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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筒那边传来她的叹气声和点香烟的声音。身后传来勃布.迪兰的《纳什维尔地平线》。大概打的是店里的电话。
“问题不是你怎么感觉的,起码我不应该那样讲话,我想。”她一连声他说道。
“挺严于律己的嘛!”
“啊,我倒常想那样做的。”她沉默了一会儿,“今晚可以见面?”
“没问题。”
“8点在爵士酒吧,好么?”
“遵命”“……哎,我碰到好多倒霉事。”
“明白。”
“谢谢。”
她放下电话。
说起来话长,我现已21岁。
年轻固然十分年轻,但毕竟今非昔比。倘若对此不满,势必只能在星期日早晨从纽约摩天大楼的天台上跳将下去。
以前从一部惊险题材的电影里听到这样一句笑话:
“喂,我从纽约摩天大楼下面路过时经常撑一把伞,因为上面总是噼里啪啦地往下掉人。”
我21,至少眼下还没有寻死的念头。在此之前我同三个女孩困过觉。
第一个女孩是高中同学。我们都17岁,都深信相互爱着对方。在暮色苍茫的草丛中,她脱下无带鞋,脱下白色棉织袜,脱下浅绿色泡泡纱连衣裙,脱下显然尺寸不合适的式样奇特的三角裤,略一迟疑后把手表也摘了。随即我们在《朝日新闻》的日报版上面抱在一起。
高中毕业没过几个月我们便一下子分道扬镳了。缘由已经忘了——忘了也不以为然的缘由。那以后一次也没见过。睡不着觉的夜晚倒时而想起她,仅此而已。
第二个是在地铁车站里碰见的婚皮士女孩。年方16,身无分文,连个栖身之处也没有,而且几乎没有乳房可言,但一对眼睛满漂亮,头脑也似乎很聪明。那是新宿发生最为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的夜晚,无论电车还是汽车,一律彻底瘫痪。
“在这种地方游来逛去,小心给人拉走哟!”我对她说。她蹲在已经关门的验票口里,翻看从垃圾箱拾来的报纸。
“可警察会给我饭吃。”
“要挨收拾的!”
“习惯了。”
我点燃香烟,也给她一支。由于催泪弹的关系。眼睛一跳一跳地作痛。
“没吃吧?”
“从早上。”
喂,给你吃点东西。反正出去吧!”
“为什么给我东西吃?”
“这——”我也不知为什么,但还是把她拖出验票口,沿着已无人影的街道走到目白。
这个绝对寡言少语的少女在我的宿舍住了大约一个星期。她每天睡过中午才醒,吃完饭便吸烟,呆呆地看书,看电视,时而同我进行索然无味的性交。她唯一的持有物是那个白帆布包,里边装有质地厚些的风衣、两件T恤、一条牛仔裤、三条脏乎乎的内裤和一包卫生带。
“从哪儿来的?”有一次我问她。
“你不知道的地方。”如此言毕,便再不肯开口。
一天我从自选商场抱着食品袋回来时,她已不见了,那个白帆布包也没有了。此外还少了几样东西:桌上扔着的一点零钞、一条香烟、以及我的刚刚洗过的T恤。桌上放着一张留言条样的从笔记本撕下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句话:“讨厌的家伙”。想必指我。
第三个是在大学图书馆认识的法文专业女生。转年春天她在网球场旁边一处好不凄凉的杂木林里上吊死了。尸体直到开学才被发现,整整在风中摇摆了两个星期。如今一到黄昏,再没有人走近那座树林。
她似乎不大舒适地坐在爵士酒吧的桌旁,用吸管在冰块溶化殆尽的姜汁汽水里来回搅拌。
“以为你不来了。”我坐到她身旁时,她不无释然地说。
“绝不至于说了不算。有事晚了点儿。”
“什么事?”
“鞋,擦皮鞋来着。”
“这双篮球鞋?”她指着我的运动鞋,大为疑惑地问。
“哪里。父亲的鞋。家训:孩子必须擦父亲的皮鞋。”
“为什么?”
“说不清。我想那鞋肯定是一种什么象征。总之父亲每晚分秒不差地八点钟回来,我来擦鞋,然后跑出去喝啤酒,天天如此。”
“良好习惯。”
“是这么认为?”
“嗯。应该感谢你父亲。”
“我是经常感谢,感谢他仅有两只脚。”
她嗤嗤地笑。
“你家一定很气派吧?”
“啊,要是气派加没钱,怕是会高兴得掉出泪来。”
她继续用吸管头搅拌姜汁汽水。
“可我家穷酸得多。”
“怎么知道?”
“闻味啊!就像阔佬能闻出阔佬的味道,穷人也能闻出穷人的味道。”
我把杰拿来的啤酒倒进杯子。
“父母在哪儿?”
“不想说。”
“为什么?”
“正经人决不至于向别人没完没了他讲自己的家,对吧?”
“你是正经人?”
