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叶兆言+花煞-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哈莫斯定居梅城之二,和胡天胡地打交道,遭人勒索
  人们已经记不清楚哈莫斯什么时候,辞去了在省城大学当教授的差事,反正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再也没有在鲍恩家的码头上,看见神气活现地他登上来来往往的轮船。若干年过去以后,大家已经习惯了在梅城隐居的哈莫斯,事实上,哈莫斯已经正式成为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他住在只是旅游季节里才会热闹的别墅区里,经常冷不丁地从他的房子里走出来,在梅城的大街上无所事事地漫步,在小茶馆里喝茶,站在路旁的小馄饨担边上,吃搁了许多辣椒酱的小馄饨。他的打扮也已经完全中国化了,他穿着中国的长袍马褂,元宝口的中国黑布鞋,手上拿的也全是线装本的中国书籍,说着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哈莫斯显然为定居梅城做了最充分的准备,他收集了许多珍本的古籍书,以致于他的房子里,除了线装书之外,没一样值钱的东西。他的藏书都是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得到的。有地摊上买的,这类书在地摊上照例很便宜,几个大洋可以买一大堆。有跟人要的,所谓要,就是骗来的,很多中国绅士常常不好意思拒绝外国人。更多的是借的,他借书从来不还,在他的藏书中,有许多都堂而皇之地盖着不同的图书馆公章。中国古代读书人有个笑话,把书借给别人是呆子,借了书再还给别人同样是呆子。哈莫斯的原则是他的书绝不借人,而借了别人的书,也绝对不会再还给别人。
  早在周游中国的时候,哈莫斯就想到了日后要找个地方,好好地静下心来做学问,随着他对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越来越深入,他对中国文化的迷恋也越来越鬼迷心窍。他已经为许多不值得做的事情,浪费了太多的精力。他过人的聪明才智许多都用在了邪门歪道上面,既然写那些胡编乱造的书,并没有让人发财,哈莫斯决定正经八百地开始做学问。他在中国已经待了许多年,可谓见多识广,他打算要写的下一部书是《中国的'士'》。中国的官场实在值得写一下,从学而优则士,到花钱买功名,中国的士阶层既是中华文化的创造者,同时又是毁灭者。士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块活化石,是读书人活着的目的,也是读书人最终的坟墓。哈莫斯决心对中国的〃士〃进行一番有益的曝光。
  一个晴朗的上午,哈莫斯扛着一根钓鱼竿,来到江边离鲍恩家码头不远的地方,坐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兴致勃勃地钓起鱼来。对于梅城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忽发奇想的事,一群正在江边玩耍的小孩子,叽叽喳喳七嘴八舌围了过来。几个小时过去了,哈莫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看热闹的孩子换了一批又一批,他依然兴致不减地钓着鱼。天黑之前,他扛着长长的鱼竿空手而归,在教堂门口碰到了浦鲁修教士。
  〃你这是干什么?〃浦鲁修教士看着他扛的钓鱼竿,吃惊地问着。
  〃这是上帝的意思,〃哈莫斯笑着说,〃是上帝让我去钓鱼的。〃
  从那以后,哈莫斯经常坐在老地方钓鱼。没人见他钓到过鱼,大家都讥笑这个洋鬼子有些神经不正常。是否能够钓到鱼对哈莫斯来说似乎不重要,他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饿了,便把钓鱼竿插在石缝里,狼吞虎咽一通自己随身带着的干粮。人们还注意到,哈莫斯常常一边钓鱼,一边看他随身带着的线装书。即使是在钓鱼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也仿佛在想着别的什么事。有时候,男仆人也会给他送饭来,哈莫斯的男仆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看见哈莫斯老是去钓鱼,以为他对鱼有一种特殊的兴趣,于是不停地买了各种各样的鱼烧给哈莫斯吃。哈莫斯总是一边吃,一边向男仆请教自己吃的究竟是什么鱼。
  终于有一天,哈莫斯瞎猫撞到了死耗子,钓到了一条活蹦鲜跳的大鱼。这是一件应该好好庆祝一番的事情,哈莫斯拎着那条大鱼,十分招摇地从大街上走过,一大群孩子跟在后面起哄。他这次出人意外的钓鱼成功,发现了一个前所未知的鱼的资源,多少年后,梅城的绅士和前来度假的外国人,在那个特定的季节里,可以从江里钓到一种溯长江而上匆匆赶来产卵的鱼,这种鱼的味道极鲜美,以致于梅城除了可以避暑,品尝这种味道鲜美的鱼羹,也成了人们在那个特定季节里到梅城游玩的借口。
  就在钓到大鱼的那天中午,哈莫斯应邀参加胡天召集的一个宴会。在对待胡天胡地的态度上,哈莫斯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作风,对于前者,哈莫斯尽可能的敬而远之,就算是胡天成为了梅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哈莫斯也没有和他太套近乎。虽然在浦鲁修教士第一次被绑架时,哈莫斯曾作为调停人去过土匪的老巢狮峰山,可是他对胡天眼睛里流露出的那股杀气,那股对洋人的蔑视,感到不寒而栗。他不能不想到胡天和早已被砍头示众的胡大少之间的联系,在宴会上,胡天笑着和他干杯,笑着问知道不知道他爹是怎么死的。哈莫斯第一次在中国的官员面前失去了控制,他结结巴巴地说:〃我见过你父亲。〃
