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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辨 作者:俞平伯-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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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李纨因贾兰而贵。 
  (1)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攻书。李氏惟知侍亲教子。(第四回) 
  (2)册子上画一盆茂兰,旁有凤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3)曲子《晚韶华》折云:“……只这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均第五回) 
  (4)贾兰做了一首诗,呈与贾政看。贾政看了,喜不自胜。(第七十五回) 
  (5)众幕宾见了贾兰做的《(女危)(女画)词》,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贾政笑道:“稚子口角,也还难为他。”(第七十八回) 
以外恐怕提到贾兰聪慧好学的地方还有,只在一时不能遍举了。高氏写贾兰中了一百三十名举人,又说,“兰桂齐芳家道复初”,都是从这些看来的。(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宝玉临走时,对李纨说:“日后兰哥还有大出息,大嫂子还要戴‘凤冠霞帔’呢。”(第一百十九回)这明是故意作册子底照应。 
  (R)秦氏缢死。 
  (1)册子上画着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缘》本如此。亚东有正两本均作伤心,非。有正本更以纳闷为纳叹,更谬。) 
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无关涉高氏,但他因为前八十回将真事写得太晦了,所以愿意重新提一提,使读者可以了然。第一百十一回上说鸳鸯上吊,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后来细细一想,方知道是东府里的小蓉大奶奶。鸳鸯想道:“……他怎么又上吊呢?”后来她解下一条汗巾,按着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她死了以后,只见秦氏隐隐在前。高鹗如此写法,可见他也相信秦氏是缢死的。但如此写出,未免有些活见鬼,不成文理。秦氏之引诱鸳鸯,仿佛如世俗所传的缢鬼要找替身。这实在大类三家村里老婆子底口吻,是《红楼梦》底大侮辱。至于原书叙秦氏缢死,怎样地写法?为什么要这样地写?这都在另一篇上详论。 
  (S)袭人嫁蒋玉函。 
  (1)册词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2)袭人说:“去定了。”宝玉听了,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这样薄情无义呢!”(第十九回) 
  (3)蒋玉函唱的曲子,有“配凤鸾”、“入鸳帏”等语;说的酒令,有“并头双蕊”、“夫唱妇随”等语;说的酒底,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以此命名,见第三回)后来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宝玉与蒋玉函换汗巾,而宝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袭人底。后来宝玉又把琪官赠的大红汗巾,结在袭人腰间。(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宝玉大不满意袭人,所以他说:“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劝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儿诔》中有:“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竞被芟锄,……偶遭蛊虿之谗,……诼谣(讠奚)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毁诐奴之口,讨岂从宽!……”(第七十八回) 
从这几点看,高鹗写袭人薄幸,自然不算错。以我看来,他补的书,写袭人一节文字,还是最可使人满意的。即如他写宝玉走后,袭人方嫁,也非了无依据的。蒋玉函说的酒令是,“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第二十八回)当然不能和袭人无关。(因通首皆似暗射袭人终身)。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点“好一个柔顺的孩子”,正是照应册子所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惟他以袭人不能守节,所以贬在又副册中,实在离奇得很。册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尝含有褒贬的意义?高氏在这一点上,却真是“向壁虚造”了。 
  (T)鸳鸯殉主。 
  (1)鸳鸯冷笑道:“……不然,还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均第四十六回) 
高氏补此节,大约从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但鸳鸯说的话,都是“死”与“做姑子”双提;何以高氏定说她是殉主?想是因这般写法,文笔可以乾净些,也未可知。再不然就是大观园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儿、惜春、紫鹃等),不得不换一番笔墨,去写鸳鸯。  
   以外大观园诸婢底结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应。如平儿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则本于平日贾琏和她底恩爱,及平儿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补五儿一段文字,则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应有照应。(第一百九回)写莺儿后来服侍宝玉,(第一百十八回)则本于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红和贾芸─段公案却未了结。麝月抽着了荼蘼签,也未见有结局。但这些都是微细琐碎之处,亦不足深论。 
  后四十回中还有许多大事,也可以约略考见其线索。 
  (一)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冯渊,避祸入京,住在贾宅梨香院,被贾氏子弟引诱得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似乎下边还有文章,不见得就此太平无事。 
  (二)宴海棠贾母赏花妖。(第九十四回) 
  (1)宝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头的。这阶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道有坏事!……所以这海棠,亦是应着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贾雨村说甄宝玉底性情,完全与宝玉相同。(第二回) 
  (2)宝玉入梦;见甄宝玉和自己一样。(第五十六回) 
甄宝玉自然是宝玉底影子,并非实有其人;但何必设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呢?这不但我们不解,即从前人也以为不可解(如江顺怡君)。高氏想也觉得这样写法,太没有道理,所以极力写甄宝玉是个世俗中人,使与宝玉作对文。但他虽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无道理,不脱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灵幻境悟仙缘”。(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隐梦到太虚幻境。(第一回) 
  (2)贾宝玉梦到太虚幻境。(第五回) 
但他何以要使宝玉去重游幻境呢?这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看破红尘,飘然远去。所以他说:“两番阅册,原始要终之道。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但其实这样写法,是可以不必的。 
还有两件大事,似有线索,又似乎没有,我也不敢断定,在这里略说一说。(1)第一百三回,夏金桂自己服毒。(2)第一百十二回,赵姨娘赴冥司受报应。这两事似乎从同一的依据来的,就是在第五回,所谓“冤冤相报岂非轻”。而赵姨底死,写这层意思,尤为明显,故回目上有“死(佳谁)仇”之语。但依我底眼光看,《红楼梦曲》中所谓“冤冤相报”,是专指秦氏与宁府之事,似不与金桂赵姨二人相干。但高氏补这两回书,是否以此为依据,原不可知。他或者是以意为之的,或者是另有所依据而我们不知道。这两种情况都可以讲得通,所以现在也不深加批评了。 
  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底依据所在,已大约写出;虽不见详备,也大致差不多了。我们离高鹗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寻他作文时的字簏中物,当然是劳而无功。但我以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读者恍然于后四十回之出于补缀,不是雪芹底原本。这就是这篇文字所以要作底意义。 
  但是,高氏补书,除有依据之外,还有一种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转折。往往有许多地方,虽并无所依据,而在行文方面,却不得不如此写,否则便连串不下。所以我们读高氏续作,虽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杜撰的,只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轻易菲薄他。我们要知道,有依据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没有依据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底好歹又是一件事,决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虽承认了高氏底审慎,处处有所依据,但我们依然可以批评这书底没有价值。在另一方面想,我们说高作完全出杜撰,一点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却也可以推重这书有独立的声价。只是就续《红楼梦》说,两个条件不能不双方并顾;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据,那一方又要文情优美。因为如没有依据,便不成为“《红楼梦》底续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为好书了。所以我们所要求于续书人的,──高鹗在内──是一部很好的《红楼梦》底续书。 
  高氏自然到处都不能使我们惬意。但他底杜撰之处实在不很多。有许多地方,虽然说是杜撰,但却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写的。续书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宝玉失通灵,及后来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复得?况且,玉底来去,了无踪迹,实在奇怪。说得好听些,是太神秘了;不好听呢,便是情理荒谬。且不但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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