她想了15秒。
“想是,而且相当认真。谁都如此吧?”
对此我决定不予回答。
“不过还是说出为好。”我说。
“为什么?”
“首先,早晚总得向人讲起;其次,我不会再讲给任何人。”
她笑着点燃香烟。吐3口烟的时间里,她只是默然注视着拼接桌面的板缝。
“父亲5年前死于脑肿,很惨,整整折腾了两年。我们因此把钱花个精光,分文不剩。而且整个家也来个空中开花,七零八落。常有的事,是不?”
我点点头。“母亲呢?”
“在某处活着。有贺年卡来。”
“像是不大喜欢?”
“算是吧。”
“兄弟姐妹?”
“有个双胞胎妹妹,别的没有。”
“住哪儿”“3万光年之遥。”说罢,她神经质似地笑笑,把汽水杯换在肋侧。“说家里人坏话,的确不大地道,心里不是滋味啊。”
“不必在意。任何人都肯定有他的心事。”
“你也?”
“嗯。时常狠狠捏住刮脸膏空盒落泪。”
她笑得似很开心——一种多年久违了的笑。
“喂,你干嘛喝什么姜汁汽水?”我问,“总不至于戒酒吧?”
“呃……倒有这个打算,算了。”
“喝什么?”
“彻底冰镇的白葡萄酒。”
我叫来杰,点了新啤酒和白葡萄酒。
“我问你,有个双胞胎妹妹,你是怎样感觉的?”
“噢,像有点不可思议。同样的脸,同样的智商,带同样规格的乳罩……想起来就心烦。”
“常被认错?”
“嗯,8岁以前。8岁那年我只剩下了9根手指,就再也没人弄错了。”
说着,她像音乐会上的钢琴家全神贯注时一样,将双手整齐地在桌面上并拢,在低垂的灯光下聚精全神地看着。那像鸡尾酒杯般凉冰冰的小手;俨然与生俱来那样极为自然地将4根手指令人愉快地并为一排。其自然程度近乎奇迹,至少比六根手指的排列要远为得体。
“8岁时小拇指挟进电动清扫机的马达,一下子飞掉了。”
“如今在哪?”
“什么?”
“小拇指呀!”
“忘了。”她笑道,“问这种话的,你是头一个。”
“会意识到没有小拇指?”
“会的,戴手套的时候。”
“此外?”
她摇摇头。“说完全不会是撒谎。不过,也就是别的女孩意识到自己脖子粗些或小腿汗毛黑些那种程度。”
我点下头。
“你干什么?”
“上大学,东京的。”
“眼下回来探家?”
“是的。”
“学什么?”
“生物学。喜欢动物。”
“我也喜欢。”
我一口喝干杯里的啤酒,抓了几枚炸马铃薯片。
“跟你说……,印度帕戈尔布尔有名的豹子3年吃了350个印度人。”
“真的?”
“人称打豹手的英国人基姆.科尔贝特大校8年时间里杀死了包括豹子在内的125只老虎和豹子。还喜欢动物?”
她熄掉烟,喝了口葡萄酒,心悦诚服似地望着我的脸:
“你这人真有点与众不同哩!”
21
第三个女朋友死后半个月,我读了米什莱的《魔女》。书写得不错,其中有这样一节:
“洛林地方法院的优秀法官莱米烧死了八百个魔女。而他对这种‘恐怖政治,仍引以为自豪。他说:‘由于我遍施正义,以致日前被捕的十人不待别人下手,便主动自缢身亡。’(筷田浩一郎译)”“由于我遍施正义”,这句话委实妙不可言。
电话铃响了。
我正用深红色化妆水敷脸——脸由于整天去游泳池晒得通红。铃声响过几遍,我只好作罢,将脸上整齐拼成方格图案的块块绵纱拨掉,从沙发上起身拿过听筒。
“你好,是我。”
“噢,”我说。
“做什么呢?”
“没做什么。”
我用脖子上缠的毛巾擦了把隐隐作痛的脸。
“昨天真够开心的,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
“那就好。”
“唔……可喜欢炖牛排?”
“啊。”
“做好了。我一个人要吃一个星期,不来?”
“不赖啊。”
“OK,一小时后来!要是晚了,我可就一古脑儿倒进垃圾箱。明白?”
“我说……”
“我不乐意等人,完了。”说到这里,没等我开口便挂断了电话。
我重新在沙发上歪倒,一边听收音机里的第一个40分钟节目,一边出神地望着天花板。10分钟后,我冲了热水淋浴,用心刮过胡子,穿上刚从洗衣店取回的衬衫和短裤。一个心旷神怡的傍晚。我沿着海滨大道,眼望夕阳驱车赶路。进入国道前,我买了两瓶葡萄酒和一条烟。
她收拾好餐桌,摆上雪白的碟碗,我用水果刀启开葡萄酒的软木塞,放在中间。炖牛排的腾腾热气使得房间异常闷热。
“没想到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