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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一路走回自己的寝房,见长孙氏已经睡下,便静静地脱下外衣,将凌云的发夹裹在衣服里面,自己平躺在床的外侧。
此时长孙氏正处于半睡半醒的朦胧状态,她听见动静,知道是李世民忙完政务回来休息,慵懒地翻过身来拥住李世民,将俏脸贴着李世民的脖颈,似乎这样的姿势更为舒服。
见妻子温热、柔滑的身体贴了上来,淡淡的呼吸轻抚着他的脸,感觉痒痒的,尚未有睡意的李世民逐渐感觉身体发烫,胸中似火,遂除去了自己和长孙氏的贴身衣物,将整个身体都压在了那副娇小玲珑的身躯之上,寝房内顿时春意盎然,粗重的喘息声和娇吟声连绵不绝。
凌云在发夹空间内只看得脸红心跳、心中火起。虽说她并未对李世民倾注多少的感情,但想到他前些天还对自己热烈拥吻、上下其手,如今却与自己的发妻□裸地纠缠在一起,心里竟有种难言的怒意,“李世民,你既然爱自己的妻子,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那天的吻如果是我自作自受的意外,那你今天偷偷到我房间里又是为了什么?简直是混蛋,如果不看在你是一代明君,今天我非要出去搅得你以后性无能不可!”
不愿再看那令人火大的一幕,凌云怒气冲冲地出现在李世民的寝房门外,凌空取走卷在衣服里的发夹。
回到自己的小院,凌云躺在空间内的床上发呆。
“凌云你也真是有趣,人家夫妻亲热你干嘛气成这样,你又没有爱上李世民,再说人家一个唐朝王爷,根本没有接受过关于‘专情’的教育,也算不得道德败坏。你在感情上有洁癖,喜欢痴情、忠诚的男人,像这种花丛中的男人以后不要接近不就行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次错先在你!”凌云沮丧地翻了个身,捶打着身下的枕头,“笨蛋,以后长点记性!”
……
第二天清晨,凌云照例来到袁天罡处学习咒术。
袁天罡对凌云的学习速度羡慕不已,想当年自己用了三年的时间学完了所有的真言符号,之后又用了五年的时间来学习它们之间的组合,已经被师门誉为奇才。如今凌云一边学习真言符号,一边学习已学符号之间的组合,不见丝毫艰难,按这样的速度来看,100天学完所有的真言符号,之后再花费一段时间来学习剩余的组合,也就是半年多的事,还真是令人羡慕。
中午时分,李世民带领一名家人抱着很多的礼物登门。
“袁先生,听说令师妹已来半月有余,我一直忙于公务,也未抽出时间来款待,真是失礼。想必这位就是令师妹了?”李世民今早起床,发现夹在衣服中的饰物不翼而飞,料定只有凌云才能做出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于是登门试探。
“殿下,这位正是贫道的师妹,名为凌云。”
“民女见过秦王殿下。”凌云虽然言语恭敬,但面无表情,也不见施礼。
李世民面上略有尴尬,但是仍赔笑说道:“不如今日本王做东,宴请二位,不知意下如何?”
“谢殿下,那我兄妹二人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又是袁天罡抢先作答。
李世民和袁天罡二人一唱一和,拉着凌云来到京城最豪华的酒肆——福满楼。这正是凌云第一次见到李世民,为引起他的注意而抛手帕的那家酒肆。
店掌柜亲自将三人领至二楼最豪华、安静的一间包房。李世民点完酒菜,遣退了店掌柜,却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屋内顿时陷入沉寂。
袁天罡见李世民今日行为反常,猜测他是有话想要对凌云单独谈,于是起身向李世民和凌云致歉:“殿下、师妹,刚才贫道在楼下见有一人,面相酷似我多年前的一个老友,因为不敢确定,所以没有贸然上前相认,但是贫道觉得不应错过这次机会,想告罪下楼一看,不知——”
“先生但去无妨,如果错过今日,不知何日才能相见,还是不要留下遗憾为好。”李世民心下称赞袁天罡聪明绝顶、随机应变。
“谢殿下!”
凌云看着二人未经彩排的精彩表演,面上不动声色,她倒要看看李世民接下来还要上演哪一出。
“凌小姐,前些日子多有冒犯,请你不要怪罪,今日这一餐就当是本王赔罪。”李世民目光澄澈,真心道歉,即使不是为了凌云那令他朝思暮想的容颜和傲人身姿,单凭她那不凡的身份,这么做也值得。
“殿下可别这么说,那日是小女有错在先,怪不得殿下,哪来的赔罪一说?”凌云并没有撒谎,她确实没有责怪李世民的立场和理由,更没有强迫改变古代人爱情观的想法和义务。
见凌云虽然嘴上说不责怪,但面色仍是偏冷,李世民手端茶杯假装喝茶,心下却在猜度:“那天我吻她时,她似乎也乐在其中,应该是对我有意,她现在这样难道是女孩家害羞?或者是昨晚我与夫人亲热被她看到,此刻正在生气?哎,面对这修仙之人还真是无奈,连房中之事都避她不得!”
