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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由别人说去吧。”史蒂夫的这种态度就好像他就是一位国王。
艾斯纳当然知道应该如何打击一下史蒂夫。“皮克斯公司有约翰·拉塞特,但我们没有。”迪士尼公司董事会主席说。艾斯纳知道,是约翰而不是史蒂夫把皮克斯公司推向了辉煌,并且获得了如此高的票房收入。他也知道,他可以利用这一点在新闻媒体上狠狠地打击一下史蒂夫。
不过,艾斯纳还是善意地提出了一些友好的建议,井邀请史蒂夫到位于湾区的印度饭店共进晚餐。当有记者问史蒂夫印度咖喱烤饼是否能改善他们两位首席执行官的关系时,史蒂夫嘲弄地回答道:“我们只是一起吃了顿晚餐。”在2003年秋天,艾斯纳和史蒂夫还一起去观看世界职业棒球大赛。又有记者问史蒂夫他们两人是否和好如初,史蒂夫还是轻蔑地回答道:“有时候,棒球比赛也只不过是棒球比赛而已。”
史蒂夫的确想签订一份类似乔洽·卢卡斯与福克斯影业公司签订的协议,可对于他来说,这就好像一座空中楼阁。卢卡斯自己投资、自己制作动画电影,当然动画电影的著作权归他完全所有,他只需付给福克斯公司发行电影的费用。以电影产业的标准衡量,福克斯公司与卢卡斯签订的这个协议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福克斯公司从中也能得到一些利润分红,而且同卢卡斯合作,福克斯公司也能在动画产业界获得一些特许经营权。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与艾斯纳的谈判,史蒂夫签约雇用了卢卡斯影业公司的前总裁戈登·拉德利做他的“队友”。拉德利向史蒂夫献计说:“为了束缚住艾斯纳的手脚,我们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要不然,拉德利警告说,双方的谈判拖延下去,签订的协议肯定对皮克斯公司不利。
“我们已经规划好了,”史蒂夫说, “我们要完全拥有《超人特工队》(The Incredibles)和《汽车总动员》(Cars)您的著作权,而且也要拥有以后制作动画电影的著作权。”史蒂夫所说的这两部动画电影是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在重新谈判中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
史蒂夫说:“我们提供給迪士尼公司的协议条款,要比与其他电影公司签订的条款不利得多,比如,我们要支付高额的发行费,还要遵守长期的承诺条款,而且在他们的主题公园里他们还可以免费使用我们的人物造型。”史蒂夫是公开说这些话的,事实上,他希望得到动画电影收人的92%,在谈到他与迪士尼公司签订的发行协议时,史蒂夫说:“你必须租用一个发行渠道。”史蒂夫所想的是利用迪士尼公司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不是真正想与迪士尼公司公平合作。
史蒂夫也一定知道艾斯纳对他的回答是什么。如果同皮克斯公司签订协议放弃这些权利(这其中不仅仅包括票房收入,还有与电影有关的商品特许经营权,商品的搭卖权,以及拍摄电影续集的权利),迪士尼公司就会损失几亿美元的收入。即使是为了挽救一个非常值得签订的协议,也没有哪一位首席执行官愿意做出如此大的牺牲。
“我们不打算把‘市场’租用给任何人。”艾斯纳说。他想要的是一个平等的合作伙伴,因为在他看来,是迪士尼为动画电影带来了高额利润,而不是皮克斯。
皮克斯公司与迪土尼公司的谈判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阿尔·戈尔却打算要介入其中。在2003年,身为美国副总统的戈尔参加了苹果公司董事会。戈尔想在皮克斯公司和迪士尼公司中间做一个调停人,以和平地解决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之间的矛盾。戈尔认为,他能解决两家公司之间的问题,因为他与两家公司都有一定的联系,虽然这种联系是徽弱的。在万圣节前夕,迪士尼公司曾经向他和他的夫人赠送过《美女与野兽》的化装服,,并且戈尔在担任美国副总统期间,还与艾斯纳讨论过一些法规的制定问题。于是,戈尔打电话给迪士尼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前民主党参议员乔治·米切尔,鼓励他要促使两冢公司的谈判尽快完成,米切尔又马上打电话给艾斯纳。
但戈尔的努力并没有什么效果,还增加了艾斯纳的不满。看来,仅仅一位副总统是无法说服艾斯纳纳的。
实际上,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之间的纷争就是史蒂夫和艾斯纳之间的纷争。早在2003年,史蒂夫就一直对迪士尼公司各个阶层的主管说,他与迈克尔·艾斯纳是无法合作的。“只要艾斯纳在迪士尼公司,我们两家公司的关系就不会改善。”史蒂夫对迪士尼公司的一位主管说。史蒂夫的这种看法也与正在迪士尼公司这个奇妙王国董事会里酝酿的一次权力斗争不谋而合。沃尔特·迪士尼的侄子罗伊·迪士尼认为,艾斯纳应该离开迪士尼公司了。有一天,罗伊去位于帕洛阿尔托市的史蒂夫家里与史蒂夫共进晚餐,史蒂夫就给了罗伊一些暗示性的警告。史蒂夫的意思好像是说,如果谈判破裂,他有可能终止与迪士尼公司的合作。如果他真这样做了,将会给迪士尼公司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损失。
