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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率领一路流浪般的人马奔景驹而去,显得很漂泊。他并不知此去是福是祸,是喜是悲。
其实两样都有。
队伍行至外黄的时候,他的母亲受了风寒,一病不起,又折腾了几日,很麻烦,干脆就死了。
刘邦跟他爹是冤家,跟母亲却感情笃厚。自打他起义开始,母亲就一直照料他的起居。现在,母亲病故,他在流亡,办个葬礼很不现实,只能从快从简,在荒野筑一座土坟,将母亲草草安葬。
城池被夺,妻儿沦陷,母亲亡故,实乃人生三大不幸。而中国人讲究事不过三,否极泰来,其中缘故谁也说不清,但往往好多事情就是如此。刘邦在连遭打击之后,便意外地迎来了一桩喜事。
这喜事就是一个人的出现。
NO4 忽悠
人事人事,人永远比事重要,因为所有的事都是人做的事。
当刘邦臊眉耷眼地在马背上一颠一颠时,不远处来了一哨人马,约有几百人,领头的看上去有些儒雅。两方面一通报,刘邦方知,此人叫张良。
这个名字在江湖上颇有些响亮。大家知道此人是韩国贵胄的后裔。他的父亲张平曾任宰相,可他运气很差,20多岁时,韩国被秦国灭了,他没当成官,家也破败得不成样子,穷得只剩下三百家僮,可见当初是多么荣华。
私利国仇加一块儿,张良对秦国的恨油然而生,不惜花费全部家产收买了一个刺客,密谋刺杀秦始皇。
他知道,秦始皇很喜欢从自己呆烦的地方到别人呆烦的地方去。这种爱好现在叫旅游。
那一回,秦始皇东游,张良便和刺客埋伏在博浪沙。他们的计划是用一个重达120斤的大铁锥袭击秦始皇。那刺客是个大力士,他打算在百步之外将铁锥掷向秦始皇的车驾。
想必张良脑海中已经意淫出秦始皇脑袋开花的动人镜头,鲜血四溅脑浆迸裂,估计很多在场的人,从此就不吃豆腐脑了。
他亲眼看到铁锥飞义无反顾地出去,果然中了——副车。
这是史上最囧的刺杀行动。他们事先一定是练习过的,但剃头毕竟和剃冬瓜不一样,大约是投篮时那篮板在移动,没拿捏好投掷的时间。
秦始皇躲过一劫,立刻派遣反恐精英,在全国搜捕10天,捉拿刺客。
天下为之震动,张良隐姓埋名,四处逃亡。他想将来有朝一日还要复仇,可自己身单力薄,唯有依靠强人,才能达成夙愿。这就需要包装自我,以便忽悠别人。
忽悠这一行为的历史非常久远,早到遥远的古埃及时期。当时的古埃及人,心里有诸多疑问,天上的星星从何而来?谁制造了震耳欲聋的响雷?尼罗河为什么会泛滥?一些热心的家伙跳了出来,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他们被称为祭司。
祭司绝非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天才。他们只是会忽悠,编出一些神话段子,想出一些虚幻的来由。民众还真就信了。从此,祭司便获得了极高的威望。
张良则与古埃及的祭司不相上下,他编的故事有时间,有人物,有地点、有情节。以至于如今的老师家长,还用他的故事来教育孩子要勤奋,要早睡早起。
故事很简单:他逃亡到下邳,在下邳桥散步时,偶遇一位专写兵书的老文人,笔名叫黄石老人。老文人很深沉,叫他五天之后,一大早来此处相聚,有礼相赠。五天后,张良去了,结果老文人提前到了,指责张良:你怎么可以迟到,忒不把文人当回事了!于是,约了五日后再会,哪知五天后张良又去晚了,再约。这一次,张良半夜就到了,半夜正是文人来劲的时候,黄石老人很兴奋,送了一套名为《太公兵法》的帛书给张良。
熟读此书,十年之后,你便可以辅佐帝王,做帝王的老师。黄石老人如此嘱咐。
文人走了,张良乐了,开始研读此书。可惜,这部书只有张良读过,世上再无人见过。班固在《汉书》里罗列的兵书目录中,也没有这本书。
在班固看来,此书实际上是一本假托周朝太公之名的盗版书,内容与兵法无关,而是一本历史类单行本,讲了些古今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
张良太会忽悠了,他隐居下邳十年,苦读了十年道学,思考了十年。以前他尚武,靠武力搞恐怖活动,结果失败。十年后,他的思想已相当成熟,决定用脑子和学识去创业。《太公兵法》便是他推出的一张名片。
这张名片是诱人的,引得一些人归附。始皇一死,天下大乱,张良也造反,效果并不好,率了人马也要去投景驹,行至半路,碰上了同样落魄的刘邦。
俩人一见如故,相恰甚欢。一路走,一路聊,张良有一种找到了组织的感觉。以前,他跟不少人聊过《太公兵法》,人家都感觉是纸上谈兵,听来听去一头雾水。而刘邦却听到津津有味,还跟他交流。
沛公悟性太高了!张良只能如此赞叹。
刘邦没向张良索要实体版的《太公兵法》,觉得听音频版的就很滋润了。他不爱读书,却天生喜欢倾听,喜欢谈论。语言永远比文字生动,听取意见永远比一意孤行受益。
