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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魔-第8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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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两名歌伎对这场交谈毫无兴趣,事后就算有人问起,她们也想不起自己听到了什么。

秦先生遗忘了许多事情,但是大致脉络还在心中。

时间回溯到十三万多年前,魔族正如日中天,但他们的数量一直不多,高峰时期也不超过十万。最后一任魔王专心致志于消灭神树与最后一批异兽,为了培养一批高等奴仆,他允许道统三祖在魔族中间传播道法,结果产生的却是一个强大至极的对手。

在最后一战中——那是现在的人类与妖族想象不到的惨烈战争,其中细节魔王却不记得了——魔王在即将一败涂地的时候做出一次不得已的选择:集中残存的法力,将自己的魂魄送走。

魔族的存在方式比较独特,虽然分为将近十万名个体,他们的情绪与魂魄却是连在一起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魔王送走的不只是自己的魂魄,每只魔族的魂魄都被带走一点。

道统大获全胜,却也受损严重,无力消灭最后一批魔族,于是夺去魔族的躯体,施法开辟虚空,将魔种关了进去。

三祖打算等道统恢复实力之后,再进虚空彻底消灭魔种,永绝后患。

事与愿违,道统三祖很快就去扫荡虚空,明明将魔种逼到绝路,可是剩下的最后一只怎么都杀不掉,无论多么强大的法术对它都没有效果。过后不久,这只魔种分裂出成千上万的同类。

三祖强取魔种的全部记忆,终于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线索,原来魔王之魂还在世间飘荡。

数千年里,道士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用种种手段,甚至在每一件主法器之内都灌注魔种,以吸引魔魂现身,却一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魔魂不可能认输,肯定想夺回魔种的力量,却从来没有做过哪怕是最简单的尝试,三祖至死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魔魂最初的计划的确是重夺魔种,但是为了躲避道统的追杀,他施法将自己送入轮回,这改变了一切。

轮回能让魂魄寄附在胎儿体内,阻止胎儿自身的魂魄成形,从而永远占据这具身体,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在十四五岁之前,魔魂丧失一切记忆,成年之后才会慢慢觉醒,根据体质的不同,这具身体还能再活二三十年。

初期的几次轮回不太顺利,那时道统刚刚得势,人类尚未诞生,妖族受到围剿,魔魂的新身甚至没挨到成年就在混战中被杀死了,他的一些记忆,最重要的是一些情感,就是在这个时候丢掉了。

直到人类诞生,道统也稳定下来,整个世界再度步入繁荣,魔魂才能进入完整的轮回,觉醒之后的魔魂突然发现,自己对夺回魔种和报复道统都不感兴趣了,只想就这么一直轮回下去。

“不能让魔种找到我。”秦先生不管说到多么紧张的事情,都没忘记嗅闻酒香和欣赏那两名百无聊赖的歌伎,“力量会改变情感,强者与弱者的心态截然不同,只要与魔种结合,我就会向道统、向整个世界复仇。我不想做折花的事情,可是一旦拥有折花的力量与机会,谁也经受不住诱惑,包括我。”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找我保护你。”慕行秋不想对秦先生的说法做任何评价。

“因为芳芳,因为轮回。”秦先生说。

第八百七十六章收集者

黄铜法器化成的金色湖底已经消失,据说是被当年占据断流城的妖族毁掉的,取而代之的是寻常水生植物,鱼虾倒是因此兴盛起来,在水底游来游去,比在水面上泛舟的人类更显悠然自得。

慕行秋和秦先生被撵出了夕照楼,再多的金银也抵不上权贵的一句话,何况他们的包囊里已经掏不出更大块的金银了,夕照楼即将迎来生意最火爆的时段,一老一小两名古怪客人必须让出房间。

慕行秋并不在意,他不觉得夕照楼有多少吸引力,能离开那个酒味弥漫的狭小房间,他很高兴。

秦先生也不在意,折花入药是一门生意,可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对景赏花却是对瞬间感觉的捕捉,一旦捕捉到手,感觉也就消失了。酒香已经浓得变味,越来越接近醉鬼的呕吐物,两名歌伎也在无聊的等待中失去了曼妙的身姿,腰肢弯得像是烤熟的虾,她们实在受不了这两名客人的怪癖,决心用最不美丽的面孔示人。

“美不能持久,它在变动中永恒。”秦先生坐在船头,几步之外,慕行秋亲自划桨,他手里剩下的一点散碎银子只够雇用一艘小船,秦先生倒是没有抱怨,“这正是轮回的美妙之处,我在一遍遍的重生过程中体验生命最美的一部分,然后在它变得面目可憎之前及时脱身。”

生命充满了偶然,秦先生为此着迷,就像那些醉心于收集某种物品的鉴赏家,一开始,他们追寻那些有着明显区别的藏品,慢慢地,目光变得刁钻而精准,藏品之间的区别因此变得越来越小,也就是从这时起,开始划分出内行与外行,在外行看来混沌一片的收藏物,在内行眼里却有着清晰的区别与等级。

