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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同居吧-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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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后来发现,她看归看,眼神却是空的。飘渺且穿透。仿佛通过这各式样的脸,看出什么奇异景象。

第一次,他想看到别人看到的世界。

洛修明不是那种把心肝肺都掏出来给人看的人,她是隐蔽的,与她相处很有趣味。

他闲来无聊,便猜那位洛小姐正在想什么。

有时得出约略的答案,也不拿去问她,仿佛一个人下暗棋。

日长月久,竟然成瘾。

青春期以为异性相吸必须志同道合,不知要讲究多少条件。成年后有了经验,却原来事情要发生便发生,一点因由也无。

真的,他现在想来,依然看不清前缘。

出去喝酒,朋友忍不住嘀咕,“才华盖世的我们,又是适龄王老五,相貌英俊,无不良嗜好,竟落得如此下场。”

他大笑,“那你要怎样?女孩子扑上来尖叫拥吻,一箩筐一箩筐的任你挑选?”

朋友继续发牢骚,“那样也没用。你看你,身边美女如云,一个个连贴带送,最终还不是赖在这里和我们埋作堆。”

他叹气,是啊,原来爱这东西,也不是多就好的。

朋友拍他肩,“算了,索性兄弟相依为命。”

他没搭话,下意识低头看桌。

桌上,放着他的皮夹。

内里,有一张小小的相片。

严格来说,甚至不能算是相片,不过是一角新闻纸。

某周刊偷拍他时,不小心连带她一并收在镜内。

新闻纸上,他占据整版,她只得一角。

站在他身后,迎光,侧脸。头发比现在还短。乍眼看去,像十六七的男孩子。

他盯看半天,沿着她的轮廓小心剪下,默默收进皮夹。

从此皮夹不离身。

也曾想过,要是有人翻看,该做何解释?

实话实说如何?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心思,看她怎么反应。

可惜一直没人留意。

出新专辑了,他四处做宣传,她也跟着乱跑,拖着她那个大大的帆布袋——她从来不带化妆箱,什么物件都塞在这只帆布袋里。有时候东西太多,她就愁眉苦脸地,他看了直笑。

那一个月并没有大事发生,所做的事情,很多也不是第一次,但是她使他觉得事事簇新,连带自己也朝气勃勃/起来,疲乏因循的壳子渐渐褪下,他焕然一新。

去电视台做嘉宾,录完影,回到化妆间,她正在收拾东西。

他走近她,咳嗽一声。

她没有听到,依旧低着头,柔软的发角黏在颈后。

他很受诱惑,想伸手去拨它,但不敢造次,怕被误会成袭击女性的怪手。

她把化妆品逐件抹干净放好,唇膏印、胭脂印,都深深浅浅,印在纸巾上。

他在后面静静注视,半晌,伸手去够那张纸巾。

她这才察觉到他,抬起头来,微笑着看着他,“呦,金无忧。”

他也笑。

无忧无忧,名字很妙,却仿佛和姓氏分离,不配套。

金姓难起名,稍不留神便世俗到骨子里去。

母亲让他随父姓,已是让步。祖母还不满意,恨不能唤他做金大荣或金大寳。金光闪闪,多有贵气。 

他从不喜欢自己的姓名,出道也把姓去掉,日子久了,全世界都叫他无忧。只有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他,一遍一遍地,叫得他灵魂也起了共振。

他慢慢说,“我还没有你的电话。”

她看了看四周,耸耸肩,把号码写在那张纸巾背面,笑道,“找不到纸呢。”她走出去了。

他把纸巾捏在手里。她取过手袋往肩上一摔的姿态,这么潇洒自若。

一整个下午都忘不了她后颈上那缕秀发。

那张纸巾被他带回家,小心地安置在电话边,每次用电话,都看得见它,渐渐背熟了那个号码。 

日子久了,上面的胭脂唇膏晕染开来,浅紫深红,团团重重,像一幅图画。

何等旖旎。

他每次走过,鼻端也能闻到若有似无的香气,简直让人想叹息。

之后有段时间没怎么见到洛小姐。

差不多半年吧。

很想她。

不知多少次,他拿起电话,一个个号码按下去,临接通又匆忙挂了电话。

认识她之后,才知道自己胆子很小。

去红馆开演唱会,竟然发现工作人员中有她的身影。

他几乎是跑过去的,“你怎么在这里?”

