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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古代做皇帝-第5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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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杰缓缓地说道:“我知道了,取我兵器来,让我好好会一会这个小将,看他是不是有三头六臂!”此话刚刚说罢,交趾大军中便响起一阵呼声。亲兵取过他的兵刃,却是一件奇异的兵刃。只见其形制如叉,末端正中有尖头,称之为正锋。正锋靠后处横一月牙,月牙朝外,月牙上嵌着一排利刃。尾端还装有棱状铁钻,整件兵器过于长大,分量又重,所以只有李常杰这种身高力大者才能使用。

李常杰接过兵刃后,缓缓地骑马过了护城河,越众而出。

折克行一见他拿的兵刃,登时起了戒心。原来,这件奇异的兵刃,叫做镗,好似叉一样,但装在长枪上。镋长一尺半,分为三叉,每叉有三刺,其叉头形似枪头,呈扁平状,两侧犬向外平伸,每叉左右有一小叉呈弧形环抱,所以又叫九曲镗。手上没有过人功夫,是不敢使这奇异兵刃的。也只有折克行出身将门世家,才知道这兵器的来历。

折克行心道:“原本只想着拖延几刻钟,不曾想那个什么侬宗亶,居然这么不堪打。现在便是想示弱,可这李常杰看来武艺高强,不是善茬,这该如何是好?”原来,折克行与伏兵约好,点狼烟为进攻信号。因为城外伏兵较远,过来需要时间。所以折克行便想出了一招阵前斗将,用来拖延时间。

但人算不如天算,侬宗亶如此脓包,折克行没有想到。只一个照面,便把他挑落马下了。现在出来一个李常杰,看样子比侬宗亶厉害很多,折克行就是想放水,也不敢啊!

“罢了,不如阵前杀敌算了!”折克行打定了主意,挺枪一指李常杰:“李常杰,你上次入侵大顺,杀钦州、邕州、廉州百姓无算,今日我要你血债血偿!”

李常杰冷笑一声:“李某大好头颅在此,你要是有本事,就拿去吧!”(未完待续。)

第八百零五章:伏兵尽起

斗将,永远是激起双方士气的有效手段。哪怕大顺军队历来在战场上讲求统军列阵的严整,但出色的个人战技与应变能力,亦足以构成一场战役的成败关键。作为两军混战前的序幕,斗将在很大程度上能决定哪一方获胜。

大顺立国之后,阵前斗将的比例大大减少了,往往是采用弓弩齐发的形势,以盾牌步兵放在两翼,阻止敌军骑兵突袭。这也是大顺缺马的缘故,要是有马可骑,谁想以步挡骑啊!这不是让血肉之躯,去抵抗飞驰而来的飞骑吗!模式化的战斗,却并未把阵前斗将这个传统抛弃。《武经总要·百战奇法》有云:“凡与敌战,营垒相远,势力相均,可轻骑挑攻之,矢兵以待之,其军可破。若敌用此谋,我不可以全气击之,法日远而挑战,欲人之进也。”也就是说,每当敌我实力均等,尚存相当作战距离,一方会先遣轻骑作主动挑衅,从而测试敌军虚实。

值得注意的是,彼方虽深谙来者的试探动机,惟于不肯示弱下,依然愿意派员应战,正因为如此,往往会触发格斗的局面。在一决胜负的共同心理下,胜者乘胜追击,败者丧师而逃,形势立时成为强弱立判的转折点。阵前斗将的重要性,显然可见。

但大顺将领,自太祖之后,往往由文官担任。文人写文章还行,指挥战斗是胡来,至于阵前斗将,那更是不可能的了。让文人去杀一只鸡,说不定还不敢下手,让他拿着刀去和人决斗,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他爽快些。斗将文化的衰落,与文人领军,有这密不可分的缘故。当然,更是因为大顺的弓弩,已经发展到了巅峰。往往还有数十步的距离,就能决出胜负。既然如此,何必还要去阵前斗将?

阵前斗将虽不常见,然而这并不代表汉人不喜欢猛将。军队之中,往往是以勇武排资论辈的。你说得再动听,手下没有真功夫,莫说其他军官会服你,就连士卒也不会服你!

折克行出身将门世家,一手枪法炉火纯青。他也深谙斗将之法,知道要放对的这个李常杰是高手,绝不会掉以轻心,而是拿出了十二分精气神来,仔细地观察李常杰的动作。

李常杰也是知道,眼前这个汉将,虽然“名不见经传”,一手枪法不容小觑,也暗暗留了心眼。

两人纵马上前,却也只是让马匹慢慢上去,并没有加速。因为他们都知道,对面是真正的高手。斗将不仅关乎个人声誉,也关乎一场战斗的胜败,双方都输不起。折克行输了,被交趾人破城,那他的军旅生涯估计也就到头了,说不定还要当场身死;李常杰也是如此,交趾人输了这一仗,根本翻不了身,说不定还没逃回交趾,就被追杀至死了。

双方士卒,都大声呐喊起来。各自阵中,更有鼓手敲起了催战鼓点,就连两人跨下的战马,都有些不耐烦地打了几个响鼻。

蓦地,两人心意相通一般,几乎同时纵马驰奔,挺起各自兵刃,往对方要害招呼过去。

两马闪电般交错了一下,快到只能听到兵刃的交击声,却瞧不清楚战况。

却见两人急忙勒转马头,又缠斗在了一块。

好生厉害!

