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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长果决,小弟膺服。”阎志连声奉承几句,悄然退下。
过得一会,一个娉娉婷婷的身影出现。远处火光明灭,映照在来人身上,可以看到是一个身着红白相间的曲裾深衣的年轻女子。汉代的曲裾深衣,穿着复杂,裹身缠绕,女子穿着,尽显体态**。少女踏着柔软的绿草,一步步走来,身段窈窕,身形曼妙,尤其她行走时的仪态,从容淡雅,如清风拂柳,给人一种受过非常良好教养的感觉。
唯一遗憾的是,她的脸上,蒙着一块白纱巾,只露出洁净细白的前额与一双可与天上星光争辉的美眸。
“主人,离姬奉召而来。”少女垂首敛袖,仪态如莲,在幽远的草原夜空下,有一种说不出的静态美。
阎柔听到脚步声,慢慢转回头,眼神满是柔情,随即掠过一丝痛惜,声音低哑:“离姬、离姬,终有离别之机。难道你当初起此字,便知有今日么?”
“那是小奴阿翁临终前所赐之字……啊,主人何出此言?难道、难道要将奴……”少女离姬失惊抬头,星眸充满惊慌。她的声音娇柔,带着一丝天生的慵懒,似乎就在闺中软榻上呢喃,与她优雅端庄的仪态形成强烈的反差——而这种反差,最能刺激雄性荷尔蒙。
阎柔与此女相处时日也不短了,尽管出于某种目的,不曾碰这女子,但每次见面,都是对他身为男人的挑战。唉!这样的礼物,相信没有哪个男子能拒绝吧?阎柔叹息点头:“是的,正如你所猜想那般……”
离姬失声道:“主人……要将离姬送与胡人不成?”
阎柔忙安慰道:“不,不是胡人,是汉人。你应当听过他的名字——那个屠罴破胡的汉戈部首领。”
“是他!”离姬的惊骇非但未减,反而更甚。的确,自入草原以来,这段时间满耳俱是此人的惊人事迹:赤手屠罴、空手挖心、掼喉断颈,大破乌丸。草原上口耳相传,将此人描述为一个头如笆斗、眼似铜铃、身高寻丈、腰大十围、须发如猬、浑身黑毛的黑罴形像。这样一个不似人的人,只要想想,就足以令任何一个女子为之颤栗。
阎柔听出了离姬的惊恐,心念转动,也猜到了她为何惊恐,本想说明,却又忍住。自己忍痛割爱就已经够难受的了,为何还要让心仪的女子对那个人产生爱慕之情呢?
想到这里,阎柔心头一阵难受,但正如其弟所言,为了大计,有时必须要有所牺牲。看到夜风中因恐惧而颤抖的窈窕柔躯,阎柔既痛且怜,忍不住伸出手,想抚摸少女玉颜。
离姬却微不可察地退后半步,玉首低垂,明媚的眼眸掠过一抹恙怒,嘴角勾起一丝鄙夷。
阎柔碰了个空,愣了一下,随即苦笑,收手摇头:“我知道,你心有怨怼……”
离姬惶恐道:“小奴不敢……”
“不,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怪你,要怪,只怪我啊……”阎柔长吁短叹,那神情,若让鲜卑人或乌丸人看到,定会吃惊不已——一向赠女送姬慷慨大方的阎若水,竟也会为了一个女子而英雄气短到这个地步。
望着离姬远去的倩影,阎柔的神情慢慢转为坚毅,用他一贯冷静的声音道:“子鲲,按计议行事。”
黑暗中传来阎志的声音:“遵命,兄长。”
……
这里是阎氏兄弟的宿营地,一共有三十余个穹帐,外围是其私兵住处,内圈七八个穹帐,便是阎氏兄弟及其仆役近侍的居所。
此刻,内围一个不起眼的穹帐亮起烛光,少女离姬正默默跪坐于软垫上。烛光照在她的侧后面,可以看到她已将蒙面纱巾摘下,从侧后可看到她天鹅般优美的玉颈,珠玉般圆润的耳垂,莹莹生辉的玉颊,惜乎五官看不真切。
帐门处,立着一个身材干瘦,长着一张橘皮脸的老人。
良久,老人才低声道:“细探走了,可以说话了。”
离姬幽幽一叹:“阎君终于还是将我送人了。”
老人惊讶不已:“这、这怎么可能!他一直属意于你,怎会……”
“我想,或许是他急于与汉戈部联盟的原因。”
“汉戈部?那个漠北第一勇士的部族?莫非……莫非……”
“是,他要将我送与那个叫马悍的人。”离姬按膝的手微微颤抖。
老人灰眉紧皱:“小主母想怎么办?”
离姬轻叹道:“我本以为可利用阎君的心意,避过那些姐妹的遭遇,没想到,还是未能逃过一劫……看来,我们要提前离开了。”
老人神色一振,语带兴奋道:“老奴听到传言,长安国贼已就戮,或许,我们可以回去了。”
离姬昂起头,虽看不到脸,却也可想像她那明眸中的星光:“嗯,离家太久,还真的想回去看一看,弟弟也该长大了。”
“是啊,老奴也很想见到小主人……”老人感慨良久,总算回到现实,“那个马悍怎么办?”
