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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前生后世卷(第375-392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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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还虚弱。”问她什么时候可以从坟中出来时,她回答说:“要等到我原来的生日那天,现在时候还没到。”说完她就进了马棚,她说的话,人们都能够听见。这女子计算生日到了,就告诉马子救出自己的方法,说完一拜而去。马子听从她的话,到了那一天,用红公鸡一只,黄米饭一盘,清酒一升,摆祭在她的丧灵前面,离马棚只有十多步远。祭灵完毕,打开棺材一看,那女子身体完全跟活人一样。马子将她慢慢抱出,放入毡帐中。她只是心口有点温热,嘴有气。马子命四个婢女护理她,不断用黑羊乳汁沥滴她的两眼。慢慢地,她开始张开嘴,能咽粥,并开始讲话了。二百天之后可以拄杖行走。一年之后脸色肌肤气力完全恢复了正常。马家于是派人向徐家报告了,徐家上上下下都来了。他们选择吉日下彩礼,结为夫妻,后来生了二个男儿,长子字元庆,永嘉初年任秘书郎;小儿叫敬度,作了太傅掾官。他们还有个女儿嫁给了济南刘子彦,这刘子彦是不受朝廷聘任的隐士刘延世的孙子。


蔡支妻
临淄蔡支者,为县吏。曾奉书谒太守。忽迷路,至岱宗山下,见如城郭,遂入致书。见一官,仪卫甚严,具如太守。乃盛设酒肴,毕付一书。谓曰:“掾为我致此书与外孙也。”吏答曰:“明府外孙为谁?”答曰:“吾太山神也,外孙天帝也。”吏方惊,乃知所至非人间耳。掾出门,乘马所之。有顷,忽达天帝座太微宫殿。左右侍臣,具如天子。支致书讫,帝命坐,赐酒食。仍劳问之曰:“掾家属几人。”对父母妻皆已物故,尚未再娶。帝曰:“君妻卒经几年矣?”吏曰:“三年。”帝曰:“君欲见之否?”支曰:“恩唯天帝。”帝即命户曹尚书,敕司命辍蔡支妇籍于生录中,遂命与支相随而去。乃苏归家,因发妻冢,视其形骸,果有生验,须臾起坐,语遂如旧。(出《列异传》)
【译文】
临淄有个蔡支,是县吏。一次,他带着书信去拜谒太守。忽然就迷了路,他来到泰山脚下,看见一座城郭,就进去送信。他见到一个官,仪仗侍卫很严整,颇象太守,就把书信呈上。于是,那官便设宴款待他。宴后,那官交给蔡支一封信,说:“请你把它交给我的外孙。”蔡支问:“你的外孙是谁?’那官回答说:“我是泰山神呵,我的外孙就是天帝。”蔡支大吃一惊,才知道这地方不是人间。他出了门,骑马而去,一会儿就到了天帝座的太微宫。这里左右侍臣俱全,俨如天子的仪仗。蔡支呈上书函,天帝让他坐下,并赐予酒食,还慰劳般地问他:“你家里几个人?”回答说父母妻子全死了,还未再娶。天帝又问:“你妻子死几年了?”蔡支说三年。天帝说:“你想见见她吗?”蔡支说请天帝施恩。天帝当即命户曹尚书,敕令司命把蔡支妻的户籍放到生录中,然后让蔡支跟随而去。蔡支苏醒后回到家中,就挖开妻子的坟,看她的样子,果然已经活了过来。她一会儿起身坐下,说起话来还跟过去一样。


陈朗婢
义熙四年,琅邪人陈朗婢死,已葬。府史夏假归,行冢前,闻土中有人声,怪视之。婢曰:“我今更活,为我报家。”其日已暮,旦方开土取之,强健如常。(出《五行记》)
【译文】
东晋义熙四年,山东琅琊人陈朗的婢女死了,已经埋葬了。有位府史休夏假回来,走到坟前,听到土中有人的说话声,便惊异地看去。那位婢女说:“我现在又活了,替我报告给家人吧。”那天已经晚了,第二天早晨才把她挖出来,其身体强健如常。


于宝家奴
于宝字令升,父莹,为丹阳丞。有宠婢,母甚妒之。及莹亡,葬之,遂生推(“推”原作“持”。据明抄本改。)婢于墓。于宝兄弟尚幼,不之审也。后十余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恩情如旧,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子。(出《五行记》)
【译文】
于宝字令升,父亲名莹,任丹阳县丞。他有个宠爱的婢女,于宝之母很嫉妒她。于莹死后下葬时,就把婢女活着推进坟中。当时于宝和弟弟尚幼,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十多年之后,母亲死了挖开那座坟,而那个婢女趴伏在棺材上象活的一样,用车将她拉回来,一天之后才苏醒。她说于宝的父亲对她恩爱如旧,在阴间也不觉得不舒服。不久她便嫁了人,生了儿子。


