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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高明说:〃民不畏死,指刑罚酷苛民不聊生,则死而不畏,故云奈何以死惧之?民畏死,指教之以道,使民守法,如有诡异乱群者,依法执而杀之,故谓孰敢?〃孟子曰:“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
【漫谈】法治是一项社会服务。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所以,安民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峻法严刑可令恶人心惊胆丧。否则,犯罪以及以犯罪相威胁所带来的恐惧会造成社会文明的溃败。每当受惩罚的风险下降时,犯罪率就会上升,并且会抬高横行霸道暴徒们的身价,从而使他们更能横行乡里。当遵守法纪的人看到罪犯未受到法律制裁时,他们会感到意志消沉。这样,公民就会对执法当局失去信心,就会脱离国家机构自己去想办法,去依靠自发组织的、不同程度的警戒行动保护他们自己、他们的家人和邻居。一旦这种离心倾向超过了某一极限,那将难以逆转。歌德曾说:〃社会如果不能惩罚罪恶,自卫马上就会出现,叩响血的复仇之门。〃
【漫谈】邓小平说:“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我最近看了一些材料,屡教屡犯的多得很,劳改几年放出来以后继续犯罪,而且更熟练、更会对付公安机关了。对这样的累犯为什么不依法杀一些?还有贩卖妇女、儿童,搞反动会道门活动,屡教不改的,为什么不依法从重判处?当然,杀人要慎重,但总得要杀一些,涉及政治领域、思想领域的问题,只要不触犯刑律,就不受刑事惩处,不涉及死刑问题。但是对于严重的经济犯、刑事犯,总要依法杀一些。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漫谈】有些人指责老子的哲学体系是矛盾的,其实他们只是根据字面意思去解读老子,他们把老子说成神秘莫测或消极愚昧,说成是保守、无所作为,是拱手不事事〃。既然〃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显然对万物并非只是听之任之,老子所谓的无为,是指不主观妄为。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司杀者:负责司刑者,也指自然规律中的善恶报应。大匠:按律应处理并能妥善处理其事者。斫:用斧头砍木头,此是指斩杀。代大匠斫:指犯法以律当死者,应由有司治之,代而治之,是谓代大匠斩。希:少。
圣人治天下,以刑罚所以佐德助治,乃为顺天之度。悬爵赏者,示有所劝;设刑罚者,明有所惧。制断刑罚,则各当其名,以致罪人不怨,善人不惊。但如果是政由已出,专权擅威,生杀予夺,高下在心,或者官场上盛行人际关系网,各级官吏朋比为奸、弄权枉法、纵曲枉直、残民害理,把法律当做可以任意揉捏的面团,则将非但不能治,反而会祸殃自身。
【漫谈】司法权不应和行政权相混淆;应将它们区别开来,各就其位。法庭只能是执行而不是制定法律,政府只能是行政而不应干预法庭,而只有人民代表和议员大会才有权制定法律。然而现实中,法庭有时会超越司法权限干政,而政府却又有时进入法庭的当然领域:其实权力的混乱,在这两个方面同样危险;因为法庭干预政府只对案件有害,政府行政干预法庭则使人们堕落。
意译
人民不怕死,怎么能以死刑恐吓得住他们?
倘若能使人民生活幸福,以致于乐生怕死,而有为非作歹者,我严惩不贷,谁还敢做恶?
