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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天王-第4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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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唐重苦笑。“你也知道,我的仇人那么多。他们每一个人都想致我于死地。我哪能猜到到底是谁做的?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具体的怀疑目标。”

“你最恨谁?”姜可卿问道。

“最恨谁?”唐重想了想,说道:“董家吧。”

“那就把帐算在董家人身上。”姜可卿说道。“是他们干的,那就是报仇雪恨。不是他们干的——反正你也不喜欢他。错了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好办法。”唐重称赞道。“我怎么就想不到呢?”

说实话,越是和姜可卿接触,唐重就越是发现两人有很多共同之处和默契点。

如果不是已经明确知道他的母亲是姜可人,他都会怀疑大胡子是不是和姜可卿也有上一腿。

譬如这次事件,因为找不着嫌疑人,所以他就把目标圈定为他最恨的董家人身上。当然,还有姜家的一些人,公孙翦、游牧以及所有他不喜欢的人身上。是不是他们做的都不重要,反正双方已经很不对付了。你阴我一下我砍你一刀不是经常有的事情?

先选定攻击目标。然后再寻找真相毒手。两不误。

“因为我比你聪明。”姜可卿说道。“那我就想办法撕下董家的一块肉吧。”

“不用了。”唐重说道。

“为什么不用?”

“这是我的事情。”唐重说道。“让我自己来处理吧。”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是语气很坚决。

姜可卿不语,明媚的眸子看着他,像是在不信任的审视,又像是在认真的打量。

“你们不相信我可以做到吗?”唐重笑着说道。

他不希望这个时候把她们俩拖下水。姜可人在东电正遭遇挑战,据说姜家的几个人正在大肆招兵买马。如果董家再在这个时候从背后推一把,她的处境会很危险。

如果是以前,唐重恨不得全世界都对自己好。但是现在,他也要承担起一个男人和一个儿子的责任。

“好吧。”姜可卿点头。“我会向她转达你的意思。”

“谢谢。”唐重说道。

“应该是我来谢谢你。”姜可卿娇滴滴的笑着,说道。

“我做的,是我应该做的。”唐重说道。

他以为姜可卿说的‘应该是我来谢谢你’这句话是因为自已愿意替她的姐姐着想让她心里很欣慰。

“我知道我知道。”姜可卿说道。“我谢你的原因是——我把你的屁股照发出去后,已经有人在加我粉丝了。哦,天啊,有两个了。三个——”

“——————”

天啊,打雷劈了这个妖孽吧——

关闭恨山监狱里有一辆皮卡。这是狱警出远门的代步车,是厨师买菜的购物车,是唐重学车时的教练车——不过,大胡子没有开车出门。

他选择了步行。

走到监狱大门口的时候,今天晚上值夜班的两名狱警看到大当家的这个时间点要出去,眼神都有些疑惑。

不过,大当家的命令他们是不敢违抗的。所以,立即动作麻利的打开了大门中间的小门供大胡子出去。

“不用给我留门。”大胡子说道。

“大当家的晚上不回来了?”刘中忍不住出声问了一句。

“怕回不来。”大胡子说道。

然后,他的身体就消失在这荒山野岭的无边黑暗里。

“怕回不来?”两人的眼神更加迷惑。这是什么意思呢?

不过,他们都觉得大胡子的背影即威武又悲壮。

恨山很静。因为它没有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恨山也很热闹,因为每到夜晚的时候,这绵绵恨山里的秃狼野鸟大虫小虫都会跑出来吼几嗓子。

所以,走在山涧间的大胡子一点儿也不觉得寂寞。

月亮只露出一弯细芽,很细,也很淡。夜晚的山风很凛洌,刮在人脸上像是刀子。

他不急躁。也不贪快。

说是出来杀人,不如说是访景。

走啊走啊走啊走,一走走到恨山口。

恨山口是一个地名。其实也只是两块大石一左一右的对接在一起,中间留出来一道口子供人通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倒'u'字型。

过了恨山口,再往前走一段时间,就是大马路了。那个时候,就等于是出了这恨山地界。

可是,大胡子停住了脚步。

因为在恨山口的出口处,站着两名身穿黑色衣装的男人。

他们的身材都很高大,一个长发披肩,穿着黑色的风衣,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弹钢琴或者画画的艺术家。另外一人却剃着光头,光头在黑夜里闪闪发光,看起来比天上的月亮还要明亮一些。

天色太暗,他们的面目轮廓在黑暗里一片模糊。

但是,大胡子却能够看到他们面部表情的每一丝细小的变化。

“你们害怕?”大胡子出声问道。

“只是觉得奇怪。”长发披肩的男人说道。“你有多少年没有走出来过?”

