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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
这时身后热闹起来,一百个民工把整个餐厅给吃得一片狼藉,叼着烟,含着牙签出来了。一边还骂骂咧咧地说:“肉切这么小,这城里人就是不实在,土豆都切得不够塞牙缝的,都不给烧熟就给胡乱拌拌端出来,(他们说的是土豆沙拉)太不地道,太不地道,下次就算还是老板买单,咱也不来了!”
建伟哥在上面坐着,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地听着,喃喃地说:“我咋就和这姓卢的给当了兄弟呢?”
门外几台东风车发动了,一干民工们如犯罪分子游行般,上了车后面的斗,兴高采烈地绝尘而去。
多言
犯罪现场查勘人员的组成,一般为侦查处、科、队长带队,负责指挥。参加人员不能多,一般都是普通刑警为主。而命案需要派出法医;纵火案需要派出消防官兵;技术案就需要该技术方面的专家参加。
而大家一般见识得多的影视作品里的法医,在现场法眼瞟过,便肯定地说:“死者是死于12点至1点之间,具体时间需要我在解剖后才能确定”这般的话,就是完全的扯淡,是对刑侦工作的不负责任。因为影响估计死亡时间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包括内在的如死者死前有无打斗,有无酗酒,有无败血病病史等;外因如现场温度、湿度、通风情况等,都能影响到能估计死亡时间的各个推论论点。
如尸斑,一般是在死者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6…8小时开始成为大块的外皮紫红色片状呈现。但有败血病的老人,却是不可能出现尸斑的;尸体被移动过的话,尸斑又会出现在不同处进行不同的沉淀过程。
又比如尸体的冷却,一般是以每小时1。8度的速度在下降。到6…8小时的时候,冷却速度才有改变。但依据这个规律,需要考虑的外因又包括死者是否裸露或室外温度情况的计算,甚至肥胖的与瘦小的死者,数据又有很大的偏差。而死前有激烈搏斗的,死时温度甚至还要高于37度。
再深入到尸体解剖,胃里食物来分析,就更加扯淡了。肠胃功能因人而异,需要计较的因素更多。而之所以需要依据胃里残留食物来分析,主旨只是依靠有无食物,以及食物的消化程度来推断是在午饭或晚饭前后,得出个大体时间段来。
当然,本案不需要对死亡时间的推断。做以上注释,旨在鄙视一干影视与文学作品对事实的不严谨罢了。
第三章 嫌疑人
第11节
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犯罪嫌疑人都是称呼为人犯、犯人的。也就是说,小军在分局呆的那两天,身份比较憋屈,叫犯人。
而那会儿,该犯人还在局里给羁押着,并且没有对王法投降,说什么都不肯招。这边的我,脑袋里装着各种假设与疑问,又想着这一切似乎并不关己,应该挂起。
下午一干兄弟们便陆续回到场子里了,表哥和大家热情地套近乎,嬉皮笑脸地打听着前晚的事。大家难得地万众一心,叼着表哥递的烟,表情做正义状,都不肯对前晚的事情对他说啥,急得这孙子搔首弄姿的,很是猴急。
我笑着说:“谁让你昨晚偷懒回去呢?活该看不到现场直播。”
表哥忙说:“昨晚是我岳父大人生日,我陪他喝完酒就一直在跟亲戚们打麻将,一直打到三点多,不信你问我那些亲戚?”
葫芦说:“你要给咱汇报得这么详细干嘛?”
表哥愣了愣,说:“我是给邵波解释我没偷懒,是有特殊原因啊!”
我靠床坐着,微笑着看着哥几个在那嘻哈着说话。无意中却注意到,一贯喜欢穿千层底布鞋配咱黑西装制服的表哥,今天居然穿了一双皮鞋来。
到快晚饭的点了,服务员便进到我们呆的大套间里,说:“邵波哥,楼下有人找你,要你下去一楼。”
我问了句:“谁啊?”
服务员说不知道,我便下了楼。
走到一楼,居然是何队。何队见了我,问:“还没吃饭吧?”
我摇头。何队便搭着我肩膀往对面的小饭店走了进去。
要了个包间,点了三个热菜,一个凉菜。何队便说话了:“邵波,知道我过来找你什么事吧?
我说:“不知道啊!”
何队点了烟,说:“咱也不废话了,毕竟你也是队里出来的,我就直接把案子现在的情况对你说下吧。”
我点点头,何队便把早—晚他们的发现和侦查过程一一说了。
凶器自然就是那根细细的锐器,并且也是一刀毙命。但奇怪的是,现场没有任何证明有打斗之类的痕迹。因为最后看见刘科还生猛的是小刚,小刚说刘科是趴着的,那么,刘科从趴着睡在沙发上,到背后被人捅一刀,再仰面躺在地上,整个过程最起码必须有个翻身的经过吧。
那就假设是罪犯刺死趴在沙发上的刘科后,再把刘科翻过来扔在地上,可整个现场都仔细查看了,沙发的面上,是没有一滴血迹的。便只有一个可能,罪犯是先刺进刘科的身体,再把刘科抬到地上,最后把凶器第二次从背后刺穿刘科的身体。可这种过程,完全没有了一点点逻辑性,人都杀了,还要弄这么复杂干吗呢?
