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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冒险-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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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话有点不合时宜,但我还是想先说一下。”面对着怒发冲冠的骑士,程鹏却忍不住问道,“我看你有点面熟,咱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面?”

圣青色的骑士愣了一下,皱起了眉头。

“你是谁?”他问。

“我叫程鹏,以前在三国无双世界混的,也去过大唐双龙传和暗黑破坏神……”

“不认识!”骑士冷然回答,并且爆发出了比刚才更猛烈的气势,“不过,横竖只是一个小偷的同伙罢了!”

程鹏苦恼。

程鹏很苦恼。

他清楚对方战斗的理由,也知道只要自己交出那名为“理想乡”的剑鞘,这一仗多半就不用打了。

但他真的舍不得!

就算是任务道具也好,这东西实在是很有用啊!

不需要休息,也不需要使用任何恢复道具,甚至不用装备起来,只是将“理想乡”放在物品栏里面,就能快速地恢复体力。

从刚才拿到这个剑鞘到现在,最多一分钟时间,他原本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体力值已经恢复了差不多有一半的样子。

对于普通玩家而言,“快速恢复体力”或许并不是非常有用,可对于程鹏来说,这个属性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神器!

因为,他能够用“心血流转”把体力换成生命值啊!

只要带着这个剑鞘,他甚至有信心回三国无双找吕布较量较量,没准能赢个一招半式什么的……

所以,要把“理想乡”交出去,他的的确确是舍不得!

程鹏并非一个贪心的人,他的人品总的来说还是很好的,但这“理想乡”并非他巧取豪夺而来,乃是弗兰克·朱转赠给他的,虽然说很可能属于赃物,可这么转了手,感觉就截然不同了。

……说一千道一万,他还是舍不得。

“佛门常言人有三毒,曰贪、曰嗔、曰痴。”沉思之后,他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掣出了三叉戟,“虽然有些抱歉,但我看上那个剑鞘了,就算用武力我也要把它留在手上!”

“你要夺回它的话,就来打败我吧!”

话不投机半句多。

倘若换个场合,程鹏和金钰或许还能成为不错的朋友,正如他和王虎一样。

但因为亚瑟王的剑鞘“理想乡”的缘故,这两个人现在却成了死敌。

对于金钰来说,身为骑士,不能保护主君贵重的宝物,乃是极大的耻辱!所以他千山万水地追杀弗兰克等人,为的就是夺回剑鞘,让本来因为失去剑鞘而重伤死去的亚瑟王避免悲惨的结局。

而对于程鹏来说,虽然很抱歉很不好意思,但将这件重宝留下的决心却也无可动摇。

正义也好、自私也罢,既然下定了决心,就没什么可犹豫的。

强者生,弱者死,用力量来决定就是!

轰然巨响,三叉戟和骑士剑正面撞击。

程鹏凝聚了大量冰玄劲真气的剃刀之叉上爆起一蓬冰花,犹如节日的烟火一般,朝着天空喷出老高。

而金钰身上本来无形的风盾则一阵巨震,显出了白色的轨迹。

风盾被破,对于金钰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刚才那一击的份量,却让他吃了一些亏。

短兵器相对于长兵器来说,在“力量”方面始终是要吃些亏的。

所以大约十分之一秒的刹那间,他一个踉跄,视线不由自主地晃动了一下。

便是此时,程鹏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糟糕!”不及细想,金钰立刻双足发力,朝着前面猛冲。

他刚刚冲出两步,身后就传来了极为尖锐的杀意,仅仅以毫厘之差落空,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

程鹏本拟一枪穿心的杀招被金钰躲过,也不禁惊讶了一下。

刚才他一击之后立刻发动缩地,乘着金钰在正面硬拼中吃亏的瞬间冲到对方身后,企图一枪刺这小子个透心凉,却不料对手竟然如此果断,毫不犹豫地向前冲去,几乎是后背贴着枪尖躲过了这一枪。

“我这一枪要是再向前三寸,你就完了。”为了拖延时间以便恢复更多的体力和生命值,他并未追击,而是站在原地冷冷说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这东西借我用上一阵子吧。”

“想得倒美!”

回答他的,是一道割裂地面的剑风。

这道剑风威力不错,足以正面击溃一个寻常的二星级玩家,不过对于程鹏来说却根本不够看,他只是稍稍退了半步就躲开了它。

可金钰立刻挥出了更多的剑风。

一道、两道、三道……二十道、三十道……一百道……

一开始,还能看到一条条鲨鱼背鳍形状的剑风痕迹,到了后来,一道道剑风互相影响,赫然已经是密密麻麻的剑网!

程鹏稍稍有点吃力地抵挡着源源不绝的剑风,心中却有些高兴。

刚不可久,这些剑风威力不差,消耗想必也不小,对方或许是被怒火冲昏了脑袋,居然进行这种毫无意义的蛮干,看来胜利已经唾手可得。

但等他将目光投向对面那圣青色的骑士时,却看到金钰仿佛丝毫没有费力,依然在气定神闲地挥动佩剑,发出更多的剑风。

这是怎么回事?

