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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我的似水流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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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丁宜圆睡过了头。她昨天游泳完了,晚上又去了一个舞会,玩到半夜。回宿舍后,她忘了上闹钟,一直睡了十多个小时,连误了两节课。幸好没耽误跟教授的谈话,不然麻烦就大了。

十月初,新英格兰地区有名的红叶出现在树梢。RHall一侧就有棵美妙的小树。树上大部分还是碧绿的,只有一根枝条红叶斑斓。秋风吹过,叶子在阳光下闪着琢磨不定的光,其中一两片无声飘下,落在整齐油亮的草坪上。

这时我熟悉了学校的环境。我从RHall走去系里,从系里走回RHall,日子过得有条不紊。我最喜欢的还是RHall的小房间。天气渐渐凉了。窗外的枯叶在空中翻飞。有人穿起了羊毛外套,在冷风中走……看见这些,我简直觉得世上没有比我的小房间更暖和、更舒适的地方。

RHall二楼除了美国人、中国人、欧洲人,还有两个印度人、一个阿拉伯人、一个韩国人。各家门口都有展示个性的装饰:有的挂着写字板和彩色水笔,别人可以留言;有的贴着漫画、照片;还有的贴“选民主党候选人某某当总统”,或者“救救原始森林”之类的标语。我尤其记得一家门上贴着铅笔画的一只动物,初看是猫,细读注脚才知是老虎。这家住的是韩国人。他三十多岁,个子矮胖,总在厨房煮方便面。有人问他这是哪里的厨艺风格,他便说是“韩国风格”。

女生当中,除了爱丽丝,伊丽莎白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她是个混血女孩,体态丰满,奉行女权主义,吃素。伊丽莎白最乐意给别人提供恋爱方面的建议,虽然她自己从不和男的约会。另外有个白人女孩,叫安妮。她身材修长,喜欢练瑜珈功,房间里另铺了专门练功的地毯。有时我从她门口经过,能看见她头朝地,脚朝天,靠着墙立着。她还会把身体弯成各种形状。据安妮说,她筋骨如此灵活就是练瑜珈的结果。她还说常练瑜珈能使脚变小,因为人在压力大的时候,脚会长得粗大,瑜珈让人放松,所以脚小。这个理论我很怀疑。比方说吧,我不练瑜珈,脚也不大。有一回我就和安妮比谁的脚大。遗憾的是,虽然我个子比她矮,脚却比她的大。

同一层楼的美国男生中,汉克给人的印象最深。他喜欢找女孩约会,没隔几天就向伊丽莎白征求意见,问她约会时穿什么好,去哪家餐馆好,如果是blonde(金发碧眼)女孩该怎么应付,如果是brunette(浅黑肤色)女孩又该怎么应付,等等。他还喜欢摇滚乐,房间里经常震耳欲聋,众人头疼不已。

当然,几年过去后,这些人的形象都模糊了。再说刚来时要管自己适应生活,就没怎么注意周围的人。实际上,RHall二楼的许多住户中,我记得最清楚的只有三个:一个是爱丽丝,一个是赵荣,还有一个是方晴。方晴是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年纪比我和赵荣都大。刚开学时,她好像挺忙,不经常跟我们玩。

七、你们都是小孩

那天我坐在赵荣房里。赵荣矢口不提计算机和程序,却一直打听丁宜圆的爱好。他分明早就跟丁宜圆认识,而我才认识她没几天。

“赵荣,你爱上她了?”我问。

赵荣直摇头。

“你当我不知道?你进别人的房门随随便便穿件衣服,说话也嘻嘻哈哈;那天到丁宜圆的办公室找她,偏偏穿得整整齐齐。快说,那天你费了多少时间梳头洗脸刮胡子?”

“我都记不清你在说哪天。”

“就是那天!你还装蒜。你红着脸拿张纸凑在她身边——我正好路过她办公室门口。你的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平时你挥洒自如,一不小心把什么东西碰翻了,连眼都不眨一下;那次你把人家桌上一只小毛毛熊弄到地上了,像砸了个宝贝,不停地说对不起……”

“瞎说什么!”

“你爱上她了。”

“八字还没一撇呢,”赵荣算是承认了。

“快说,快说,你们怎么认识的?”我兴奋了。

原来赵荣在北大时就对丁宜圆有意思。大二的时候他们搞联谊宿舍,两个宿舍联上了。后来他注意上了丁宜圆,有时故意去她常去的那个食堂或自习室,找机会说句话。只是丁宜圆对他不冷不热,不知怎么办好。

“还有些什么来往,”我笑着问,“摸过她的手没有?”

“握过手——小家伙问这些干什么?”赵荣不满地往我头上弹了一指头,“快把你师姐的秘密都抖出来!给我出点主意……”

“确实,该怎么办呢?”我用手撑着脸,沉思起来。

“两个人鬼鬼祟祟在干什么呢!”门外一阵爽朗的笑声。我猛一转头,眼前一亮,方晴走了进来。她方脸,头发格外黑亮。一件火红的T恤衫裹住她丰满的胸脯。

“赵荣爱上了丁宜圆!”我一下子站起身,向方晴汇报。

“小孩,”赵荣很尴尬,“乱喊什么!”

“你也是小孩!”

