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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出没-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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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反对,感觉他话尽管没少,性情好像内敛了些,脸上的神情也淡淡的,有种距离感,进货梯时就问了句:“你没事吧?”
他把着车龙头,说:“没事。”
“真没事?”我歪头看他,他看向我,两抹瞳孔的眼色很深,根本看不出情绪,就是淡而又淡的我不在乎你的意思,说:“没事。”
我又不脑残,听他这样说话这样表情,也就不和他磨了,守在货梯口看上面的灯从十八变成一。他先推车出去,我跟在后面,见康太熙小屋玻璃上贴了张圣诞老人的图片,那只据说叫“盼盼”的小狗被拴在门上,冲经过的罗正胤汪汪叫了两声。他最喜欢狗,只要是狗,甭管谁家的,都会停下来逗一逗,今天听到他和康太熙一起收养回来的流浪狗打招呼居然充耳不闻,推着车就出门,倒是我停下来往那边看了看,刚好看到屋子里乌雅德转头。
我的脸一发烧,猫着腰就开溜,追到罗正胤后面说:“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他停下车,从衣服内口袋里抽出一条围巾,环在我脖子上。我盯着围巾,心里动了动,抬头看他,见他眼神还是淡淡的,像是即将说分手的恋人,习惯性的对我好,却不看我,沉默地推车走在旁边。
我按着红白格子纹的围巾,瞥见左手中指上的戒指,知道我和慕凌风订婚的消息总会有一天通过其他方式传进他耳朵里的,就说:“我们打算24号晚上宣布订婚。”
“还有几天?”他问。
“八天,”我说,“他去美国找我爸爸了。”
罗正胤点点头,微躬着身子推车,我看他分明是心里难受了,就想说一些安慰鼓励的话,他却突然说:“来教我骑车吧。”
我愣了愣,见他是微笑着的,两腿跨上了车座,忙说:“等下,把车调高一点。”
他又笑着下来,我把车停住,跟他讲自行车的结构和功能,找到调节车座的地方,根据他的身高把车座尽可能调高了些,让他扶住龙头坐上去。他两只腿放在地上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的车不能再升高了,就让他先坐着,把一只脚放上脚踏。
他依言撑稳了自行车,说:“然后呢?”
我走到后面,说:“先一条腿试着蹭几步,然后把另一只脚也放上去,手上用力,不能东摇西摆,我在后面扶你。”
他滑了两步,看上去很稳,我跟在后面夸了句,说:“把那只腿抬起来,放在脚踏上。”
他抬了下,车子猛地一偏,又急忙落地,说:“不行。”
我扶稳车,说:“怎么不行,再试试。”
“好,试试。”他笑着,我看着他背影思绪一岔,不留神,他走了,自己却没跟上,只见他歪歪扭扭滑了一段距离,脚还是没放上去,就说:“先去吃饭,回来练吧。”
他滑回我身边,说:“我滑出点意思来了,你怕不怕,不怕就坐上来,我把你滑到街上去。”
我说:“咱们走吧,练得时候很多,需要点过程的。”
他抬头看我,夹克的领口有一根长发,我拈出头发,他低下头,又看向我,笑了笑,站起来:“那就走吧。”
我们并肩走到小区外的小炒店点了几个菜,又推着车并肩走回来。12月的夜晚很冷,我把包跨到他身上,两手放在衣前的兜里,举头看了看星辰的冷辉,忽然有个疯狂的念头。这念头,通常出现在我小时候考试成绩不好,不想回家面对爸爸的时候。我甩了甩头,罗正胤问:“想什么呢?”
“没什么。”我脱口就说,过了半天,又说:“我不想回家。”
“想去哪里?”他问。
我说:“学校。”
罗正胤笑了笑,把车转了个方向,说:“学校太远了,我们去附近的河堤好不好?”
我想仅凭一辆自行车去立华大学是太不现实,反正是不想回家,那么去河堤上吹吹冷风也没什么不好,就说:“好。”
他说:“那你戴好帽子围好围巾,河边冷。”
我说:“你的手也冷吧。”
他不在意地微笑,推着车和我出西苑。光秃秃的树干上缠绕着密密集集的彩灯,商店里传出圣诞颂歌,我们穿过繁华都市的街头,走向僻静的河堤。迎面一阵风冷得我一个激灵,罗正胤坐上车,学着我开始教的骑,我选了一处长椅,擦干净,看静静流淌的河。
放在兜里的左手轻轻摩挲钻戒,我尝试把它取下来,又套上去,叹口气,回头看罗正胤。他似乎会骑了,摇摇摆摆的身影冲到了四个路灯之外的距离,我看着他,心里头百转千回,充满一种说不出口的无力感。我不能背叛他,也不想让他不开心,但我很明白,这种两头都讨好的结局是不可能发生的。我必须在慕凌风和罗正胤中间选一个人,但这枚戒指,已经如我心愿戴上,我没办法取下来,这不符合我对爱情忠诚的信念,也不符合我一贯的为人。我想,这也是慕凌风愿意相信我,让我和罗正胤维持房东和房客关系的原因。
我不再把玩那钻戒,情绪下沉一点,把自己稳定下来,侧着头看他。他欢呼着骑车过来,把车锁在河堤之下,顺手拣起几块石子跑到我身边,递了我一把。
我接过,他说:“我们比赛打水漂好不好?”
