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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功夫却已经不叫做还精补脑,而是叫做炼精化气,将精血内气所化的热气周天运转,所化为的却已经是真正的真气,或者叫做法力。
接着在周身上下之间运转着,就让各种关窍之间,噼噼啪啪的响个不住。甚至有着一种,自己正在不断强壮的感觉。
三次还精补脑,一次炼精化气。这便是神仙书之中记载的三返九还的节奏了。
刘胜之收功站了起来,只觉着自己浑身上下一片通透舒爽。
“这九华养荣丸果然了得,有着这丹药辅助。我三天就能返还一次,修炼的速度大大加快!”
刘胜之计算着,大约需要七七四十九次的还精补脑。还有十六次的炼精化气,运转周天。
自己就能够让心光如同满月一样的高悬在泥丸之中,达到神现之境。
第020章回到云社做仙人
积石山在普通人看来,不过只是一座光秃秃的小山而已。除了山顶上,有着一座古老的神祠,就再没有什么起眼的地方。
远离人烟和城郭,也只有四时八腊的时候。方才有着四野八乡的百姓,成群结队到此处烧香祭祀。
寻常时候,这里却就少有人往来。
今日却就有着一辆马车,在一队骑兵的护卫之下,一路风尘仆仆,在凌晨太阳出来之前,消失在积石山下。
罕有人可以看到。这积石山之下,肉眼所看不到的,还有另外一个空间。
一个常年的有着淡淡的薄雾笼罩,露出无数宫室楼台。
这队人马一直来到一座雄伟的石阙之前,方才被守护的兵丁给拦了下来。
护卫的骑士大喝,道:“我等是庐山君手下使者,前来拜见江社公!”
说着,亮出令牌。
这身份十分管用,不一刻听到消息的,身负重伤的江社公都亲自迎接而出。
身后跟随数十位鬼神,浩浩荡荡,神光辉耀一片。尽数前来迎接这位庐山君手下的使者。
“这些贼秃当真大胆,肆意伏杀我等众神。社公,你大约不知道。连明玉君都被那些贼驴给掳了去……”使者从马车上下来说道。
“什么?”这江社公大惊失色:“这些人连明玉君都给动手?”
“吾等这次来,正是奉了庐山君之命。一定要把明玉君给救回来!幸好我等已经查到线索,掳走明玉君的贼秃法安,已经被人打伤……”
“主公下令,无论如何,一定要救出明玉君来!”
……
所谓神现,现的不是别的神。而是自己身中之神,也就是神魂。闭目感光内照,照见自家神魂。
这种境界就十分高妙了,最为重要的是,这个时候,就能炼制真正的法器。
所谓的真正的法器,便是以体内神气祭炼。不比刘胜之手中的虎牙护身符也好,还是以前有过的瓦当也好。都是威力有限,很难再提升的了。
天然的法器,虽然厉害。但是并不怎么契合自身。
而用神魂祭炼的法器,也可以被称作本命法器。
只有拥有了本命法器,护持神魂。日后才可以出窍,经历种种灾劫。
这才是日后正经的修行道路。比起来这个来,其他的一切东西,都真的成了过眼云烟。
然而,这金龙简之中的气机之强,出乎了刘胜之的意外。
刘胜之的一点心光外照,落在金龙简上。那金龙简只是微微一亮,彷佛就有着一丝龙吟响过。
立刻就让刘胜之感觉到迎面挨了一拳似的,心光立刻散乱开来。
刘胜之从功境之中退了出来,微微有着一丝沉吟。
心中又是欢喜,又是无奈。这金龙简比自己想象之中的要更加厉害。
但是,祭炼起来,却也要更加麻烦。不过不要紧,无非水滴石穿而已。
自家把这金龙简带在身上,日日气机温养相合。
“来了这个世界这么多天,今晚正好有着时间回去看看!”