犯律者应由司法者惩治。如随意代替司法者惩治,便如同代替木匠砍木材,代替木匠砍木材者,少有不伤其手的。
原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注释】佐:辅佐。以兵强:恃武力来逞强。好还:经常遭到报应。
用道来辅佐君主者,不恃武力来逞强天下,恃武逞强这样的事经常遭到报应。
【漫谈】纵观历史,武装的叛乱几乎从未产生过真正的民主政权。诉诸暴力增加了政府和反对派阵营中擅长使用暴力的专家们的权力。由折中和妥协所产生的政府往往通过折中和妥协来统治。由暴力产生的政府也只能由暴力来统治。二十世纪“选举的动力”使得许多国家摆脱了威权主义,走向了民主;而〃革命的动力〃则往往使得国家从一种威权形式走向另一种威权形式。
波兰团结工会说:〃我们反对任何暴力行径、街头斗争、偷袭队、恐怖行径或武装组织:我们不为暴力行径承担任何责任。〃瓦文萨说到,〃我们了解许许多多的革命,有些是伟大的革命和伟大的人民。他们在接管政权之后造就了比他们所毁掉的政权更为糟糕的体制。〃亚当·米奇尼克也发出了类似的警告:那些以冲击巴士底狱开始的人最终将建起他们自己的巴士底狱。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注释】师:军队,意谓征战。凶年:荒年。
征战之地,荆棘丛生。大军战争之后,必然会出现大灾荒年。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注释】果:结果、目的。 取强:逞强。
善用兵者,只求达到目的就算了,不敢用兵来逞强。因为军队本应是用于禁暴除乱、抗御强暴,此都是不得已而为之事,并非是逞强好胜。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注释】矜:骄矜,自尊自大。伐:夸耀。
达到了目的后,不要自尊自大;达到了目的后,不要夸耀;达到了目的后,不要骄傲。追求这结果是因为迫不得已,所以,达到了这结果后勿要逞强。王弼说:〃吾不以师为尚,不得已而用,何矜之有也?〃严复说:〃夫不得已,岂独用兵然哉?凡事至不得已而后起而应之,则不中理亦寡矣。〃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注释】物壮则老:谓物达到壮盛后,必然要衰老。早已:早死,很快消亡。
事物强盛过头则将老衰,这叫做不合乎道,不合乎道者,会很快消亡。严复说:〃中国古之以兵强者,蚩尤尚矣,秦有白起,楚有项羽;欧洲有亚历山大,有韩伯尼,有拿破仑,最精用兵者也。然有不早已者乎?曰好还,曰早已,老子之言固不信耶?至有始有卒者,皆有果勿强,而不得已者也。今中国方起其民以尚武之精神矣,虽然,所望他日有果而已,勿以取强也。〃
意译
用道来辅佐君主者,不恃武力来逞强天下,恃武逞强这样的事经常遭到报应。
征战之地,荆棘丛生。大军战争之后,必然会出现大灾荒年。
善用兵者,只求达到目的就算了,不敢用兵来逞强。
达到了目的不要自高自大,达到了目的不要夸耀,达到了目的不要骄傲;追求这目的是因为迫不得已,达到了目的勿要逞强。
事物强盛过头则将老衰,这叫做不合乎道,不合乎道者,会很快消亡。
原三十一章 夫兵者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
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注释】兵者:兵器,兵革,兵武。不祥之器:不是祥和的器物。恶:厌恶。
兵武,不是祥和的器物,谁都厌恶它,所以有道者尽量不使用。王弼说:〃兵,凶器也。圣王用兵,惟以禁暴除乱,非欲害无辜之民也。然兵行之地,非惟民被其害,昆虫草木亦受其灾,是以物或恶之。故有道焉肯处此以害人物也?虽然,文事必有武备,若夫高城深池,厉兵秣马,后世固不可阙,但有道者惟以之御暴乱,不以之取强迫。不得已而用之,不处以为常也。〃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注释】君子平时以左边为尊贵,用兵打仗时则以右边为尊贵。范应元说:〃左阳也,主生;右阴也,主杀。是以居常则贵左,用兵则贵右,盖杀伐之事,非以为常也。〃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注释】兵武不是祥和的器物,不是君子应该使用的器物,迫不得已而用之时,最好以恬淡的态度处之。战胜了也不以为荣耀,而以为荣耀者,是乐于杀人。乐于杀人者,将不能得志于天下。河上公说:〃恬淡,不贪土地名利财宝。〃吕惠卿说:〃必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故胜而不美也。天将救之,以慈卫之。以慈者,天下乐推而不厌也。〃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注释】尚左:以左为贵。
古人认为左阳右阴,阳生而阴杀。所以喜庆之事以左为上,凶丧之事以右为上。偏将军位居左,上将军位居右。这就是说,以丧礼对待用兵。争战死亡众多,要以悲痛哀伤的心情对待。战胜了,用居丧的礼节处置。吕惠卿说:〃以丧礼处之,则是不祥之器,而不美之可知矣。以悲哀泣之,则是不乐杀人也可知矣。孔子之察于礼乐者如此,而谓老子绝灭礼学,岂知其所以灭之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