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当我在城主府的地下室,看到奄奄一息,衣不蔽体的她时,我再也无法克制,一伸手便将那龌龊的,即将欲行不轨的女人撕成了两半。
她吓得昏了过去。
醒来时,便对我避如蛇蝎,脸上时不时地闪过惊恐之色。
给她吃的,她不要,喝的也不要,我一怒之下,便给她下了迷魂药,让她一路昏睡着到达了繁盛程度仅次于京都的汝柳城。
客栈内,我与她真正地吵了一架,最后她冷着脸说,请我消失,让他回来。
“……可我就不存在了。”
我几近有些哀求地看着她,我从来不知道,连自己也如此犯贱。
“不会不存在,你就是他。”她有些安抚地对我笑了,可眼中却依旧一片平静,不曾兴起半点涟漪,能拨动她心绪的特权者,从来不是我。
既然我就是他,为什么不让他消失,而我存在?
你不是说,我就是他么。
我第一次感到什么叫心如死灰,可我不会问出那句话,我也有自己的骄傲。
我一放松,他果然出来了,我什么也不去做,只静静地待在他身体,看着他与她柔情蜜意,蝶恋栖飞。
我看得都累了,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丧失了意识。
直到她的坠崖将我惊醒,我奋力夺得了身体的主控权,可为时已晚,她早已落下了这万丈深渊,而我则被杨流的走狗喂了毒丸,禁锢了躯体。
回到了壅和,我又与杨流斗了起来,尽管我并不把他放在眼里,可这回对付起来却比几年前要难缠得多。
毕竟他也在成长,而我的势力早被削弱得所剩无几,他将我抓来,只不过为了将我手下残存不多的势力全权交予给他。
我忍住焦虑,几乎是日夜不眠地对付着杨流,他的势力比起女皇只能算虚张声势,拔了他羽翼,毁了他名声,最后请求女皇将他嫁给了一个守皇陵的将士。
至此,杨流算是被我彻底铲除。
女皇也对我忌惮非常。
我又回到了大燕,探子得来的信息告诉我,她回到了宫中,并且被她那个阴险狡诈的皇妹给扣留了。
打着壅和国皇子的名号,我光明正大地进入了大燕皇宫,我摸清地形后,正要去看望她,却被风雪遥拦下。
许久未见,他憔悴了很多,但眉目间那抹青涩却不复存在。
他告诉了我,大燕此刻平静的表面下那种种巨浪暗涌,并与我一同谋划着如何将她解救出来。
只差最后一步时,我却畏缩了,看着眼前的昭阳殿重重宫廊,勾檐叠影,我迟疑着放弃了,将这具身体让予了他。
我看着他们激动地重逢,她言笑宴宴飞扑过来,不慎踩着了碎片,而他温柔地替她包扎伤口,叮嘱她多多小心。
有那么瞬间,我觉得自己是个陌生人,或是第三者。
真想就那么睡去算了,管她是生是死,管她爱谁恨谁,可是……我知道,我还不能消失,只因为她还没能得救。
也许我真如自己猜测的一样,是第一人格。
否则,这身体的主导权不会一直在我手上,只要我愿意,便能将他牢牢压于体内,只要我愿意,也能瞬间将他释放。
可他从来没与我争过,无论是将他压入体内亦或是释放出来,他都没有半分留恋,好像从来都不屑与我争夺。
直到那日,我看着他牵着她的手,走出了宫门。
他将她打横抱起,坐上了那辆我亲手布置的马车。
我再也忍不住在她眼前出现。
“……那我们现在是去哪里?汝柳城么?”她笑着眉眼弯弯,双手托腮,一脸期盼地看着我。
面对着她如此温柔的言谈,我心里又惊又喜,却不敢多说半个字,怕她识穿了我并不是他。
“你身体不适,还是先歇息会吧。”斟酌了一会,我小心翼翼地回道。
“你是…景言?”她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丝不妥,上一刻还是笑意盈然,这一瞬便冷下了脸。
我感觉胸腔里的那颗心脏好似被人完全割走了。
诡异地,又疼又空。
我知道自己就快死了。
就像我出生一样,突如其来。
“我没其他意思,就想见见你。”我捂住胸口,随即又放下。
“嗯。”她避开了我的视线,轻轻点了点头。
“你喜欢过我吗?
终于问出了这句话,就算消失亦死而无憾。
“没有。”她迅速回道,干脆利落得像是排演过千百遍。
原以为适才看见她的脸色,我已难受到极致,不料此刻却比方才还要难受。
“你就这么喜欢他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好像生命的水分全部被压榨得一干二净。
“是!很喜欢,一分一秒都不想离开他。”
预想之中的答案,可我接受不了。
想笑,笑不出来。
想哭,也没必要。
反正都要死了。
“那就如你所愿吧。”我听见自己这样说着,感觉到自己的眼皮不受控制地阖上。
感到自己的思绪、记忆、渐渐地被抽丝剥茧。
对了,我究竟是谁?
我真的只是个分裂人格么?
