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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認為是主觀的由休謨始﹐休謨批判因果性而認為不是客觀的﹐其為客觀的不能被證明﹐這是很嚴重的問睿?档戮陀尚葜冎乱嫂o遂把那些存有論的概念收于知性上講﹐但不能承認休謨之習慣聯想之說法。一般人不能了解﹐說之為主觀主義。形式邏輯中的形式概念﹐邏輯字所示者﹐由知性發﹐很容易接受﹐由此可以引至實在論。但範疇也是知性發﹐則不容易了解﹐由此就不能引至一般的實在論﹐如英美式的實在論﹐而卻是引至康德之「經驗的實在論」與「超越觀念論」。
存有論的概念由知性發﹐此可名曰「知性之存有論性格」(ontological character of understanding) 。形式邏輯中的形式概念由知性發﹐此可名曰知性之邏輯性格(logical character of understanding) 。形式邏輯中之形式概念都是我們的思考之邏輯咦魉纬嫂o說它們都出自知性這是很容易被了解的。我們的思考活動都要遵守這些。它們並非是天造地設的﹐不是敚г谕膺叺默F成物﹐故易接受。但知性要服從這些存有論的概念而且這些又是由知性本身發﹐此即知識之存有論性格﹐此則不易了解。
以前我就不懂﹐當時我寫「認識心之批判」時﹐我就認為由形式邏輯中形成判斷的那些邏輯字並不能跳到存有論的概念。康德也不說直接跳過來﹐他是把它們當做一個線索﹐做線索而可以引至這些存有論的概念。但也不是由線索直接引過來﹐要靠一個原則來說明﹐這就是很困難很麻煩。因此當時我就單單分解知性之邏輯性格﹐而我單由此分析也可講成一大套﹐因而可適應現在的思想﹐也即實在論的思想﹐因當時我還未了解到知性之存有論性格。我以為這樣我們可把實在與知性之形式概念分開使後者不擔負過重﹐因此我不能贊同康德的「知識可能之條件即知識對象可能之條件」之主張。康德之這一主張即是「知性之存有論的性格」。
但我們現在要如何來了解知性之存有論性格呢? 這不是一下子就可以了解的。
以邏輯判斷為發現為範疇之線索﹐此步工作在康德純理批判之第二版修改文稱之曰「範疇之形而上的推證」(metaphysical deduction of category) ﹐此類比時間空間之形而上的解析(metaphysical exposition of space and time) 。在此﹐「形而上」是借用語﹐形而上的解析或推證﹐意指這些枺魇窍闰灥赜械末o不是從經驗來。凡是先驗而有的枺鳗o始可以給它形而上之解釋或推證。推證(deduction) 一般釋為推演﹐在此譯為推證。範疇不能由知性直接分解出來﹐必須要有線索﹐而且要有一個超越的原則﹐一步步才能推證到這個地方﹐證明其為先驗地存于知性中﹐因此稱此推證為形而上的推證。
譬如說在中國哲學中﹐孟子言性善的那個性﹐如孟子言: 「我固有之也﹐非由外鑠也」。這個「性」是先驗而有的﹐對于這樣先驗而有的心性可作形而上的解釋﹐說明其為先驗而內在的。對王陽明所說之良知也可作形而上的解釋﹐即說明良知之先驗性﹐本有性。王陽明之言良知有種種說法﹐我們可以把這些話頭分開看看那一類話是形而上的解釋﹐那一類話是超越的解釋(transcendental exposition) 。康德對于時間空間既有形而上的解釋﹐又有超越的解釋。有這些詞語的使用可使我們對中國哲學中的重要概念有恰當的了解。超越的解釋是說明: 如是這般先驗而有的時間空間對現象﹐對數學知識有何作用? 以中國的詞語﹐超越的解析是用的解析﹐形而上的解析是體的解析。對範疇也是如此﹐形而上的推證是說明其先驗而有﹐非由經驗而來﹔超越的推證則說明如此這般先驗而有的範疇﹐對我們的知識﹐我們知識的對象(現象) 有些什麼決定性的作用。故對範疇有兩種推證﹐一個是形而上的﹐一個是超越的﹐形而上的推證是體﹐超越的推證是用。康德說明範疇有這兩個推證。這兩個推證被作成﹐則知性之存有論的性格即完成。但這存有論的性格卻很難了解﹐好像是服人之口不足以服人之心。我以前就不能了解﹐近年來我才漸漸了解。我首先說明我們的知性之邏輯的性格﹐然後再進一步說明其存有論的性格。知性之存有論性格是很難了解的。這牽涉非常多﹐而且很深奧﹐也牽涉到康德之現象與物自身之意義等﹐這些都要了解才能了解知性之存有論性格﹐懀罩v一定不能了解﹐一定是實在論﹐一定斥康德是主觀主義。假如能了解佛教的識與智之對翻以及不相應行法﹐則對知性之存有論的性格就比較容易了解﹐把握。單依西方傳統﹐不易了解。故康德哲學影響那麼大﹐洠в腥瞬蛔x﹐但卻很少人能贊成他﹐承認他。他的知性之存有論的性格此一主張很難令人信服﹐即服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尤其現在人不了解康德﹐都反對康德﹐由此可知這裡邊之困難。康德真是有見識(insight) ﹐康德講這一套真有其哲學的洞見(philosophical insight) ﹐普通懀战^不能想到這裡﹐所以我們都了解錯了。這裡我把眉目﹐疑難與障礙大略提出來﹐以朞能有真正的了解。我在「現象與物自身」一書中有詳細而浹洽貫通的表述。
