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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伸出手指蘸自己杯中的茶水,然后我在桌上写:我问你,恋爱最重要的是什么?
写完看向他,他睁着一双粉大的眼睛,不解看我。
于是我猛地靠上前——唔,剧痛!两人的鼻子撞在一起,还好我没有听我爸的话去做鼻尖微整形,不然有事没事撞这么一下,花钱毁在这里,真不值了。
“是距离感啊!恋爱最重要的,是距离感!”我搂上野人的脖子,回答自己的问题,看他微微皱眉,嘴唇几乎要贴到他的脸上,我仰起眼看他,两手扣住他的手,阻止他伸手上来帮我揉鼻子。
“野人……”我再次瓮声瓮气叫他,鼻骨撞疼了眼里晕起雾气,这正是我追求的效果——“两个人相隔咫尺,却感觉彼此渐行渐远;相隔天涯,却感觉被爱包围……野人,”我以五花大绑之姿将自己盘到他身上,“如果你让我选,我会选天涯而不选咫尺……我很清楚,我清楚你需要时间适应我,我更知道你与我在一起,其实一直都很勉强,孙青山并不是你此生最特别的人,而是你第一眼见到唯一的一个人,所以我很明白,从头到尾你都是没得远,才被迫选上了我——别动来动去的!”使劲瞪他一眼,我吼,“我话还没说完呢!”
野人不敢再动了,我将粗声再调回温婉细声,酝酿好情绪,慢慢继续:“野人啊,其实所谓恋人,擦肩而过,拉开距离,再慢慢靠近,这些都是在所难免的……我想我们大概真的离得太近了,所以无论如何,都是时候拉开距离了——但是没关系,你相信我,我会等你,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十年、五十年……你放心,我绝没有怨言,即使你要我用永恒的时间来等你,我都会等到你重新敞开怀抱接纳我的那一天!所以……我这就走了,你别记挂,我会想你的,我……”
我话没说完,一嘴巴子被野人狠狠咬下来——终于成功了!我瘫软,他要是再不咬我,我估计自己要先以笑场终局。
脊骨最敏感的部位,野人一边吻我一边写:是真的吗?
我一边啃他一边反问:“什么真的?”
他一边回啃一边再写:你要走……
我一边安排舌头的位置一边抖动嘴唇:“你逼我的……”
他忽然就不缠我舌头了,动作停下,手也缓缓松开我,拉开距离,野人的神情变得凝重而认真,目不转睛看我——“孙、青、山,”他缓慢,一字一顿问,“接、下、来、呢?”
“什么接下来?”我不明白。
“两、个、人——擦、肩、而、过——拉、开、距、离——慢、慢、靠、近——”他张着嘴巴,嘴中有气流交换的声音,却没有他的声音,“接、下、来、呢?”他问。
“接下来的是……”我想了想,扑上前一把搂住他,“接下来当然就是像我们这样,心意相通无距离!”
……
关于野人的心理问题,虽然我觉得很无奈,但也不得不承认,问题的确是问题,并且与他的记忆有关。
我不知他何时有了恐慌,当某一天,他把失忆前的自己设想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歹人,这就给了他进一步设想下去的理由——最终,野人设想,有一天他会再度变坏,或者会为了他自己,害了我。
我无奈摇头,这个野人生成男人真是难为他了,他敏感到近乎一种病态,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但有时候,我又真的搞不懂他在想什么。
依然是笑笑笑茶楼二楼,临窗有风,晴阳微醺。
我剥着栗子,啃着栗子,看野人伏案执笔,一张A4白纸前,他以正宗小篆正经写:本人谨以赤诚宣誓,从此以往,绝不胡思乱想,绝不没事找事,绝不令孙青山为难,绝不皮笑肉不笑,绝不自我诋毁,绝不轻易绝望,绝不背弃,绝不欺瞒,绝不食言……绝不迟到。
“很好。”我咽下口茶,“按手印。”
野人将手指放到嘴边想咬——“你干什么?!”我立马跳起来打他的头,“再加一条,绝不自我伤害!”
野人点点头,又去加了一排小字,然后转过头来看我。
“嗯,把手伸出来。”
他听话地伸手。
“笔。”
他把中性笔交给我。
拉过他的手,我用中性笔将他的食指完全涂黑,“按吧。”我把手还给他。
他郑重在自己签名旁按下指印,我咧嘴笑,很想摸摸他的头说一句:“真乖啊……”
然而野人将纸递到我面前,“干什么?”我不明白。
他指着纸上最左边一排,上面赫然写着:孙青山谨以赤诚宣誓,从此以往,不再多管闲事,不再陷自己于危境,不再令野人担心,不再唉声叹气,不再怨责自己。
“不签!”我耍无赖,把纸递还给野人,“主意是我想的,要签你自己签,我才不签!”
