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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小贱耐心地解答:“因为叔叔上辈子造了孽,遭受天谴。所以元宝一定要做个善良的孩子,知道了吗?”
元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看了眼面色铁青的龙少轩,又问:“那叔叔的眼睛为什么这样?”
蓝小贱看了眼龙少轩耷拉着的眼皮,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采花贼长这逼样?
传说采花贼不都是一身白衣飘飘,英俊潇洒吗?究竟是她穿错了时代,还是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可叔叔的鼻子扁扁的,好难看呢。”元宝嫌弃地摇了摇头。
“你这孩子,不得以貌取人,长得丑又不是他的错。只是,出来吓人就怪不对的了。”蓝小贱牵着元宝,娘俩有说有笑的走远了。
当人影在转角消失后,龙少轩才收起了愤怒的表情,望着蓝小贱离开的方向,笑得一脸深意。
自那之后,大家也就没觉得龙少轩有多丑了,看着看着,便也习惯了。人家不过不就是脸方了点,皮肤松弛了点,嘴大了点,鼻子塌了点,眼睛小了点,眼皮单了点,黑痣明显了点。其实他也没有什么缺点,真的!
但是他现在却夸自己长得英俊,还污蔑万小楼喜欢他,那就是他的不对了。对此,蓝小贱绝不原谅!
“小楼是我的偶像,我不允许有人在背后污蔑他,诋毁他!”蓝小贱恶狠狠地看着龙少轩。
“本少何以污蔑他,诋毁他了?”
蓝小贱冷哼一声:“哼,你说小楼喜欢你,这就是对他极大的侮辱。”
“侮……侮辱?”龙少轩气得语音打颤,“你竟口出狂言,说他喜欢本少,是一种侮辱?”
“小楼他跟你什么仇什么怨,你竟如此恨他,在背后污蔑他,诋毁他的人品。龙少轩,这事,我跟你没完。”
“怎么,你喜欢那个小相公。”龙少轩陡然拔高声音,惊得外面的马差点崴了脚。
“啊!”蓝小贱因为马车不稳,差点摔倒,吓得惊呼出声。
刀疤哥见两人争吵激烈,本想劝架,却在接收到飞鹰投来的暗示后,甚是懂味的选择看不见。
而其他三人,则很识相地自动忽视,因为他们是善良的人,所以不会做出破坏有情人终成家属的事。
很显然,争吵中的蓝小贱跟龙少轩,被四人当成了彼此爱慕,却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恋人!
040:到哈斯城寻宝
这是蓝小贱第二次来到黄沙滚滚的塞北,放眼望去,一片尘黄,偶有一些干枯的枝桠,横亘在沙地中,显得孤零寂寥。
原本她是想南下,毕竟烟雨如丝的江水之地,更适合居住,对皮肤也好。然而刀疤哥却道出了惊人之语,要想富,北上路。言外之意,塞北之地有宝贝,他要来这里寻宝。
一听说寻宝,蓝小贱立即来了兴致。等找到宝藏,再下江南也不迟。到时候有了银子,小日子过得岂不是更加滋润些?
“有地图吗?”蓝小贱吞了吞口水,一脸期待地看向刀疤。
刀疤一脸茫然,看了眼飞鹰他们,又看看蓝小贱:“什么地图?”
蓝小贱悄悄瞟了龙少轩一眼,随即故作惊讶地道:“大哥,寻宝不用地图吗?”
“要用地图吗?”刀疤哥甚是不解。
蓝小贱由衷的佩服刀疤的演技,双眼皮跳了跳,继续问道:“不用地图,大哥怎知宝在何处?”
“哥不知道啊,所以才要来找。”
蓝小贱:“……”她又长见识了!
没有地图,不知道宝藏究竟在何处?竟敢徒手来寻宝,想想也是醉了。
说起她会选择跟刀疤来漠北,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她并不是那种轻易相信别人的人。一切,皆因那晚上刀疤跟她说的秘密。
犹记得,那夜大牢的气氛很是不寻常,一贯闹腾的囚犯们,竟然格外的安静。
刀疤对着蓝小贱招了招手:“妹子。”
蓝小贱看他一脸神秘样,便悄悄凑了过去,然后刀疤附在她耳旁说出了江湖上鲜少被人知晓的秘密。
据说漠北之地有宝,大体位置是在大宛与突厥交汇处的附近。不管其言真假,蓝小贱决定得试一试,倘若是假的,权当游玩了一番,倘若是真的,自己没去,岂不后悔死?
“刀疤哥,既然如此,为何要带上他。”蓝小贱口中的他,指的便是龙少轩。
刀疤一脸深意地看了看缩在角落的龙少轩,又说了句很有深意的话:“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最终为何寻宝带上龙少轩,刀疤哥并未跟蓝小贱说清楚,而刚才她之所以那么一问,一来是想看看龙少轩的反应,二来也是想试探一番。
最终试探的结果是,龙少轩毫无反应,对于她口中的宝,好似丝毫不感兴趣。
龙少轩瞥了眼烟尘滚滚的沙地,拢了拢衣裳,将自己裹得紧紧的,随即开口道:“先找地方落脚,沙漠昼夜温差大,到了夜里,凭我们这身行头,怕是抵不住寒。”
蓝小贱不再多言,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粗布衣裳,眉头轻蹙。唉,她在京城还有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房里还有好几十两银子呢。结果,全都享受不成了。
清脆的驼铃声传入耳中,不多时,只见一商队从北边而来。为首的是个中年汉子,留着大胡子。
龙少轩从骆驼身上翻下去,快步上前,朝着为首的中年汉子,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敢问到前方城镇还有多远?”