张良越侃越兴奋,对刘邦愈来愈钦佩。索性连自己带人马一同归附了刘邦。
刘邦也不含糊,当张良是智囊。表面上,他给张良的官职很小,叫厩将,职务是管理军马。但从此时开始,张良已成了他的大脑。
他们决定一起去投靠景驹,可就这在此时,传来一个消息,景驹身亡了。
NO5 藏獒出世
如果没遇到张良,景驹的身亡会让刘邦一时没了主意。而今时不同往日,有张智囊出谋划策。
张良的看法是:跟狮子打仗,最损也得是藏獒,而景驹之辈至多是京巴和博美的杂交。
狮子自然是章邯的黑色军团,藏獒又是谁呢?说起来都很熟悉,那就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
像很多年轻人一样,项梁青春期时也是血气方刚。而别人通常就是斗殴,他前卫一些,直接杀人。
出了事,跑路,他带着他的侄子项羽,到吴中避祸,那地方就是今天的江苏吴江县。
叔叔剽悍,侄儿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也不知道打小吃了什么,项羽身体相当好,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有一把子傻力气,喜欢玩一种举鼎的健身运动。
项梁见他匪气有几分重,便教他读书练剑,盼他多点内涵。
嘁,项羽嗤之以鼻。学这些干嘛?哥不是出来耍剑的,哥要练的是一个人对抗一万个人的功夫。
一个人对抗一万个人的功夫,莫非是轻功?被人围住,可以飞跃逃脱。而轻功从下往上跳很难,从高处往下跳便极其容易,但每练一次,就需要休养几个月。
因此不靠谱,一个人对抗一万个人,只能是精通兵法,当上首领,指点部下去打。
于是,项梁传授项羽兵法。
项羽学了一阵,便没了兴致,也许是觉得兵法太绵人,远不如举鼎来得豪放。
可是,他这份豪放很有些不知轻重。那一回,在会稽,秦始皇东巡的车队,威武十足地从他眼前驶过。他竟然高声感慨:我可以取代他!
项梁吓出了一身冷汗,赶紧捂住他的嘴。你小子这是要疯啊,这么反动的话也敢讲,心里想想就是了嘛。
项羽简直无所谓,想到了就宣泄,且相当自信。想当年,刘邦对秦始皇的气派不过是向往,他更牛些,直接就要取代。
取代就是明抢。怎么抢?他没想过,项梁也没想过。
陈胜、吴广起义,给了他们动力。杀了会籍太守后,项梁自任郡守,封项羽为裨将。此将非大将,通俗地说就是副手、助理。
叔侄俩联手造反,兵丁是不可少的,于是征兵。
项梁头上有光环——名将项燕的儿子,堪称“将二代”。这光环吸引了不少人。很快,他们就招募了8千子弟兵。
他们的造反路比陈胜、刘邦都顺坦。陈胜危难时,项梁以讨逆的名义,与景驹火并。理由是:你景驹是陈胜部将所立的楚王,陈胜有难,你不去救,你就是叛逆。所以我要收拾你。
人为了做一件事,找出的理由总是冠冕堂皇。明明是打击对方势力以壮大自己的土匪行径,却显得很有正义感。
景驹打不过项梁。他败亡后,其残部纷纷投降。至此,项梁总掌楚军大权,成为一只强悍的藏獒。
这只藏獒很高兴见到刘邦,刘邦手里有人才有队伍,人少点没关系,我给你,你先去报仇,夺回大本营。
刘邦特兴奋,有一种起死回生的还阳感。雍齿小人,欺我骗我,现在我兵强马壮,你叫我过愚人节,我就叫你过清明节。
这一回,他势在必得,非攻下丰邑不可。项梁给了5千人马、10员大将。这些人并非丰沛子弟,下手绝不留情。
眼见刘邦来势如此凶猛,雍齿自知不敌,遂弃城而逃,投奔周市和魏王去了。
收复丰邑,刘邦与吕雉再度相聚。但仅是匆匆一会。
婚后的日子,对吕雉来说,很少有踏实的时候,除了辛勤劳作,便是提心吊胆。
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丈夫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外面的世界布满刀光剑影,但他必须去拼杀。这由不得她愿意还是不愿意,如果丈夫不去,那刀剑迟早也会寻他而来。
迟早要发生的事情,还是早一点比较好。
此时,陈胜已死,天下更乱。武臣在赵地自立为赵王,韩广在燕地自立为燕王,田儋在齐地自立为齐王,魏咎在魏地被立为魏王。
这些新款的王,处境都岌岌可危。
打败陈胜后,章邯状态上佳,便率领黑色军团直取魏王。魏王边打边退,招架不住,就向邻居齐王求救。齐王实力也不够,只得请楚地的项梁增援。
很快,齐、楚组成联军,在魏、齐交界的军事要地临济,迎战章邯军。
这并非田儋和项梁仗义,而是他们成语学得好,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
历朝历代,诸侯联合对抗某个强势,与团结、齐心无关,大都不过是一时的利益所趋罢了。一旦强势被摧毁,诸侯们便产生新的纷争,因为他们都想成为新的强势。
仗义也是流氓假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