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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貌。对面的那座山,似乎没有这座山高,但同样被绿树掩盖,一片枝繁叶茂的景象,半山腰的树木迎风荡着绿波。两座山之间的这条官道,前后不知通向何处,目光所及之处,并无半点烟火,看来这里是非常偏僻。
那么刚才衙役们所说的历城是哪里?难道是……小乔正在思索时,身边看着自己的两个衙役说话了。
那个年近四十多岁的老卞,一边拍打着顺子后背上的尘土,一边小声说道:“顺子,我明天就要还乡了,你年少火盛,不谙世事,日后要少说多做,这衙门的差可是不好当的,我们从早到晚忙活一年,才不过二十两银子的俸禄。现在兵荒马乱,你处处要多留心眼儿,我们这些小卒都是当官的手中的棋子,虽然必须服从命令,但要看清火候,要是让我们去送死的命令可要当心!比如捉拿反贼和强盗这样的差事,便是当真不得,只要做做样子走一圈回去复命便是,那些强人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你上有高堂老母,下无传宗接代子嗣,可别把小命丢了,即断了香火,又撇下老母没人照顾。”
看了一眼那个脸上有三道泥印的老卞,听着他的话语,小乔觉得好笑。难怪那些古代的官差,都是些贪生怕死,虚张声势之徒,原来都是一代一代口传身授的。虽然没有体会过古代人的生活,但在那些动。乱年代,作为一名小衙役,要想在官匪争斗中保住性命,还真得向这个老卞说的这样,处处多留心眼儿。小衙役为了存活尚且如此,各级官员为了保住乌纱和性命,更是不择手段。又看了看顺子,小乔发现这个年轻衙役一双清澈的眼眸中闪动着异样的光芒。
眼睛眨了眨,长长的睫毛似是挂上了雾水,顺子双手抓着网口,感激地看着老卞,“老卞叔,多谢你这一年多来的照顾,要是没有你,以我的性格,恐怕不是死在强盗的手上,便是死在了衙门里,你这一走,我……我也不想干了。”说道最后,顺子的眼角竟然挂上了两滴泪水。
还是个感情挺丰富的小伙子,这一点和我的郝成斌还很像,这小子是不是郝成斌呢?而且他的名字也格外亲切,既然逆辰珠把我带到前世,按那首诗中所说的意思,必定会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佛语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我和郝成斌至少会有接触的,这个小伙子虽然眼睛很大,但没有郝成斌俊俏,而且性格也不像,这个小伙子看来爱冲动的毛头小子,可我的郝成斌却是个胆小懦弱的家伙。
第64章:两声轻叹 似藏诸多辛酸
听着老卞和顺子的对话,乔小乔想着自己的心事。此时的她,知道已经无力扭转事实,心情便平静了许多。按照佛语中的轮回说法,人的前世说不准会是什么,也许,她的前世中,或许有一世便是一只梅花鹿。而逆辰珠中所说的‘三世前缘’,肯定会让自己遇到那个‘有缘’的人,而这个有缘人,在某一世中,或许也只是擦肩而过,或许只是短暂的接触。她的灵魂自从进入隋朝的一只鹿身后,真正接触上的人,也就是那三个猎人和现在自己身边的两个衙役——老卞和顺子。这让她不由得关心起这个年龄和自己大致相同的顺子来。
老卞和顺子说了一会儿话,便把话题扯到了网中的梅花鹿身上。
叹了口气,老卞看着网中正静静地注视着自己和顺子的梅花鹿,“多好的一只畜生啊!这花色,这身毛皮,这么修长的身子,恐怕天下没有第二只这样的梅花鹿了。看他的眼睛水灵灵的,似乎有几分灵性,但说它是一只神鹿我不信。要是她真是只神鹿,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能抓得到么?可怜的小东西,就要被送进宫里成为昏君和后宫那群女人的玩物了,离开了山林,不知你这个小东西能活多久?唉!”老卞又叹了口气,“有灵性的动物是不会听从人的摆布的,到了宫中,再要保住这样纯洁的身体,恐怕就难喽!”
