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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三人才决定从南宫三公子最爱的青楼美姬身上下手,但偏偏三人你推我让,又都算是半个公众人物,还不想留下祸根,所以才把主意动到身体稍稍好一点的野人身上。
开始明明不同意的,燕朝红出馊主意,只要能想办法把美姬骗出来,然后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下——
“等等!”我抬手打断燕朝红,“怎么个神不知鬼不觉法?野人又不会说话,就算美人看上他肯跟他出场,也不见得真能套出点什么,除非——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做了最后打算让野人献身?!”
“说什么呢!”燕朝红赶紧摇手,“怎么可能啊?!我哪敢,再说,我敢,他也不会愿意啊!”
“所以还有个问题,”我眯眼研究燕朝红,“你们到底是怎么唆使野人跟你上妓院的,他最纯洁了,绝对不会没事找事去那种地方的!”
“这还不简单?”燕朝红冲我挑两下眉,得意一笑,“我就跟他说,是孙青山说、是孙青山要他这么做的——”
“你个杀千刀的!”我大吼一声,一拳正中小红鼻梁子。
……
野人一大早醒来,我先跟他报备:“昨晚我趁你睡着跟燕朝红出门了,不过啥也没做,他跟我解释你勾搭小姐的事,还吃了一碗辣椒水的牛肉面,没别的了——你生不生气?”
野人刚睡醒,眼都还没有全张开,就听我正经八百地跟他承认错误,笑了笑,抬手没用力扯了下我的小头发,摇头。
“就知道野人最好了!”我凑近“吧唧”亲他,然后坐直,“好了,该起床了,今天我要挣足一两银子,五天后的目标是十两银子,第六天再多挣一两银子,我们就搬到客栈去住,不跟他们混一起了,好不好?”
野人笑,这回是点头。
“天气好啊,”我拍他的床,“快起来!”
他却眯着眼半天不动,在床上扮死人。
“野人?”我提高声调。
他伸手,抓住我手指尖。
“要你起床,” 我假装不高兴抽手,“太阳晒屁股了——听到没有?”
于是他又换花样,改为冲我张开双臂。
“干什么呢?”我问他。
“你、抱、我……”野人直直躺床上,表情迷蒙,动了动嘴唇,跟说梦话似的。
要不是我眼尖,又读唇读出了习惯,我还真不知道他两片小薄唇乱动个什么劲。
“你叫我抱我就抱?”我玩矜持,“有本事你过来抱我啊?”
野人讪讪收回手,我就装模作样扭开头,“不抱拉倒,谁稀罕啊!”
然后手臂被人扯住,我笑,根本不需要他用力,一个仰身栽倒在他怀里。
……
所以两人在床上磨磨蹭蹭,动手动脚,折腾了大半个钟头,起床时赶上早中餐,出门时,已经是明媚午后。
成都市集上,我与野人手牵手,享受拖男人逛街的乐趣。
不是应该想法子赚钱吗——我在欢乐中驻足,野人回头看我。
“你这回眸一望可真是仪态万千啊!”我感叹,“再笑一笑就好了。”
于是野人笑,微微上翘的唇角弯出弧度,眼神清澈平和。
我侧过眼,正陶醉得不得了的心情却一时顿住,因为长街熙攘人后,两个再眼熟不过的男人迎面走来。
燕朝红与糜神捕,俱是一身平民装,有意无意缀在一个锦衣华服的富家子弟身后,至于那富家子弟身份,不用猜也知道,是南宫家的收藏癖三公子。
几乎是同一时间,我想拉野人转身避开。
关键在于燕朝红昨晚对我说的一席话,一切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人家把家底都掏给了我,自然是有求于我,想找我帮忙。
据说是这位南宫三公子将在五日后,于成都北校场举办“论刀大会”,神泣之刀现世之秘就必然会在那时公诸于众,因此再想夺刀,只能是难上加难——毕竟争端已经掀起,无论如何,都一定会有居心叵测之人将此刀的下落追踪到底。
就像很多年前武林盟主失踪,引发了迄今为止最为波澜壮阔的寻人寻宝热,效应持续整整四年,无数武林大派在这场效应中分崩离析,也有无数小人物借着这场巨变无限壮大,其恶劣影响堪比一千年以后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盟主失踪,其主持大局的“凉风山庄”面临倒闭,盟主旗下江左第一大帮五福帮四分五裂,直接导致的,是无数有识之士向银号商铺、总舵、分舵、堂口、上级、一层又一层地高额借贷投入寻人热潮,间接影响的,却是明明告诉我,成都街市上的鸡价,又出现浮动了。
总体来说,是万民的浩劫。
所以燕朝红要我帮的忙,是有关万民福祉,为国为民的大好事、大实事。就连操作起来也颇为简单,只要通过利用南宫家三公子的一项特殊喜好接近他,再图取刀。
至于那项特殊喜好,也就太不特殊了一点——三公子不挑,见了女人走不动路,稍微有鼻子有眼的都会关爱,所以燕朝红一早帮我想好了,就色~诱就行了。
就色~诱就行了?!
