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成了六零后-第1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辰还早,新娘子都还没接进来,村里有好多孩子都等在村口,等着新娘子进村时讨糖吃,田思思没有跟着去,她正饶有兴趣地在田春生家院子里看那些小工忙来忙去,她很喜欢看人干活的样子,感觉人生好充实。
    小工一般都是由没出三代的同族人来做,男人负责捧菜、杀鸡杀鸭等活,女人则洗碗、洗菜、切菜等,田春生这次的娶媳妇酒办得极热闹,特意杀了一头猪,家里的鸡鸭也都用上了,是以小工们都忙得团团转。
    田满木和金婉明也在做小工,他虽然和田秋生不是三代的同族,但因为有着师兄弟的情谊,是以田满木两夫妻是自动去做小工的,他们的这一行为也让村里人交口称赞。
    赵老太捧来了一碗汤圆让田思思吃,随城人办婚宴酒,在吃晚宴前都会准备小点心汤圆,让来庆贺的客人吃上一碗,赵老太担心孙女儿肚子饿,便捧了一碗过来让她吃。
    “娘娘,我吃饱了。”田思思一看是甜汤圆就没了胃口,不过是老人家的一片心意,她还是硬着头皮吃了两个。
    赵老太也不勉强她,剩下的汤圆让田新华吃了。田新华朝田思思吡了下牙,他这都成回收站了,每次阿囡吃不完的都是他解决,虽然面上一派嫌弃,田新华吃得还是很欢畅的。
    “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
    村口的孩子们一窝蜂地跑了回来,一边跑还一边高兴地喊着。孩子们纯真的笑容也为这场婚宴增添了浓重的喜庆色彩。
    田思思拉着田新华也挤到前面去看新娘子。听赵老太说新娘子长得很漂亮的,她早就想见识一下了,顺便也想看一下七十年代的新娘子是什么样子的打扮。
    一辆解放牌卡车缓缓地开了进来。开车的竟然是田满铜,田思思开心地朝田满铜使劲招手,没想到小叔也去接新娘子了,田满铜见是宝贝侄女儿。他也笑嘻嘻地挥手回应。
    卡车上拉着的是新娘子的嫁妆,看来新娘子家的条件的确不错。从嫁妆就可以看出来,光是大件就有缝纫机、自行车、五斗橱、床等等。
    而且九床被子都是新的,随城人嫁女儿是一定要准备九床被子的,喻意天长地久。有些条件不好的顶多置办一两床新被子,剩下几床都是旧的,大家都是这么干。也没谁嫌弃谁。
    新娘子九床新被子可是大手笔了,围观的村民都啧啧称赞。小工们把这九床被子抱了进去,和另外一床男方准备的被子放在一起,男方准备的被子名叫子孙被,合在一起就是十全十美。
    田思思眼花缭乱地看着小工一样一样地抬下卡车上的嫁妆,马桶、热水壶、盆碗桶等等都准备得十分齐全,完全就是一户人家的家私了。
    这也是随城的风俗,嫁妆是属于女方的私有财产,所以一般有条件的人家都会为女儿办上隆重的嫁妆,就是担心女儿到了夫家那边会受公婆丈夫欺凌,那样起码还有一份自己的嫁妆可以备后路。
    当然现在因为家家都穷,月泉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看到这么齐全的嫁妆了,围观的村民们个个都发出惊叹声,艳羡田春生家的好福气,没想到田春生那个木头疙瘩竟然生出了那么个好人才的儿子,这是从哪钓来的有钱亲家哟!
    后面还跟着钟福高的拖拉机,上面坐着女方那边的客人,是送亲队伍,因为新娘子的父母不能过来,是以便派了一些亲戚过来送亲,也是存着考校新郎家酒席办得好不好的意思。
    田春生的儿子田平贵穿着崭新的中山装,胸前戴了朵大红花,一脸喜气,他喜滋滋地把新娘从驾驶室里抱了下来,并一直抱着进了屋。
    新娘子穿着一身红色的薄棉袄,这也是随城的风俗,新娘子结婚是要穿红棉袄的,也是以随城人办婚宴一般都是赶在凉快的时候办,要不然大热天的谁吃得消穿棉袄啊!
