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由于曹家是开镖局的,所以,大部分都是习武之人,就连那些丫鬟仆役都是略同拳脚的人,所以,这场战斗打的十分艰难,也十分悲壮,曹家大院的前院已经堆满了尸体,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现在,曹思仁和曹勇两个人,带着身手一般的人,护卫者曹府的家眷待在大厅里面。
曹溪是曹家功夫最好的人,所以,由他带领着曹家的保镖和镖师在外面迎敌,众人也都已经遍体鳞伤,鲜血不要命的流了出来。
曹思仁看着眼前的人一个一个的倒了下去,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人居然会杀到曹府,而且人数还这么多,足足有两百多人,饶是家里的镖师和请来的护院拼死力斗,可现在还有一百人,而曹家的高手,只剩下二十个,而且各个身受重伤,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
曹思仁之前还以为曹家的势力多么雄厚,在大同多么威风,在山西多么有地位,那些普通人多么的崇拜自己,可是,这一刻,这些都没有一丁点的价值,唯一可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拳头。
“噗通!”曹思仁对着曹勇跪倒在地,大声哭泣道,“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自作主张,曹家就不会遭此大难了!都是我的错啊!”
“是啊!你还知道是你的错!要不是因为你非要去和那什么卫英抢劫瓦剌大汗的军马场,会有现在这个样子吗?我们曹家会被人干净杀绝吗?都是你的错!”说话的这人正是曹勇的第三房小妾翠花,也就二十五岁左右,嫁入曹家已经有五个年头了,虽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可仗着自己花容月貌,将曹勇牢牢的拴在了自己的手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百天的时间,曹勇都是睡在翠花的房间,这还不包括外出走镖的时间,由此可见,曹勇对这个小妾是宠爱之极。
第162章 140 曹依姗的剑
“三娘!你怎么能这么说二哥呢?这能怪二哥吗?北蛮子过来烧杀抢掠,他们又不是没有干过,要是没有二哥,我们曹家会有如今的荣誉吗?会有那么多的人来拜访讨好吗?要是没有二哥?那些人会给你送这些金银首饰吗?”曹依姗不卑不亢的问道,随后又看向了曹勇,“爹!这件事根本就不能怪二哥!”
“够了!”曹勇怒道,“吵什么吵?有什么好吵的?老二!你给我站起来,我曹家的人,绝对不能让人看扁了,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一死,脑袋掉了碗大的疤,我就不信了,我曹家这么多人,还能被这些北蛮子给杀了。”
曹勇转头看了看身后的这些人,“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愿意投降的,我曹勇绝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命,我曹勇没有保护好你们,那是我的错,但是,我曹勇好歹也是大同有名有姓的,绝对不会向北蛮子妥协。是男人的都跟我杀出我去,死也要死在战场上!”
曹勇身为江湖中人,身上自然有他的一份傲气,那就是决不妥协认输,更何况,他曹勇和别人不一样,若是别人遇到了这种事情,或许还能投降,用些钱财换取生存的机会,可是,唯独他曹勇不能。
为何?只因他曹家有一个在京城担任吏部侍郎的曹茂。
曹勇身为江湖中人,一辈子都在江湖走镖,从洪武二十五年开始走镖,从那时候他就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改换门庭,唯有当官,可是,曹勇论武艺,比他厉害的人多的是,论智谋,他的脑子只能算作比平常人灵活一点,论文采,他也只能认识一些基本的常用字,至于那些什么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曹勇那好似一个都不认识,更别说去创造了,所以,曹勇在有了第一个儿子的时候,就请来了山西有名的教书先生,专门负责教导曹茂的学业,经历了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曹茂终于在五年前担任了吏部侍郎,年纪只有三十岁,若是能够长久下去,曹家定能成为官宦之家。
现在曹家若是妥协,那就等于是毁了曹茂,如果曹家勇敢的站出来,全部战死,这是一种悲壮,可好歹保全了曹茂的官位,保全了曹家的一根香火,所以,为了曹家的将来,曹勇决定,带领曹家的人做最后的冲锋。
“好!爹!我们就杀出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我就不信,这些蛮子狗还能杀光我们不成?”曹依姗手中紧紧的我这一把长剑,坚决的说道。
曹依姗从小就跟随这白马镖局的镖师一起练武,由于聪敏伶俐,长得漂亮,又会讨人喜欢,镖局的镖师都很喜欢这个大小姐,也都十分愿意将自己的功夫传给她,所以,曹依姗是一个不通女红,只通刀剑的女子,虽然没有杀过人,可谁天生是会杀人的,只要杀一个不就会杀了吗?