最后一刻我还在考虑着这个问题。
算了,反正就快无意识了,何必去想,思考的权利也快要被剥夺了。
反正我不会是他,我这样想着,陷入了一片沉寂。
如她所愿地死去。
、番外三:世外桃源花依旧
第一次见到陈燕是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区别于二年级班主任的黝黑粗鲁,三年级的班主任明显温和斯文得多,她没有墨守成规地将男男分成一桌,女女也分成一桌,而是男女同桌。
而陈燕恰巧分到了我隔壁,成了我的同桌。
我从小是个胖子,圆润的体型,肿胀的面部,五官挤在一起难以辨别。
因为外貌体型的缘故,我受到了不少的讥讽嘲笑,可我的心态从来都很平和性格天生就很淡定,对于言语上的欺辱,我通常不太在意。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人,对于不喜我的人,我通常也不会主动去招惹,久而久之,我也莫名地成了别人眼中孤僻阴暗,难以招惹的角色。
我以前的同桌是个干瘦的高个男生,同桌半年,也只跟我说过四句话,而这四句话都是类似“麻烦你可以帮我把圆珠笔踢过来么,我自己捡,谢谢。”或者“抱歉…那个能不能借书…算了,不用了。”这种话。
看的出,他对我有着很深的恐惧。
本以为这个看似柔弱细瘦的女孩也会跟我前任同桌一样整日里战战兢兢,大气也不敢喘一声,可出乎我意料的是,她根本不怕我。
她会在课代表收作业时,将我做好的作业连同她的一起递交上去,天知道那些课代表每次都漏收我作业,导致我下课都要奔去办公室补交。
也会在我铅笔或圆珠笔不慎掉落时,轻巧地俯下身体帮我捡起。天知道我自一年级到现在掉落的笔杆可以绕桌一圈了,其间没有一次我能弯腰捡起,我也不想弄出大动静再引人讥嘲。
甚至我发现她会偷偷地帮我把座位的空隙挪大,天知道这个对我来说是最最重要的,因为每日后边那个同学都会不着痕迹地把桌子移上,为此我从读一年级开始到现在都在跟每一任后桌斗智斗勇。
一个女孩子居然对我如此之好,倒让我有些诧异。
要知道我从小到大就没受过女性的欢迎,包括自己的亲妈。
我一整年都怀着一种奇妙的心情观察着这个同桌,看她认真地记黑板上老师布置的笔记,在一大片昏昏欲睡两眼无神的学生中聚精会神地听课,也看见她将所有的本子抄写得密密麻麻,让人望而生畏,铅笔用到手都无法握住才肯丢弃。
学校没有规定日常必需要穿校服,举行升旗仪式的星期一除外,可她每日都穿着那套难看的校服,若不是我知道校服有两套可以轮着换,我简直以为她每日都在穿着同一件衣服。
一年来与她发生的点点滴滴,都从侧面印证了她的生活品质与状况。
她很穷,不是一般的穷。
看着她因长期营养不良而细瘦的手,因常日被暴晒,黑得像炭一样的肌肤,我生平第一次产生了一种难过的情绪。
被人讥讽嘲笑,被人欺负羞辱,甚至被自己的父母嫌弃,我也从未有过如此难过的心情。
幸而接下来的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我都与她一个班,看着她中午狼吞虎咽地吃着食堂难咽的5毛钱饭菜时,我会忍不住掏出自己所剩不多的零钱替买一份2块5的,然后坐在她旁边,假装不小心将她的饭菜全部撞翻,将我那份陪给她。
这种把戏第二次做就被拆穿了,然后她说什么也不肯吃我的那份了。
那日她忍住饥饿,依旧挺直着小身板认真听课时,她那被汗水染湿的发丝卷曲着贴在前额,看着黑板的眼神严肃而专注,阳光照射进来,她的脸庞就像一块磁铁,将我的视线牢牢吸引住。
也许我太早熟了,从那时,我就对她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若是半刻不见她,心里都空落落的,每到周末回去,周一回来时,我的心就好像被羽毛轻挠着,痒痒的。
拜她上课认真刻苦,勤做笔记之功,我成绩也连带着提升不少,可她成绩太过优异,我担心中考她会报C市的重点中学,那地方目前以我的成绩还上不了。
中考前夕,她的情绪明显低落,我问她想报哪里,她皱起眉,因长期营养不良而泛白的唇勉强勾起一抹笑:“不知道,也许会去其他地方吧。”
后来,她真的不见了踪影。
在我想方设法的各种打探下,才知道她中考都没考完便离开了这里。
她的不辞而别,是我一直未宣之出口的遗憾。
初中三年,我依然没有什么谈得来的朋友,大多数人对我的印象都没什么变化,孤僻阴沉的死胖子。
不同于其他人总是呼朋唤友,我一贯独来独往,这难免比别人多出了大量的课余时间来消耗,我学了吉他,学了钢琴,学了美术,最多的还是沉浸在各式各样的书籍里。
虽然我并无多大变化,可我家里却早已变化得翻天覆地了。
我直到初三才知晓,自己的母亲原来身份不凡,竟出生于帝都某高干家族,据传根基深厚,远非一般阶层官员可企及。
只因看上我父亲,不顾家族阻挠,跟着他来到了这个三线城市生活,柴米酱醋,鸡毛蒜皮,生生将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