刘胜之收功之后,看着时间不过是八九点钟,不由暗道。
刘胜之号称神仙,在云社县活人无数。现在连外县都有许多人知道他名号。
官衙上下,更是将其当成县长刘穆之的族中兄弟,更是亲近敬畏。
如此一来,刘胜之想来就来。想走便走,那就十分的逍遥了。
这刻,既然主意打定了。带着采购的两箱药物,身形一晃,就消失在燕子山上。
吓了刘胜之一跳的是,他拿着东西,刚刚回到位于云社县之中。
却见着人头拥挤,众目睽睽。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的看着刘胜之就这么凭空从空气之中出现。
这么一幕,惊呆了所有人的眼球。就连刘胜之自己也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刚刚一回来,就被人给围观。
“胜之,你这是……”刘穆之反应过来,激动而又艰难的开口。
一句话就惊动了其他的那些百姓和衙役,似乎这一句话触发了他们身上的某种机关。
所有人七手八脚的跪了下去,胡乱磕头,什么刘神仙千万不能弃我等而去云云……
各种各样的,前言不搭后语的叫喊声音响彻一片。
听到动静,更多人被惊动。拥挤过来,挤的水泄不通。更是疯狂的敬畏崇拜。
甚至在刘胜之因为头痛,思维变得迟缓了许多。都还没有彻底明白过来之前,就被人七手八脚的抬了起来。
等到刘胜之激灵一下子清醒的时候,却已经来到了一座新建的神祠面前。
可以看清楚,神祠之中供奉的神像,和刘胜之有着五六分的相像。
这一次,刘胜之刚刚回到云社县之中。就被吓了一跳。原来,当地百姓已经给他立了神祠。
几乎整个云社县的百姓都疯狂的云集过来,叩拜着,疯狂的叫着神仙。
慢慢的,刘胜之才搞清楚。自己回到了现代这么多天,被云社县的人们当成了失踪。
尤其是在刘胜之活人无算的情况下,更是经常失踪。更是让情况变得十分复杂。
原本刘胜之就厚着脸皮,自号神仙。这个时候,不知道哪里传来的流言。说刘胜之本是下凡普渡的仙人。来云社县济救苍生。
可惜云社县的百姓不够虔诚云云,因此刘胜之才失望而去。
消息传出,大部分人都是相信了。都当刘胜之抛弃了此地,回山再不回来了。
总之,消息传出。整个云社县上下,到处陷入恐慌之中。
最后甚至直接有着乡老出面,请求官府在城中立下神祠祭祀。
偏偏也十分凑齐,今日那神祠刚刚建好。便有许多人云集刘胜之住过的房间,祈求刘胜之再次出现的时候。刘胜之就那么穿越而来……
于是,有了这般情况,就一点也都不奇怪了!
这是县中某家被刘胜之救过的富户,所捐的一套房子。现在被改造为神祠的模样,供奉了刘胜之的牌位,号称神仙祠。
瞬间就让刘胜之有了一种风中凌乱的感觉,甚至啼笑皆非。
第021章哀民生之多艰
他在现代时空,辛辛苦苦,巧取豪夺的弄了一座道观,当成了遮掩之地。就那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隐患。
却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在这魏晋六朝,已经有人帮自己建了神祠。
这当真让刘胜之有着哭笑不得的感觉!
等刘胜之彻底搞明白情况,晕晕乎乎的大半日就过去了。
刘胜之缓缓的收拾好了心情,再看向刘穆之,一下子就彷佛如获至宝。
不管怎么说,自己和刘穆之也认作了同宗兄弟。刘穆之为本地县长。
这县长再小,手下假假的也有十数个县吏。有着县兵数十。
甚至还能号召各家坞堡村寨出人,集合起两三百人的武力来。
说不得,到时候就能够帮上大忙了!
“胜之看此地如何?”身为县令的刘穆之得意洋洋,丝毫没有发现刘胜之那种奇货可居的目光。
刘胜之忽然笑道:“穆兄,这背后恐怕是你折腾出的这一出吧?”
“我早就知道瞒你不过……不过,胜之也瞒的我好苦,没有想到,你居然也是一位神仙啊……”
想起今日刘胜之在眼前凭空出现,刘穆之忍不住也唏嘘起来:“既然如此,帮你立下神祠,那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
“胜之,民生维艰啊。若非有事情想要找胜之帮忙,我也不会出此下策!”刘穆之唏嘘道。
不知道刘穆之到底搞什么鬼,反正给自己建了神祠,自己也不会吃亏。只好说道:“穆兄有话直说便是!”
刘穆之说着:“胜之,上次你和我说过。水蛊孳生,主要是因为钉螺,而钉螺却是县城周围水塘河沟太多。
我准备派出劳役,将四周的河塘整理一番,开辟成水田,种上稻米如何?”这个时代的主要粮食是所谓的五谷杂粮,不过和后世的五谷杂粮却不是一回事儿。
比如大部分人吃的主食却是粟米,又被称为黄米。甚至是黄粱,便是黄粱一梦之中的那个黄粱饭。
大约类似于小米,却又不同。比小米稍大,颜色淡黄,煮熟后很黏。粟米可用于煮粥、做糕、做米饭和酿酒。
不过,这种东西,原本生于北方。在这江南潮湿多雨气候之下,长的就很一般了。产量并不怎么高。
有次吃饭的时候,刘胜之和刘穆之提到过一句。在这江南之地,不妨种植水稻。
原本刘胜之只是随口一提,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但是刘穆之是日后出类拔萃的人物,尽管现在做了一个小小县长,也没有尸位素餐。反倒是最近真的留意起来。
和刘穆之交谈之中,刘胜之才发现。这个时候,水稻和小麦虽然有着种植。但是却不过是在杂粮的范畴。
刘胜之查过一些资料,一直要到唐中期以后,小麦种植范围由东向西、向南迅速拓展,到明末,北方百姓的饭桌上已是“小麦居半”。
而在南方,经过历朝历代的开发,至隋唐时,江南的生产力水平已有长足进步。
南方双季稻在唐代就已普遍种植,还出现了稻麦轮作复种的一年两熟制。
但是在这个,大量的人口刚刚因为战乱而迁居江南的时候。百姓种植的最多的还是从北方带过来的粮食品种。
刘穆之雄心勃勃,指点江山。说着,自己准备如何围堰造田,如何修建水渠,种植水稻云云。一直说的是口沫横飞。
刘胜之点点头,这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