离姬咬咬牙:“只有用那种药了,希望能让我们支撑到鲜卑人的祭典结束,离开轲比能的牙帐范围,若能回到渔阳,就更好了。”
星光遥远,篝火遍野,这一夜,很多人注定无眠。
第四十四章 【离 姬】
(恭喜“赵无恤2014”成为本书第一位执事。谢谢“恶狼之星”再一次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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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十,鲜卑人最重大的祭祀仪式开始,祭司跳神、杀俘祭灵、屠牛占卜,万众诵祷。
巨大的穹帐观礼帐内,诸部豪酋济济一堂,马悍自然也在其中。
马悍在非洲、在南美、中美,看过许多原始祭祀,早就没有好奇心了,他不是民俗爱好者,对这玩意不太感兴趣。很显然,有人看出了他的意兴阑珊,凑过头来对他低语:“惊龙,这祭祀的确没什么好看的,柔有一物,你看了必定很有兴趣。”
“嗯?”马悍斜了阎柔一眼。
阎柔微笑着向不远处载歌载舞的鲜卑少女们一指。
马悍顿时敬谢不敏:“不必,谢了,这些女人不适合我。”
马悍说的是实话,自从他“漠北第一勇士”的大名传开,这段时间,许多大小部落豪酋们都向他透露,自家或部族中有适龄女子,愿赠之,为妻为妾随意。草原部落间联姻是很普遍的现象,尤其对于一个新建帐的部落更是如此。但马悍对此的回复却是一一谢绝,笑话,真当自己的志向就是当个部落酋长?他的根在河北、在中原。且不说这些胡女难看的发式与体味、肤色,就算真有姿色,你弄个胡女为妻,以后还怎么到中原混?
阎柔仿佛看出他的顾虑,笑道:“惊龙不要误会,柔怎会以胡女赠之?要赠,必是汉女,而且,是绝色。”
马悍眉头一挑,扫了阎柔一眼:“你是说,你金屋所藏之娇?”
阎柔有三辆顶盖饰金泊的大车,以八峰骆驼拉拽,随其商队行走于各部帐之间。这三辆驼车内,据说居住着阎氏兄弟从大汉、匈奴、西羌、鲜卑、乌丸、高句丽、扶余、三韩等地收集来的美女,应有尽有。依各部落豪酋们的不同需求,择适者以赠之,极受豪酋们欢迎,这也是阎氏兄弟能在这个群狼环伺的大草原上,左右逢源,周旋自若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悍早听过这事,对此不予置评,在这个时代,这样的行为,其实再正常不过。而且,这也是阎氏兄弟的生存方式,他没有权力置喙。更何况,这种事,在后世还怕少了?
马悍似笑非笑斜睨阎柔,道:“我的审美观……嗯,我是说,我对美色的看法,或许与你不同,你眼中的绝色,未必入得了我的眼。”
阎柔仰首欲笑,但看看左右,还是强忍住了,低声道:“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此女可是柔之金屋娇娃中最鲜艳的一朵,惊龙若见之,必知吾所言不虚。”
阎柔说得那么吸引人,是个男人就不会不动心,马悍也动了好奇之念,倒要看看阎柔的金屋之娇是什么样,当下微笑而应。
马悍自来到三国,屈指算来,已经四个月了,还没碰过一个女人。他是个很正常的成年男子,有这方面的需求再正常不过。很可惜,他在河北还没混几天,就被迫出塞。成为汉戈部首领之后,部众之中倒是不乏年青女性,有鲜卑女、有乌丸女、有高句丽女,更多的,是汉女。但如前所言,这些胡女与他的要求差距太远,而汉女,多是屡遭摧残的女性,他当然不能去雪上加霜。真正能引起他性趣的女子,目前为止,只有一个,那就是念奴。
只可惜,念奴还是太幼了,十三岁啊,也不知道满了没有,只能先养着。当然,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原,还是草原,十三岁成亲生娃再正常不过。但是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能晚一些,就尽量晚一些。苹果,总要熟了才好吃,对吧?
念奴还没熟,部族中的女人们又熟得烂了,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马悍只能憋着。现在阎柔给了他一个不用再憋的机会,马悍可不姓柳,而且又不用拿个人与部族的利益交换,何乐而不为?
……
果然,入夜时分,当马悍与邢举商议明日回程之事完毕后,回到帐前时,乌追前来禀报:“阎君送来一女子,说是部帅同意收纳的。”
马悍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朝帐子瞥了一眼,低声问道:“看清楚了么?长什么样?”
乌追搔搔后脑勺,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说。
马悍拍拍他肩膀:“我知道你不知如何形容,你就说比念奴如何。”
乌追苦笑道:“这个,还真是没法比。”
马悍一瞪眼:“什么没法比,谁跟谁没法比?”
“这女子用纱巾蒙着脸……”
“……”马悍好一阵无语,这阎柔难道还豢养过安息女奴么?也来玩这种蒙面**手法,会不会还有露脐装?
“在外面守着,不相干的人就别放进来。”马悍边说边除去身上内甲,摘去裹头巾,抬手掀帘。
帐帘挑起,一丝淡淡的香味逸出,这香味并不是令人反感的浓郁,而是带着一股天然草木的薰香,淡淡的,柔柔的,很好嗅。
马悍立刻停下脚步,屏住呼吸,自查了一下,身体无异样。再仔细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