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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密尔顿身材不高,却长得非常漂亮,不仅雄心勃勃,而且才华横溢、能文能武,甚至擅长音乐和绘画。在纽约,有一批属于社会上层的政治家非常看重他,他在社交中结识了纽约当时最著名的政治家之一斯库勒,并且爱上了他的女儿伊丽莎白。还在独立战争期间的1780年,战争前景未卜之时,他们却相爱成婚了。他的岳父非常富有,又和汉密尔顿政治观点相近,使他更为欣赏和喜爱汉密尔顿。第二年,1781年,在著名的约克镇战役中,汉密尔顿立了大功。
在战争期间,他已经在考虑各小“国”真正联合成合众国、建立大政府的问题。他始终认为,他们必须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建立强有力的政府。持有同样观点的,后来都被称为“国家主义者”。战后,汉密尔顿依然和妻子一起住在纽约。汉密尔顿虽然年轻,可是由于他在独立战争中的功绩,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开国功臣”,再加上他是费城会议最积极的促成者之一,所以,你也一定会以为,他是理所当然的会议代表。可是,他差一点就根本来不了费城。
汉密尔顿虽是“国家级”的政治活动家,可是,费城会议是由各州推选代表,而当时纽约州议会的主流观点,恰和汉密尔顿截然相反。因此,派出的两个代表也和汉密尔顿的观点格格不入。至于他本人,还必须依仗岳父在纽约州政界的力量,才勉强被选入,成为该州的三名代表之一。
纽约州议会的主流,也有过过激心态。在独立战争结束之后,该州的民众就拥护这样的做法:把以前支持英国的所谓“保皇党人”的财产全部没收、拍卖,等于是大家分掉。这种趁着战争胜利者的政治优势,侵犯私人财产的行为,律师出身的汉密尔顿坚决反对。他在纽约的报纸上写文章,指出事态的荒谬和“危险”。这种“危险”在于,如果以“民主”的口号做外衣,去利诱和号召民众破坏法制,是很容易做到的,尤其是在一个法制的底子非常薄弱的地方。在纽约州,州议会也曾赞成滥印纸币,有着起码金融知识的汉密尔顿,知道这只是饮鸩止渴的行为。
汉密尔顿的岳父在州长竞选中,输给了对手乔治·科林顿。他和他的支持者还能够做的,就是使得汉密尔顿能够成为州的代表,进入费城会议。
结果,在费城制宪会议上,汉密尔顿在纽约州的三人代表团中,成了一个异数。因为他在本州代表中是少数,也就不能影响纽约州的投票。会议开到一半的时候,另外两个代表离会回纽约去了,临走却撂下了话,说汉密尔顿一个人不能代表纽约州投票。这样一来,汉密尔顿就成了一个没有投票权的代表。
可是他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并不沉默。
1787年6月18日,当“弗吉尼亚方案”的诸条款经过一轮讨论后,小州提出了“新泽西方案”,大州和小州形成僵局的情况下,汉密尔顿要求发言。他显然是有备而来,滔滔不绝地讲了五个小时,提出了他的完整方案,史称“汉密尔顿方案”。
汉密尔顿的政府方案,就是仿照英国体制的方案。他有他的理由。那个时代的政治家没有宪政共和的榜样,他们只知道,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开始,政府就只有三种:一种是帝王政府,一种是贵族政府,还有一种是民主政府。帝王政府是一人专制,贵族政府是一群精英的集权,而民主政府是多数人的统治。经验告诉他们,这三种政府形式各有弊端:帝王政府导致个人专权,贵族政府导致少数人的专权和腐败,而民主政府的结果会是无政府。汉密尔顿认为,历史事实证明,比较理想的统治是三种政府的混合形式,这就是不列颠的君主立宪制。
不列颠的权力构架是:王室、上议院(贵族院)和下议院(平民院)三者各占一份,互相制约,既有效力,又避免了单独一种形式的弊端。汉密尔顿认为,在不列颠体制下,国王和国家完全结为一体,国王会尽一切可能做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在“朕即国家”的体制下,国王是最不可能腐败的。由国王任命的或者世袭的贵族院,代表了社会的智慧和保守,成为稳定国家的机制,而民众选举产生的下议院,成为代表民众参与代议制管理的机制。这三者互相制约。但是这种制约是在三者结合组成的权力结构内部,不会造成互相刁难,互相置对方于死地的局面。这样的三者结合是稳定的,既有效力,又符合分权制衡的原理。
所以,汉密尔顿提议,设立一个最高行政长官,赋予他相当于国王的权力,而且是终身制,有绝对的否决权。权力要集中到国家级政府手里,国家级政府有权否决州法律。在汉密尔顿的脑子里,只有这样的一个政府,能够保证美国成为一个强盛而长久的大国。
如果仅仅从国家强盛的角度来看,汉密尔顿的道理是不难为人理解的。在国家处于分散分裂而且很贫弱的情况下,有效的、集中的行政权力,控制好了,可以说是通向稳定强盛的捷径。汉密尔顿冒着酷暑,整整讲了一天,听得代表们筋疲力尽。然后,会议进入了微妙的沉默。没有人附议,也没有人反驳,没有人提出讨论或表决。事实上,经历过独立战争的建国先贤们,无法接受设立“国王”这样的方案。而且,行政权力的过强,是他们一直在担心的问题。强有力的集中权力,控制好了当然有效,可是权力过强就可能失控。汉密尔顿方案就这样被会议忽略了。