“本来是陪利老板来买东西的,后来听说这里人手有点紧,就被遣过来帮忙。”她一摊手,“没办法,食君之禄,担君之忧。”

她把手插在裤袋中,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他也不能够解释是什么吸引了他,她有一种悠然的神情,把她和其他人区别开来,她与他们不一样,今天来的这些人都像打仗似的。 

香港的阳光晒在他们身上。

他微微笑。

以后他每次回香港,就会想起那时候,她在骄阳下仰着头,眯着眼睛望向天空,对他说,“多美好啊!”那句话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一遍又一遍。

多美好啊。

演唱会那天,化妆间满满的全是人。

人群中,他说,“我有些紧张。”他直言不讳。

“怕什么?”她温柔地笑,“还有我们在这里。” 

大家逗他讲话,有人问,“大明星,你有什么憧憬?”

无忧低下头。

他考虑了很久,反问,“憧憬二字何解?”

大家笑,到底自幼在外国长大。

她为他解释,“盼望,希望得到。”

“啊。”

他望定她,“我的愿望,好像不容易实现。”

她拍他肩,“有很多事情,要自己去争取的。假如你要一样东西,你要大声说出来,说许多次。”

“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她斩钉截铁。

呵,是这样。他如醍醐灌顶。

从香港回来,终于给她打了电话。

“要不要出来喝一杯?”

“还有谁呢?”她问。

他说了许多名字,几乎全公司都来的样子。

天知道那些人都在哪里。

“那好。”她答应了。

电话挂断,他放下听筒,这才发觉手指酸痛,原来刚才握得太紧。

躁动不安,在家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好容易捱到天黑,连蹦带跳去到酒吧,发现早到了一小时还有多。

一小时,他托着头,一分钟也长如一世纪。

终于,她到了,还没坐下,先叫一瓶啤酒。

“人呢?”她问。

他无法回答,只能干笑。

她一下子喝干一瓶,挥手再叫一瓶,“这里我常来,以前利老板在工作上有什么不顺心,我们就来这里,一间间酒吧喝过去,看谁先倒下。”

“那么勇猛?”

“我千杯不醉呢。”她调皮地眨眨眼,向酒保做了个胜利的手势。

谈话慢慢展开,他有心事,远没有平时活跃,她也不是话多的人,沉默的时候,酒保就会开口插上两句,跟她哥俩好的模样。

那酒他一口也没喝,瓶壁上的水珠慢慢地沁出来,由小变大,然后汇成溪流,义无反顾地流下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渐渐不能直视她,又觉得头重无比,喉咙紧闭,简直不能呼吸。 

纯情得这么紧要,连自己也感到惊讶。

他把下巴搁在吧台上,侧着脸看她。

台面的玻璃是凉凉的,给他以安慰,他对自己说,就是今天了吧。

音响在悠扬地播放着流行曲,歌手轻轻唱道,“银幕闭上,到幕揭开,

历尽世界各样变改。

谁人让我再回来,

门总会给我继续地开。

幕闭上,再无喝彩,

但是这里宴会照开。

何时饿了要回来,

谁总会给我最实在的爱……” 

他被歌词触动,最实在的爱吗——

他望向她。

歌手继续唱,“台是幻觉搭出来,而你是我后台,并不塌下来。”

“喂喂,洛修明,”他轻轻问,“做我的后台好不好?”

她已然倒在桌上,不省人事,手里还攥着酒杯。

他盯着她,缓缓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尾声,也是番外,里面很多小细节,跟前文呼应,也算是解疑——天下的金无忧是怎样看走眼,最后上错床嫁错郎,酿成人生惨剧——同学们,这里的教训是,不要随便跟生人喝酒。
酒能乱性啊!
这章按时间顺序是跟楔子连在一起的,像著名童谣“氹氹转 菊花园”,转来转去又回到从前。读起来循环不断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九九归一……好吧我承认我恶趣味……
过几天还会有一章算是总结分析,不过那个比较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换句话说就是自我检讨,所以从读者角度来讲,这文完结了!
老泪纵横啊啊啊啊!
黑犬 12/02/11


。。/ 】【檸檬、如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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