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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兆言+花煞-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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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的,人们的恐怖不是因为害怕杀头,害怕丢去乌纱帽,而是已经完全服从于一种习惯,服从于来自心灵深处的本能。
  梅城完全变成了一座新型的城市,在这座畸性发展起来的城市里,外来文化已经不仅仅是入侵成功的问题,事实上它正变得根深蒂固,变成了梅城所特有的新传统。一种能和洋人简单交流的中西合璧的语言,从梅城人的嘴里脱口而出。人们不再拒绝,也不再认为替洋人做事有什么不好,恰恰相反,如何获得替洋人做事的机会,如何赚洋人的钱,已被大家津津乐道。继胡地以后,梅城中涌现出了许多新的大大小小的买办。替洋人服务在梅城人的心目中已变得十分重要,任何一种能赚洋人钱的服务项目只要一出现,立刻风靡全城。在离梅城不远的河床里,藏着一种色彩斑澜的鹅卵石,自从一位来避暑的美国人,兴致勃勃地向一位当地的孩子购买了第一枚鹅卵石以后,所有的孩子都把找到美丽的鹅卵石并以相应的价钱卖给洋人当作一种发财机会。当一个外国人进入梅城,他感到的第一桩让他摆脱不了的麻烦事,就是总有一大帮孩子像苍蝇追逐有气味的东西那样,死死地钉在他的身后,用生硬的英文诱使他卖下鹅卵石。
  随着暑天的到来,梅城人大发横财的日子也就到了。哈莫斯在他的《梅城的传奇》中,客观地描绘了这种只有在地道的英国殖民地才能见到的情景。哈莫斯在书中不仅记述,而且大发感叹。中国人对外来势力的排除,从一开始的挤死抗拒,到后来一味的吸收,实在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信教的人不再是仅仅多起来的问题,信教已经成为一种时髦。原有的古老传统一一经受挑战,如果说第一代教民只是去教堂做礼拜,第二代第三代便堂而皇之地在教堂举行婚礼。传统中的陋习还没有破除,新的来自西方世界的糟粕已在梅城生很发芽。梅城中固有的那种南方小城市的平和气氛见不到了,代替的是斤斤计较惟利是图。仇恨洋人的心理不复存在,所有的生意人只要抓住机会,就一定狠狠地宰洋人一刀。
  《梅城的传奇》这本书的意义,就在于它出自于一个最终对中国文化完全入了迷的西方人手里。哈莫斯最终选定梅城是自己养老送终的地方,充分意味着他对这座在自己眼皮底下成长起来的城市的感情。事实上,就是在最后的定居之前,梅城仍然也是他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去的最多,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他亲眼看着梅城如何从襁褓中成长壮大,看着它无数个稀奇古怪的变化。这种稀奇古怪的变化,大得不止一次使哈莫斯对这座城市从越来越熟悉,变得越来越陌生。当哈莫斯对中国文化越来越迷恋的时候,他对这座城市的变化便越来越感到痛心。在这部书的结尾部分,哈莫斯痛心疾首地宣布,西方的入侵,原意是想把古老的中国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可结果却是适得其反。西方世界并没有阻止住中国社会的滑坡,只是进一步地将它推向毁灭。
哈莫斯混迹于中国的官场,他的天方夜谭
  哈莫斯在中国斯混,最如鱼得水的地方,莫过于这个国家里的如此臃肿庞大的官场。〃中国官场的腐败,足以使每一位黄头发蓝眼睛的异国人,在这里都是有机可趁。〃哈莫斯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这么写道,〃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和你看中的任何一位中国官员结交。如果你和一座城市中的首脑人物坐在一起吃过一次饭,那么仅仅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在这个城市里畅通无阻为所欲为,我的手里曾有过中国的一位王公写给我的扇面,拿着这个扇面,中国的地方官员见了我,就仿佛见到了他们习惯上称的钦差大臣。〃
  早年的哈莫斯身上沾满了帝国主义的习气,根本不把中国的地方官员放在眼里。他神气活现地出现在任何自己想出现的地方,对译员大喊大叫,好像自己就代表着大英帝国。一直到他熟练掌握了汉语以后,他仍然改变不了这种不友好态度。他和中国的官员在一起有着一种天生的傲气,即使是在他潦倒的时候,他到处替人写稿,向每一个熟悉的人借钱,而且根本不打算还,他见了中国的官员,还是气焰嚣张目中无人。和中国官员打交道,最大的秘诀就是越不把他们当人,他们就越把你当人。
  被《泰晤士报》解聘以后哈莫斯,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他从追求〃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发展到让人难以置信的谎话连篇。大名鼎鼎的汉学家哈莫斯会成为本世纪中最著名的骗子,让后世的许多学者感到疑惑不解。如果欺骗只是哈莫斯在潦倒时,偶尔为之的小插曲还有情可原,然而事实是栩栩如生的虚构,已经成为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追求科学的精确性的精神,已被扎扎实实地埋头做学问,不择手段地追逐珍贵文物,巧取豪夺别人的私人收藏所代替。就像不能否定哈莫斯对中国文化研究所取得的成就一样,说哈莫斯是最出色的职业骗子一点也不夸张。
