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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2、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3、阳角处宜作护角;
4、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3。7、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2、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3、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4、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5、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6、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9。3。8、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2、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3、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9。3。9、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2、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3、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4、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5、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
10门窗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1。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施工。
10。1。2、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2、门窗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3、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暴晒。
2、塑料门窗贮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50℃;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lm,当在环境温度为0℃的环境中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3、铝合金、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立排放并固定牢靠。樘与栓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
10。1。4、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10。1。5、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10。1。6、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溶措施,扇与框的搭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10。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0。2。1、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0。2。2、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中注明规格、尺寸。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10。2。3、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0。2。4、在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10。2。5、金属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10。2。6、塑料门窗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15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积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本地区的瞬间风压值。
10。3、施工要点
10。3。1、木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2、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方正,加钉必要拉条避免变形。安装门窗框时,每边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其间距不得大于1。2m。
3、门窗框需镶贴脸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或装饰面层的厚度。
4、木门窗五金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页距门窗扇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1/10,并应避开上、下冒头。
2)五金配件安装应用木螺钉固定。硬木应钻2/3深度的孔,孔径应略小于木螺钉直径。
3)门锁不宜安装在冒头与立梃的结合处。
4)窗拉手距地面宜为1。5~1。6m,门拉手距地面宜为0。9~1。05m。
10。3。2、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严禁将门窗框直接埋人墙体。
2、密封条安装时应留有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的余量,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粘剂粘贴牢固,避免收缩产生缝隙。
3、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10。3。3、塑料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安装五金配件时,应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2、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1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
3、安装组合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型钢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10。3。4、木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安装前应检查框内尺寸、将裁口内的污垢清除干净。
2、安装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定。
3、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边不少于两个;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并不得将玻璃压得过紧。
4、安装玻璃隔墙时,玻璃在上框面应留有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损坏玻璃。
5、使用密封膏时,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10。3。5、铝合金、塑料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玻璃前,应清出槽口内的杂物。
2、使用密封膏前,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3、玻璃不得与玻璃槽直接接触,并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厚度的垫块,边框上的垫块应用胶粘剂固定。
4、镀膜玻璃应安装在玻璃的最外层,单面镀膜玻璃应朝向室内。
11细部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1。1、本章适用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柜橱、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11。1。2、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11。1。3、框架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11。1。4、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11。1。5、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11。1。6、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11。1。7、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11。1。8、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11。1。9、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11。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1。2。1、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1。2。2、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1。3、施工要点
11。3。1、木门窗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预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2、根据洞口尺寸、门窗中心线和位置线,用方木制成搁栅骨架并应做防腐处理,横撑位置必须与预埋件位置重合。
3、搁栅骨架应平整牢固,表面刨平。安装搁栅骨架应方正,除预留出板面厚度外,搁栅骨架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连接牢固。安装洞口搁栅骨架时,一般先上端后两侧,洞口上部骨架应与紧固件连接牢固。
4、与墙体对应的基层板板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基层板安装应牢固。
5、饰面板颜色、花纹应谐调。板面应略大于搁栅骨架,大面应净光,小面应刮直。木纹根部应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宜在室内地面2m以上或1。2m以下,接头应留在横撑上。
6、贴脸、线条的品种、颜色、花纹应与饰面板谐调。贴脸接头应成45#176;角,贴脸与门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平整,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面应不小于10mm。
11。3。2、木窗帘盒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窗帘盒宜伸出窗口两侧200~300mm,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并使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窗帘盒下沿与窗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
2、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露钉帽,底边应做封边处理。
3、窗帘盒底板可采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遮挡板与顶棚交接处宜用角线收口。窗帘盒靠墙部分应与墙面紧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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