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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明-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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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振飞点点头,“也罢,只是,由你单独领兵北上,老夫还是放心不下啊。”

朱平安一笑:“先生莫非忘记了。平安自拜入先生门下之后,所学的可都是战阵、军营实务啊!这一年来,又结合高墙卫日常操练,此次正是检验的最佳时机啊!”

路振飞想想也是,朱平安本就是行伍出身,虽说只是在凤阳和流贼打过一仗,但这一年来,和麾下的岳锦峰、仇泽等老兵却是整日里切磋战阵之事,兵务愈发精进。

当下。朱平安便领了路振飞交予的亲笔公函以及中都留守司和兵备衙门联合下发的调动下属高墙卫一千五百人马归建宣大总督麾下的公文。当然,高墙卫的名号是不能对外说明的。毕竟高墙卫只是相当于禁垣的狱卒看守部队,如果被京师以及宣大的文武官员知道了,恐怕会勃然大怒。国家有难。中都竟然只派出皇家监狱的警卫部队支援,这也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就连朱平安,也因为此次战事被破格提拔为凤阳留守司的一名指挥佥事。官阶正四品。至少有了领兵出征的资格。

对于朱平安的毛遂自荐,凤阳各卫的武官简直是将其当做了菩萨转世。虽然背地里已经将一顶傻帽的帽子扣在了朱平安的脑袋上,但是武官们却争先恐后的上门送礼。唯恐朱平安变卦。布政使司等衙门则破天荒的以最快速度准备好了参展部队的饷银和粮草,以及大批的兵甲器械,各种肉食更是敞开了供应,开凤阳卫历史之先河。

朱平安也毫不客气,除了要物资,便是搜刮一切可以拿过来的装备。留守司、各卫所、兵备衙门的军械库大门敞开,任由高墙卫朱平安索要,虽然其中并没有什么好东西。但朱平安还是弄到了为数不少的盔甲,只不过其中大部分需要修补。

大明最低层的士卒是没有盔甲的,一般都穿着红色的布料军服,也就是俗称的鸳鸯战袄。好一些的是布甲、棉甲和皮甲,最精锐的士卒,也就是家丁乃至游击、参将级别的,才穿铁甲。

这次从各卫所弄来的盔甲,基本上都属于棉甲,用来防备火器还有些效果,但对付鞑子的刀枪,防御能力不怎么样。

朱平安的生铁消耗量大,一个原因是打造火器,另一个原因便是打制简易的板甲,这种起源于十四世纪意大利的盔甲,显然防护力更强一些。当然,依照朱平安目前的财力和能力,全面复制欧罗巴的板甲并不现实,他只是用两块甲片护住了士卒的胸腹和背部要害位置,配以头盔、护膝、护肘等装备,重量轻便,要害位置也都得到了保护,比之大明军中目前的盔甲要强得多,已经在步兵营普及。

骑兵营和朱平安的亲兵营则是全部清一色的铁甲。都是披着便帽的水墨铁盔,稍微有些官职的便是高钵式样的六瓣铁盔,以铁甲叶护住颈部,身上则是圆领对襟的铠甲,露出里面的红色夹袄,红色搭配黑色,绝对是铁血本色。

朱平安弄来的盔甲全部分给辅兵,自己则从各卫所那里弄来了不少制式弓箭,全部装备步兵营,还将部分长枪统一改造成标枪的形状,装上大车,以备不时之需。搜刮来的精铁,再用于打造火箭已经是来不及了,朱平安便下令将其全部打造成铁制长箭,供神机箭车使用。在各卫所的仓库中倒是也发现了明军曾经使用过的“一窝蜂”神机箭车,不过设计太过简单,使用的居然还是木制的羽箭,射程只有区区的三百步,所以全部被朱平安给淘汰出局。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便是十月初十,到了朱平安所部出征的日子。

ps:最近家中事情较多,中年男人就是如此悲催啊!本想在上架第一个月多写点稿子,无奈琐事缠身,本周大部分时间都要每天一更,导致我的全勤计划也泡汤了。在此向书友说声抱歉,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两更,下周一定保证恢复正常!

第七十五章傻瓜父子

十月初十这一天,凤阳张灯结彩,这还是大明立国以来第一次凤阳卫兵马入京师作战。加上高墙卫在中都民间的声名甚好,所以,一大早城门外的官道上便挤满了前来为朱平安等人送行的百姓和士绅。

兵部的命令是征调中都一千五百士卒赶赴北直隶顺天府,但此次出动的却足有两千余人,除了正式的战兵一千五百人之外,还设置了五百余人的辅兵营,主官便是洪胖子,副官是黄公辅当初留下的十名亲兵中的队正成震。也便是当初在码头解杨廷麟之围,斥走盐丁的那名络腮大汉。

辅兵营原有三百人,都是出自于流民中的青壮和破落军户。只是此次出征携带的装备器械过于繁多,仅是马车便足足装了一百五十多辆,所以,又临时征调了两百人。

时至严冬,辅兵营统一换上了下发的棉袄和皮坎肩。在寒风的吹拂下,辅兵们一面用羡慕嫉妒的眼神打量着不远处盔明甲亮的战兵,一面不自觉的抚摸自己的新衣,悄悄挺起了胸膛,接受着周围百姓的评头论足。中都的兵爷们,许久没试过如此的荣耀了。

