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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双手轻轻抚上他的脸,笑着摇摇头。
「我要流芳百世做什么?我的名字,让当代世人嚼舌几十年也就算了,可不愿意被人生生世世叨念个没完。你看,信佛的人天天在念『南无阿弥陀佛』,读书的士子言必称孔孟,我猜,这些圣人在天上一定天天耳朵发痒,坐卧都不安生。」
「又胡扯了。」
「才没胡扯,我真是这样想的。」玩笑说完,她正色道:「阿元,我的名字,只想被你叫唤;我的一生,只想跟你一同度过。除你之外的旁人,批评我或赞美我,对我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希望你也不要在意。」
「小云……小云小云小云。」贺元搂紧了她,低哑轻叫着她的名字,一再一再地叫着这个从今以后专属于他的名字,直到把这个名字刻进了心底,烙进了骨髓里,流淌在血液里,她融入了他的生命里,而他的生命从今以后也属于她。
「我只想与你一生一世,我在意的也只有你。」她小心捧住他的脸,面孔凑近他,极之生湿地亲吻着他。虽生涩,却毫不羞怯。她的学习能力很强,所以理所当然很快地学会了怎么利用吻来表达她的喜欢、挑逗着他的情意……
在她这样生猛又精确的攻势之下,贺元自然毫无招架之力。他连连喘气,为了克制自己,甚至考虑要推开她,让两人保持距离,但……怎么舍得!他这么地喜爱着她,终于将她盼到了怀里,也终于,保下了她一条小命——虽然代价是她一生都不能让世人知道她是个女人。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她依然是他的妻子,这便足够了。
他无法推开她,只想更紧更紧地抱住她,最好能将她揉进血肉里,让两人再也无法分离。
许久许久以后,两人衣衫凌乱、气息不稳地放开彼此的唇舌,努力喘气压制自己失控的情绪。发乎情,止乎礼,对恋人来说,实在很难做到,但贺元毕竟是珍惜白云的。以白云那种小归村的思维,一定想着:既然都要在一起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反正肯定会有婚礼,那么要再怎么亲密都是可以的。
但贺元不能这么做,他珍爱她,希望她不管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人,都能理直气壮、抬头挺胸,不留污点给人诟病。该要婚礼之后才能做的事,就不该在婚前做完。她要嫁的人是国公府的嫡次子、公主的幼子、皇家的亲戚。她的声誉必得白玉无瑕,这是他必须维护她的,无论她觉得需不需要。
为了压制萌发的情欲,贺元用谈话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就见他努力以轻快而揶揄的声音道:
「身为我的爱妻兼娈童,我们的下半辈子,是注定要纠缠不休的。所以……如果未来将有一场战争,那么,你必会是皇上钦点的参谋,而我则是——」
「监军。」白云对这个猜测很有把握。说完,见贺元带着点郁闷的笑容,安抚地轻拍他手背道:「正好让咱俩上前线文武勾结,狼狈为奸,一了我的心愿。咱不跟赵思隐勾结,就跟你。」还记得他第一次对她发火就是因为这件事呢。
「你怎么猜到的?」确实就是监军。
「你是皇上的心腹与亲表弟,身为国公府的嫡子而不能袭爵,你有富贵,却无正经官职,整日像个纨绔般,只一心扑在蹴鞠这样的游艺上,不干正事;顶多偶尔担当个看似体面的临时差使——比如鸿胪寺少卿、比如打仗时的监军。似乎你注定有志难伸,东做一点、西沾一点,结果什么政治资历也捞不着,一生难有作为。但是,我却不是这样看的。」
「哦?」贺元想要装严肃,却装得很失败,满眼都是欣赏的笑意。因为白云在意他,所以愿意这样深入去研究他、了解他,而不惑于世人所看到的表相。在她眼中,他从来不是一个只会附庸风雅、镇日研究着怎么将蹴鞠练成绝顶技艺的的富贵闲人。
「你的身分给了你极大的便利,让皇上方便用你。你这一生会为皇上办许多事,却无法让世人知道你的功绩,甚至挣不到一个爵位。可你会活得很自在,有皇上罩着,整个大雍朝任你横着走都行。」她给他一个同命相怜的表情。「所以,阿元,我们是天生一对。或许出身天差地别,但命运却是一样的。」
经她这样一分析,贺元也深觉有理,笑着搂紧她道:
「难怪我在十年前就这样在意你。我们竟是一样的。」贺元在她耳边道:
「我不在乎世人评价,也不在乎青史留名,但我愿意为这个国家更好的未来而付出一切,这是贵族的责任。我们生来受人民供养,自是希望这个国家千秋万代。可你就冤了,读书人一生所求的不就是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吗?而你更是有史以来唯一的女状元,这是何等功绩,却是不能宣扬于世,真是太可惜了。」
「有什么好可惜的,我有你。」她只认准了这一点,就觉得此生别无遗憾。
「就像你也无需意难平,你有我这个知己,便胜过千千万万不相干的人。」
「这种大话,也敢不害臊地说出来。」
「我有说错?」她哼问。
「没有。」他笑,额头抵着她的。「你没有说错。事实上,再对也没有了。」
可不是!人生得一知己,便足矣,无需千千万万个不相识的人来歌颂他。
他知她,她知他,他们是知己,他们将会携手相伴一生。不管两人未来是狼狈为奸还是同甘共苦,总之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不会有太好听的名声,却是真真实实地为这个国家尽了一份心力,这样,也就足够了。
「娈童。」贺元突然这样唤她。
「纨绔。」白云也理所当然地这般唤他。
「我是皇亲国戚。」语气很高傲。
「我是新科状元。」声调更高傲。
两双带着顽皮笑意的眼对在一块儿,心有灵犀地一起开口说道:
「真是门当户对。」他道。
「真是天作之合。」她道。
说完,毫无形象地抱在一起笑成一团,对未来将一起面对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那想必是,非常有趣以及刺激吧!
