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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宝典-第2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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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的,真不知道这姓吴的到底搞什么飞机!”
望着匆匆离去的吴林,秦歌撇了撇嘴,暗骂了一句神经病,便转身走向别墅。
刚刚修炼完毕,肚子正咕咕地闹腾着,秦歌直扑厨房冰箱,准备早点东西奠一奠饥肠辘辘的五脏庙。
不过当他打开冰箱的时候,顿时就傻眼了,只见入目之处一片狼籍,硕大的冰箱里尽是肉骨头和塑料袋,已经没有半点能吃的东西。
记得昨天完成交收手续的时候,地产公司方面的人才把别墅内所有地方作了一遍安全检查,并且准备了满冰箱的食材,甚至于刚才起床晨练之前,他还看到冰箱里满满一冰箱食物。
这才两个小时不到,怎么一打开冰箱,凡是能吃的东西,基本上都没了,就连那几个罐可乐也被喝光,在冰箱的内侧还能看到一些奇怪的爪痕和脚印。
注意到那些纤细的脚印,爪痕,秦歌的脸顿时黑黑的一片,不用审了,在这座别墅里头,会留下这种痕迹的家伙只有一个。
依着‘万兽驭灵’对自己宠物之间的感应,秦歌很快在别墅客厅昨天逮到它那张餐桌上发现了肇事者的踪迹,只是当他看到对方现在的情况时,脑门上不禁冒出了道道楞次分明的黑线。
只见餐桌上棉花球正吃着一串葡萄,吞下一颗的同时,还不忘把核给吐出来。几个呼吸的功夫,那串沉甸甸的葡萄,就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根茎,那吃东西的速度,绝对能用风卷残云来形容,旁边那个脸盆大小,原先装着满满的一盘子水果,现在已经基本上情况了,只剩下一堆果皮和果核。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此时棉花球的体形,比起刚才完全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纤细如臂腕粗细的腰身,眼下正涨得好像塞进了一个大西瓜,站远了看,忽略掉鼻子眼睛嘴巴,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棉花做的大白球,喊它棉花球还真没喊错。
当秦歌来到客厅的时候,棉花球恰好把最后一个苹果啃得干干净净,跳到旁边的沙发,埋首在沙发背和扶手之间洽意地躺着,小爪子往那撑得圆滚滚的肚皮摸了摸,可爱的小脸庞流露出一种满意享受的神情。
“小家伙,你也太能吃了?”
走到餐桌前,看着身形暴涨了数倍的棉花球,秦歌突然有一种想要解剖它的冲动,这么小的东西,啥就这么能吃,祸害完冰箱,还吞了那么多水果,竟然都没撑破肚皮,莫非它的肚子里也有一个储物空间不成?
“吱吱吱!”
恰意地眯起小眼睛,棉花球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吱吱地叫着,虚空挥动了几下那双小爪子,意思是在说,按照昨晚的约定,好东西任我吃,这可是你答应过的,咱只是按规矩来,有错么!
通过‘万兽驭灵’翻译出小家伙要表达的意思,秦歌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变异黄鼠狼不愧是变异黄鼠狼,这智商简直不比人类差多少,都学会据理力争,实现最大化的利益。
有这么一头高智商宠物,全身带毒,破坏力惊人的宠物,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不过话说回来,要养这头宠物,也不是那么容易。最起码吃这一项就是一个不小的麻烦,要是钱不多还真养不了,看来以后得多准备一些食物,以备不时之需才行。 

0271再临韩家

让棉花球祸害光整座别墅里头所有的食物,秦歌自然是没法自己做早餐吃,只好把小东西留在别墅里,自己到车库取车,到外面打牙祭。
离开别墅之前,他还没忘向棉花球下紧箍咒。
鉴于这头变异黄鼠狼的超强破坏力,秦歌直接跟它来了个约法三章。
第一,在他没回来之前,好好呆在别墅里不能出去,要看好家。
第二,不能破坏别墅里头的一草一木。
第三,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出手伤害人类。
对于这些‘苛刻’的要求,变异黄鼠狼棉花球同志很是不乐意并提出了抗议,但是在某无良主人以三天不给饭吃的威胁下,它的抗议直接变成了无声的叹息。为了长期饭票,只能是忍气吞声了。
没办法,兽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解决掉棉花球的麻烦后,秦歌取了车,就直接出了碧月湖别墅区,找地方奠他那快要造反的五脏庙。
半个小时,秦歌叼着根牙签从一家饭馆内走出,看了看时间,发现早已经过了八点十分的上课时间,嘴里喃喃自语:“算了,现在赶回去,也肯定是迟到,还不如不回去。”
今天是周二,主要是有程远兵的西医课程,对于他的课,秦歌的态度向来都是可上可不上,就算上他的课,顶多也就是抱着书在下面看,几乎不会主动听课。