辅兵营队列中的一个身材健硕高大的士卒,偷偷的将头上的皮帽向上推了推,两只散发着精光的眼睛打量着远处被一众文武大员围在中间的朱平安。

高墙卫士卒统一着装,身穿统一制式的铠甲亮相于人前,这还是头一次。文官武将们惊诧于朱平安麾下士卒的精悍的同时,心中也在暗暗腹诽路振飞对于其弟子的偏心。这定是路振飞以公谋私,将大笔的资财花费在高墙卫的身上。才打造出如此的雄兵。

不过回头一想,再精锐又有何用。还不是要上阵厮杀,用血肉之躯抵挡那鞑子骑兵的铁蹄,那些鞑子可是生吃血肉的蛮夷,京营和边军的精锐尚且未有胜绩,更何况这些出初茅庐的新兵,别看如今威风八面,上了战场可就那说了。

如此一想,文武官员的心中顿时平衡了许多,更多的赞美、阿谀之词便如挥泪抛售一般铺天盖地的向着朱平安等一众高墙卫军官猛砸过来。

朱平安冷眼看着这些文官武将的拙劣演技。心中却不禁暗自冷笑。

路振飞在一旁也不插言,轻抚颌下的长须,直到看看时辰将近这才打断了文武的表演。他心中清楚,自己收了朱平安这个武官为弟子,如今在士林中已成为笑谈,一部分迂腐的官员甚至干脆明言与路振飞从此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

这虽是路振飞最为不屑的一点,但同时也是他最感痛心之处,国事如此。朝廷和士大夫集团依旧流于意气之争,对于国家大事丝毫没有助益。

路振飞不屑于于这些文武官员过多纠缠,径直命人端上三杯烈酒,看着朱平安一饮而尽。“本官没有别的交代。尔等皆是我凤阳子弟,万望尔等心怀家乡父老之期望,奋起杀敌。报效朝廷,为我中都百姓争光添彩!”

朱平安不顾全身甲胄在身。依然双膝跪倒,口中说着“恩师保重。学生拜别”的话语,眼泪却止不住的掉落下来。

从后世穿越至此,以一介孩童之身面对王府和中都的尔虞我诈,其中少不了战战兢兢,惶恐度日的经历,但在这些岁月中,却遇到始终照拂自己的一些人,例如姚少钦、曹无伤、木先生、木语菱,当然,还有这位不苟言笑,却自始至终在身后关注自己成长的恩师。

路振飞也有些动容,顾不得身旁文武的目光,双手将朱平安搀起,口中地上叮嘱道:“为师昨夜细查近日邸报,朝中大计始终未定。此去务必多加小心,兵部既然命你归建宣大督师,你便紧跟卢象昇,此人忠肝义胆,虽是文官,其祖上却是军户出身,必不能小觑与你。况且他与为师也有些旧交,必定会多加照拂!”

朱平安重重的点头。

临别之际,路振飞拍拍朱平安的手臂,悄悄的指指城楼的方向,这才返回。

朱平安一愣,抬头看向城楼,远处的城楼脱口,影影绰绰的显出一个身影来,长须灰袍,手搭凉棚,正在向自己的方向看过来。

朱平安心头一热,他没想到路振飞竟然将朱聿键带了出来。平心而论,虽然与今世的这个亲生父亲交流不多,感受的关爱也少之又少,但此时此刻,父子之间的那种血脉相连的感情却是毋庸置疑的。

朱平安上了马,麾下诸将本是等待他的命令,但朱平安却呆坐在马上,向朱聿键的方向看了许久,良久,这才一句马鞭,高喊一声,“大军开拔!”

凤阳城外顿时人喊马嘶,百姓们爆发出一连声震动天地的欢呼。高墙卫两千士卒缓缓开拔。

朱聿键看着朱平安身披大红斗篷的身影慢慢消失在队列中,不由得长叹一声。“大伴,你说吾这一脉是不是都是傻子啊?”

邹靖吓了一跳,赶忙躬身回话。“王爷何出此言?”

朱聿键缓缓的抬起头,阳光刺眼,寒风铺面,深吸一口气,却是格外的爽利。朱聿键嘴角一呡,露出一个孩童般的笑容,其中却饱含着无穷无尽的伤感。“为了朝廷,为了报效当今天子,吾亲手将自己送进了高墙。今天,同样的原因,吾又将自己的长子送上了战场,你说,这天底下到哪里去找像吾父子一般的傻子啊!”

朱聿键忍不住纵声长笑,小声虽然淹没在城下的鞭炮声和欢呼声中,但其中的寂寥和失落之意却扶摇直上,冲上九天。

……

辅兵营押运器械粮草居中出发,身后是三百精锐骑兵,张二狗作为亲兵队队正,却留在了最后,叩头拜别了老娘,张二狗看向扶着老娘的一名衣着简朴的女子,却是忽然涨红了脸颊。

那女子却是冲着张二狗盈盈一礼,“张二兄此去切要小心,家中一切无须担心,幼娘虽未入门,但你我二人已经订下婚约,幼娘自为张家之人……!”

一番话说完,幼娘也已是满面通红。张老夫人笑意融融的看向自己的准儿媳,刚要呵斥自己那羞赧的儿子几句。一旁顶盔贯甲,骑着高头大马的张大狗却赶了上来,滚鞍下马,冲着兄弟的背部给了一拳头。

“莫做小儿女态,别忘了你我如今可都是有品级的武官,速速归队,莫要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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