  刚离开《泰晤士报》时的哈莫斯,正是他开始发现中国文化中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宝藏的时候,他毅然放弃了回国的打算,带着雇佣的仆人,在中国境内到处周游。他游遍了中国的名山大川,而所有的经费,说穿了都是打秋风或者坑蒙拐骗得到的。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个外国人只要脸皮厚,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在中国的官场上骗吃骗喝不成任何问题。在远离京城的地方,哈莫斯不仅可以代表大英帝国,同样可以代表法国德国俄罗斯美利坚。每到一处,哈莫斯总是先去拜见当地的最高官员,他用还是有些夹生的中国话,向地方官员们吆五喝六大放厥词。他一次次地引用那些比他们职务高得多的官员在接见自己时说过的话。尽管这些接见根本不存在,但是很轻易就让那些把他当作大人物的地方官员们深信不疑。
  有趣的是,作为最尔虞我诈的官场,即使对哈莫斯产生了怀疑的时候,仍然一如既往地把他当作贵宾来接待。这种宁愿被骗,也不愿承担冒犯洋人的风险的普遍作风,大大方便了哈莫斯的肆无忌惮到处行骗。晚清官场社会的极度腐败,并没有随着大清王朝的覆没一起消失,民国以后,官场腐败越演越烈,地方官员对洋人的盲目恐惧和信任,不仅没有改善,而且因为改朝换代造成的混乱,到处都为招摇撞骗的哈莫斯大开绿灯。熟悉中国官场黑暗的哈莫斯充分地利用了这一致命弱点。
  对付大小不同的官场,哈莫斯有一整套的应酬办法。对于县太爷这一级的地方官员,哈莫斯只要向他们提出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重要性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因为教案是任何一位地方官员都害怕在自己管辖境内发生的事。尤其是那些僻远的很少有洋人出没的地方,只要洋人一到,地方官员便如临大敌,立刻派兵保护。官场是哈莫斯最安全的栖身之地,他几乎从一开始就明白这道理。作为一个洋人,在中国的旅行从来不是绝对安全的,哈莫斯就不止一次遭到过土匪的袭击。除了官场,哈莫斯知道自己在这个落后的国家里,不会有一个地方能真正平安无事。
  哈莫斯在中国的第一次被窃,发生在离开梅城去省城的路上,他乘坐在一条豪华的轮船上,这条由一家外国公司开辟的航线上的轮船,乘客大都是来华的外国人,要不就是中国最早替洋人做事的买办,或者是相当于巡抚一级的地方大员。哈莫斯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种轮船上被洗劫一空,当他从甲板上欣赏了日出回到自己的舱位时,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行李不翼而飞。由于当时船上的乘客,唯一的中国人是一名传教士的仆人,哈莫斯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窃贼就算会是传教士本人,也绝不可能是传教士的中国仆人,老实巴交手无分文的中国仆人没有那个胆子敢那么做,而且就是偷了也无处可藏。毫无疑问,窃贼就在船上那些道貌岸然的来华的外国人中间。
  这件偷窃事件的意义就在于,哈莫斯明白了在华的洋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卑鄙无耻的小人。虽然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行为和公开抢劫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哈莫斯不得不就这一件小事,写文章大发哀叹,哀叹在对中国正义的十字军行动中,伦敦街头的流氓阿混也一起跟了进来。当哈莫斯亲眼目睹了八国联军对中国的烧杀掠夺,对于租界中洋人的犯罪已经屡见不鲜,他对来华的外国人中间究竟还有没有多少好人产生了怀疑。〃中国人敌视我们,是因为我们有时候确实让他们觉得讨厌,他们讨厌我们。〃在一篇描述自己怎么遇上了土匪,经过一番惊险,又怎么出乎预料地脱险的文章中,哈莫斯生动地记录了几名土匪和他遭遇时的情景。
  那是发生在哈莫斯还没有打算来梅城定居前一件事,一天黄昏,哈莫斯去看望在乡下传教的浦鲁修教士,在回梅城的途中,眼看着就要到达县城的时候,从树林里跳出来四条大汉,拿着刀枪,满脸杀气,吆喝着谁动弹就首先杀了谁。当时和哈莫斯同行的,还有他的仆人和两位中国的小商人。土匪走上来,不由分说地就把哈莫斯和两名小商人绑了起来,然后从上到下彻彻底底地搜身。钱自然是要全部拿走的,土匪还拿走了哈莫斯身上的一把水果刀,一把铜的房门钥匙,一只自来水笔和一本封面烫金的笔记本,哈莫斯随身带的一本孔子的《论语》,当场被土匪狞笑着撕成两片,土匪跑了以后,由于捆得不结实,哈莫斯几乎立刻就获得了自由,接着他又帮其他的几位松开了绳索,他们匆匆赶到最近处的一个村庄,报告了自己被抢的消息。村民立刻组织起来,斗志昂扬地拿着打猎的枪,让两位商人带队前去捉拿土匪。
  哈莫斯完全是出于好奇心,才跟着一起去捉拿土匪的,在追击中,他们遇到一小队士兵,当士兵的小头领李班长听说洋人被抢,立刻率领自己的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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