罗伊有理由这样考虑。现在对迪士尼公司来说,“一把大斧”正高悬于空中,而“护林员”恰恰是史蒂夫·乔布斯。
在2004年1月,皮克斯公司突然单方面终止了谈判。“在经过10个月谈判挫折后,我们要结束与迪士尼公司的谈判。”史蒂夫说。“挫折”这个词可不是随便说出口的,说出这句话,史蒂夫的立场就很明确了:两家公司的谈判是不友好的,皮克斯公司成了艾斯纳“独裁统治”的牺牲品。
不论公正与否,史蒂夫的表态就好像暗指,是迪士尼公司和艾斯纳先失信于皮克斯公司的。在以前谈判的时候,史蒂夫在宣布退出谈判之前,他绝不向另一家公司公开发出警告。即使颇受史蒂夫器重的迪士尼公司摄制组主要负责人迪克·库克也不知道史蒂夫计划要“拾起行囊,继续前行”了。
史蒂夫实在不能忍受迪士尼公司把他“心爱”的皮克斯动画电影的角色和字幕占为已有,因此他对当前与迪士尼公司签订的协议相当不满。“我们对迪士尼公司拍摄的动画电影感到恶心,”他说,“只要你看一下他们拍摄的续集的质量,比如《狮子王l?》 (The Lion King 1?)和《小飞侠》 (PeterPan)的续集,你就知道他们的水平有多么差了。”
史蒂夫认为,迪士尼公司从来没有给皮克斯公司的电影创作贡献过力量。“事实上,多年以来,迪士尼公司很少与皮克斯公司在电影制作方面合作,”他说,“我们与迪士尼公司的合作仅限于在电影的市场发行方面,而不是在电影的制作方面。”
史蒂夫甚至也贬低迪士尼公司在动画电影市场开拓方面的努力。史蒂夫一方面称赞迪克·库克和他们富有开拓精神的市场开发人员,但另一方面他又暗指迪士尼公司出现了利润下滑的局面,并且补充说:“即使市场人员非常优秀,—个蠢材也不会获得成功的。”换句话说,史蒂夫认为,迪士尼公司连自己的产品都经营不好。
史蒂夫对迪士尼公司发出了最后攻击,说出了最关键的一点。“现在在动画电影界,我们认为皮克斯品牌是最有影响力的品牌,也是最值得信任的品牌。”史蒂夫说。他还提到,迪士尼公司的发展也表明,作为一个商标,皮克斯已经超过了迪士尼,现在是皮克斯而不是迪士尼更能让电影迷们信服,也对他们更有意义。史蒂夫想要的就是能够反映他们之间这种状况的协议条款。
迪士尼公司“舔舐”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开始做出回击了。迪士尼公司合作与交流部的高级副总裁塞妮娅·穆卡称:“史蒂夫的这些表态是很不合适的,他的说法也让人遗憾,他不但攻击、侮辱我们公司,还在谈判破裂后点名损害我们公司的名声。我们希望他能好自为之。”
史蒂夫这种对迪士尼公司“史蒂夫式”的攻击完全是他自负的反映。迪士尼公司拍摄的《狮子王2:辛巴的荣耀》(The Lion King 2: Simb’s Pride)就一直列在DVD销售排行榜上,迪士尼公司拍摄的电影续集也相当成功,《小姐与流氓2:狗儿逃家记》(The Lady and the Tramp Ⅱ :Scamp’s Adventure)的DVD光盘在上架后的前6天里就销售出去300多万张。
史蒂夫攻击迪士尼,说迪士尼面临困境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而这一方面和利润相比是一种难以确定的东西。史蒂夫认为,迪士尼公司没有动画电影创造能力。“你只要把皮克斯公司最新制作的3部动画电影和迪士尼公司最新制作的3部动画电影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哪家公司的制作水平更胜一筹。”他说,
令史蒂夫耿耿于怀的是,他在与艾斯纳角逐的过程中曾经受过艾斯纳的伤害,在一年前,也就是2003年的春天,艾斯纳在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上作证说,苹果公司所宣传“自选、自制、自刻”(Rip、Mix、Burn)口号就是一种允许、鼓励用户进行盗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艾斯纳和其他娱乐产业的主管们都对作品的电子复制和互联网文件共享非常担心,他们憎恶苹果公司为盗版用户充当帮手的行为。电子盗版不仅严重损害公司的利润,而且还能玷污公司的商标形象。在互联网上随便交换电子版的电影作品虽然不能给电影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一在网上传播的绝大部分电子版的好莱坞电影作品的质量还是非常差的,也不清晰,而要下载一部高质量的电子版电影作品需要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但即使这样,也不让人放心,因为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艾斯纳和其他好莱坞的“大腕”们紧张地注意着这种状况的发展变化。Napster公司己经让音乐产业界苦不堪言了,它几乎让整个音乐产业垮了下来,同样的后果也会发生在电影产业界。
艾斯纳的证词让史蒂夫很是焦躁不安。其实,艾斯纳这样傲也没有什么意义。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