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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是来接我时的那辆悍马。
“这车喜欢吗?”车子平稳的开上高架桥,他突然开口问道。
我微怔,随即点头,“很漂亮。”
“你喜欢吗?”他执拗地询问。
我疑惑地皱起眉,想了想,诚实地点头“挺喜欢。”
他像是松了口气,又像是没有,说,“送给你。”
“哈?”我诧异。
他回头看我一眼,笑道“不用这麽诧异,我说,送给你。”
不诧异才怪!我收起疑惑的表情,客气地婉拒,“无功不受禄……”
“送你生日礼物。”他没等我说完,说道。
我皱眉,“我的生日还没到。而且,这礼物太贵重,就算是生日礼物,我也不能收。”一百多万的生日礼物,我可消受不起。
“提前给你的。”说著,把车子靠边停下。
我这才发现,我们走的根本不是回酒店的路。
“这是哪儿?”我问,荒草漫漫的,真荒凉。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雪茄,抽出一根,点燃。淡淡的烟香在空气中晕染开来。
“下来陪我走走。”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霸道的下命令。话音刚落,他已经打开车门。
我无语,这人怎麽还这麽唯我独尊啊!
无耐,我只好跟著下车,谨记领导教诲──唯命是从。
这一片荒草地全是一人多高的芦苇丛;晚风吹来,掀起一浪一浪的波涛,带著醉人的清香,让人不由的放松了心神。
我跟在他身後,在苇丛间一条人踩出来的小路上穿行。
前方的他,极为安静,在夕阳之下化成黑红的剪影,只有那忽明忽暗的雪茄,让我觉得他还是真实存在的。
不久,我们便穿过芦苇丛,来到一条蜿蜒的小河边。
河水清澈,映著余晖,橘光荡漾。
让我诧异的是,这里竟然有一座小小的木制渡口。
渡口有些年岁了,黑褐的桥身,暗淡斑驳,有种旧照片的沧桑与怀念。
裴子毅走到尽头,解开西装、拉松领带,在高度及臀的木桩上坐下。
然後,猛吸一口雪茄,抬头目视远方。
淡淡的烟雾被他吐成常常的一缕,然後缭绕,消散。
我不由自主地在岸上驻足,不肯上前,总觉得,他跟我之间,永远有抹杀不了的距离感。
许久,他将雪茄丢进河里,轻微的“呲~”声後,他回头望我,眼神迷茫,“你为什麽回来?”
我震惊於他过於人性化的表情,反应慢了半拍,“公司安排。”我回答。
他“哦”了一声,转头望向河对岸一望无际的芦苇丛。
绿茫茫的一片,笼罩著淡橘色的光晕,恍若人间仙境。
“你……不想回来吗?”他又问。
19
我微微皱起眉,诚实的回答,“对。”
他好像叹了一口气,我不确定。他又说“你真不该回来。”
心里微酸,为他显而易见的不欢迎。
苦笑,也学著他的样子依靠在这端的木桩上,想说,我很快就会离开,你不用为难。可是,想了想,算了吧,现在他是他、我是我,何必向他解释什麽?
他见我不说话,回过头看我,恰巧与我视线相对。
他怔了怔,然後起身,缓步向我走来。
我被他过於直接的视线盯得不自在,垂下眼。
那双黑色的手工皮鞋在我面前停下,鞋尖与我的相对。
一黑一白两双鞋上,都沾有青青的草屑和深棕色的淤泥。
“我以为,我能忘了你,”他说,“毕竟,当初你走的那麽彻底。除了记忆和离婚协议,你什麽也没留下。”
他身上有淡淡的烟草香和好闻的青草味,说话时,我能听到他胸腔鼓噪的声音,我恍然发现,原来我们靠的如此之近。
“可是,我忘不了。无论在公司,还是在家里,我总会时不时的记起你,你用过的电脑,你用过的影印机,你用过的办公桌,你用过的卧室,你用过的厨房……你用过的所有一切……”
下巴被人勾起,我依旧半垂著眼眸,不肯看他,心,却因为他低沈的话而颤抖。
“怎麽办?诺诺,怎麽办?”他似是无比痛苦的呢喃著、询问者,然後低头……
我毫不犹豫地偏过脸,这是他第二次唤我“诺诺”,没有第一次时的震惊,没有第一次的疑惑,没有第一次莫名其妙的柔软,只有……愤怒!
这算什麽?在调情?在勾引?还是在追求?
无论什麽,他都在侮辱,对我是,对他自己亦是!
他以为,我回来是为了什麽?为他吗?
如果这样,那我也太自贬身价了!
而事实上,是他自己太抬举自己!
拥有时,不珍惜,失去时,又在苦苦挽回。他以为我们还会有什麽?他以为所有的一切都任他为所欲为?他以为只要他稍稍低头柔情几分我就会重回他的怀抱?
哈!别开玩笑了!我不认为,他是爱我的。我也不是自虐狂,没有兴趣把自己摆设在苦情女主的地位去伤春悲秋!