“白师父!”曹依姗看着一个手拿长剑的中年大汉倒了下去,拿着手中的长剑,毫不顾忌的冲了出去,而此时,一个北蛮子正拿着一把刀向着这个姓白的镖师的胸刺了下去。
与此同时,曹勇也带着其他人从大厅里冲了出来,和北蛮子打到了一起。
曹依姗手持长剑,奋不顾身的往前一扑,手中的长剑挡开的那人的弯刀,那把刀直接插在了一边的地砖上。
这人一见正准备发火,发现居然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奶,顿时两眼冒光的咽了咽口水,色迷迷的笑道,“哈哈哈哈!小娘子,这就等不及了啊!乖乖的投降吧!你要是从了我,我就让你好好的享受一番什么是草原汉子的勇猛气概,比你们汉人那软绵绵的可要舒服多了。”
“找死!”曹依姗大骂一声,手持长剑刺了过去。
曹依姗虽然只不过是一介女子,尚未出阁,可她好歹在江湖上混迹了那么久,不用想就知道这蛮子狗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所以,下手没有丝毫的犹豫。
那男子手拿弯刀,用刀背向着曹依姗砍了下去,这样一个小美女站在眼前,要是,没有享受就这样砍了,那岂不是太可惜了,虽然他并不介意把这个女人杀了以后再干,可死人哪有活人干着舒服啊!所以,他决定,先把这个姑娘打晕,有些疤痕以不要紧,等打完了以后在好好享受这个小美人。
曹依姗长剑往前一刺,眼见着就要与这人的弯刀相撞,可曹依姗却奋力往前一扑,仰面倒在地上,手中的长剑一抖,直接将这人的手腕砍了下来。
只听这人惨叫一声,大刀落地,曹依姗毫不犹豫,一剑刺进了这人的胯下,用力一搅,向上一抽长剑,一股鲜血直接彪射而出,染红了曹依姗的半边脸,胸前全是鲜血。
这北蛮子先是手腕一痛,紧接着就赶到胯下一阵疼痛和东西落地的感觉,低头一看,瞬间捂着下体在地上翻滚,曹依姗向前一步,手起剑落,一颗脑袋直接砍了下来。
杀了一个人之后,曹依姗突然间觉得杀人也就那样,不错停留,向着其他的北蛮子扑了过去。
曹思仁虽然好色,可他从小在老子的严格教育下,也是有些功夫,虽然比不上其他人,可自保有鱼,而且转眼只见也已经杀了两个人了,背上也挂彩了,有着一挑七寸长的刀口,连肉都翻了出来。
北蛮子仗着人多,瞬间杀死了不少对手,而曹家的镖师和护院高手,在曹勇等人的加入之后,士气大振,作困兽之斗,一时之间,这些北蛮子也是无可奈何。
而此时,孙泰所在的院子,同样是尸横遍地,鲜血将地面全部染红,孙泰身上已经浑身是血,好像是从血缸里爬出来一般,手中握着两把砍缺口的弯刀,给地上的这些尸体一刀一刀的补刀。
邓莎莎从小出生于穷苦人家,加上老父亲邓海是老兵,有些功夫,虽然心有不忍,可还是毫不犹豫的对着尸体补刀。
第163章 141 李龙助战
小春小夏两个人,颤抖着双手,对着这些尸体的脖子一刀一刀的刺了下去。
这杀的是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她们只不过是两个从小到大连鸡都没有杀过的小姑娘,杀人本来和她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在今天,她们不得不拿起手中的弯刀,对着这不知道死没死的尸体刺下去。
人生本来就是如此,无论你愿意或者不愿意,为了生存,有些事你都要去做,哪怕这件事在你的眼里是多么的骇人听闻,由此我们不得不想起那些灾荒年代易子而食的事情。
孙泰本来在屋子里抱着老婆睡觉,他现在是一个不喜欢打打杀杀的男人,只想过自己的小民生活,有了个老婆,现在在大同晃晃悠悠的当兵,能够做到什么位置他也不介意,何况他并不怎么讨厌卫英,加入卫英的队伍也算是帮助自己的师弟,就算孙泰被逐出了师门,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依旧是将自己看做武当弟子。
可谁知到了半夜就有人冲了进来,足足有一百多人,而且各个手拿弯刀,凶神恶煞的,还都长得虎背熊腰,孙泰可不认为这些人是走错了门,过来溜达的。
孙泰身为武当弟子,虽然功夫比不了铁如龙,可好歹曾经也打的铁如龙在床上躺了那么久,再加上下山以后,不断的训练,这功夫早已今非昔比,两把大刀挥舞起来,在人群当中厮杀,难有敌手。这本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他却要一边战斗,一边保护邓莎莎和小春小夏,所以,这打起来就有点顾手顾脚。
再加上交手以后,孙泰发现这些人并不是一般的普通人,而是身怀功夫的军人,武功套路和中原功夫完全不同,有着北蛮子的风格,也有着不错的内力,至少在内力方面,和武当练功一年的弟子差不多,可他们却各个都是战斗经验丰富,这一点武当弟子无论如何都比不了。所以,孙泰消灭这些人的速度慢了很多,浪费了不少时间。
虽然孙泰知道外面也出了大事,可他依旧在这里补刀,这些人,全都是功夫好手,一旦有一个人有挣扎之力,或者躺在地上装死,只要没死干净,邓莎莎等人便绝对无法存活。
什么江湖道义?什么民族大义?在孙泰的手中,都是狗屁,他要先保护好自己的女人,和自己兄弟的女人,虽然卫英并没有把这两个丫鬟收了,可孙泰早就不把他们当丫鬟看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