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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他说·人民一思考,皇帝就紧张(-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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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说:“太王当年占着邠地的地盘,狄人来捣乱。太王送皮货给狄人,狄人还是来捣乱;太王又送狗送马给狄人,也不灵;又送珍珠美玉,还不灵。太王于是召集长老们,跟他们说:‘我算明白了,狄人想要的是这片地盘。我听说过,道德高尚的人不能让养活人的东西反过来来祸害人。地盘就给了狄人算了,小弟们也不愁没老大,某家去也!’太王就这么离开了邠地,翻过梁山,一看岐山脚下还能住人,就定居在这里了。邠地的那些小弟们都说:‘老大是个好老大,咱们不能没有他。’于是,跟从太王来到岐山的人就像赶集一样。”
  孟子讲完了太王的故事,又接着说:“可是,也有人说祖业不是我们能决定要还是不要的,所以,我们要守好祖业,死也不走。大王,这两条路,您自己选吧。”
  
  孟子这回更有意思,给了完全不同的两个主意,让滕文公自己去选。
  太王的故事是一个古史上非常有名的故事,他最后搬到的岐山脚下就是现在的陕西周原一带,这一带的考古发现很多,说明这里确实曾是周人的聚居地。
  太王就是古公亶父,是周人的一位重要祖先,孟子很推崇的周文王和灭了商纣王的周武王都是他的后人。太王的这段故事,在后人看来简直有些不可思议,周人这样的一个社会组织如果用现代的语言来说,那几乎就可以说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一切以人为本,什么领土、主权、君权,都不像后世那样具有至高无上、无可置疑的地位。太王就像喜剧影片里一个善良的黑帮老大,自己的帮会总是被狄人的帮会欺负,后来发现狄人帮会是看中了自己的地盘,太王觉得如果捍卫领地就会打打杀杀,得死人,嗯,算了吧,地盘我不要了,我走还不行么,小弟们没有了我这个老大自然还会有新老大,也许就认你们狄人的老大做老大,这也没什么不好,只要他们能在新老大的手底下生活得好就可以了。
  我们甚至还能由此来推想一些可能的情况。假如狄人步步紧逼,得寸进尺,太王实在没地方可去了,那么,第一,如果条件能谈拢那就投降,从此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那就谁也别再欺负谁了,一起发展生产,共同致富;第二,如果条件谈不拢,或者内部有分歧,那就谁想投降就去投降,谁想抵抗就去抵抗,划分阵营,各立旗号;第三,如果小弟们一致要求抵抗,那就开打,打赢了最好,打败了也死而无憾。
  无论如何,太王能说出“小弟们不愁没老大”这样的话来,总能算是个了不起的人,尽管当时的“老大”(君)并不是后世的君主乃至帝王的概念。
  
  
  孝道与河童
  
  鲁平公将出。嬖人臧仓者请曰:“他日君出,则必命有司所之。今乘舆已驾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请。”
  公曰:“将见孟子。”
  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以为贤乎?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踰前丧。君无见焉!”
  公曰:“诺。”
  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
  曰:“或告寡人曰,‘孟子之后丧踰前丧’,是以不往见也。”
  曰:“何哉君所谓踰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
  曰:“否。谓棺椁衣衾之美也。”
  曰:“非所谓踰也,贫富不同也。”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这是“梁惠王”一章中的最后一节了,场景突然就转换到了鲁国。其实,这段鲁国的经历是孟子周游列国的最后一程,这时他已经六十多岁了,在那个时代里已经算是高寿了。他在这次鲁国的经历中无奈地感叹着天命——到底人老了,明白了再牛的人也不能和天斗,明白了老天爷没站在自己这边。可这是不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呢?谁知道。
  