  〃你见过?〃胡天的个子太矮了,他必须仰起头,才能看清楚哈莫斯的眼睛,〃你怎么会见过?〃
  哈莫斯觉得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胡天表示对他父亲的敬意。〃你的父亲是条好汉,〃哈莫斯红着脸,很诚恳地恭维着,〃他是个了不起的人。〃
  胡天哈哈大笑起来:〃我爹会了不起,鸟,了不起的应该是我!〃
  正是因为这次宴会,哈莫斯和原来只有点头之交的胡地,开始长达十年之久的友谊,和满是土匪气的胡天比起来,胡地仿佛是天生的绅士,散席以后,胡地喊住了哈莫斯,热情地邀请他去做客。他们一人坐了辆黄包车,来到了胡地的住宅。在客厅里,胡地彬彬有礼地清哈莫斯喝茶,让他谈谈他所熟悉的胡大少。事实上,哈莫斯对胡大少所知甚少,但仅仅凭青年时期曾亲眼见过被砍头前的胡大少,便可以海阔天空胡诌一通。哈莫斯对胡大少脱口而出的赞美之辞,足以引起胡地由衷的骄傲,然而他不动声色,十分平静地听哈莫斯说下去。
  胡地对哈莫斯的年龄产生了疑问,既然此人见过自己的父亲,那么他现在无疑应该是个老头子了。哈莫斯说得津津有味的时候,胡地突然很斯文地打断了他,问他今年究竟多大年纪。哈莫斯一怔,笑着说,自从过了五十岁以后,他便决定不再去考虑自己的年龄。〃五十岁是一道门槛,一个人一旦跨进这道门槛,岁月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你看上去,绝不像过了五十岁的人。〃胡地注意到哈莫斯孩子一样细嫩的皮肤,注意到他额头的皱纹和已经开始发白的鬓角。
  〃五十岁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哈莫斯感叹说。
  哈莫斯在胡地的带领下,饶有兴致地参观了胡地的后宫。这一天,胡地的心情特别舒畅,有心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甚至带哈莫斯去六姨太的房间里又坐了半天。他们一见如故,无话不谈,胡地毫无顾忌地向哈莫斯大谈自己姨太太,他谈到了她们的不同特点,她们各自的爱好,她们的嫉妒程度,她们的日常生活。哈莫斯在中国这么多年,如此随便地走进妇人的内室,还是第一次。除了和玛丽的那段短暂热烈的恋情之外,哈莫斯甚至都没跟别的女人睡过觉。在酒精的作用下,胡地的充满淫荡气氛的后宫,仿佛在哈莫斯本来很平静的内心深处,掀起了狂风巨浪,多少年来,哈莫斯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女人的欲望。对于一个已经可以称之为老人的人来说,哈莫斯早就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女人了,然而从胡地家回去以后,他变得有些不能控制,临睡觉前,他又一次想到了玛丽,等到睡着时,他却梦到了别的女人。
  几天以后,哈莫斯依然坐在江边钓鱼的时候,一位后来叫作陈妈的年轻女人,向他走了过去,时常有人站在一边看哈莫斯钓鱼,因此在一开始,哈莫斯并没有把这位和他的晚年发生重大联系的年轻女人,突如其来的出现当回事。年轻的女人在一边显然站累了,便坐在江堤上漫不经心地看着,并出于好奇地问:〃喂,能钓着鱼吗?〃
  哈莫斯回过头,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浮语调说着:〃只要鱼愿意上钩,自然就能钓到了。〃
  话音刚落,果然有鱼咬起钩来,哈莫斯连忙拉起鱼竿,鱼已经跑了。年轻女人在一旁看得大惊小怪,哇哇乱叫,连声喊着可惜。接下来,鱼又咬了几次钩,但是钓鱼技巧拙劣的哈莫斯每次都落了空。年轻女人终于哈哈哈笑起来,结果,到哈莫斯起身打算回家的时候,他还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不过,这一次他回家也不能算空手而回,因为他十分冒失地把那位自称是无家可归的年轻女人,不怀好意地带回了家。
  年轻女人自称是丈夫刚刚死了,想出来找点活干。从她丝毫没有悲伤的样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哈莫斯就应该能够断定她是在说谎,然而他既然有些鬼迷心窍,就根本不可能引起警惕。年轻的女人的皮肤很好,白里透红,一看就不像是吃过苦的人。长得也很漂亮,细眉大眼,一口小玉米一般的牙齿,笑起来还带着几分天真。年轻女人借口自己无处可去,希望哈莫斯能收下她当女仆。在中国已经待了几十年,哈莫斯从来没想到过要雇用一个女仆,可是在梅城定居的哈莫斯如今却突然鬼使神差,几乎不加任何思索,就一口答应了年轻女人的要求。
  〃只要有口饭吃,就行了,〃年轻女人笑着说,然而等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却红了。
  几乎从一开始就可以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两天过去了,哈莫斯便开始深深后悔,觉得自己在中国待了那么多年,不趁早雇用一个女仆实在大错特错。女仆做的菜是那样的可口,相比之下,年老的男仆给他做的只能算是猪食。哈莫斯不是个讲究饮食的人,但是自从有了这位女仆以后,他似乎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作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