韦讽女奴
唐韦讽家于汝颖,常虚默,不务交朋。诵习时暇,缉园林,亲稼植。小童薙草锄地,见人发,锄渐深,渐多而不乱,若新梳理之状。讽异之,即掘深尺余。见妇人头,其肌肤容色,俨然如生。更加锹锸,连身背全,唯衣服随手如粉。其形气渐盛,顷能起,便前再拜。言是郎君祖之女奴也,名丽容,初有过,娘子多妒。郎不在,便生埋于园中。托以他事亡去,更无外人知。某初死,被二黑衣人引去。至一处,太阙广殿。贲勇甚严。拜其王,略问事故。黑衣人具述端倪,某亦不敢诉娘子。须臾,引至一曹司。见文案积屋,吏人或二或五,检寻甚闹。某初一吏执案而问,检案,言某命未合死,以娘子因妒,(“因妒”为“巨蠹”。据明抄本改。)非理强杀。其断减娘子十一年禄以与某。又经一判官按问。其事亦明。(“其事亦明”原作“亦见娘子”,据明抄本改。)判官寻别有故,被罚去职,某案便被寝绝。九十余年矣,彼此散行。昨忽有天官来搜求幽系冥司积滞者,皆决遣,某方得处分。如某之流,亦甚多数,盖以下贱之人,冥官不急故也,天官一如今之道士,绛服朱冠。羽骑随从。方决幽滞。令某重生,亦不失十一年禄。讽问曰:“魂既有所诣。形何不坏?”答曰:“凡事未了之人,皆地界主者以药傅之,遂不至坏。”讽惊异之,乃为沐浴易衣,貌如二十许来。其后潜道幽冥中事,无所不至,讽亦洞晓之。常曰:“修身累德,无报以福。神仙之道,宜勤求之。”数年后,失讽及婢所在,亲族与其家得遗文,记再生之事。时武德二年八月也。(出《通幽记》)
【译文】
唐代韦讽家住在汝颖,经常独自沉默,不善交朋友。吟诵诗文的闲暇,便整修园林,亲自种庄稼栽树木。一天,小书童割草锄地时发现了人的头发,锄头渐渐深挖下去,那头发也渐渐多起来且不散乱,如新梳理的一样。韦讽认为这事很奇异,就又挖下一尺多深,看见一颗妇人头,其肌肉面色,很象活的一样。再用锹往深里挖,那妇人连身带背全露了出来,只是衣服随手一摸就粉碎了。她渐渐恢复原气,很快就能够站起来,上前向韦讽一拜再拜,说自己是他祖上的女奴,名叫丽容,开始有点小过错,遭娘子嫉妒。趁郎君不在时,娘子就派人把她活埋在这园林中,并假托因为别的事情逃跑,反正又无外人知道。“我刚死的时候,被两个黑衣人引去,走到一个地方,这里有高大的门楼广阔的殿堂,虎贲勇士十分威严。我参拜了这里的大王,大王向我粗略地问问情况。黑衣人也述说了事情的原委经过。我由于害怕,也没敢控告娘子。一会儿,他们引我来到一阴曹司衙,只见这里的文书案卷堆到了屋顶,小吏们三五成群,正在检验寻找案卷,很喧闹。我开始被一个拿着案卷的官吏查问,查完案卷,他说我命不该死,而娘子因嫉妒而生杀人之心,故判减其十一年寿禄给我。又经一判官审案,这事也就明确了。不料,判官不久因为别的原因遭到处罚,被免除了职务,我的案子也就搁下了,到现在九十多年了。如今彼此离散,各走各的道。昨天,忽然有个天官来处理阴曹的积案,都判决遣返,我的事情才得到解决。象我这一类的,为数不少,大概是因为地位低下,阴曹的官吏也不急于给办吧?那天官好象现在的道士,绛红色的衣服,红色的帽子,羽裳马骑随从齐备。刚处理完积案,就让我复活,这样就不会减少原判给我的十一年寿禄了。”韦讽问道:“魂魄既然到了另外一个地方,那形体为什么不毁坏呢?”她回答说:“凡是案子未了之人,都由阴间的地方长官用药敷其身上,因此不至于腐烂。”韦讽认为这事奇怪,就让她沐浴更衣。看容貌她好象二十岁左右的样子。这以后,她便暗中讲些幽冥之事,什么都说了,连韦讽也全知晓了。他常常说:“修养自身积累公德,上天就会赐福于你。神仙们的养生之道,我们应该不辞辛苦地去寻求。”几年之后,不知道韦讽和婢女到哪里去了,亲族们在他们家找到了遗留下来的文字,上面记的全是再生之事。当时是唐代武德二年八月。


邺中妇人
窦建德,常发邺中一墓,无他物。开棺,见妇人,颜色如生,姿容绝丽,可年二十余。衣物形制,非近世者。候之,似有气息。乃收还军养之,三日而生,能言。云:“我魏文帝宫人,随甄皇后在邺,死葬于此。命当更生,而我无家属可以申诉,遂至幽隔。不知今乃何时也。”说甄后见害,了了分明。建德甚宠爱之。其后建德为太宗所灭,帝将纳之。乃具以事白,且辞曰:“妾幽闭黄壤,已三百年,非窦公何以得见今日,死乃妾之分也。”遂饮恨而卒,帝甚伤之。(出《神异录》)
【译文】
窦建德曾经挖开邺中的一座坟,没有得到别的东西。开棺后看见一个妇人,面色象活的一样,姿容美丽绝伦,年约二十多岁。看其衣物和殉葬品等,不是近代的。等了一会儿,她好象有了气息,于是就带回军中养起来。三天之后她就活了,能够言语。她说:“我是魏文帝的宫女,随甄皇后在邺城,死后葬在这里。我命该当复活,但无家人进行申诉,就被冥府耽隔了。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说起甄皇后遇害一事,她清清楚楚的。窦建德很宠爱她。后来窦被唐太宗所灭,皇帝要招纳她进宫,她就把当时的事都禀白了,而且一口回绝地说:“我在幽冥之中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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