实际上,现在的秦歌对岭南大学的课程,已经变得不像以前那么看重。以他现在的身家,放到福布斯华夏五百强富豪榜,也绝对能够成功入榜,岭南大学文凭的含金量虽高,却也不值得他为了一张文凭而在教室里耗费掉人生最重要的四年青春时光。
以前他之所以会努力用功地学习,听课,那全是因为想学好一身医术,尝试着救醒变成植物人的母亲。
然而,自从融合了‘针灸宗师’,秦歌越发觉得在教室上课,纯粹是浪费时间。那些讲师所教授的医术,能比得上‘夺逆阴阳针’么?能比得上凝聚了华佗毕生心血的‘青囊书’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既然自己手头上拥有着比那些教材,比那些讲师要高明无数倍的中医瑰宝,干嘛还得非要去听课,融合了‘针灸宗师’,仅凭自身努力早晚也能成为中医泰斗,何必舍本逐末,去做那捡芝麻丢西瓜的傻事。
有了这样的想法,秦歌对于上课上学的念头,当然就会大不如前。
他甚至都已经在琢磨,是不是该找韩老爷子出面半个忙,替自己办休学,他直接自学就可以了,还省得看程家父子的脸色。
不过在此之前,秦歌还是有更重要的地方要去,那就是药房,因为他身上的毒还没有完全消去。
昨夜跟棉花球拼斗的时候,不小心中了小家伙的毒,虽然已经第一时间用‘宁息针’配合先天真气遏止毒素在体内蔓延,只不过不知道是否由于变异的缘故,棉花球的毒素相当难缠,想要压制住倒不难,可是要想彻底根治,却是相当麻烦。
所以秦歌才想要去药房抓点药,配一剂‘安神汤’,再使用‘宁息针’双管齐下,彻底解决体内那点残留的顽固毒素。
尽管在华夏西医势大,中医的地位岌岌可危,不过要买中药,在很多药房也是能买到。‘安神汤’所需要的材料也不是非得要百年人参,千年灵芝那等珍贵异常的稀缺灵药,配方所述的材料相当常见,随便在一家大药房,基本上都能凑齐。
根据GPRS的导航提示,秦歌驾着奔驰S300L很快便来到位于碧月湖别墅区附近不远的一家名为‘季明堂’的大药房。
“欢迎光临,请问您需要点什么?”停好车人才刚进门,药房内的店员便亲切地向秦歌打起招呼。
这家‘季明堂’大药房似乎也开了不短时间,主营的就是中草药,那一排排木柜古色古香,走进去就能闻到浓郁的草药气息。
“你们这里有针灸用的针具吗?”秦歌走到柜台前。
“当然有,你是要哪种型号材质的针?”药房的员工一名中年妇女客气地问道。
“有没有银针?最好是金针?”秦歌问道,‘夺逆阴阳针’许多路针法都是需要用到金针和银针,他早想买了,既然今天来到药方,就顺道各买一套回去。
“不好意思,我们店里就只有不锈钢的针。”那店员歉意地摇了摇头。
“那算了,麻烦你,我要山慈菇六两、红大戟三半、千金子霜二两、五倍子六两、麝香六钱每样各给我备双份。”
对于这个结果,秦歌其实也早就料到了,如今中医式微,连学的人都不多,更别提用上档次针具的在中医。叹了一声,他熟练地报出了‘安神汤’所需要的药材名词,并且将相关剂量也说了出来。
由于第一次制药,他对自己也没什么信心,所以特意每样药材都点多了四倍,熬砸了也不用担心,就当练练手,反正他也不缺那点药材钱。
那店员一听秦歌张嘴就报出一大串药材名词,还以为是碰到行家,连忙拿着笔边记下来,免得不小心记错,或是记漏了,闹出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毕竟,中医这行饭越来越难吃,甚至不得不依附西医,搞什么中西结合的噱头才能有市场。但不可否认,一些真正有能耐的中医行家,还是很吃香的。
干药房的最怕就是得罪中医行家,因为这些中医行家,在业内往往都是三五成团,得罪一个中医好手,和得罪了一群中医没啥区别。中药房一旦得罪了中医,那后果可不是闹着玩的。
麻利地记好了秦歌所报出的全部药材,又将处方签给秦歌看了看,确认没有遗漏错误后,那名店员和旁边的几位便翻箱倒柜地开始取药。
左右无事,店员们正在抓药没空搭理自己,秦歌见闲着也是闲着,蹲下身子,拿起放在地上那些店里员工还没来得及拿去晾晒的药材,仔细地观察起来,脑海中不时浮现这些药材的名称和具体功效。
“秦歌,你怎么在这?”
就在秦歌蹲下来观察那些药材没过多久,两名白发老者从药房内堂走出,其中一位老人一眼就认出蹲在面前的秦歌。
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秦歌下意识往药房内堂方向看去,正好看到从里面走出来的韩老爷子,忍不住道:“正巧啊!韩老爷子,你也来这里抓药吗?”
“那倒不是,我来这里是找老朋友下棋的。”
韩老爷子微微颔首,抚了抚额前那束山羊短须,神采熠熠的双眼往秦歌身上左右打量了一遍,突然惊咦一声,意外地道:“小秦,你竟然中毒了。”
不愧是中医国手,一眼就看出自己身上未消的余毒,秦歌暗暗感叹,中医最基础的四技便是‘望闻问切’,韩老爷子光靠一个‘望’字就能看出他身上那变异黄鼠狼的病毒,果真不愧杏林神医的称呼,这手医术的确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
“让我看看!”
还不待秦歌说明,韩老爷子便一个箭步冲了上前,一手拽着秦歌的左臂,另一只手已经熟门熟路地搭脉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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