“老卞叔,你说什么?难道……难道那个昏君连一只小鹿也不放过?”顺子惊讶得张着嘴巴,眼睛瞪得老大,仿佛看见了外星人似的。
“你丫的,没长大脑的东西,想到哪去了!”小乔听着顺子的话,再看他那吃惊的模样,便猜到了这家伙心理想的是什么。
果然,老卞捡起了地上的一节小枝条,在顺子的头顶抽了一下,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道:“你这个没长脑的东西,我白带你一年了,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也敢说出口?你死了不要紧,你的老妈也得被你害死。那个昏君再无道,也不至于和畜生……,你这不争气的东西,肚子里没有半滴墨,我是说……我是说宫里的空气没有山上好,真是无奈,和你这样的粗人说复杂了你更听不懂。”老卞不再理顺子,手拿半截枝条在地上划起字来。
“老卞叔,我不是没读过书嘛,不像你,家里以前曾经兴旺过,请过先生读了几年书,我家哪里有钱请先生教学问啊!”顺子不无遗憾地看着划字的老卞,口中自言自语。
老卞没有抬头,仍在地上划着,“我教过你,你倒是能记住算!”语气很气愤也很失望。
顺子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了很天真笑容,“嘿嘿,我笨,那划划道道太多了,记不住。”
老卞没有说话,只是又叹了口气,仍在低头划着字,从他的表情和目光中,都流露出黯淡的失落和无奈情绪。
小乔挺着了脖子,想看清老卞在地上写些什么内容,可是老卞划出的字,竟然都是些繁体字,看了半天,居然一个都不认识。
这时,顺子见老卞不理他,看到眼前的小梅花鹿突然伸长脖子看着老卞写下的字,他好奇地也伸长了脖子,看着眼前两米左右的梅花鹿,但似乎还是嫌远,又轻轻地挪动了一下屁股,往前挪动了一尺,伸出闲着的左手,慢慢地向小乔的脸上摸去。
顺子自己觉得他的动作很轻微,但小乔的眼睛拥有270度以上的视角,早就把顺子的一举一动看在了眼里。但是小乔像是没看到似的,等到顺子的手伸进网兜的一刹那,小乔突然转过头来,一口便把顺子的那只手咬到了嘴里。
第65章:我非善类 咬你没商量
乔小乔用眼睛的余光,看着顺子悄悄伸进网兜的手,待那只手慢慢靠近腮旁的时候,猛然回头就是一口。这个咬人的习惯,是从下和男孩子打架时练就的。一旦和那些人高马大的男生打起架来,小乔不但手脚并用,而且嘴也不闲着,不知有多少男生都败在她的嘴上。
当顺子的手被小乔咬住的一刹那,只听顺子‘哎呦’一声,把那只被咬的手迅速掖进怀里,蹲在地上双腿夹着那只受伤的手,痛苦地嚎叫着。即使如此,他另一只抓着网兜的手,仍死死地攥着网口。
“活该!让你满脑袋都是污七八糟的东西,刚才侮辱我还没找到机会出气,你反倒自己送上门来。疼死你,看你还长不长记性!”小乔虽是出气,但嘴上也留有分寸,否则即便这只食草动物的牙齿不如食肉动物的锋利,但强大的咬合力也足可以咬断他的那几根手指。
顺子的突然嚎叫,不但惊动了身边的老卞,也惊动了其他在路边散座着的衙役。钱督头和有很多好事的衙役都跑了过来询问原因,但当得知顺子被鹿咬了以后,不问伤势如何,反倒取笑起顺子来。
正当这些人取笑顺子的时候,官道的一方传来了马挂銮铃声和车辆的吱呀声。众衙役立刻从地上站了起来,循声望去。
“这破车的吱呀声太尖锐了,听得人压根儿都疼,肯定装了不少东西。”小乔也从地上站了起来,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到现在为止,天生转向的她,仍没弄清这条官道是怎么走向。此时天刚刚大亮,这条官道开在两山之间,山高林密,遮住了太阳,小乔从小便是个没有方向感的人,走在城市之中,经常会迷失方向,她更懒得通过观察太阳的位置来辨别方向,对于小乔来说,辨清东南西北这四个方向,比演算一道高级方程式还难。特别是到正午,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无论如何,她也分不清东南西北。所以小时候的那些伙伴给她起了个‘小盲女’的绰号,还有另一层原因,那便是小乔她找不到方向。现在初生的太阳被山挡着,身在的位置由于在两山之间,那条所谓的官道又曲折蜿蜒,前看不到来路,后看不到去路,她象闷在葫芦里一样,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耳听着马挂銮铃和车辆的吱呀声越来越近,而且渐渐能听到人的吆喝声,不多时,从官道的一边出来走过来一队人马。走在前面的是几个骑着大马,顶盔挂甲的武将,各个腰间配着刀剑,马鞍上挂着长兵器。其中有刚刚来打听消息的那两个武将。
这几员武将当中,有两个特别显眼,看那身装备,便知是这队镖车的负责人。小乔对这古代讲究颇多的武将装束说不出名堂,但搭眼一看,这两个人的盔甲,肯定便是评书中所说的金盔金甲和银盔银甲。这两身盔甲异常光艳,虽然阳光被山体挡着,但那盔甲上仍发着幽幽的亮光,给人威风凛凛的感觉。穿着金盔金甲的那个,肩披酱紫红袍,腰间配着把宝剑,那剑鞘上不但通体鎏金,而且镶着几颗硕大的红蓝宝石,更衬托出主人的身份。这个人膀阔腰圆,身材魁梧,淡红色的一张脸上,眉宇间透着一股霸气,一匹高大的枣红马的马鞍旁挂着一口大刀,一看这口大刀,小乔不由得吃了一惊。“喝!这口刀这个大,像半块门板似的,没有一百斤也足有八十斤,这么重的家伙能拿动吗?不会是个装门面的摆设吧!”
再看银盔银甲的那个,披着一件天蓝色披风,头顶的银盔中央镶着一颗钮扣大小的宝珠,似乎本身发着淡淡的红光,一看便知是件宝物。“天!这颗宝珠肯定价值连城,这古代人怎么有什么好东西都显摆出来,他也不怕遭到打劫?”盯着那颗宝珠,小乔咽了咽口水。接着往他的身上看,这个人长得倒还算的上白净,但比郝成斌要差得多,身材没有那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