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瞬息之间发生的事情让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一时之间根本接受不了这样的信息,根本就没能想明白,为什么一根投枪能够飞这么远,而且还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够杀死一匹强壮的战马?难道这人是神人不成?
一时间,他看向这边方行天的眼神就已经变了,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已经蔓延开了,因为他看见了对方摇了摇头,又抽出了一根投枪!
一时间,他吓得亡魂直冒,对方摇头是不是因为觉得刚才没有投准而感到遗憾,而这个时候又抽出一根投枪,是不是要对着自己投来?自己能躲开吗?那样巨大的力量,要是轰然撞到了自己的身上,那自己会是怎么样的下场……
他想的越多,心中便越是害怕,细想之下便再也不敢停留在这了,慌忙的调转马头,就开始奔跑起来。
而在地上,之前那名摔下去的骑士其实并没有事情,他只是摔了下来而已,并没有受伤,只是他的坐骑已经死了,而自己的同伴也丢下自己逃跑了,他回头看了一眼,也看见了方行天手中的那根投枪,顿时间吓得魂飞魄散,立刻手脚并用的爬起来,飞也似的追着同伴的方向跑了。
而这边,看见对方两人落荒而逃,方行天耸了耸肩,将手中的那根投枪放回了车上。
而在一旁,几名镖师却还陷入在刚才的震惊之中没有恢复过来。
夏云天见多识广,从刚才对方的这露的一手之中察觉到对方的武功深不可测,修为已经达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境界了,能将七尺长的投枪投出去这么远,说明对方是天生神力,这种事情只有有力气就有可能做到,但是在投枪投出去,飞了这么远的距离之后,依旧具有这么强大的杀伤力,依旧可以将一匹马撞飞,这就不能用天生神力来解释了。
一匹马,重达七八百斤,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被推的倒飞出去三丈远,这本身就已经是非常的惊人了,而且还是在一百多步的距离外做到的,这种事情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的话,他是绝对不会相信这是真的,而除了这件事情之外,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让他感到非常的吃惊。
那就是,投枪这种东西是具有很强的穿透性的,射入战马的身体之后,既然具有将其推得倒飞三丈这么大的力道,那么为什么这投枪没有直接穿透这匹战马的身体呢?
这件事情细想之下就感觉十分的恐怖了,这人对于力道的掌控能力居然已经达到了这种地步,这实在是难以想象,而且,对方看起来不过才十七八岁的样子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塞外的风(二)
方行天只是小小的露了一手,就让几名随行保护他们的镖师心中震惊万分。
他们之前能够看出方行天有武功,但是却不知道他有多厉害,既然对方雇请了他们一同上路,那么肯定是需要他们保护的,所以心里面对方行天的武功倒也未必高看了多少。
不过有一人肯定是知道方行天的深浅的,那就是杜威。
杜威的修行相对于夏云天来说要厉害多了,所以早在长安城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方行天跟刘志两人很厉害,当时刘志几乎也已经向他明示了,自己这一次只不过是缺人手,并不是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只是人手不好找,也很难找到可靠的,所以才会找上他们镖局。
这种说法其实对于镖局来说是很难接受的,甚至是有些不敬了,不过杜威却没有生气,他知道对方说的是实话,而且对方也有这个资本,不过这件事情想起来,总是觉得面上不光彩的,于是在夏云天他们出发之前,他并没有特意的交代,夏云天他们几个是不知情的。
看见几名镖师都感到非常的震惊,刘志却开口说道:
“夏镖头,这两人被我们伤了战马,你说他们回去之后,大队人马会不会前来攻打我们?”
夏云天摇了摇头,吐出了一口气,神色恭敬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这些人做的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意,他们只会对那些他们认为有能力拿下来的商队出手,我们一不是商队,二来他们也拿不下,与其跑过来送命,还不如放弃这单生意,他们不会来的,不过方才方侠士露了那么一手,对方肯定心生忌惮,这一路上我们只怕是不会孤单了!”
刘志哈哈大笑,“那倒也好,有他们盯着的话,其他部族的人多半是不会再对我们有兴趣了吧!呵呵,被人当成猎物的感觉总归是不太好的,这一点我不喜欢!”
夏云天点头称是:“公子说的是,这些人手上都沾着鲜血和人命,被他们惦记着确实不是什么好事情!”