说到这,上菜的进来了,何队把啤酒起开,给我倒上。服务员出包房,何队继续道:“另外,这凶器也真他妈的古怪,居然就是一根峨眉刺,只是另一端断了罢了,有必要这么麻烦吗?这刺杀的过程,整个就是一个匪夷所思的过程。杀个人杀得这么古怪,好像害怕弄脏沙发一般,咱还真没见识过。”
我点点头,看着何队,说:“不是说罪犯当晚就给逮到了吗?审起来没进展吗?”
何队一仰脖子,把一杯啤酒给一口喝了,说:“那叫逮罪犯吗?胡乱抓个人便赌运气想破案,哪里有这种好事!只是这李小军,也不是什么好鸟罢了。”
我便打听起小军的事来,何队见已经说开了,便也没瞒我啥,继续说了起来。
当时了解了在包房里刘科和李小军吵架的事,钟大队就派了三个人去李小军家,到了他家,那小子父母说李小军还没回。队里本就只是想找李小军了解了解情况,见不在家,三个伙计便下了楼,走到楼道里,居然就看见个大高个,头上湿漉漉地正往楼上走。小杨随口叫了声李小军,谁知道这大个子想都没想就应了一声。小杨他们便上前逮他,这家伙居然手脚挺灵敏的,直接把小杨给撂倒在地上。多亏咱队里的也都不是吃斋的,一个回合就把这孙子给铐上了,这孙子还大吼大叫:“干嘛啊?干嘛啊?”便给逮回了局里。
钟大队亲自过去审他,李小军说:“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钟大队便开门见山地给他来硬的,说:“刘科在医院已经说了发生了什么事,你小子杀人,还在这装无辜。”
李小军对着钟大队破口大骂,还说:“刘科那兔崽子进了医院关我啥事?”
钟大队说:“那好啊,你说说你出了火龙城去了哪里。”
李小军说:“老子开着车去海边游水了。”
钟大队说:“谁可以证明?”
李小军还是很大声地说:“老子洗个澡还要通知别人来证明吗?”
钟大队便问了李小军游泳的地方,居然是个人烟稀少的地,周围压根就没啥人烟。再说,那年月道路上的监控摄像头也没那么高端,自然无从证实李小军的话了。
何队说完这些,又顿了顿,说:“不过依我看,这案件也应该没这么简单,李小军嫌疑固然大,可他怎么进入作案现场,又怎么杀的人,也都还是无法解释的。”
我给何队把酒又倒上,问道:“黑猫他们也到后墙看了,那水管上应该是有人进去的痕迹吧!”
何队说:“目前推理罪犯进入现场的路径也就是这后墙,今晚要模拟的就是从后墙一路爬上去,弄开空调,进入现场,最后到把空调复原,人下去到一楼的这过程,勁要多长时间。李小军这小子以前是部队的侦察兵,应该是完全有上楼下楼的能耐的。”
说完这些,何队端着酒杯又来了一口,夹菜往嘴里塞着。
我便问:“何队,那你叫我出来,就只是和我说说这过程?”
何队把嘴里的菜给咽了,说:“叫你出来,一个是也好久没和你这兄弟聚聚了,另外就是我对这案子还有一些看法,想和你说说,你天天在这场子里,应该可以查出点啥?”
我嗯了一声,说:“何队,你先说说你的看法吧!”
何队说:“我始终觉得直接逮着这李小军太过武断,人家也不是个弱智,吵了架就回头来杀人,那也太笨了点吧。另外,这小子是侦察兵退伍,要弄死一个已经醉得糊了的,需要这么麻烦吗?直接戴个手套,把脖子一拧就搞定了。唉!不说这些不说这些,免得又都说我牛角尖了。总之吧,邵波,我觉得这凶手是另有其人,而且是对你们火龙城很熟悉的人,甚至我觉得,凶手是你们内部的人。连杀个人都舍不得弄脏沙发,这心理也太奇怪了点吧,不可能是外人,你觉得呢?”
我点点头,不出声了。何队见我有所思的模样,便问我:“行了,我说得够多了,你小子这一晚上不可能没想想这案子的,说说你的想法,你可是科班出身的,拿出点专业的东西给老哥我听听。”
我稍稍理了理头绪,在何队面前本就没必要装个啥:“何队,我的看法和你一样,小军应该基本上可以排除。当然,也不是说他完全没可能是凶手。只是,对咱火龙城不熟的,怎么会这么清楚后面有这条水管呢?另外,假如我没记错,小军昨晚穿的是皮鞋,而水管上的痕迹应该是胶底的布鞋,这点便说不过去了。可以假设的是小军换了双鞋来杀人,那逻辑也太扯淡了。”
我接过何队的烟,何队给我点上,我继续说道:“我还有一点看法,用半个小时的时间,爬到二楼,弄开空调,进去杀人再离开房间,并把空调给搬回去放好。这也只有蜘蛛人有这本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