汉密尔顿由于求“统一强国”心切,在处理州权问题上,可以说是走了“国家主义”的极端,从整体气氛上,非常不利于各州放下疑惑,寻求妥协,所以,照美国历史学家的说法,汉密尔顿一番宏论,把麦迪逊的“头发都要急白了”。
可是,要说汉密尔顿的思路全盘被忽略,也是不准确的。国家必需有一些集中的权力,政府权力的分权制衡必须设计成一种内在的制衡,行政分支必须稳定而有效。汉密尔顿把这些观点以特别强调、甚至极端的方式说了出来。尽管他的方案被会议放弃,但是汉密尔顿政治观的要点,仍然成为当时的主流政治观之一。
制宪会议之后,代表们回到各州,全力投入各州通过宪法的说服工作。以汉密尔顿为主,约同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在当年和第二年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解释宪法的文章,其中2/3是汉密尔顿的作品。这些文章就是后来著名的《联邦党人文献》。持汉密尔顿政治观点的人,就被称为联邦党人。可以预料,宪法在纽约州通过得十分艰难,而纽约州对于美国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詹姆斯·麦迪逊放下他在弗吉尼亚州的活动,常驻纽约,支持汉密尔顿。他们发表的这些文章,主要就是说服民众,只有一个统一的、稳定有效的政府,才是全民长远的福利。你已经知道,在费城制宪会议上,麦迪逊对宪法深感失望,因为与他的方案有很大距离。所谓“伟大的妥协”主要就是他的方案被腰斩;而汉密尔顿在制宪会议上的观点,离开通过的宪法距离就更远了。但是现在,他们全力以赴,说服民众认同宪法,他们原来的不同意见,已经被他们自己深埋得无影无踪了。
1788年7月23日,纽约州好不容易通过了新的联邦宪法。汉密尔顿功不可没,随后他就渐渐成为美国政治中联邦党人的思想领袖。他在纽约的声望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此刻达到了最高点。当年纽约市的庆祝独立大游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座船型的花车,花车被命名为“汉密尔顿号”。
汉密尔顿和华盛顿总统的关系非同一般。华盛顿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而汉密尔顿是他在战争中亲手提拔、一起度过戎马岁月的人。他称赞汉密尔顿具有少见的广博知识,忠于自由事业,并曾经称赞汉密尔顿有一颗“银子般的心”等等。可见华盛顿当时对汉密尔顿非常信任。
华盛顿总统接受莫利斯对汉密尔顿的推荐,一个最重要的理由,是华盛顿对汉密尔顿的财政改革构想的了解。早在1783年,华盛顿就收到过汉密尔顿的信,讨论如何摆脱财政危机。在信中,汉密尔顿提出了四点解决办法,形成一个明确的框架,成为他后来财政方案的基础。1789年9月11日,参议院通过了华盛顿总统的任命,汉密尔顿担任了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此时,他34岁。
事实上,那时的美国,几乎没有别人像汉密尔顿那样,对美国的经济前途有清晰的图景和信心。
要说,汉密尔顿还是科班出身,他在17岁的时候,就进入纽约的国王学院,也就是今天的哥伦比亚大学学习财政。他深受18世纪苏格兰启蒙时期经济学家的影响,特别是大卫·休谟。休谟指出过相对落后的苏格兰农业经济融入英格兰经济的可能性。英格兰的经济,包括以庞大的国债集资,由国有银行发行纸币,控制纸币流通和利息。休谟认为,债券能够提供大笔资金,如果让工商业家能够有机会利用这种资金,就能促进投资和贸易,使得产品更便宜更丰富,还能促使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全社会得益。
汉密尔顿认为,美国的状态很像落后的农业的苏格兰。休谟的思想给这样的农业国家指出了一条富强的道路,那就是发展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工业经济,而不是固守在土地上的农业经济。
说来叫人不相信,当时的美国政府没什么收入。汉密尔顿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让国家政府有收入。联邦的收入主要靠征收进口税。他上任以后,立即向全国各地的商家和钱庄发出调查,搜集数据。他要把进出口贸易搞清楚,由此计算出国家征税的数量,提出法案让国会批准,因为宪法规定,只有国会众议院有权立法征税。
可是,休谟也警告过,这种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是有危险的:借债筹资的办法需要有税收来保证偿还利息的能力,贫富差距会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