几人的行程稍稍的耽搁了一下,然后又重整阵型,继续向前赶路,如此走了大概两个时辰,进入到了一片地势比较危险的山谷之中,这里估计是这条路上最为危险的地区之一了,两边的地形很适合打埋伏,如果是车马比较多的商队,进入这谷中之后转圜不便,遭到袭击之后前后很难呼应,便只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分了。
这一点夏云天在进入山谷之前就已经给刘志他们介绍过了,众人都提着兵器,小心翼翼的警惕着,小君如有些紧张,已经被刘志从马车里面拉了出来,放在了他的战马上,后面给她挡了一块盾牌,马车的目标太大,一旦遭到袭击,对方的弓箭肯定会集火马车,而他骑在战马上,遇到袭击会比较灵活,而且手中的兵器还可以拨打箭矢,受伤的概率总归是要小很多的。
不出意料,山谷两侧果然有人,不时有几名游骑在山崖上观察一会,然后又折返离开了,在这过程之中有如走马观花,前后来了好几批人,但是却却没有想要对他们动手的人。
可能是他们的队伍太小了,油水不足,其中一辆马车看起来明显是载人的,里面不太可能有货物,而另外一辆马车上的东西倒是不少,但是都是安营扎寨要用的东西,抢了也值不了几个钱,而且这些人并没有多少粮食,没有货物、没有粮食,还带着兵器,看起来并不好惹,这就有如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抢了赚不了太多还有可能会折损不少的人马,不抢的话总归是一桩生意,放过了有些吃亏,于是在几人出了谷之后,一群人在谷口出挡住了他们。
这就有意识了,他们明明在山谷之中的时候动手是很方便的,而且占据了地利优势,但是他们却没有动手,此时在外面又摆开了架势,看上去又想要动手了,这是什么意图,众人却有些看糊涂了。
刘志在第一时间就明白了对方心里的想法,他们这是想要不劳而获,这帮家伙!
“公子,对方这是要劫道了!”
看穿了对方意图的当然不止刘志一人,夏云天也几乎是在瞬间就明白了对方的意图,他用的是劫道这个词,就是说对方想要抢劫你,但是却不想跟你发生冲突,摆明车马说我要将军,可以放你一条生路,但是你的身边的值钱的东西我要了。
将对方的来意告诉了方行天,然后刘志就不去管这件事情了,转身将马背上的小君如放进马车里,转过头来淡淡的看着前面的这群人。
说实话,对方出动的人还是有一些的,隔着一箭之地,远远的看过去对方似乎又二三十人,根据夏云天的介绍,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团伙了。
河西之地不太平,各族混聚一起,从北方来的游牧民族尤其多见,从汉代开始,北方相继有匈奴、羌人、鲜卑、羯、氐等等部族从草原上南下了,其中有很多草原的民族现在已经彻底的融合在了汉族之中,也有很多还没有融合,就比如河西这一块地上的这些民族。
河西之地不是很肥沃,靠近沙漠和草原,水资源比较匮乏,没有水,加上天又干,便很难种植庄家,无论是小麦还是粟米,在这里都不太好种,而且还有一点,关内的民众是不愿意大规模的过来的,和平年底啊还好说一些,至少安全方面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到了战争年代,这一片土地上的人民就要遭殃,战争会将这片土地犁一边,而游牧民族也会趁虚而入,抢劫、杀人、攻城,这些都会造成这一带的人口流失,不安全,土地不多,又远离中土,大家当然不会想要来了,等到唐朝拿下西域,设置了安西都护府之后,由于西边的人口实在是太少,武则天和李隆基都不得不向安西这边迁移了大量的人口,正是有了这些人口,安西都护府才会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国力日衰的情况下,在突厥和吐蕃的夹击之下抵挡了那么久。
对方并不想硬来,但是刘志他们的东西自然也不能随便让出去,在戈壁滩上,无论是交出了粮食还是水,都意味着交出了生存下去的希望,而且对方也不会让他们留下自己的坐骑,所以这更加等于是要逼着他们去一条不归路了。
方行天骑在马上,随手抽出了一根亮银枪,这干枪不算是太重,他拿在手中感觉不到太多的分量,而事实上他的兵器却不是枪,而是一柄狂刀,这柄刀非常重,刀身很宽,足有一人的身子那么宽,狂刀并没有开封,是一柄钝刀,但是这柄刀重达200余斤,舞动起来就颇为不易,威力更是十分的惊人,根本不需要开封,碰者无不骨断筋折,非伤即死。
这样的武器太过于暴戾,方行天很少使用,甚至都不愿意携带,不过这一次刘志还是把它带上了,毕竟他们去西域有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带着方行天的兵器,至少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也可以为裴矩出一点力。
说实话,刘志是很不愿意在这些马贼的身上浪费时间的,这些人十分的狡猾,欺软怕硬,遇到软柿子就一拥而上,遇到硬茬子就一哄而散,他们熟悉地形,而且还都有坐骑,跑的飞快,自己这边没有军队,还带着马车和小君如,肯定是不太可能去追他们的,所以刘志一来不想遇到他们,二来也不想跟他们起矛盾,但是如果这些人要欺负到了自己的头顶上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他不是坐以待毙的人!
方行天擎着一杆亮银枪,开始缓缓的驱动战马,向前慢慢的加速前进,对方二三十人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