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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合谈判在1972年8月至1973年6月进行,终于产生突破。10月8日,黎德寿放弃其一贯主张美国必须推翻西贡政府的要求,而同意停火;此后,事情就迅速趋向结局。黎德寿展现出他在严密防守时可以顽固、坚持,在寻觅解决方案时也可以精巧、灵敏。他甚至还改了开场白演讲词,它虽然还是长篇大论,却歌颂、期勉要有进展。然而,认真谈判开始了,也阻止不了他惹人嫌的癖性。每天上午他的开场白一成不变就是: “你们做了重大努力,我们也将做出重大努力。”有一天,他略掉形容词,只说:美方应做出重大努力,他会投桃报李也做出努力。我为了打破沉闷气氛,故意提醒他略掉形容词。我这位对手泰然自若地回答:“我很高兴你注意到它;但是,昨天我们做了重大努力,你们只做出努力,因此今天我们得反过来做:你们应该做重大努力,我们只需做出努力即可。”
部分问题出在黎德寿只有一个目标,可是美国身为超级大国却必须有多个目标。黎德寿决心以胜利作为其革命生涯的最高荣耀;美国却必须兼顾国内与国际因素衡量,还得兼顾越南的未来及维护美国的全球角色。黎德寿拿捏美国人的心理,就仿佛熟练的外科医师对患者下手术刀一般;尼克松政府则必须多处作战,几乎没有机会进行攻势外交。
的确,从一开始到整个谈判过程里,尼克松政府就必须格外付出精力去应付各方对其诚意的抨击。尽管尼克松业已多次单方面地、不求回报地向河内示意,他还是在一就职后立刻被批评对和平的努力不够。到了1969年9月,美国已提议让民族解放阵线加入政治过程,也准予其加入混合选举委员会,美军已撤出一成以上兵力,也同意在和解后全数撤出——共产党方面对这些让步只会一再重申他们的标准论调,要求美军撤军,推翻西贡政府。
1969年9月25日,纽约州共和党参议员古德尔( Charles Goodell)宣布,他将提出议案要求美军在1970年底以前全部撤离越南。10月15日,全美各地同时爆发反战示威活动。两万名群众中午时在纽约市金融区集会,聆听曾任约翰逊总统新闻秘书的比尔·摩耶尔( Bill Moyers)发表反战演说。纽黑文绿园(New Haven Green)也有三万人示威,五万人在白宫视线下的华盛顿纪念碑前集会;波士顿也有十万人集会听麦戈文参议员的反战演说,并且一架飞机在空中喷出和平记号,指称政府排斥和平。
美国例外论具体呈现在和平运动之中,不准任何人讨论撤出的可行性,并且把讨论撤出之举视为政府暗中希望继续作战的征兆。把越战转化成国内善与恶之间的对决之后,和平运动以自命道德高尚的理由,宁可见到美国在越南战败,而不愿因为出现“光荣”结局,而败坏了政府胃口,使它日后还想在国外有冒险举动。
这正是和平运动与美国政府之间无法找到共同立场的关键。尼克松三年之内把越南美军兵力由近55万人降低到2万人左右;伤亡人数亦由1968年的16000人左右,即总驻军的28%,降低到1972年(交战最后一年)的600人左右,即驻军的10_10左右。但是这仍不能缓和不信任或痛苦。因为最基本的歧见仍无法沟通:尼克松要光荣退出越南,可是和平运动认为光荣就是美国实质上无条件退出越南。
如果结束战争是唯一的目标,在批评政府的人士心目中,西贡政府就成为和平的障碍,而非盟友。当初认为南越攸关美国安全的信念,早已被抛弃,剩下的感觉是美国在南越交友不慎,选错伙伴。批评政府的人士之新正统主张是,应该另组联合政府取代阮文绍,必要时美国应不惜切断对南越的经费援助。所谓联合政府的构想正是国内激辩主权谁属的议题的补救方案,此刻北越的和谈代表亦明白地表达,照他们的定义,联合政府正是共产党接管南越的客气说法而已。
事实上,北越设计出一套狡词迷惑美国百姓。他们发誓旨在组成一个三方“联合政府”,即由民族解放阵线(北越自己的马前卒)、中立人士,以及代表“和平、自由与独立”的西贡政府成员所组成的联合政府。就和河内许多厚颜无耻的伎俩一样,世人必须深加思索才能确定在表面冠冕堂皇、合理的方案下潜藏的真实意义。我们细加探究,才发现这个三方联合政府不是要统治西贡,而是要和民族解放阵线交涉谈判最后的解决方案。换言之,以一个共产党员主导的机构,与一个全然共产党的团体去谈判南越的政治前途。河内提议的是通过自身对话结束越战。
然而,议题出现在美国国内的讨论时,可就不是这样。富布赖特(William Fulbright)参议员在其著作《跛足巨人》(The Crippled Giant)中声称,关键乃是在于两个对峙的极权主义者如何做选择。麦戈文参议员1971年主张在西贡成立“混合政府”,到了1972年即将得到民主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却改口,力主美军撤出越南,并且切断供给南越的军援。尼克松政府愿意冒险接受由国际监督的自由选举,来决定阮文绍政府的前途,但是它不肯推翻这个由其前任政府拥立的盟国政府,来促成美国退出越战泥淖。