只僵持了片刻,小二就陆续端上了各色茶点、干果。
凌云毫不客气,动手吃起来,话说两个人干坐着没话说岂不是很傻、很尴尬。
见凌云不再拘谨,李世民很是高兴,不断催促小二快些上酒菜。
待得桌上的菜略有规模,凌云为自己和李世民各倒了一杯酒。端起自己的酒杯对李世民敬道:“殿下,凌云钦佩您文武双全、智勇过人,本是一片崇敬之心,却两次做出不敬之事,今天真心向您赔罪。”说罢,不待李世民回答便一口干了杯中之酒。
李世民见凌云如此一说,反倒觉得自己当日所做之事有些龌龊,不由心生惭愧,举杯回敬凌云,真诚说道:“向小姐这样的爽朗、直率之人,士民也是由衷敬佩,如有得罪之处,还望你能原谅!”说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冰释前嫌的二人没有了之前的疏离,开始吃吃喝喝、杯来盏去,半个时辰过去,不由都有些醉了。
“凌云~小姐,我是真心~喜欢你。”李世民借着醉意向凌云表白。“不知你是如何看待~我的?”
凌云也醉得不行,趴在桌上侧头看着李世民傻笑,“我嘛~?开始的时候~是有点喜欢你,可惜~你是~有家室的人,我是不会~和别的女人共享~一个丈夫的,所以呀,你已经~出局了!”
真切地听到凌云的拒绝,李世民不免有些伤心失意,一股脑地又喝了很多酒,直到酩酊大醉。
第二天清晨,凌云从宿醉中醒来,轻拍着脑门,暗笑自己没出息,与李世民只是邂逅,连短暂的恋情都算不上,竟然醉成这副德行。不过她还算好的,至少一直还保留些意识,李世民更是过分,醉得不省人事,愣是被下人台上马车,一直到进府都没有醒过来,看着长孙氏那略带幽怨的目光,凌云不禁有些惭愧,自己似乎被人家当成了小三。
说起来,这穿越到古代也挺没意思的,根本不像凌云最初想象的那么美好,以前看穿越小说总是为上面描写的爱情故事感动,甚至落泪,但是轮到自己身上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古代男人十五六岁就娶妻生子,即使再优秀,你还能忍心去抢别人的老公和父亲?反正凌云是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也向往爱情,那种无瑕的爱情,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都要忠于自己爱的那个人,不会三心二意,更不会背叛,这样的爱情也许只存在于幻想之中,但是凌云只要这样的爱情。
“既然无意在这里多做停留,还是快些找到香雪的气之魄为好,不知下一次穿越,又会到何时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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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二十章 穿越唐朝之“气之魄” 。。。
五个月之后,凌云安置好了小翠,来向袁天罡告别。
“师兄,这几个月以来,您毫无保留的教授我学习咒术,真不知如何感谢您才好,如今我学得差不多了,今天特意来向您告别。”凌云有些伤感,经过几个月的相处,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亦师亦友的关系,一旦要走,还真有些舍不得。
袁天罡对凌云的离去也有些不舍,但凌云的离去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事,所以并不强留。
“凌云,贫道知道你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完成,祝你一路顺风,早日得偿所愿。”。
“秦王哪里我就不去告别了,麻烦师兄代我说一声。”自从上次二人大醉后,就再没有见面,都在有意躲避着对方。
……
十年后,凌云再一次出现在长安城。
由于李世民摒弃了以往封建王朝“重农抑商”的治国方针,贞观王朝的商业经济有了迅猛和长足地发展,商人的地位得到极大地提高,商品市场异常繁荣。世界各国的民商来往不断,长安已然成为世界性的大都会。
这十年来,凌云走遍了大唐的万里河山,在领略自然风景、感受风土人情和探寻香雪气之魄的同时,深深感受到李世民身为一代治国奇才的伟大。在他率先垂范的领导之下,官吏一心为公、各安本份,滥用职权和贪污渎职的现象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尤为可贵的是,李世民并没有用残酷的刑罚来惩治贪污者,而是以身作则,并制定了一套尽可能科学的管理体制来预防贪污,使贞观时期成为我国历史上最为廉洁的时期,贪官污吏根本没有容身之地。
由于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大唐社会秩序可谓空前绝后地安定,凌云一路走来,没有遇到一次盗贼,老百姓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对待外乡人友善、热情,让凌云倍感温馨。
自从再次踏足长安,凌云便觉得灵魂深处有种深深的悸动,似乎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吸引着自己的灵魂。
“难道我转了一大圈,香雪的命之魄竟然就是在长安吗?”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凌云一步步向那强烈吸引着自己灵魂的方向走去。
“师妹,别来无恙啊?师兄可是等候你多时了!”还是那张和煦的面孔,十年来竟然没有变化。
“师兄,又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你一点都没变,你算到我今天会到这里是吗?”真是好事成双,十年之后,凌云再次踏足长安,竟然又见到当日教导自己咒术的袁天罡。
“是啊,师妹,昨日我卜过一卦,知你今日会再入长安,所以特意在此等候。不知师妹此次来长安所为何事?”袁天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