我要不是觉得燕朝红是我十两银子的大债主,肯定当场剥了他,他有本事怎么不去找徐津宛,徐津宛可比我青嫩,鲜美着呢。
所以同样是五日之内,我想筹够银子,不想再跟这批风云人物搞在一起了。
虽然穿越一次不容易,不做点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更对不起自己,但野人的身体摆这儿了,更何况不止是身体,他心理状态也不可能在一时间完全恢复稳定,我就算再没心肝,缺根筋也知道,不能把野人往风口浪尖里送,什么都比不上野人重要,每天拖手逛街其实也可以很滋润。
然而晚了一步,大街上就听那南宫三公子大叫着“抢劫”,众人慌不择路,就怕没躲远让抢匪硬生生遇着,挡了人家的活路,却寻了自己的死路。
我也拉野人走,野人却站在原地不动,眼看那发足狂奔的彪悍抢匪迎面而至,野人慢悠悠走上前,踩好点,身子对身子,实打实地与抢匪撞了一记。
这一记该多痛啊,我心里一阵咣当,却更担心亡命之徒没人品,会当真对野人下毒手。
然而抢匪毕竟都是以抢为重,撞到野人估计让他很胸闷,但是回头多踹野人一脚,又似乎来不及,因此嘴里骂着“倒霉催的”继续跑,他身后,南宫三公子一路紧追,三公子之后,神捕糜当轻功飞驰。
三人全是在一瞬间从我眼前掠过,我说世上怎么奇人辈出呢,来不及多想,跑上前,野人新好的身子,这时正一手按住肩膀,白着嘴唇,一头冷汗。
“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我扶他,想骂几句难听的,又不忍心看他不舒服,“是不是很痛?”直接用手背帮他擦冷汗,嘴上停不住地问,“撞哪儿了?到底撞哪儿了?哪儿痛?”
野人拉下我的手,抬眼,冲我笑了笑,摇头对口型跟我说:“不、痛……”
“不痛你个大头鬼!”我真想再补他一记,这时燕朝红走我身边,问:“他没事吧?”
“问他自己啊!”我没好气,先瞪燕朝红,再瞪野人,野人无奈,只伸手,将手中的一块翡翠吊坠递给燕朝红。
燕朝红一愣,我也跟着愣。
“这是,刚刚那人抢去的东西?”我问,其实也猜到了一些,野人不会无缘无故去撞抢匪 ,但到底还是没想到,野人会真得了手,真的就这么轻易把赃物拿了回来。
燕朝红倒是比我更惊讶,先看玉,再看野人,看完野人,又看玉。
然而对我来说,贼赃和见义勇为全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野人没事找事逞什么英雄?!
“谁叫你去当好人的?!”我扳过野人身子大喝,“撞坏了自己怎么办?撞坏了你谁赔给我?你成了心叫我守活寡是不是?!”
野人失笑。
燕朝红瞪我一眼嫌我丢人,然后问野人:“你知不知道这玉价值几何?”
野人摇头。
“可是你是怎么拿到的?!”燕朝红又问。
“偷、的。”野人无声说,将玉放到燕朝红手里。
偷的?!我心里咯噔一下,怔了怔,认真去看野人。
他仍忍痛皱眉,神色却相当平静,没有任何异常,然而偷东西这种事,一回生、两回熟,不是人人都有天赋,但也不是有天赋的人,上来就可以一击即中。像野人能偷东西,就代表他会偷东西,能从抢匪怀里把玉偷出来,更懂得什么叫声东击西,利用冲撞转移别人注意力——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顺手牵羊是他的强项。
如果不是燕朝红在场,我一定立刻转了野人身子问清楚,他到底怎么会偷人家东西的,他以前是不是经常做这种事,或者,他还真是个神偷之类的绝世人物?!
其实做神偷也没什么不好,我发散开思维胡乱想,至少不用再愁吃喝。
现在野人主动看我,拉起我的手写:我只是,想帮忙。
然后又写:对不起……
他是真心认错,并且他知道我在想什么,不然低眼时不会笑得满脸无奈,野人只是想帮忙,现在却要道歉。
我刚想出口安慰他点什么,喧闹的长街忽然刮起一道阴风,路人遁逃,商家收摊,野人忽然抓了我,将我护在身后,一副,山雨欲来之势。
流血事件 。。。
帮派抢地盘,无论古代、近代、还是黑社会拍电影,都秉着求同存异的精神、近乎坚持地非搞到腥风血雨不可。
我与野人拖手逛街,结果从街这一头窜出一批手持砍刀之人,回头一看,另一批百十人,踏出转角,拿的是宣花大斧。
当成都城最大的两个帮派约定械斗,他们是不会提前通知我们这些无辜妇孺的。
所以我只能抱头,跟在野人身后鼠窜,从古卧龙桥街窜到青石桥街,遍地的桥四通八达,眼看着一个个类比水饺的无辜人“咚咚咚”落河,野人不离我身侧三步,但他赤手空拳,体力又差,比不上那些身强力壮、又砍人砍得热血沸腾的帮派喽啰。
燕朝红捡了别人一把砍刀飞到我身旁——“你别怕哈!”回头对我来一句安慰。
“看我干什么!”野人正扪胸气喘,我赶紧把燕朝红往前推,“看敌人!”
于是燕朝红即时肃穆,刀背一脱手,砸倒一个多米诺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