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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无知觉之用,既异于心意识法,故称为色也。”(同上)
所谓“名”就是“心”或”心意识”,“心”的“相应数法”当指“四
心”,即受、想、行、识。“四心”的“能缘之用”便是:
“领纳所缘名为受,受有六种,谓六触因缘生六受。”
“能取所领之缘相名为想,想有六种,谓取所领六尘之相,为六想
也。”
“造作之心能趣于果名为行,行有六种,大品经中说为六思,思即
是行。”
“了别所缘之境名为识,识有六种,即是六识。”(同上)
这样,所谓“能缘所用”即领纳、取相、思、了别的“知觉之用”。“色”
的范畴与“名”正相对立,它异于心意识,而是“十入及一入少分”(“入”
以涉入为义,所谓“十入”即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色入、声入、
香入、味入、触入,“一入”即“意入”)。这十一入加上“法入”,名“十
二入”。这样,“色”主要是指感官(根)与感官对象(尘)的联结,此点
智顗在另一处更有明白的表述:
“有形质碍之法名为色,色有十四种:所谓四大、五根、五尘,此
之十四,并是色法也。”(同上)
“四大”是地、水、火、风,五根是五种感官:眼、耳、鼻、舌、身,五尘
是此五种感官的对象:色、声、香、味、触。“五根”“五尘”当由“四大”
合成,如谓眼、耳、鼻、舌为“四大造色”。必须指出,这十四种色法都不
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而是依存于“名”的。
综上所述,“名”的范畴是明显的,即相当于我们所谓的意识;“色”
的范畴就有点复杂了,从其不同于“名”的外部性质而言,好象类似于我们
所谓的物质,但从其外部与内部的结合而言,实相似于唯心主义的一个流派
实在论的从感觉出发的“事实”或经验的因素,因为智顗所称的“色”并不
意味着客观存在的物质。大体说来,对于人的感觉,“名”为无形无质,“色”
为有形有质;前者有“知觉之用”,后者无“知觉之用”;前者指意识现象
本身,后者指感觉思维所构成的因素;二者的关系是:一为“能”,一为“所”。
在名、色关系的探讨中,智顗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根、尘相对生识。
他说:
“根尘相对,则有识生。识依根尘,仍为能入(入以涉入为义),
根尘即是所入。”(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六五)
“若根尘相对,即有识生,识以识别为义,识依于根,能识别于尘。”
(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六六)
这一命题指出,感官与感官对象的接触产生意识的识别作用,由此主体能识
别感官所接触的对象。这里所谓的“识”指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
识、身识),即感觉或知觉。智顗认为,这些“识”是不稳定的、瞬息即逝
的。在它们的基础上,产生了第六识,即“意识”,“意识”连续相生,构
成“意识界”,“意识”的识别作用较感觉或知觉为高级而走进思维。智顗
写道:
“心对一切法,即有能知法之用,名之为意。意者,即心王也。”
“五识生已即灭。意为意识,此意识续生。意识生时,即识法尘。
若五识能生意识,即以前五识为根,后意识为意识。此意识灭,次识续
生,是则前意识生后意识,如是亦脱传受根识之名,皆以能生为根,所
生为识,今说所生之识为意识界也。”(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六六)
在这里,智顗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补充命题:从感觉出发,发生更高级
的认识作用。
如果不从他所论证的全部思维过程,不从出发点来看,而仅从片断的分
段来看,这两个命题似乎是一种“新”的东西,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
对他的“心”、“色”是否实存的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智顗论“名”、“色”的本源时指出:
“至论诸法,本原清净,绝名离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同
上,页六六五)
这样说来,“名”、“色”并不是实在的,而只是一种虚幻的假象,就其本
源来说,乃是绝对的空寂的本体,这个本体离名绝相、非一非二。思辨的路
径是这样:为了辨诸法实相,所以先从假设的“名”、“色”二法开始,而
“辨”到最后,“名”、“色”又复归于无有。他说:
“若观生死苦果,非但我人众生等,十六知见空,如龟毛兔角,不
可得。是中名色阴入界异法,一一分别,推析破坏,乃至微尘刹那,分
分细检,皆悉空无所有,即名法空。。。若摩诃衍中辨法空者,诸法如
梦幻,本来自空,不以推析破坏故空也。”(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八一)
由此可见,智顗的名色论只是他论证客观世界为虚妄的一种手法,这种手法
就在于先把客观世界分别归结为“名”、“色”二法,然后再对二者加以否
定,最后到达宗教所惯用的“单纯的否定”的虚无主义。在这里,智顗可说
是以般若三论的中道观,双立而又双破,离“名”、“色”二边而求诸法实
相。因而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根尘相对生识的命题,而忽略其唯心主义实质。
这个作为“名”、“色”的最高本源的本体,在智顗看来,即是“心”,
而这个作为本体的“心”又和心意识相通,由此,智顗提出了一个中心命题:
心生万有(包括物质与精神)。他写道:
“一切诸法,虽复无量,然穷其本源,莫不皆从心意识造。”(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觉意三昧,大正藏卷四六,页六二一)
“一切诸法,皆由心生。”(修习止观坐禅法要,大正藏卷四六,
页四七二)
“从识生非色四阴及所任色阴,是名名色。”(法界次第初门,同
上,页六八四)
这就极其露骨地表现出唯心主义的实质!