好与坏一目了然,好与更好之间的差别却只有内行才能鉴别出来。

凡人收集花、鸟、木、石等物,魔魂收集人生。

帝王将相、奇人异士就像是喝到肚子里的酒、过分亲昵的美女,都属于折花一类的煞风景之举,如果不小心轮回到这样的身体里,魔魂会在觉醒之后不久就会郁郁而终,重新投胎。

看似庸庸碌碌的普通众生,才是魔魂最感兴趣的人生,他从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差别,又从差别之中体验到妙处。

秦先生非常普通,出生在没落的官宦之家,很小的时候就有意当一名教书先生,觉得这个职业“很有趣。”觉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教书先生是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人生。

教书是个很有意思的行当,秦先生喜欢看到孩子茫然的眼神,对他来说,字句与书籍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对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这却是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到处都有毒蛇猛兽。秦先生对教书并不上心,只喜欢站在光明世界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孩子们胆怯地摸索前行。

他决定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再入轮回,教书的乐趣也就这么一点,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他的计划。

人生一世要经历娶妻生子,魔魂自然不会省略这一步,他品尝其中的快乐,欣赏其中的优美,然后在娇妻老去、子女长大成人之前甩手而去,他从不为妻子儿女以后的生活着想,因为这是人生该有的一部分,三四十岁壮年早逝的人有的是,这些人的妻儿该如何生活,他的妻儿也该怎么活。

芳芳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知书达理,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特异之处,是名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年纪轻轻就死了,但这不会影响秦先生三十五岁轮回的决定,孤儿也是常见的人生现象,芳芳没有特权。

可有一样东西不常见,那就是神魂。

在秦先生诸多的轮回生涯中,这是第一次见到神魂,更不用说拥有他血脉的神魂。但他早就了解神魂,比一般人知道得都多一些。

“三魂七魄承载着悟性、意志、记忆等等这些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重要的东西,你之所以千变万化之后还是慕行秋,我之所以能够轮回十几万年,都是因为拥有魂魄,兽类没有,再强大的异兽也没有。神魂就是多出来的第四魂,它能让拥有者更聪慧、更坚定,可是在寻常的人生中,这点特殊起不了多大作用,只有修行才能发挥出神魂的最大潜力,据我所知,三十多位道统祖师当中,至少有十位拥有神魂,初代三祖皆有神魂,因此才能领悟道法。”

“芳芳也能当祖师,如果……”当着秦先生的面,慕行秋能够平静地提起她的名字,忍不住想,如果芳芳还活着,要当祖师就必须度过情劫,改变的就不只是她的人生,还有他的。

“神魂的产生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它是偶然的集大成者,可能出现在最卑微者的体内,终其一生也不会被发现。魔族数量稀少,神魂因此也更少一些,在我立名魔王的时代,魔族已经上万年没出现过神魂了。”

秦先生对芳芳可能的命运不感兴趣,他在意的只是神魂,“芳芳对我来说天赐之物,错过这一次,可能又要再等十几万年,所以我推迟了下一次轮回。”

推迟轮回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随着年岁增长,秦先生的魔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他被道统或魔种发现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秦先生舍不得丢掉观察神魂的机会,安全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让芳芳成亲,然后他投胎为芳芳的子女,对普通人类妖族来说,这是一个极度违背天伦的举动,魔魂却不在乎。

“沈家老大是个合适的人选,芳芳的神魂在沈家轻易不会被发现,恶劣的环境还能激发神魂的力量,重生的我有足够的时间观察母亲的变化,再次觉醒之后,这些记忆会成为一份宝贵的财富。”

魔魂不想改变什么,只想观赏一段独特的人生。

慕行秋渐渐看清了秦先生的脉络,开始了解魔魂是一个什么东西了。

“可是我等待的时间太长,长到足以吸引魔种的到来。”

野林镇的魔种是为秦先生而来,但它找不到魔魂的具体下落,于是按照从前的做法,将镇上的居民全部侵袭,然后又来寻找神魂,它大概是将芳芳体内的神魂当成魔魂的一种变化了。

接下来的事情慕行秋都知道,风如晦趁机盗走了神魂,野林镇的十名少年生出了道根,“我们十个人的名字……”

“这是我的错,魔性增强之后,我变得骄傲了,忍不住想留下一点痕迹,好让道统知晓我的存在,记载名字的纸片应该在很久之后才被发觉,那时候我已经轮回数世,不留任何足迹了。”

乱荆山道士风如晦意图盗取神魂,于是托梦给镇上的诸多孩子,希望有人能将芳芳带走,好给她提供下手的机会。秦先生看在眼里,却不能直接出手干涉,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利用风如晦的梦境,推动一群孩子去破坏芳芳的逃亡计划,在选择工具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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