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说“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第 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
(1)项最多占了十七回。(2)项也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述,大部份可以包括在(3)项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欢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恩”。可见高氏当时写这段文字,真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做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做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是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老,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颉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二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了……”(十,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说: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十,六,十八。)
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式的靴子。”(十,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现在偶然倒霉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种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小部份,并且还是比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的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枉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谣言,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做一部原本《红楼梦》冒了曹雪芹底名姓,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圣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有下场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饶你是这样,后来还有一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里,容留不住悲剧的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万少他不得的。我们现在应该感谢高氏替我们开路,更应该代作者感谢他扫清妖孽的一种大功绩。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释然了。
我想不到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致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追他不上,以致迷途,这是他失败时底光景。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是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而罪少。
“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
是我对于高作底赞扬和指斥!
二二,六,一八
(五)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
《红楼梦》本子虽多,但除有正书局所印行的戚本以外,都出于一个底本,就是程伟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虽小有差异,大体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即使偶有数处,也决不多的。我虽在实际上,没有能拿各本去细细参较一下,但这个断语却至少有几分的真实。至于高本和戚本,因为当时并无关系,所以很有些不同;虽然也不十分伙多,显著,却已非高氏各本底差异可比了。这是我草这篇底缘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连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说,实在他所看见的只有八十回书。原来戚氏行辈稍前于高鹗,所以补书一事决非戚氏所知。且他也并没有补书底志愿,戚氏在这一点上,是很聪明的。他说: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寤者几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后必定是由盛而衰,以为不补下去,也可以领悟得,不必去下转语了。他又以为抱这种“刻舟求剑”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见不但高鹗挨骂,即我们也不免挨骂了!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程语见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说谎,正因可以自圆其说,使人深信后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实“回目只有八十”,极易证明,决非程氏一语所能遮掩得过,我在前边,已有专篇论及了。
既如此,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下看,戚本自较胜于高本;因为高鹗既续了后四十回,虽说“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这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