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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
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
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
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
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万
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
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赔偿金×××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
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
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
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甲方重新建
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
方是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
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
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
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本具
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代表:地址及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盖章)代表:地址及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三)公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
立合同人: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乙方向甲方租赁公有房屋作 使用,经双方协商,并按《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协议如下:
一、自年 月 日甲方将 区(县)路弄
号室部位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承租使用。出
租的公用部位和提供的设备、附属设施,详见清单。
二、乙方愿意租赁上述房屋,并同意按月缴付房租。每月租金元,并以方
式于每月日前结付。在租赁期内,本市租金标准作新的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四、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如发现房屋及其设备、附
属设施的自然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报修,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修理范围进行修理。对影响
房屋及人身安全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
五、甲方对房屋进行修理,乙方应予配合,不得阻挠。
六、乙方经甲方同意,在公有房屋内自费添置的设备及装修,产权属乙方所有的,应由乙方
自行负责修理,当影响甲方修理时,乙方应自行拆除。
七、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
应予同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提供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已付的租金,并偿付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额20%的
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租,应按规定支付未交租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的,甲方可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或调整房
屋;
4因甲方对乙方报修属于自然损坏的项目不及时修理,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失的,
甲方应负责赔偿;
5产权属乙方所有的设备及装修,因乙方不及时修理,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失的,
乙方应负责赔偿。
九、其他事项:
十、其他有关房屋的租赁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城镇公有房
屋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代表:签订日期: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四)公有非居住房屋转租协议
订立协议双方:
出租方(单位):区(县)所(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即原使用人)
为了搞活经济,挖掘公有非居住房屋的潜力,根据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
乙方将使用有余的公有非居住房屋转租。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的区路弄号共间,建
筑面积平方米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形式转租。转租时间为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上述房屋转租期内的协议租金每月为元,其中统一标准租金元,超收
租金元,按规定甲乙双方各得50%,即乙方需向甲方交元。乙方应在当
月
日内将统一标准租金和需向甲方交付的超收租金部分交付给甲方。逾期交付,应按规定
交付滞纳金。
三、上述房屋转租期间,不改变乙方的租赁户名。
四、上述房屋由乙方转租给单位或个人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
式转租、转让,不得任意改变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
在使用期间,乙方要督促使用人爱护公房,不任意搭建、改装、增添设备,如需修理或改装
门面等,则由乙方报请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凡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对方偿付协议租金倍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如遇到房管部门政策变化,须按新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鉴证后生效。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及各自的上级
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出租单位:代理人:主管部门鉴证:承租单位:代理人:
主管部门鉴证:
年 月 日
(五)大楼(公寓)居民承租协议书
为了加强大楼(公寓)的管理,维护建筑的完好,创造优美整洁的居住环境,保障租赁户的居
住安全,根据国家房管政策和有关规定,由××区大楼管理所(甲方)与租赁户(乙方)订立以
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为租赁户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便民小修养
护,坚决制止在大楼内外乱放、乱拆、乱搭、乱建。
二、负责大楼各层的门厅,电梯轿厢,屋顶的保洁工作;负责周围明沟,下水道、污水管、
垃圾管道的疏通工作。
3为保证居民饮水卫生,屋顶水箱每年清洗一次,水箱必须加盖上锁,并做好冬季的防冻
保暖工作。
4严格执行《上海市居住大楼(公寓)电梯管理服务规则》,加强电梯管理服务,为居民服
务。
二、乙方的责任和使用要求:
1提倡文明居住大楼,保持公共环境整洁,负责本室门前走道和玻璃窗的保洁工作。严禁
在
公用走道和楼梯通道堆放、吊挂杂物。严禁擅自在公用部位装门占为私用,自行车应停放在
指定位置,以保证走道畅通。
2乙方对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有保护的责任,不得擅自拆动、改装房屋内附属设备(如马桶
、面盆、共用天线插座等),阳台不得装窗,严禁安装球门衣架,大楼内外墙面禁止任意凿
洞。
3讲究文明卫生,不得饲养禽畜(包括养鸽),为保证下水道、污水管及垃圾管道畅通,不
得
将体积较大的杂物,未熄灭的煤饼、烟蒂等投入垃圾管道,不得将垃圾、硬物倒入马桶及下
水道。
4保护大楼内的一切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开启屋顶水箱、消防龙头,严禁擅自启动电梯
,配合做好电梯安全运行。
5严格遵守《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按时缴纳房租及有关管理费用,以保证大
楼的安全和卫生。
6严守户籍和治安法规,礼貌待人,团结邻里,积极参加地区创建文明楼活动。
7租赁户因使用不当或违反规定,致使住宅结构、设备遭到人为损坏,承租者必须负责修
复或赔偿,房管部门并视情节轻重酌处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路 弄 号 室
租赁户签章:
见证单位: 居委会 派出所
日期: 年 月 日
××大楼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称乙方)
双方于年 月 日立此租约,并就乙方租用甲方的大楼房屋
的事宜达成下列各项协议:
一、租赁单位:
1租用单位:楼层房间。
2租用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
1租期为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2租赁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