而大雍的江山,也将在他们一生的努力下,往盛世的方向发展而去。
《全书完》
后记——关于二十、八十的一些杂谈
原本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写的不是这个故事。
原先那个故事内容一点也不出奇,就是个平凡的言情故事罢了,但因为它是我写作生涯的第八十本小说,更是我成为「席绢」二十年的里程碑,看起来好像应该要很慎重的样子,所以,一点也不意外地写扑街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难,但那本写了八个章回就丢一边的书稿,搁了好久都没心情去完成它,于是它就失去了被我标记上「第二十年、第八十本小说纪念」的闪亮名头,由这一本来承接了。或许,冥冥之中注定了,这个对我而言很有纪念意义的数字,不该是一本很简单却写得一点也不流畅的现代言情。
我的第一本小说是古代稿,第八十本小说也是古代稿。真有意思。
《交错时光的爱恋》完成于1993年七月,然后被通知过稿,再然后十一月出版;那时觉得自己只是言情界过客,根本没想过笔,名这回事,想说这辈子唯一一本被印成书的小说,那就以本名做纪念吧。
而今……那本以本名出版的作品,也确实是个难得的纪念了。因为只有第一刷才有;第二刷时,出版社就来电商量道:你取个笔名吧。于是,也就取了;却没想到这笔名竟会用到如今,而不是用个两三次,就隐没于茫茫书海中。
一个笔名,能使用上二十年,实在难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几乎想去买个蛋糕为自己庆祝一下,然后在蛋糕上写着:席绢,二十岁生日快乐。
后来想想,自已毕竟已经过了怎么胡吃海塞都不会发胖的年纪了,买蛋糕这种事想想就好,真的去执行的话,怎么吃完它会让我非常苦恼。所以啊,还是写在后记里嚷嚷就好,别真的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了。
虽然一直一直在写,但在写了多年之后,就常常觉得笔下正写的这本大概就是最后一本了吧!哪里想到,一年又一年的,虽然创作日少,但并没有停产,一年还能两三本地写着,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棒的情况。
写作的激情,通常只在前五年维持着热血亢奋的状态;而后下个五年,就是对自已产生了「咦,我是个职业作者了啊!」的认知,会有很强的上进心,会觉得自己应该要有职业道德,于是会大量找各类书籍充实自己1觉得自已的眼界需要开阔、知识需要充实、每次的创作都要更用心更谨慎更丰富——
对自己要求多了,折腾的不只是自己,还有读者——好吧,我承认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满足自己的创作欲,才去想这个故事读者会不会喜欢的问题。总觉得既然有幸当了一个创作者,当然要把满脑子的匪夷所思给倾倒个尽兴,才不枉走这一遭。
在写作的第十年之后,满腔「我是作者」的壮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静下来了。不会太在意读者批评,不会因为网上一些恶评而难过,当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后,在写每一本小说时,都想着:这是最后一本了吧——在第二十年、写第八十本时,仍然这样想着……
我想,任何一个创作者,都很难对这个职业有一生的规画。
我们得承认,个人的创作力是有限的。即使从来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却不表示你一直在创新,更多的是重复着自己的风格,写着差别并不太多的故事。虽然有心突破,却发现没那么容易;于是,像我这样二十年都在写言情小说的人,也不敢说我可以接着写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唤,这个数字真够吓人的!要真能这样,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恒的伟大了。
好,拉回正题。当我扳着手指再三确认自已真的写了二十年小说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几年我的创作量相当于是半退休状态了耶!当我愈把这个职业看重,就会愈谨慎。同时,更企图每次都写些不一样的,明知道创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绝,却总是跟自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