我说:“怎么比?”
“比谁打得远,赢了的人给输了的人一个惩罚。”
“什么惩罚?”我问,他却已做好姿势,催我:“先比,比了再说。”



我们同时抛出石子,三盘决胜负。我恍惚,他专注,银白月光下的河水淌开一个又一个波纹,我看着他的石子越跳越远,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说:“你赢了。”
他看到石头停下来,沉进水里,才轻轻一笑,坐到我身边,说:“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喜欢这样自己上班,自己赚钱,自己做饭,心情好还可以请客下馆子的生活,不用奴役任何人,不必害怕树敌太多而被暗杀,也不用为了所谓一人之天下,殚精竭虑生不如死。老实说,你有慕凌风我挺失望的,但他是个好男人,事已如此,我也看得出来,你很在意他,你跟他有很长时间的感情,跟他分开肯定比跟我分开要难过,我不能阻挡你幸福,所以你放心,不要为了我分心,我会自己料理好自己的。”
我没有想到他会和我说这些话,完全不像我认识的没心没肺只会偶尔动脑筋的罗正胤,他看到我神情,拍了拍我的肩,说:“这是真话,相信我。”
我说:“你说你是谁,再说一次好不好?”
“说了怎样,不说又怎样,我不想再依靠权势和地位,我只是千千万万人中最平凡的一位,有暗恋,有暗恋落空,有追求,有追求落空,有情敌,有败给情敌,我总不能告诉别人我是爱新觉罗胤禛,让他把你还给我吧?”他笑了,眼睛却红了,“何况,你们这个世界是根本不认同我的,没有大清,没有胤禛,没有过去,只会把我当成精神病,试图扔掉我。”
我说:“我没有扔过你,我觉得你现在很好,我不想扔你。”
他转过头,冲我微微笑了,说:“我知道。”
我也说:“那就安心在我家住着,我们以后是好朋友。”
他摇了摇头。
我没看懂他的意思,插着手站起来,他却忽地拉住我,说:“我有一个惩罚。”
“什么惩罚?”我问。
他低下头,踌躇了一下,我用了用力,想拉他起来一块回家,他却突然站起身,搂住我的腰。背着路灯光,他眼眸的颜色很深,像极质地上乘的玛瑙,纯粹纯粹的黑,却从最深处发出明亮的光,赋予那眸子无与伦比的灵气。我一惊,想推他,他收紧手臂,揽紧我,垂头吻上我的眼眸。
我闭眼,觉得眼皮被热热地烙了一下,身上环绕着一股陌生的男子气,从他衬衣领口传来,属于他的身体发肤,由这近而又近的一吻过到我身上,于浅浅的体香中掺杂了浓浓的欲望。
罗正胤把头更低一点,试探地印上我的唇。我浑身条件反射地一颤,又把眼睛紧紧闭上,推他的胸膛,他沙哑地“嘘”了声,让我的柔软的身体紧贴着他的身材曲线,仿佛丝毫不避讳,丝毫不在乎,让我清楚感受到他身体每一寸的情绪,如同他腕上的力度,不给我任何抗拒逃避的可能性。
我的唇,被他压迫碾压着,唇心一湿,他竟大口吮了一吮,将舌头伸进。我略微喘了口气,没让他进,他就在外面反复搅弄,鼻息的炙热堵住我唯一可以呼吸的地方,双手摸到我的脸,喉咙里一阵又一阵低吼,不耐烦地噬舔轻咬,似要将我撕裂,那情绪也越来越灼热,逼得我无路可退,脑子里一片空白,从声带最低处婉转出一道奇怪的呻吟,咬住他的舌头。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一旦张口,就沉入了进去,两只手不由自主环住他的腰,被他吻得情不自禁,燥热难耐。他野蛮疯狂,裹挟着我的舌,到一切可以到达的深处,弄疼我,弄痛我,在所不惜。我竟然,喜欢这样的霸道,脑子虽在排斥,身体突破了那道防线,却想要更多,抓紧他的袖子,一次比一次沉重的发声,直到,唇间一咸,他落泪,我被推开。
路灯下,罗正胤神情复杂,凝眸盯着我,严肃说:“你不应这样的。”
我的心依旧跳得很快,神智却仿佛深溺水中被人突然拉起般,猛地回过神,冲上去对他就是一掌,捂起脸,头也不回就跑。
时间没了概念,回到城里时,只有彩灯孤寂地闪烁,所有的商店都打了烊,康太熙的小屋也熄了灯。我喘着粗气迅速地跑回家,对着镜子刷了好久的牙,洗了好久的脸,脸颊一疼,竟被戒指刮出了条血痕。
我握着自己的手,神经质地盯着那戒指,又打开水龙头,不停地擦脸上的血迹,血越多,擦得越厉害,擦得越厉害,血越多,这时,手机响了声,我不知怎么情绪崩溃,关掉水龙头,坐在地板上就哭起来。
手机的声音越来越大,我越哭越痛,靠在墙壁上,盯着白白的浴盆边,真想一头撞上去。我爱慕凌风的,我非常确信,我爱他,我和他在一起无忧无虑地度过四年,这半年虽然辛苦,但我始终相信只要我和他在一起,这种辛苦就可以消除,我们地位变得平等,我可以和他共同分担生意上的所有事情,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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