裴子毅,只能是过去。即便,我仍旧懦弱而猥琐的爱著他,念著他,在乎著他。可是,过去就是过去,时间终会让我遗忘这段如梦似幻的泡沫爱情,我该有我自己的人生,孤身一人也好,与人相伴也罢,无论怎样的未来,我都没想过,会再次有裴子毅的加入。
他冰冷的唇与我的轻轻擦过。
我站起身,依旧没有正视他的脸,与他擦身而过,用我专有的公事公办的语气道“时间不早了,麻烦裴总送我回酒店。”说著,我顾自原路返回。
裴子毅望著那渐行渐远的纤细背影,鲜红的夕阳将她笼罩的如梦似幻。
他指尖轻触自己的唇瓣,那里仿若还留有她转瞬即逝的微温。
大手缓缓握拳,颓丧地在体侧垂下。
她依旧那样果断与决绝。离开时,甚至都不曾回头一看。
只有他,被遗留在原地,固执著守著那些不能说出口的记忆,自己一个人舔舐著伤口,然後再次迎战。
明天,会怎样?
他不知道。
在她离开的这两年,是他最迷茫的两年。
他常常自问,他拼尽一切,登上巅峰,是为了什麽?
权力?金钱?地位?还是,女人?
统统不是。
他想要的,只是最初的最初,那段阳光灿烂的日子。
他以为,他可以做到。
但是,造化弄人,阴差阳错。
他亲手毁了那段执著,然後愚笨的让恶况愈演愈烈。
现在呢?看他又做了什麽?
管不住自己的心,自己的身,让她厌恶了,排斥了,离他越来越远了。
这样,也好,至少她不再留有念想。
而他,只要守在原地,默默的看著,就好……
20
回去的时候,我们都没再说话。
他也没有再提把车送我的事情。
我松了口气,说实话,至今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坚决的拒绝他的要求。不管过程我怎样“殊死抵抗”,结果仍是他“心满意足”。
他在酒店门口将我放下,然後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眼,连再见也没说,就开车走了。
我想,我是彻底把他惹火了。
竟然拒绝了他的示好──我想在大多数女人眼里,我这样的举动是彻头彻尾的不识抬举吧。
可是,那又怎样。
这样的抬举,我识不起。
我没有直接回酒店房间,而是绕到距酒店不远的公园里坐下。
不远处,有对年轻的情侣在吵架。
我突然想起穆莎莎,又想起张爱玲的那句话,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我跟穆莎莎,与裴子毅来说,就像那白玫瑰与红玫瑰,不管最初是怎样的娇颜欲滴,一旦进入了他的婚姻围城,都难逃被嫌弃的命运。
而沈迷於他的我们,却偏执的不肯认清事实,可笑而悲哀的相互征战讨伐,而实际上,我们争夺的对象,最终爱的,都只是他自己而已。
这样想来,我突然觉得自己今天跟穆莎莎的暗地较量,蠢笨又幼稚起来,又觉得穆莎莎其实是很可怜的,毕竟“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迟”,她也会有年华逝去的一天,而除了裴子毅就一无所有的她,结局,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想到这里,我突然就不那麽恨了。女人从来都只会为难女人,可是,放开心胸一看,我应该感谢她。是她给了我离开的理由,让我不必再痛苦的忍受裴子毅一次次的背叛与伤害,让我有了自由与自尊,有了现在的天空和人生……
仰起头,月明星稀,晚风清凉。
勾起唇角……
“你好像……很高兴啊?”
耳边突然传来阴测测地男声。
我一个激灵,猛地回头,是消失多日的黎默。
他消瘦了好多,脸色也不太好看,在路灯晕黄的灯光里,苍白而脆弱;下巴上还有细密密的胡渣,镜片反射著凉白的灯光,显得颓废又高深莫测;没有穿西装外套,只穿著银灰色的衬衣,最上面的三颗扣子打开,露出一角白花花的胸大肌。
我“咕咚”咽口口水,惊惧的看著他,身体僵在原地,不可否认,黎默是除了裴子毅之外唯一一个让我恐惧的男人。
因为看不透,所以畏惧。
他表面太过温文、太过无害,很容易让我不由自主的放下戒心,可事实上,他体内住著一头凶猛的兽,霸道、强悍、不容我拒绝,就像……他给予的欢爱……
“怎麽不说话?见到我很吃惊?”他微笑著弯腰,温柔地挑起我落在胸前的一缕长发。
可他越是温柔我越是害怕,因为,这家夥是标准的衣冠禽兽,指不定下一刻,就张牙舞爪的扑过来。
果然,眨眼功夫,黎默无害表情一抹,呲牙咧嘴,表情狰狞,一把将我从排椅上拉起来,连拖带抱往身後的小树林里带。
我大骇,“你干嘛!黎默!”我挣扎“放开我!放开我!”。
那厮是铜墙铁壁,任我用尽吃奶的力气,他丝毫不受影响。
路过的行人向我们投来惊异地注视。
“再不放开我,我喊人了!黎默!你快放开我……”
他不耐烦了,弯腰一把将我抱起来,嘴里你念念有词,“老婆,你爱好真怪,非要什麽‘强奸’,别被人看见才好……”
这男人真卑鄙!
我咬牙切齿!
PS:年关将近,笑笑工作量加大,所以更文偏少,请大家见谅。但只要一有时间,笑笑绝对会努力码字,不辜负大家对笑笑的支持!
礼物笑笑非常喜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