“我也记不清楚了。”大胡子说道。“但是,今天晚上我要出去。”

“看来不能如你的意了。”光头男人笑了起来,他的脸色微微有一些兴奋,就像是和老朋友在对话似的,说道:“我们哥俩等在这儿的任务就是把你拦下来。当然,也顺便做一些其它的事情。虽然都失败了。”

“以前我不出来,是因为我不想出来。现在我想出去,我就一定要出去。”大胡子说道。

“我们兄弟守在这边二十年了。二十年来,我们一共派出去三十四个人,总共进行过二十二次的刺杀——当然,这些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回来。”皮衣男人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铁烟盒,盒盖‘砰’地一声弹开,问道:“抽根烟?”

“不抽。”大胡子说道。

“我们兄弟倒是养成了抽烟的习惯。”风衣男人自个儿抽了支烟放在嘴边,用防风打火机把烟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口。“在这种地方执行任务,闲的鸟都抽筋。烟酒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大胡子沉默。

吐出一口烟沫,风衣男人眼神凌厉的看向大胡子,说道:“那么多的挑衅和刺杀你都忍下来了。在他们最迫切的想要你走出这道风口,然后光明正大的把你除掉的时候你都忍下来了——为什么现在反而沉不住气?”

“为了我儿子。”大胡子咧开嘴巴笑了起来。“你们见过我儿子了?”

大胡子笑得很开心,也笑得很纯粹。就像是一个普通的父亲在提起自己的儿子时满脸骄傲的神情。

要是被恨山监狱的人看到,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个整天板着张脸不苟言笑对自己的儿子动辄打骂的男人,他在提起自己的儿子时会露出这样的一幅笑脸。

“见过了。长的和你很像。”光头男人笑着说道。

“是。长的和我很像。”大胡子说道。“他们要杀掉我的儿子。所以我出来给他们提个醒——我还活着。”

“是应该提个醒。”光头男人说道。他一边说话,一边把手上的黑色皮手套摘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把军刺。

让人惊奇的是,这把军刺和大胡子插在皮革里面的军刺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光头的军刺要稍微小上一些,大胡子的军刺更大,和他的体型更加搭配。

在那个神秘的地方,原本就有这样的规矩:每一把武器都是定制的。根据你的身高、重量、速度、习惯性的使用方式而量身定做。

所以,每一把武器看起来相似,却又不尽相同。

“既然这样——”风衣男人把手里的烟丢掉,一脚踩上去把它碾得支离破碎,说道:“教官。希望你还和以前一样强。”

第455章、近战无敌!

男人间的战斗,原本就应该这样的简单直接。

一静不如一动,一动则见生死。

光头男人最先沉不住气,也是第一个向大胡子发动攻势。

他的双脚快速的挪动,庞大的身体踩在地上的碎石上竟然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响。

可是,如果你长了一双锐利眼睛的话,你就会发现,他每一脚踩上去的位置都会出现一道浅浅的小坑,那原本咯脚的大小石头早已经变成了一层不起眼的粉沫。

金刚入体。

这是硬气功夫。也是外练功夫。

以大胡子的了解,和尚直到现在还能够保持住这样的威势,证明他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元阳之身。

也就是说,他是个处男。

当时在部队里,大家听说他在练这种功夫时,都笑他是个傻货。就算功夫再好又怎么样?又不能近女色,难道一辈子打光棍?

那个时候,大家最盼望的一件事情就是回去了找个媳妇。军人的火气都是比较旺的。

可是,他不听。仍然一如即往的练着。甚至受此刺激,反而比以前更加的努力。

后来,在全军大比武中,他代表着那支十二人的小队捧回来大赛总冠军的奖杯。

从此以后,没有人再嘲笑他了。

无论目的是什么,懂得坚持的人总是受人尊重的。

他奔跑的动作不快,但是眨眼间就冲到了大胡子的面前。

他左手做爪向前抓去,右手持刃凶狠的捅向大胡子的胸口。

交情归交情,战斗归战斗。他们都明白这一点儿。

大胡子不动。

以静制动。以不变迎万变。

他知道‘和尚’的优势是什么,缺陷在哪儿。

大胡子向后退了三步。在整支小队里,也只有和和尚战斗时他会选择后退。

因为他第一击的力道足可开山劈石,肉身难以抵挡,硬拼之下轻则重伤重则死亡。

嗖——嗖——嗖——和尚连抓三把,却没能锁住大胡子的身体。只要被他碰上,就能够沾上一块皮下来。那个时候右手的军刺闪电般刺出,足以把他开膛破胸。

不过,倒是空气被他的爪风撕裂,发出扭曲残破的声音。

大胡子反退三步。然后前进一步。

一拳轰出!

轰——劲风凌厉,拳势震天。

“来了。”和尚在心里暗笑。

他和教官多次对战,知道他先退后进然后再退的战斗风格。没想到那么多年了,他仍然没有改变。

难道他不知道,人都会变的吗?

以前,和尚在面对教官这一拳的时候,他都是选择以拳对拳,强强对轰。

他对自己的拳头很有自信。他认为拳拳对撞才是真正的爷们儿。

而且,那个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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