“跟我比起来,你们都是小孩,”方晴得意地说,“小孩们,有空到我屋里玩。”

一天,我做完作业,从自己房间往lounge走,想在那儿歇一会儿。快到厨房旁边时,我被一间屋门上的字条吸引住了:

年少轻远别,情薄易弃置

是《西厢记》中的一句,用欧体楷书写的,笔意既合法度,又慷慨放纵,极有魄力。下面是方晴的签名,挥洒灵动,像黄庭坚的行书。

我敲了敲门。门开了一半,一双大而圆的黑眼睛看着我。方晴身子还藏在门背后,一只白嫩的手把着门边。

“原来是你,小家伙。等等,我换换衣服再放你进来。”她说着把门关了。屋里有衣服的轻响。片刻门又开了,方晴穿着条红色休闲裤。她二十九岁,虽然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出头。

窗下摆着方晴的床,铺了紫色带红花的床单,被子叠得方方正正。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进来,在床上印出明艳的斑斑点点。

“难得的好天气,怎么一个人躲在屋里?”

“我正看书呢。”

床边的椅子上放着一本大字影印的《红楼梦》,庚辰抄本,装帧精细。

“原来是《红楼梦》,”我说,“怪不得你这么着迷。”

“你还挺骄傲,连《红楼梦》都瞧不起。”方晴请我坐在床上,自己坐书桌。

“你觉得A系的人都不懂文学,这是偏见,”我不高兴地说,暗暗决定要表现表现自己。为什么要在她面前表现自己?说不上来。我偷偷看方晴,恰好和她对视。她的目光略带嘲弄。我心里哆嗦了一下,斩钉截铁地说:

“可悲!现在人人都以为自己是红学家,真正懂《红楼梦》的却寥寥无几。”

“是吗?你觉得自己最懂《红楼梦》?……我倒要问你一个很俗的问题……”

“既然俗,为什么要问?”

“先听问题!你才十七岁,我比你大多了……所以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得照办;问你话你就要好好回答……《红楼梦》当中的人物,你最喜欢哪一个?”

“我最喜欢林黛玉。你呢?”

“你的欣赏角度也太大众化了吧。我喜欢史湘云,她英姿飒爽。”

“这没什么,喜欢史湘云的人也多的是。”

“你为什么喜欢林黛玉?”

“因为她才是美的象征。林黛玉本人实际上并不招人喜欢——她嫉妒,小性,爱闹脾气,对别人也不好。可是她代表着整个大观园的女性。大观园是女性美和自由的象征,它和宁荣两府以及更广大的黑暗、污浊、丑陋的社会相对抗。林黛玉就是在这种对抗中显示出她的美来。”我冲口而出的话听着像背书。

“你还挺能说呢!”方晴大笑,“那么你讨厌薛宝钗?”

“虽然我更喜欢林黛玉,可我并不讨厌薛宝钗。有人深信她是内心阴暗的坏人,我从不这样认为。她和林黛玉一样,都是‘水做的骨肉’,是须眉浊物的对立面。她们都是美的化身,只是代表着美的不同方面。事实上,我也喜欢薛宝钗。”

“两个都喜欢?你还挺花心。人小鬼大。小小年纪不学好……还不快滚出去!”

我们都笑了,接着谈了很久。我虽然宣称自己读过若干遍《红楼梦》,但不如方晴熟悉,真谈起来就没了自信,所以只是小心地听她说。她本科念中文系,很早就酷爱《红楼梦》。

“如果有人说‘你真像《红楼梦》里的女人’,那就是一句赞美的话。反之,要是有人说‘你真像《红楼梦》里的男的’,那就是骂人了。遇到心眼坏的男的,可以试着骂他……”方晴正讲着,我突然打断说:“确实。不过,你真像《红楼梦》里的女孩。”

“小家伙,学人说话,乱恭维人,”方晴脸色一沉,“好好一个小男孩,学得像《红楼梦》里的男人!”

恭维毕竟是恭维。方晴脸上泛起了红润,接着又笑了。

从方晴屋里出来,我又看了看门上的字条,忍不住一声赞叹。这时方晴叫住了我:“毕小明,我们还没握过手,对吧?”

“是的。”我站着,手摸了摸脑后。

方晴盯着我,不说话,她的眼睛像两团火。我忙抓住她白嫩的手,心里一阵异样的冲动。

八、第二次性梦

方晴很豪爽,走路大步流星,谈话也没忌讳,大说大笑。她总向人炫耀,说自己能吃辣的。(不过别的方面她很谦虚。)有一次我在超市看见一种青辣椒,个子不大,也不是那种很小很尖却奇辣无比的品种。结果我买了半斤,回家炒了。还没炒熟,厨房里已经烟雾弥漫,呛得我逃到走廊上,眼泪鼻涕一起流。一个美国男生走上楼,一开门就大喊:

“见什么鬼……”

接连咳了几声,又匆匆下楼去了。我勉强回厨房把辣椒炒好。方晴恰好进来,到冰箱里拿东西。

“还挺香呢,炒什么好吃的?”

“辣椒,墨西哥的品种。”我一边把辣椒倒进盘子里,一边擦眼泪。

听说是墨西哥的辣椒,方晴凑过来问:“给我尝尝?”

我叫她尽管吃。方晴于是用手拿一个吃了。我看着她,她又吃了一个。最后她干脆把一盘子辣椒全吃了。

方晴虽然英姿飒爽,内心其实多愁善感。空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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