  鲁平公准备出门,车都备好了,宠臣臧仓突然过来请示:“您怎么和往常不一样啊,这都要上车了我们还不知道您是要去哪儿呢。”
  鲁平公说:“大惊小怪,我是去见孟子。”
  臧仓夸张地张大了嘴:“啊——?!您是什么身份,他小孟又是什么身份,竟然劳您大驾去拜访他!您觉得他是个贤人吗?嘿嘿,贤人的所作所为都会合乎礼义,可他小孟,我呸,他给他老妈办丧事的规格居然超过了他以前给老爸办丧事的规格,成何体统!成何体统!哼,这种人您还是不要见的好!”
  鲁平公一听:“嗯,不愧是我的宠臣啊,说的在理。听你的,我不去了。”
  鲁平公要去拜访孟子,这本来大概是正在鲁国做官的孟子的学生乐正子推荐的。乐正子正惦记着鲁平公是不是已经到了孟子那里了,可突然听说他根本就没去,嘿,这真是拿豆包不当干粮啊,乐正子找鲁平公说理来了:“您怎么又不去了呢?”
  鲁平公说:“有人告诉我了,说孟老师给老妈办丧事的规格超过了他以前给他老爸办的丧事,哼,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乐正子跟随孟子,从硕士念到博士后,对导师的私生活了解得一清二楚,他马上反问鲁平公:“您说的‘超过’是什么意思?是说我导师先前给他老爸办丧事用士礼,后来给老妈用大夫礼?还是老爸丧事用三个鼎,老妈丧事用五个鼎?”
  ——乐正子这番话在我们现代人听起来就像听天书一样,但当时的鲁国可是最讲究这些礼呀、乐呀的东西。
  鲁平公说:“我指的不是这些,我是说他棺椁和寿衣用的不合规矩。”
  ——这件事前文没提,看来鲁平公还是详细了解过一些情况的。
  乐正子说:“您说的这事倒确实是有,可那不是不合规矩,那是因为我导师前后的家境不一样,穷的时候就只能简单一些,后来有钱了就搞得好一些,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对话记录到此中断,也不知道鲁平公是怎么回答的,推想是没词了,但面子又下不来,所以还是不去见孟子,但他很有可能是把臧仓给卖出去了。
  乐正子回去了,见到导师,说:“我本来都和鲁君说好了让他来见您,他本来车都备好了,可是,他的一个宠臣叫臧仓的乱说话,把事给坏了。”
  孟子点了点头,面容平和,说了两句非常玄妙的话:“鲁君要来,是因为你乐正子劝他来,他没来,是因为臧仓劝他别来,其实他来与不来,非关人力,而属天命。这是老天爷不让我和鲁君会面啊,臧仓那臭小子哪有这么大本事?”
  ——说明一下:我对“行或使之,止或尼之”的理解和常见的一些版本不大一样。我正为客异地,手头资料很少(这时候真是很怀念家里的那些书啊),就拿朱熹的解释放过来给大家参考吧:“言人之行,必有人使之者。其止,必有人尼之者。”
  孟子这也算是无奈之言,其实他是不大信什么天命鬼神的,这些东西往往都是被拿来做个说辞罢了。至于臧仓,也是个可怜人啊,办了一件错事,结果成了千古留名的小人。我有时在想,古代拿四书五经当教科书的那些学生们当中,如果有谁姓臧,一定经常被人拿来开玩笑,一口一个“臧氏之子”——你还没辙,因为这是圣贤之言。
  
  这一节里,我觉得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孟子给双亲办个丧事,如此私人的行为怎么会被上纲上线到这样一个高度?
  ——这就是礼制啊,我们所谓“礼仪之邦”,这正是一个“礼仪”的典型体现。就孟子的思想来说,他讲这个“孝”字还是有人情味儿的,但还是苛刻得可以,像“守孝三年”就是他极力主张的,这在后文当中会有细说。可中国人谈“孝道”,后来就发展到了《二十四孝》那种极端的地步,前面已经讲过郭巨的例子,简直就是变态。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走极端的人自然会有,这本不足为奇,可怕的是,把极端的例子当成典型来推广,以极端的例子作为标准来要求大众。后世所谓“孝道”就是这样一种东西。
  这些年还经常有人呼吁什么寻找传统、呼唤孝道之类的,用心虽好,却不知我们传统的孝道实在是可怕得很啊。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本来是一种自然的感情,在西方那些从无孝道之说的国家,做子女的也很少有因为缺乏孝道教育就打爹骂娘的吧?一种自然的感情被一大堆形式给框框住,出了这些框框就成了不孝,这就很容易在本来已经泛滥成灾的假仁假义之外再增加一个假孝。——极端的例子本来就没几个人学得来,社会还非要去鼓励这些,导致的结果自然就是作伪成风。
  对孝道的批评自古有之,不过这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确实屈指可数,王充、孔融,这都是时代的大另类,还有过禅师认为母亲之身是寄宿之处(相反,佛家也有宣扬亲恩和孝道的经文,佛学发展成佛教,在思想上是个开放系统,时间越长,论调也就越多越杂,有出入是很正常的),在近代,胡适也为这个话题掀起过论战。“父母于子女无恩论”,口水大战,反对者众。
  但是,我又要出来调和了,反对这种观点的人通常都会犯一个逻辑错误,那就是:认为如果承认父母于子女无恩就意味着反对子女对父母尽孝。
  ——其实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我就认为父母对子女无恩,但我是一个孝顺孩子。为什么呢?无恩不等于无情啊!一家人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互相关照,感情亲密,所以呢,用不着宣传什么孝道,做孩子的自然就对父母有一份关心。当然,如果父母成天打骂子女,再怎么宣传孝道,孩子也孝不起来。所以说,这本来都是最自然不过的感情,何必非要搞成那么可怕的孝道呢?
  再说“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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