    不过后来这个风俗也都取消了,被西方的白色婚纱替代,而且不光是红棉袄,很多古老的风俗也都慢慢消失了,也算是一大遗憾吧。
    新娘子下来后,跟着从卡车后车厢下来了六位漂亮的陪嫔和六位英俊的伴郎,田守华赫然也在其中,他也穿着中山装,英挺不凡,在一众伴郎中十分打眼。
    六位陪嫔一下车,早就等候的一些年青男子们如狼似虎地围了上去,一个个抱起那些漂亮的姑娘们,脱下了陪嫔们的鞋子,这些鞋子等会可是要派大用场的,客人们可以拿着这些鞋子去新郎那里敲竹杠,鞋子越多,敲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这些上前的青年男子都是月泉村比较活脱的人,每当村里办婚酒,这些人就会去闹腾,为婚宴带来喜庆热闹的气氛,这也是主家乐于见到的。
    几个训练有素的男子很快就脱完了姑娘们的鞋子,并无赖地调笑着几个陪嫔,周围的人也在一旁凑热闹打趣,赤着脚的姑娘们只得羞涩地让那些男子争相抱着进屋。
    不管是新娘那边的亲戚还是吃酒的客人都笑嘻嘻地看着年青男子们吵陪嫔,似是对此喜闻乐见,一点都不认为大姑娘被男子抱着有伤风化。
    这也是当地的婚俗,在婚宴当天,来吃喜酒的年青男子们是可以肆无忌惮地闹陪嫔的,像搂抱、摸手、亲嘴甚至是还要过分一些的都有。
    当然也是有底限的,不会真正害了姑娘的清白,不过尺度之大也算是很过分了,一些脸皮薄的姑娘肯定是吃不消的,以前就有很多来做陪嫔的年青姑娘被闹哭的事情发生。
    不过后来这种婚俗也被取消了,大家闹陪嫔文明了许多,不会强迫女孩做一些事情,不过,婚宴的气氛相对来说也淡了许多,也算是有利有弊吧。
    
    第144章 终身大事
    
    “新娘子好漂亮啊!平贵这小子真有福气。”
    村民们看见新娘子的相貌,一个个都发出赞叹声,有羡慕的,也有妒嫉的,大家的称赞声传入田平贵的耳中,他脸上的神情很是得意,把怀里的新娘子也揽得更紧了些。
    田春生也很得意,这段时间劳心劳神的辛劳也早化成了喜悦,嘴巴都咧到耳朵边了,他和妻子两人一道站在大门口迎接客人,来一个人拔一支烟,十分客气。
    田新华一直拉着田思思的小手,怕她被人撞了,田思思在人群中也看见了新娘子的容貌,面如满月,杏仁大眼,五官端正,挺符合现在的美人流行趋势,虽然在田思思眼里算不上大美人,不过也确实是个漂亮姑娘。
    “阿囡,我们进去吃酒了。”田新华在她耳边大声说话,鞭炮声和锣鼓声太响,不大声说话根本就听不见。
    “哦!”
    田思思也大声地回应,跟着田新华一道进去找赵老太他们。
    这次田春生算是大手笔了,足足办了四十来桌席面,不光是自家摆得满满的,就是两个兄弟家也都摆得满满当当,摊头铺得很大,新娘家那边的亲戚非常满意,满脸笑容,不住地点头。
    赵老太和李月娣几个老太太坐在一桌,田思思和田新华手拉着手走过去打招呼,把在座的老太太们一个个都喊了个遍,喜得那些老太太们不停地摸田思思的脸蛋,不住口地夸小姑娘相貌好。
    田思思面上带着僵硬的笑容,强忍着拂袖而去的冲动,任那些粗糙的手在她的脸上摸来摸去,有个老太太边摸还边捏。头还不住地点头,就跟买蕃茄似的,看哪个更软乎些。
    田新华强忍着笑和赵老太及李月娣说要去田满银那桌吃饭,这才把已经快要爆发的田思思解救出来,田思思走得离赵老太那桌远些后,这才拿出手绢不断地擦脸,有个老太太的手油腻腻的。摸得她一脸油。
    “好了。别擦了,都把脸擦红了。”
    田思思的力气太大,皮又太嫩。两个小脸蛋都红通通的,田新华忙阻止她,可别把皮擦破了。
    他们俩跑得太快,也所以没有听见后面那帮老太太们的谈话。
    “田大嫂子。你家招娣可真是出落得越来越水灵了,睢这相貌和气质。也不知道你们家是怎么养的,我看怕是以前的那些官家小姐也不过如此吧。”
    “招娣现在可不是叫这名,人家早改成思思了,你消息可真是一点都不灵通。”插嘴的是田春生的一个堂婶。有点大嘴巴,但是为人还是不错的。
    “思思啊,这名字好。就跟城里人一样。”
    “是啊,我家老头子非要给她改这个名字。说是要忆苦思甜。”
    赵老太笑着回应,田家对外都是说老爷子让改名字的,要是让村里人知道田思思一个小姑娘自己嚷着要改名,别人会对田思思有看法的,觉得她一个小姑娘主意也太大了点。
    “六斤大哥就是觉悟高,老革命和咱们务农佬就是不一样。”在座的女人都笑着说好话。
    赵老太和李月娣都是笑眯眯地,也不多说话,村里的这些女人虽然没什么坏心眼,可是嘴巴都挺大的,而且还爱传播是非,明明是一句普通的家常话,被她们传播出去就会变成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话了。
    所以她们在出席这种公开场合时,都不会说太多的话,以免招惹是非。
    “田大嫂子,你家思思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以后也不知道要便宜哪户人家呢?”一个女人突然问道。
    赵老太倒是没想到她们会提到阿囡的终身大事上去,忙答道:“不急,阿囡年纪还小,这事不着急。”
    “也不小了,你家思思今年十岁了吧?女孩子养到十六七岁就好相看人家了,这时间过起来可是快得很,眼睛一眨就到了。”
    赵老太莫名就觉得心酸,凭啥她辛辛苦苦养出来的宝贝要到别人家去?别人家哪会有自己家人待阿囡好?这么一想,赵老太的脸色就不大好了。
    “我家老头子说了,起码要让阿囡二十岁之后再相看人家,而且还得让他把关,要是他看不上眼的,谁也别想娶走阿囡。”
    其他老太太也看出来了,赵老太这是舍不得孙女儿出嫁呢!田春生堂婶噗嗤笑出了声。
    “唉呀,大嫂子和六斤大哥是舍不得孙女儿到别人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