和平运动认定的成功之标准,相当简单,就是越战是否真正停止。如果答案为否,就认为美国谈判不力。和平运动不肯谴责河内,不论其谈判立场,或其从事战争的方式,都不加非难,因此使得河内更加蓄意刁难、拖延。到了1972年,美国已经单方面撤退50万大军,西贡已正式提议举行自由选举,美国将于协定达成后四个月内撤出一切部队。阮文绍也同意在大选之前一个月下野。美国也提议组成一个混合委员会监督选举。这一切提议的先决条件是,由国际监督停火,互释战俘。但是这一切措施都不能使批评者减少对美方动机或政策的抨击。
时间月复一月地过去,美国国内辩论越来越集中在河内提出的先决条件——美国定下确切的撤军期限,以示终结战争的诚意。国会各项反战决议案(1971年有二十二案,1972年有三十五案)纷纷以确定撤军期限为主要题目。这些决议案并无法律约束力,使得提案人占尽便宜——与政府唱反调,又不必替后果负责任。终止战争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一走了之,撤军回国——只是越南的问题根本就不单纯。
美国和平运动人士与北越、民族解放阵线和谈代表会面后,一再声称他们“知道”,一旦美国承诺确定期限撤军,决不反悔,战俘释放及其他问题的解决,将立可迎刃而解。事实上,河内从未做此保证,还是坚持1968年争取美军停止轰炸行动时用的老一套,同样含含糊糊令人焦急。黎德寿说,定下撤军期限可以为解决其他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但是等到实际谈判时,他又坚持撤军期限一旦定下,不论有关停火或释俘的其他谈判如何,都应有约束力。实际上,河内的释俘或停火与否,是以西贡政府垮台为前提。黎德寿一再喋喋不休,仿佛在上政治学初级课程,其实骨子里这才是越战之所以发生的原因。
对美国国内大辩论最大的讽刺是,河内实际上根本就对美军单方面撤军没兴趣。讨论越战的许多文献,对于这一点依然不太了解。直到接近尾声时,河内从未偏离其一贯的标准公式:美军除了要定下不可更改的撤军期限,美国还得承诺在退出时推翻南越政府。它根本就对一厢情愿的美国国会议员提出各种不同的撤军时间表没兴趣理睬,除了它们可以激发美国分化以外。为表示修好之意,在撤军时间表上略作让步,不会使北越改变其立场。依照河内的思考方式,越战的结果将由武力予以解决。它会高高兴兴笑纳各项献礼,但绝不至于让这些影响其交涉立场。反战人士认为,如果美国表现出格外的诚意,河内会变得理性些。这一点,他们大错特错。华府听到的河内种种说辞等于是迂回要求投降:无条件撤军,继则推翻南越现有政府,再以河内傀儡取代,然后当美国不再有牌可打时,就可利用战俘谈判予取予求,榨取美方更进一步退让。
事态发展显示,撤军大辩论象征着越战的转折,显示出政府的许多胜利事实上代价不菲。尼克松坚持其立场,不同意定下撤军期限,除非能换取其他的基本目标。但是,他的条件一旦达成之后,他就必须付出代价,同意全部撤军。南越因而将必须依靠自身力量,抵御美国任何盟国都未曾遭逢的强敌之侵凌,美国从来也未曾要求其他盟国去履行这些条件。美国部队进驻欧洲已有两个世代;朝鲜半岛停火亦由美军保障逾40年。只有在越南,美国迫于内部意见分歧,同意不再驻留任何部队;因此,当她必须保护终于达成的协定之时,已经丧失安全系数。
尼克松分别在1972年1月25日和同年5月8日的两项重要演说中,定下美国的和解条件。这些条件是:由国际监督停火;释放战俘或交代清楚失踪美军的下落、生死;继续提供军事、经济援助给西贡;根据自由选举,由越南各政党去解决南越的政治前途。1972年10月8日,黎德寿接受尼克松的关键方案,河内终于放弃它要求美国与它共谋,在西贡成立共产党政府的条件。它同意停火、释放美军战俘,并且交代清楚作战中失踪美军的生死、下落。阮文绍政府暂不受影响,美国也获同意继续提供军事、经济援助给阮文绍政府。
黎德寿在此之前根本不肯讨论这些条件。因此他发表下述声明,象征着谈判的大突破:
“此一新方案正是尼克松总统本人所提议者:停火、终战、释俘与撤军。……我们亦提出一些有关政治问题的原则。你们也有此提议。我们应交给南越各方去解决这些问题。”
日后的种种悲剧和争论都不能抵消我们这些制定美国政策的人士当时感受的振奋,因为经过整整四年的痛苦努力,总算成果在望,并且美国不必抛弃曾经仰赖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