钱越小气!”明思端着酒却没有喝,借着酒胆发起了牢骚。
思蕾走下九龙宝座台,亲自为老同学倒酒,歉意地解释道:“我们虽然是这里的主人,但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公物。我们有权使用,却无权据为己有,衣食住行都靠自己的双手去挣。”
明思忽然笑了笑,道:“那你们两口子,到底是干什么的?衣裳这么古怪,倒是跟唱戏、演电影的差不多。世上有这么奇怪的工作吗?”
思蕾也笑了笑,淡淡道:“我都对你说过了,我老公就是老天爷,别称:上帝、多次元至尊大天帝。这份工作,是独一无二的。”
“老天爷?上帝?”明思张大了眼睛,看着她,就好像是个正在听人说神话的孩子。想也不敢多想,他怕想多了会发疯。只可惜,听到这句话的人同样会发疯的。“你的老公,竟然真的是老天爷?”明思又重复了一句,似乎已经相信了。他用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看了很久,突然跳起来,激动的质问道:“你真的就是那个,掌管人间善恶生死的老天爷?”
我淡定地点了点头,明思这个人真是很难琢磨。他突然相信了我的身份,反而让我感到意外。
“那……青雅失信于我,你为何不管管?”明思的问题相当尖锐,但我又不能对他讲大道理,那样,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我只好迂回地解开他心中的死结,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他不能顿悟,我是救不了他的。
我看着他,忽然叹了口气,道:“我了解你的心情,也很同情你。说实话,有时,我甚至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女孩——你把眼角膜捐献给我,我对你感恩戴德,然后以身相许。这种一加一等于二的简单道理,谁都懂,却很少发生。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乘于零等于零,用加法……根本无法解释。”
明思黯然神伤道:“你的意思是,我一直在自作多情。哪怕付出一百分的努力,乘以零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