“不远了,穿过这片沙漠,就能看见绿洲,前面有个哈斯城,是突厥跟大宛的交汇处。”
“谢谢兄台。”龙少轩问完路,便一脸得意地走来。
当然,他们交谈时的语言,蓝小贱是一句也没听懂,但口音倒与现代的新疆话很像。
“如何,问到什么没?”蓝小贱探过身子,看向龙少轩。
龙少轩指了指前方的黄沙:“走吧,穿过这片沙漠,就到哈斯城了。”
刀疤哥闻言,转头道:“莫不是独立小城,哈斯?”
龙少轩点头:“正是。十年前大宛跟突厥,都想争抢这块肥地,双方厮杀了八年之久,却难分胜负,最终弄得两败俱伤。索性谈妥,谁也不要。这才造就了哈斯的独立,夹于突厥跟大宛之间。”
蓝小贱皱了皱眉,想到这样一个被人争来抢去的小城池,最终反倒独立了,怕是并没那么好受。
从而她更加确信,哈斯有宝的传言。倘若真是如此,那这趟漠北之行,还真是没白来。
旋即只听龙少轩道:“虽不受直属管辖,但这样一个小城池,又能好过到哪去?每年都得向大宛与突厥进贡,依我看,倒不如归顺了其中一国,也不至于落得两边讨好。”
刀疤哥哈哈一笑道:“哈哈……依老子看,倒不如归顺了我大燕国!”
原本刀疤哥一句无心的话,却让气氛突然冷凝了下来,蓝小贱不经意间转头,瞥见龙少轩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咦,奇怪,他为何不高兴?
当然,蓝小贱也只是微微诧异,并未细想,更没去猜测过龙少轩的身份。他说自己是采花贼,她便信了,也没往深处想。
“娘亲,冷。”珍珠窝在蓝小贱怀中,冷得打颤。
蓝小贱看了眼毫无尽头的沙漠,叹息了声,也不知何时才能到达哈斯城。她自己倒无妨,怕是珍珠承受不住。
眼见太阳已经朝西滑去,温度越来越低,就连她都感受到了死死寒意,何况一岁多的珍珠。
风似刀,刮过她的脸,吹得面颊生疼。蓝小贱已无暇顾及,只想着赶快点到达哈斯城,好去给俩孩子买两身保暖的厚衣裳。
“妹子,把我这虎皮氅子给孩子披上。”刀疤哥脱了身上的虎皮氅子,丢到蓝小贱身上。
“谢谢大哥。”多余的话,她已不想说,刀疤对她的好,她全都记在心上。
在日落之前,他们终于抵达了哈斯城。蓝小贱抱着珍珠,牵着骆驼,元宝交由刀疤牵着,几人走在繁华的哈斯城,因着相貌的缘故,一路上引来无数好奇的目光。
“大哥,这哈斯城的女子,还真是漂亮啊。”光头舔了舔唇,目光艳艳地看着来往的异族女子。
不对,现在他们成了异类,别人是属于当地人。
龙少轩一双眼睛如定住了般,死死地盯着人家女子脖子以下肚脐以上的部位,看得口水直流。
蓝小贱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脚踢向龙少轩的小腿:“注意点,别犯老毛病。你要是惹了事,我们可不认识你!”
刀疤哥虽然也是看得血脉喷张,但好歹一直以着大哥自居,很有定力地收回目光,并对龙少轩加以警告:“妹子说得对,可别给我们惹事!”
龙少轩鄙视地看了眼刀疤,目光一路下滑,定在他肚脐下方位置:“刀疤,先管好你自己。”
光头跟毒蛇闻言都朝着刀疤看去,只见他胯部已经有了反应,不禁大笑出声。
“哈哈……啊哈哈……大哥,你这几年怕是憋坏了。”毒蛇笑得极为夸张,毫不给刀疤留情面。
飞鹰比较含蓄,只是嘴角微微抽搐,忍着笑意,未发一言。
蓝小贱对于几个男人打望探讨美女,丝毫没有意见,也没有任何的脸红不好意思。像她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是不拘小节的。
龙少轩瞥了眼云淡风轻,毫不脸红的蓝小贱,不禁对她竖然起敬。果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好功底!”龙少轩朝着蓝小贱竖了竖大拇指。
“你当我是十五六岁的纯情小姑娘,老娘什么风浪没见过?”一句话,将所有人都震住了。
***
客栈这个东西,不得不说,从古至今都是不可缺少的存在。凡是有人的地方,凡是你要远行,少不了就得吃饭休息,自然离不了客栈。
“我们娘三住一间,你们看着安排。总之,能省则省。”蓝小贱看着刀疤,意思再明显不过。
最终商定的结果,刀疤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