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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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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实际她比我苦。我不羡慕她。”她忍不住打一个哈欠,“好了,睡吧,我已经困透了。”
    许剑草草冲洗一下,上床熄灯。宋晴很快入睡,许剑喝酒后有点兴奋,睡不着,仰卧在床上,有关郑姐的回忆在眼前闪现。当年这位校花成熟得早,早在初中就开始了对高中生仝宁的进攻。那场攻坚战可以说相当残烈,因为仝宁向来对所有女孩子冷若冰霜,洋洋不睬,不少女孩子久攻不下,因爱生恨,最终离他而去。
    但郑姐的进攻一直没有中断。说句刻薄话,中国的不少女孩儿有些贱气,男人越冷她越热乎,认为这才算是有男人气魄,这是中国大男子主义社会特有的病态美吧。郑姐的父亲是公安系统相当级别的干部,她在家里是多少人捧着的小公主,但在仝宁这里却能放下身价,为仝宁洗衣服,织毛衣,训练后为他跑出去买冷饮,等等。做这一切还不算难,最难的是仝宁并不买账。许剑曾亲耳听见仝宁厌烦地抢白郑孟丽:
    “说过不让你洗我的衣服,你干嘛还洗?我最讨厌女生动我的东西!”
    当时郑孟丽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忍着没掉泪。
    那几届学生大都知道这场长达十年的痴恋,对她很同情的。要知道,郑孟丽可不是嫁不出去的丑姑娘,追在她后面的男生有一个加强排呢。到仝宁高三时,郑姐的进攻终于有了阶段性效果,相对于仝宁对其他女孩的冷淡无情来说,郑孟丽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交往比较多的女孩。甚至她为仝宁洗衣服、收拾卧室时,仝宁也不再拒绝。别小看这一点,这对郑孟丽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恩典了。
    这个转机与两家的父母有关,郑父和仝父原是公安战线的老战友,郑母和仝母也是多年老姐妹,他们乐于看到儿女辈缔结良缘,一直热心为他俩撮合。
    曾有一段时间,大家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基本定了,郑姐也一直以仝宁的未婚妻自居。但后来在两人中间闹了很大一场风波,而风波的起因却是那样不可思议。事情发生在仝宁大学毕业前探家时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当时郑姐是大一学生。这个聚会许剑没有参加,他同仝哥早就分手了,事情经过是听一位同学沈英说的。
    那次仝宁在蓝鲸饭店请客,共有四桌,男生女生分桌而坐,男生喝白酒,女生喝红酒。宴会气氛很热烈,男生们都喝晕乎了,说话高声大气的;女生们也喝得差不多,个个眸子闪亮,面若桃花。不知怎么开始的,有几个女孩撺掇小郑:敢不敢当众吻吻仝宁,如果敢吻,两人的关系就是铁板钉钉了,签字盖章了,以后谁也不许再对仝宁想入非非,否则就是人民公敌,全党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郑孟丽在酒精的帮助下显得非常勇敢,说:那有什么不敢的,你们看着吧。她来到男桌,站到仝宁背后,回头笑着看看女桌的同学,忽然抱住仝宁的脑袋,在他脸颊上实实在在地吻了一下!女桌的众人哄堂大笑,接着男客们也开始笑,但众人的笑声忽然齐斩斩地断了――仝宁跳开去,脸色刷地变了,极端厌恶地喊:
    “你干什么!你在干什么!”
    他推开小郑,掏出手绢(带香水的整整齐齐的手绢!)用力擦孟丽刚刚吻过的地方,那种极端的、而且是下意识中流露出来的厌恶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心寒。心寒,齿冷,不寒而栗,这是后来沈英讲述时所用的词汇。她说“关键是那种下意识啊,下意识中流露出的厌恶才最令人心寒啊。”受到如此侮辱的郑孟丽呆若木鸡,惊得大张着嘴,刚才的笑容还残留在脸上。在场的其它人也大都是同样的尊容。几秒钟后,郑孟丽放声大哭,穿过人群跑了。
    两位女同学急忙去追她,其它人低下头,不愿与仝宁的目光相碰。宴会最终不欢而散。
    小郑回家后就拿修眉刀割了腕。那会儿她家里没人,幸亏两位同学们脚跟脚地闯进来了,发现她睡在床上,鲜血已经染红了半边床单。两个女生吓得大哭,惊动了邻居,立即喊来医生扎住伤口,派车送到医院。由于抢救及时,小郑没有生命危险,逃过了一劫。不过这还不是悲剧的结尾。郑孟丽的父母赶去医院探望女儿,大骂仝宁的刻薄无情,说:
    “闺女呀,这是好事,早点知道他是这样一个怪物,咱们离他远一点。”
    病床上的郑孟丽不语不动,因失血过多的脸色和病床罩单一样惨白,两条泪河始终在脸上流淌。她不吃饭,父母和同学怎么劝说也不行,医生给输葡萄糖、白蛋白,她把针管拔掉。郑父明白了女儿的心思,虽然万般不愿,也只能屈从女儿的意愿。他通过内部电话找到省城的仝宁父亲,老泪纵横地说:
    “仝厅长,我来求你了,为女儿我来求你了。按说像仝宁这样绝情的东西,跪地求我,我也不要他当女婿。但女儿就认准了他,我有什么办法?仝厅长你说该咋办吧,终不成要闹出人命?”