(第十講完)
第十一講 範疇之發現: 知性之邏輯的性格與存有論的性伲
由知性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先驗概念來決定對象﹐決定感性給我們的現象。我們怎麼來發現這些先驗概念? 以什麼作線索呢? 由普通邏輯中的判斷作線索。傳統的講法﹐判斷分成四類﹐每類下有三目﹐故共有十二種判斷﹐不過那只是邏輯中的判斷。每一判斷皆由邏輯字而構成。由這些邏輯字作線索﹐可以引到先驗概念即範疇。
譬如說由量的判斷有三種: 全稱﹐特稱(偏稱) ﹐單稱 等﹐構成全稱判斷的邏輯字為一切(all) ﹐特稱的為有些(some) ﹐單稱的為一個(a; an) 。一切﹐有些﹐一個這種都是屬於量的邏輯字﹐這些邏輯字不一定與存在有牽連﹐而完全是我們邏輯思考中的哂茅o此完全是虛的﹐與所述的對象無關。由此等邏輯字﹐通過一超越的原則﹐可以引申出知性中的先驗概念﹐康德稱為範疇﹐也即純粹概念(pure concept) 。由全稱判斷引申出「總體性」(totality) ﹐由特稱判斷引申出「眾多性」(plurality) ﹐由單稱判斷引申出「單一性」(singularity) ﹐這些是量方面的範疇﹐即總體﹑眾多﹑單一﹑簡稱一﹑多﹑總。這些量方面的範疇﹐先驗概念一定涉及對象﹐對對象有所決定﹐決定的是其量方便的普遍性相。每一個枺鞫加辛康囊幻姗o決定「對象之量」的範疇﹐以哲學詞語言之﹐即為存有論的概念(ontological concept) 之屬于量者。這些是實的﹐此不能當作邏輯字看﹐邏輯字是虛的。我們知道外在的對象大體有量﹑伲p關係等三方面的性伲o這些都是存有論的概念所決定的。
伲矫娴倪壿嬇袛嘤锌隙īp否定﹑無定等。肯定命睿倪壿嬜譃椤甘恰供o否定命睿臑椤覆皇恰供o無定命睿臑槭恰阜莂」(負a) 。與之相對的範疇﹐也即引生出來的先驗概念﹐為實在性(reality) ﹑虛無性(negation; nothing) ﹑限制性(limitation) 三概念。限制性代表一個由實在與虛無之間所成的存在之限制。此三種為伲墓牣牎4巳N存有論的概念﹐對對象之「伲褂兴鶝Q定。第三種為關係方面的﹐這方面的邏輯判斷有主謂﹑條件﹑析取等三種命睿S芍髦^的謂述命睿ㄒ喾Q定然命睿∫l「本體屬性」的範疇。主詞(subject) ﹐謂詞(predicate) 為邏輯字﹐邏輯字只是構造句法的方便字。但由主詞引發到本體(substance) ﹐本體為存有論的概念﹐有本體就有屬性 (attribute) ﹐謂詞與屬性又不太一樣﹐但兩者常相呼應﹐吾人言本體一定有搿畬儆诒倔w的枺鳌l件命睿╟onditional proposition) ﹐其式為如果……則(if…then) ﹐也稱假然命睿!溉绻麆t」為最重要之邏輯字﹐由「如果…則」之邏輯字引發到因果性(causality) 之存有論概念。除以上量﹑伲p關係三類外﹐還有一類名曰程態判斷﹐此即或然﹐實然﹐確然﹐由此而引申出可能不可能﹐存在不存在﹐必然與偶然三種程態範疇﹐此則與前三類不同層次。茲把此四類整理列表如下:
邏輯中之判斷有十二種﹐分成四類﹐每類有三目﹐故共有十二種判斷或命睿o如下:
判斷(命睿 ∵壿嬜帧 」牣
I 量:… 全稱 凡(all) 總體性
…特稱 有些(some) 眾多性
…單稱 一些(a or an) 單一性
II 伲骸隙ā ∈茿(is A) 實在性
…否定 不是A(is not A) 虛無性
…無定 是非A(is “non…A”) 限制性
III 關係:主謂(subject;predicate) 本體屬性
條件(如果…則﹐if …then) 因果性
析取(…或…﹐either … or) 交互性
IV 程態或然((problematic) 可能﹑不可能
實然(assertoric) 存在﹑不存在
確然(apodictic) 必然﹑偶然
要了解邏輯字與存有論概念之不同﹐例如主謂式命睿o不管其主詞謂詞的內容﹐只管主詞謂謂詞的關係形式﹐由此引發本體與屬性之範疇。本體意即不管是什麼枺魉崦婵傆谢w(substance;substratum) 來支持﹐在外部現象界大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