只见枪来镗往,飞沙走石,人喊马嘶。枪势如龙,镗来如电,两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材,斗得难解难分。

折克行心道:“这个刽子手,手上功夫还真不是盖的!”

李常杰心道:“好生厉害的枪法,使出了全力,才堪堪抵得住!不成,要是败了,我大越十万大军就危险了……”

两人有各自的心思,都拿出了真本事,打得那叫一个胶着,那叫一个激烈!虽然使出了真本事的两人,打得不算好看。但在内行眼中,却看得心惊胆战,手中全都是汗。两人招招致命,稍有不慎,就是当场身死的后果。奈何两人武技太过接近,一时间却谁也奈何不了谁。

正缠斗间,李常杰突然瞥见,似乎远处起了烟尘。

起先他还觉得没有什么,突然,他想起兵书上有云:“敌近而静者,恃其险也;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居易者,利也。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尘高而锐者,车来也;卑而广者,徒来也;散而条达者,樵采也;少而往来者,营军也。辞卑而益备者,进也;辞强而进驱者,退也;轻车先出居其侧者,陈也;无约而请和者,谋也;奔走而陈兵车者,期也;半进半退者,诱也。”

“难道这些汉狗,居然设下了伏兵?”

李常杰心中一惊,手下登时乱了分寸。折克行瞧得真切,怒喝一声:“着!”

李常杰只见寒光一闪,连忙偏了偏头,却被枪尖挑飞了铁盔,直飞到了空中。“哎呀”一声,李常杰藏在铁盔中的头发散了开来,披头散发的,好不狼狈!

“好!!!”

禁军士卒见了此状,连声叫好。那交趾士卒见了,面若死灰,郭擎日也让士卒加紧防备,谨防汉人突袭。

就在这时,斥候突然自远处疾驰而来,浑身浴血:“报!!!西南五里外发现汉军!”

“报!!!西北五里外发现两千余骑汉军!”

“报!!!正西五里外发现两千余骑汉军!”

“报!!!正北五里外发现两千余骑汉军!”

……

太尉郭擎日愣在当场:“甚么?!”他不敢相信,怎么大顺的大军来得如此之快?一时间也顾不上李常杰了,郭擎日连忙下令道:“快,后队做前队,就地防守来犯之敌!”

郭擎日也品味过来了,原来这一切不过是幌子,真正的杀着,应当就是这些伏兵。他恨恨地挥了一下手中钢剑,砍在了空气中:“这汉狗,好生狡猾!”

陈改不以为然地说道:“太尉何须惊慌?汉狗加起来不过一万人马,我等足有十万大军,何须生俱?”(未完待续。)

第八百零六章:兵者,诡道也

郭擎日一愣,似乎真的是这般。就算大顺军队加起来,也不过一万多人。他们足足有十万大军,何须惧怕?但郭擎日和陈改都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的“十万大军”,不过仅有三万多人,不到四万人是战兵罢了,其余都是随军民夫。要是真的打起来,这些民夫帮不了忙不说,还可能添乱!

“陈将军说的是,不如你就率本部出战,好让这些汉狗瞧瞧,我大越军队之雄风!”郭擎日定了定神,恢复了从容不迫说道。

“得令!”

陈改说了这么多,就想讨个差事而已。先前他看到李常杰被大顺一员小将弄得狼狈不堪,心中正畅快之际,又接了这道军令,更是喜不自胜。若是将这万余汉军尽数歼灭,立下的功劳,当可算是第一功了吧?

陈改没来得及细想,便点起本部兵马,尽数扑了上前。

郭擎日见到陈改领军而去后,才稍稍松了口气,转移注意力,关注起钦州城下的大战来。

先前李常杰心神被慑,差点丢了性命。幸亏他武技高强,虽处劣势之中,却也守得稳健。折克行枪法犀利,但却攻不进去,两人又渐渐胶着了起来,打得不可开交。

折克行心中早就算好了时间,只消半个时辰,伏兵便到,介时城中尽出大军,定能将这十万交趾人留在钦州城下。但此刻已经将将到半个时辰了,他却连李常杰都拿不下来,怎么能率军突击?心中思索道:“这厮果然厉害,轻易奈他不何。不如先示弱一番,好诈败使用拖刀计?”

折克行是个智勇双全的战将,一想好对策,立即便施展出来。

李常杰只觉得压力一松,心中才稍稍宽慰:“这小将怎生弱了这般多?对了,我俩打了将将一时三刻,他料来是乏了,气力不济!”李常杰再仔细观察,越看越像。“这小将虽然武技高强,但气力不济,再待他乏些,我便斩他落马,好一举夺城!”

两人心中都有计较,都在算计的对方。折克行见李常杰异常老练,居然没有上当,心一发狠,渐渐地再显得弱了半分。演戏演到这里,已经很危险了。高手过招,往往胜负就在一招半式。

李常杰见折克行“不由自主”地弱了气力,心道:“果不出我所料!”

说时迟,那时快,李常杰怒喝一声,举镗硬扛了折克行刺来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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