    仝父大为震惊,连夜坐车赶回家。他是凌晨四点到的,当即把仝宁喊醒,关上门,在里边停了三个小时,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第二天一大早,仝宁阴沉着脸出现在医院。守护的沈英知趣地躲出去,把两人关在病房里。过一会儿郑母来送饭,沈英挡住她,悄声说:
    “仝宁在里边,让他们单独谈谈吧。”
    郑母流泪说:“冤孽,前世的冤孽啊。”
    然后默默坐到病房外的凳子上,心神不宁地听着里边的动静。没人知道两人谈了什么,十几分钟后,屋里郑孟丽突然放声大哭,哭得撕心扯肺。沈英吃惊地站起来,郑母反倒拉她坐下,放心地说:“好了,她总算哭出来了,哭出来就好了。”
    果然,半个钟头后仝宁出来,躲着郑母的目光,低声说:
    “伯母,孟丽要吃饭。”
    郑母擦擦泪把饭送进去。这顿饭是仝宁喂小郑吃的,沈英后来对许剑的描绘十分真切。她说那会儿屋里的气氛极为压抑,四个人,包括郑母都不说话。四对目光全都互相躲着,形成目光的真空,那种真空实在可怕,坟墓里的死人醒来所感受到的死寂,就是这个味道了。仝宁坐在床边默默地喂,小郑机械地吃,她的脸色仍然死白死白,不时有泪水涌出来,那不像是吃饭,倒像是临终的仪式。沈英说她十分佩服小郑的刚烈,佩服她对爱情的执着,但确实怀疑,以这种代价强争来的爱情值得不值得。
    沈英最后说了一句话:“我很可怜小郑的,她算是硬抢了一具十字架背到身上,一辈子逃不脱了。”
    
    此后仝郑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时间推移,割腕事件留下的创痛渐渐平复。奇怪的是,儿辈的婚事历尽波折终于成了,两个亲家公却从此断了来往。郑父是断交的主动者,他念念不忘为女儿求情的那次屈辱,对仝宁的怪戾更是耿耿于怀。虽然劝不转女儿,但他是抵死不愿再看见仝家父子了。好在两个亲家母比较随和,常来常往,维持着两家的关系。
    仝宁当上刑侦队长后,两人终于要结婚了,那年仝宁29岁,郑孟丽26岁。接到喜帖后,两边的熟人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不过他们马上就会知道,还远远不到吁口气的时候哩。
    婚礼定在十月金秋,仝父因工作忙,不能从省城赶回来,也许是有意躲避婚礼上部下的送礼。但他身为公安副厅长,袍泽遍家乡,再加上仝宁又是很有希望的政治明星,谁不捧场?所以婚礼办得非常隆重,市局和各分局的正头儿全都参加了。
    新娘漂亮得炫目,眸子湿润明亮,光彩照人。典礼上刑侦队的兄弟们可着劲儿闹腾,逼两人亲嘴、踮起脚尖吃苹果、喝交杯酒。还摩拳擦掌,准备在闹新房时来点更厉害的。新娘羞得满脸通红,实则心里非常亢奋,甚至感激这些起哄者。说来不会有人相信,她和仝宁恋了十年,竟然从没有肌肤相接的经历——只有那次单向的亲吻还引发了割腕事件。从那之后,虽然两人正式确定了关系,但一直小心地避免肉体接触。近十年的压抑,已经让女人的欲望憋到了临界点,只等婚礼这把火来点燃了。
    仝宁则一直神色平静。宴会快结束时,仝宁对满屋宾客出人意料地宣布,新邑县有一个案子很急,他不能把婚礼进行完了。然后点了几个部下,叫他们马上准备,要连夜驱车赶到县里。新娘的身体突然僵硬了,眼睛的光焰在刹那间熄灭。来贺喜的宾客也给弄得一头雾水。那会儿市局正头儿参加完仪式已经走了,尚未离开饭店的人大都不了解情况,他们私下里嘁嘁:什么急案?没听说这个县里有什么急案子呀。但仝宁还是和妻子简单地道别,带上队员们走了。郑孟丽强自镇定,到门口送别丈夫,但眼中的惨然是没法掩饰的。
    后来知道,新邑县里案子当然是有的,那时正是动乱时期,哪个县里少得了案件,但也不是非得连夜赶去。这个消息传出去,公安局里颇有人讥讽仝宁是政治上的作秀,说他秀得太过,太矫情,想在政治上求上进是件好事,也不能让妻子新婚第一夜就守活寡呀。
    没人知道,他的决定只是缘于对男女之事的畏恶。这种性怪癖也许来自于基因,也许来自于童年经历。他在浑沌未开时被上帝施咒并加了封印,等他长大成人、有了自主意识后,这个“自我”已经固化,再也无力改变了。婚礼中郑孟丽含情脉脉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仝宁在她眼里只看见三个字:性渴望。他的恐惧感越来越浓。一个无法避开的前景在等着他:宾客们总是要走的,只留下他和这个女人。他们将脱去衣服,赤身相对,上床,干那一套令人厌恶的、把姑娘变成女人的动作。这回他无法再推托了,他们已经结婚,按照这个病态世界的游戏规则,夫妻不干这事绝对是不能原谅的。
    婚礼的气氛非常火爆,而他的厌恶和惧意也逐渐积累,冲破了临界点。于是他突然宣布了那个决定。当然他知道,对于一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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