野人拿着纸,表情很无奈,手却没有放下,依然直直盯着我,看样子是不依不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你干什么啊?”我叹口气,用剥过栗子的手使劲搓野人的脸,搓得他一脸乱七八糟。
他也叹气,把纸放回到桌面,再转过脸时,完全不经我同意就把我的笔抢走,还把我一只手也抢了去,我另一只手上去跟他掰,他却力气大得很,全当我在挠痒。
野人死拽着我的手把我手指往黑了涂,像我刚刚对他做的事,然后在我大叫大嚷、誓死不从之下,他毅然决然违背我的意愿用我的手在他写的“五不”旁边盖上章——大功告成。
“你个死野人!”野人放开我,我把指头上的墨水印全往他脸上抹,却被他一抬手抓住两只手,然后两人面对面,太阳光射到他一半脸上,另一半脸留在阴影中,他的神情慢慢变得严肃。
“一、辈、子。”我看他一字一顿,将这三个字说得无比笃定。
不由自主就点了头,野人的脸早被我抹得一塌糊涂,但他终于又变回野人了,静静看我,眼神清澈坚定,唇角微微上翘,不带微笑,却很真实。
一辈子,我忍不住想,真有这个可能吗,保持心意相通无距离?
野人向前倾身,光晕照得我半张脸发烫,他先靠近吻了我的眉毛,然后吻了我的眼睛,他伸手将我轻轻抱在怀里,我觉得不仅阳光照得人周身舒泰,与野人在一起,才是我觉得周身舒泰的根源所在。
然而我毕竟太年轻缺乏经验了——虽然这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战略问题,但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终于明白,什么叫赤诚宣誓,野人的誓词根本没有写完,他在心里留了另一半,这样一个对己对人都极为决绝的人,我不该让他立誓的,会令他将自己困住。
重度抑郁
“你为什么觉得自己是坏人呢?”我无聊的时候问。
野人答:就算没有记忆,心里在想什么,没人比自己更清楚。
“你个生锈的野人脑袋!!”我横眉怒目捶他头,“既然没有人比自己更清楚,就代表,你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你还能不认识我孙青山了,你还能飞出我的五指山了——我告诉你山谷野人,我是你最最最亲爱的孙青山,你敢害我吗,给你十个胆,你敢害我吗??”
野人挑眉,慢慢写:人心隔肉。
“再胡说八道——”我扬起手,“真打你了!!”
他凑近捉住我的手,亲了亲我的脸颊,将手环过我腰际。
“大街上呢!”我赶紧把这人往外推,虽然我从不怕被人看,但也不喜欢被人当成放~□子横加指点,就像每每到人多的地方,始终都逃不过几个人议论我一身男装,我穿什么也关了他们的事,果然太闲。
野人放开我,两人正站在一条宽敞的大街,两边都是商铺,还有摆摊贩卖各种小商品的,逛街的人来来去去,很热闹。
但这时,忽然走向四面八方的路人,全转了向,共同往一个方向的街口涌去,个个红光满面,激动难当。
“怎么回事?”我拦了个看起来好说话的年轻人,问他原委。
年轻人停下,手往前指——“你不知道啊,庄老爷家的财礼昨日又叫人给退了,今早媒人索性带了定、财礼一同上门,哈!”这人笑一声,“你猜怎么着,又叫人给抬出来摆到街市口晒太阳了!如今是,女方家不收礼,男方家不罢手,可热闹了,庄三少爷亲带着人往烟花店去了,大家伙都跟过去凑热闹呢!”
“烟花店?”我捉住了一个关键词,“是烟花店要嫁女儿?”
“没错啊!”年轻人急着走,但也算好心,走之前向我把话讲清楚:“烟花店老板的干闺女要嫁城东庄老爷的三公子,草帖换过了,定礼、财礼都换过了,这两日本该使媒人上门催妆,再过几日就要迎亲了,谁知烟花店那小娘子偏偏又不愿意嫁了,听说庄三少爷都快急疯了,媒人使了一个接一个,都快把烟花店的门槛踏烂了,这不,今日终于有好戏瞧了。”
年轻人说完走了,我回头看野人,因为有协议在先,我不敢轻举妄动。
这时野人冲我点头,他知道我不去看这个热闹绝不死心,他也知道我其实很内疚,都江堰旁那日的事,无论如何,都是我惹出来的。
野人同意了,我便拉着野人一路冲到烟花店前。
果然如年轻人所说,除了门庭若市,店门前的一条长街,早让各口箱子,无数酒樽,甚至还有牲口n对,给占满了。
然而最有看头的,是那位样貌身材不算差的十六岁小姑娘,举着一把比人还高的长扫帚,一路从烟花店门铺冲到大街上,将他未婚夫庄三公子给打了出来。
“滚——!”小姑娘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形象,披头散发,目露凶光——“我干爹如今人事不知,他是何模样你又不是没瞧见,还教我嫁你,我看你是狗血污了心——滚,都给我滚!!!”
“津宛……”一身青衣,无论穿戴、长相皆是不俗的庄三公子,这时期期艾艾地叫了小姑娘一声,人群中那脸,哭的相都有了,大家慨叹,甚至有几家遮遮掩掩瞧热闹的小娘子,躲过身子,背地里替三公子抹起眼泪。
庄公子身旁的媒人家丁瞧情势不妥,赶忙替主子上前,结果津宛姑娘往前一大步,手里一把大扫帚横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