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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金针秘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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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合大肠,大肠者,传道之府。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府。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脾合胃,胃 
者,五谷之府。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 
三焦者,中渎之府也,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者。 
春取络脉诸荥大筋分肉之间,甚者深取之,间者浅取之。夏取诸 孙络肌肉皮肤之上。秋取诸合,余如 
春法。冬取诸井诸 之分,欲深而留之。此四时之序,气之所处,病之所舍,藏之 
所宜。转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痿厥者,张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二、医经录要
(三)《灵枢·九针十二原》篇
属性:此篇为《内经》言针法之祖。虽所用之针,古今沿革不同,而所云针法之精微奥妙,万世不能出其范围。 
针灸家不读此篇,是数典而忘其祖,不知其如何措手矣。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 
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 
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岐伯答 
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 
神乎,神客在门,未睹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 
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 
叩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暗乎,妙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 
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 
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 
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 
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今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 
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 
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 
脉者,在 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 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 针,长三寸半;四曰 
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 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 
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 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 
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 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 
其气。锋针者,刃三偶,以发痼疾。 针者,末知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 ,且员且锐,中身 
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 
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挺,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 
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 
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 ;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 
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 ,五五二十五 。六腑六 ,六六三十六 。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 ,所行为 
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 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 
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 
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 
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 
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 
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 
益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疡。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 
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 
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 
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 
其原出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肓之原,出于脖 ,脖 一。 
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闭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 
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 
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 
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二、医经录要
(四)《灵枢·小针解》
属性:此篇乃前篇之注解,与《素问·针解篇》大同小异,皆古圣 
针法之真传。恐后世以讹传讹,故特着此二篇,以防后世之贻误。凡习针法者,万不可不读。 
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 
可补泻也。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 
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刺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意也。粗守 
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守机者,知守气也。机之动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 
疾也。空中之机清净以微者,针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 
虚不可泻也。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扣之不发者,言不知补泻之意也,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 
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粗之暗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妙哉! 
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明 
知逆顺,正行无问者,言知所取之处也。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所谓虚则实之者, 
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宛陈则除之者,去血脉也。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 
者,皆泻其邪也。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 
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 
也。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 然有失也。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 
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 
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 
始,故曰清气在下也。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针中脉则浊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针太深则邪气反沉 
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 
主也。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泻其诸阴之脉也。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泻三阳之气, 
令病 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夺阳者狂,正言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 
其形、听其动静者,言上工知相五色于目,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涩,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论 
虚邪与正邪之风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至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调气 
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 
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 
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 
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所以察其目者, 
五脏使五色循明,循明则声章,声章者,则言声与平生异也。 

二、医经录要
(五)《灵枢·营气》篇
属性:此篇论营血之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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