又击退了一波剑风,同时不得不避开更多剑风之后,他看出了原因。

原因在于风。

缭绕在对手身体周围,呼啸的风。

他不知道对手是用什么方法来操纵风的,但毫无疑问,那一道道剑风根本不是对方靠力量急速挥动佩剑、撕裂空气而发出的;而是由周围的风主动依附于他的剑上,然后顺着剑势自动冲出来的。

换句话说,金钰的剑风攻击,根本就不消耗除了正常挥剑以外的体力。

以三星级玩家的身体素质,就算这样挥个一千次,也不会费多少力气。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就不能等了!

程鹏迅速下定决心,然后他微微躬身,以三叉戟作为突破点,朝着已经铺天盖地、几乎将周围完全笼罩的无数剑风冲了过去。

直到现在,他还没正面挨过剑风攻击,不知道金钰的剑风究竟有多大的威力。

但他相信,无论那剑风有多强,也不会比自己的长枪突刺更强!

犹如连珠雷响,三叉戟一口气击穿了许多剑风,以一往无前的气势,突入了金钰布下的剑风阵地。

于是轮到金钰吃惊了。

他曾经完成了一个很困难的任务,获得了风精灵西鲁芙的加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操纵风,这使他能够使用更加沉重的武器和铠甲,出手间的速度也可以更快;自从升到三星之后,更是多了将风凝结起来化为利刃的手段。

便是靠着这种手段,他才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把弗兰克和他引以为豪的“燕云十八骑”统统击溃,差一点就成功地夺回了亚瑟王的剑鞘。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招至少在三星级的世界里面是无敌的,却不料仅仅才半天不到的时间,就遇到了能够对付这一招的高手!

“难道说,一直以来我都是坐井观天,根本没见识过真正的高手吗?”

纵然意志坚定犹如磐石,面对着这种超乎想象的状况,他也不禁有些动摇。

所谓“必胜的信心”,本来就是要建立在实力基础上的,而比起程鹏,金钰的实力的的确确是要逊色一些的。

所以接下来的战斗就顺理成章了。

“唉!这回栽了!”当收到朋友雷纳德发来的短信,询问有没有成功追回“理想乡”的时候,已经回到复活点的金钰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回答,“‘理想乡’落在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手上。”

“能有多厉害啊!不过就是趁人之危赢了你一次而已。我相信你只要调整好状态,绝对能胜过任何人!”

金钰回忆着刚才程鹏犹如神鬼一般挥动三叉戟,势大力沉地一击不仅击碎了自己的剑风、击碎了自己的风盾、击碎了自己的剑势、甚至连精钢打造的骑士双手剑和全身铠甲都一并击碎的一幕,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那个人……我赢不了。”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出了这句话,“一直以来,我都不如他。”

是的,一直以来,他都不如程鹏,那个兼具才能和努力的家伙!

程鹏曾经说过看他有点面熟,这并非错觉。

只是,一直埋头学习的程鹏,又怎么会对总是努力追赶他,却始终没能超过他的诸多手下败将之一有什么深刻印象呢?

同学四年,他们只在大学毕业的庆祝会上聊过两句。然后金钰就回家继承了家族的生意,不久之后还去了英国,程鹏则进了研究所,追求留名青史……

金钰叹了一会儿气,然后拨通了一个好友频道。

“表妹啊,我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对手……”

即使是高洁的骑士,也并不拒绝使用计谋或者寻找援军。

第43章最强者的证明(六)

程鹏并不知道有位被他打败的骑士正在算计他。

就算知道的话,他也无所谓。

既然决定硬抢亚瑟王的剑鞘“理想乡”,自然就做好了被怨恨、被报复的心理准备。

何况,做都做了,有必要再瞻前顾后的吗?

享受着这件贵重宝物带来的非凡效果,他犹如闲庭信步一般在混乱的人群中前进着。

对于已经不用担心体力问题的他来说,混乱已经不再能够妨碍他。

普通的玩家就算成群结队,他打不过也能靠着缩地的高速扬长远去。

至于那些刚刚冲到三星级,控制不住力量而陷入暴走状态的人,虽然应付起来很麻烦,但也仅仅是“麻烦”而已。

毕竟如王虎、张禅念、宇飞、龙彪、金钰这个等级的高手,真是少之又少!

不知不觉间,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周围的玩家们比例不对!

因为亡灵系对于物理攻击有额外的防御力,所以混战至今,亡灵系的玩家们已经占了相当的优势。

虽然按照他买的资料上所说,整个幻想乡的十多万玩家,只有差不多五分之一是亡灵,但在这样的混战之中,亡灵系玩家的优势却展露无遗。

一般的玩家如果在脑门上挨一板砖,或者被背后捅一刀,多半会挂回复活点;但亡灵玩家就没这个问题,哪怕敌人用的是带有魔法性质的武器,他们也只会受到普通的伤害,不会因为致命伤而直接秒杀。

所以慢慢积累下来,战场上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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