总括说来,智顗把一切法归结为“名”、“色”,而又把一切法或“名”、
“色”的本源归结为作为本体的“心”。这个超越“名”、“色”的绝对的
本体被称为“心”的“实相”,他说:
“慧日亦如是,能破无明暗,显发心实相。”(同上,页六二一)
这里所谓的“实相”,颇类似于早期禅宗所谓的“法界心”,而与“色”相
对立的作为“名”的“心”,又颇类似于早期禅宗所谓的“自心”。由“心
实相”这一本体幻化为“名”、“色”二法,但“色”是“无知觉之用”的,
只有“名”才有“能缘之用”,因此,为了达到本体,只有通过心意识,而
由心意识达到本体,也是“心”向其本源的复归,这种复归的宗教实践,在
天台宗的教义中,叫做“止观”。在这里,智顗又是依据了与早期禅宗所循
相同的途径。
一般说来,三论一派在理论上并不为本体假立“心”的名目。他们以无
所得为指归,本体只是“纯无”,是对“有”、“无”的绝对的否定。自智
顗始,天台宗人才对这个离名绝相的本体的全部内涵赋予“真心”,于是本
体成为“纯有”。因此,“纯无”与“纯有”就其绝对地排斥一切规定而言,
反而是可以互相通款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了解,区别一种哲学学说是否
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不能仅仅依据此学说之重“无”或重“有”的表面现
象来分析。
根据以上所论,智顗的名色论实以一切法皆由心生作为最根本的出发
点,进而由诸法之本源推而至幻有之“名”、“色”,最后又归结于“法空”。
在出发点上,“名”、“色”是假有,在归结点上,“名”、“色”又为毕
竟空,这就否定了“名”、“色”的实在性,而在这种否定的大前提下,所
谓根、尘相对生识的命题就不真实了。
最后,还须指出,如果单就名色论论到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更高级的意
识而言,这一似是而非的提法在智顗的唯心主义的支配之下,也被神秘化了,
在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觉意三昧中,智顗写道:
“有人言:若初对境觉知,异乎木石名为心;次筹量分别名曰意;
了了识达名之识。。。如是取者,即堕心颠倒、想颠倒、见颠倒中。若
能了知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则心中非有识亦非不有识;若意中非有
心亦非不有心,则意中非有识亦非不有识;若识中不有意亦非不有意,
则识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是心意识,非一故立三名,非三故说一性。
若名非名,则性亦非性,非名故不三,非性故不一,非三故不合,非一
故非散;非合故不有,非散故不空;非有故不常,非空故不断,是故心
意识不断亦不常,若不见断常,终不见一异。”(大正藏卷四六,页六
二一)
这里通篇是三论一派的章法,通过双遣的论述,心意识的内容也完全抽空了,
正因为这种抽空,它才成为宗教的颠倒世界观。
(2)毕竟空的心证
智顗认为,由“名”、“色”的假立,进而通过禅观的修证,以辨析“名”、
“色”之不可得,从而直探“心源”,这一过程,以“止观”为最重要的环
节。“‘止’乃伏结之初门,‘观’是断惑之正要;‘止’则爱养心识之善
资,‘观’则策发神解之妙术;‘止’是禅定之胜因,‘观’是智慧之由藉。
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大正藏卷四六,页四
六二)由此可见,天台宗的“止观”学说一方面善养“心识”、寂定,他方
面又凭借“智慧”、“神解”来达到本体的忽然贯通。
这种止观学说在唐宋间具有一定影响,这里我们可以举出两个显著的例
子。中唐时梁肃曾著天台止观统例,其中说:“夫止观何为也?导万法之理
而复于实际者也。实际者何也?性之本也。物之所以不能复者,昏与动使之
然也。照昏者谓之明,驻动者谓之静,明与静,止观之体也。在因谓之止观,
在果谓之止定。因谓之行,果谓之成。行者行此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