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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与神对话-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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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赞美是所有的一切时,赞美的荣耀就不见了。然而,你们却将这觉知带到了一个极端,将不完美和定罪的幻觉带到了新的层次,你们现在真的认为赞美是错的——尤其是自我赞赏。你不该赞美自己,或留意到你是谁的荣耀,更别提去宣布它了,而且你必然会吝于对别人赞美。你下了结论说,赞美是对你不好的。 
  定罪的幻觉也即宣告说,你和神是可能受伤害的。然而事实上,反面才是真的,但是如果没有任何其他的真实在场时,你是无法知道或体验这真相的。所以,你们创造了一个替代的真实,就是伤害是可能的,而定罪即是其证据。 
  再重复一次,你或神可能受损的想法是个幻觉。如果神是一切中的一切(事实上我是),如果神是最具力量的(我是的)、如果神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是的),那么神是不可能受伤或受损的。如果你是以神的形象和模样造出来的(你是的),那么,你也就不可能受伤或受损了。 
  定罪是你制造来助你体验这神奇的一个设计,藉由产生一个情境,使得这真理能有意义。受损是每天由十个幻觉中演化出来的许多较次要的幻觉之一。第一个幻觉(神和你是需要某样东西的)是创造出这幻觉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你得不到你所需要的,神和你就将会被毁坏或定罪或受损。 
  这给报复设下完美的理由。而这不只是个幻觉,而且是极大的幻觉。 
  在宇宙里有这么一个地方,是神罚那些不遵守他的律法的人去的地方,这地方就叫“地狱”。再也没有比“地狱存在”这想法更能完全抓住人类想像的东西了。 
  有关这个可怖地方吓人的、残酷的画面出现在全世界教学的天花板和壁画上。这些令人烦恼的影像,同样的也画在小朋友们的教义问答课本及主日学校小册子的画面里——好吓唬他们。 
  数世纪以来,虽然善良的、上教堂的人们都相信这些影像所送出的讯息,然而这些讯息却是假的。那也是我为何要启发教宗约翰保禄二世在梵蒂冈指示教宗召见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圣经》画面的不适当运用会创造精神病或焦虑症。”《圣经》对地狱的描述是象征性和隐喻性的。 
  我启发了教宗说出:《圣经》所谓“无法浇熄的火”和“炙热的锅炉”指的是“没有神的生命之完全的挫败和空虚”。他解释道:地狱是与神分离的一种状态,并不是在惩罚人的神所引起的一种状态,而是自我引发的。 
  执行报复或处罚任何人都不是神的功能,教宗在其召见中说得很清楚。 
  不过,有一位惩罚的神的观念曾是个很有用的幻觉。它会、创造出一个脉络,让你在其中能体验各式各样的事的许多存在面向。 
  举例来说,恐怕,或者宽恕、慈悲,还有怜悯。 
  在最深的层面,一个被定罪的人可能更了解怜悯的表达。定人以罪的人或给与宽免的人也一样。 
  宽恕是爱的另一种具细微差异的表现,你们族类体验它是有其效用的。宽恕只在年轻、原始的文化里被经验到(要知道,进步的文化不需要它,因为既不可能有损伤,就不必有宽恕),但它在演化的脉络——文化借之成熟和成长的过程——里有巨大的价值。 
  宽恕实际上容许你治愈任何你想像曾加诸你的心理上、情绪上、灵性上,有时候甚至身体上的创伤。宽恕是个了不起的治愈者。你真的能借宽恕之道到达健康。你能借宽恕之道到达快乐。 
  就此而言,你们对定罪的幻觉之利用是极有创意的,你们在你们的人生中、在人类的历史中创造了许多时刻,而在其中,就得以表现宽恕。你们经验它为神圣的爱的一个面向——将你带离爱与神性本身的真相越来越近。 
  做到了这一点之最有名的宽恕故事是,耶稣宽恕了他旁边十字架上的人,这透露出寻求神的人不会被定罪的永恒真理。这意谓着,从来没有人会被定罪,因为每个人到头来都寻求神,不论他们是否那样称呼它。 
  地狱是与神分离的经验。然而,任何不希望经验永远分离的人,并不需要经验它。光是与神团圆的欲望就产生了它。 
  那是个不凡的声明,而我要再说一次。 
  光是与神团圆的欲望就产生了它。 
  从来都不必要宽恕,既然神本身是“一切万有”,神就永远无法犯真正的罪或被别人触犯。这是进步的文化了解的事。谁会宽恕谁?又为了什么? 
  手会宽恕踢痛自己的足趾吗?眼睛会原谅耳朵吗? 
  没错,手可能会抚慰大脚趾。它可能揉它、治愈它、使它舒服些。但手需要原谅足趾吗?或,在灵魂的语言里,原谅可不可能只是安慰的另一个字眼呢? 
  我曾启发人这样写:爱是永远不必说抱歉。 
  当你们的文化也了解了这点时,在灵魂“踢痛了大脚趾”的时候,你便永远不会谴责自己或别人。你永远不再会拥抱一位报复心强、愤怒、诅咒人的神,一位会为了对神而言显然比踢痛大脚趾还不足道的事,罚你到永不得翻身的苦刑里。 
  在那个瞬间,你曾永远舍弃你对一位谴责的神的想法,因为你会明白,爱永远不谴责。然后你也不会谴责任何人、任何事。照我的训论:勿判断,也勿定罪。 
  永远要记住这个: 
  勿判断,也勿定罪。 
  第八个幻觉,有条件的幻觉,可用以体验你自己那个无条件存在的面向——而就因为这个理由,你能无条件的去爱。 
  你是一个无条件的存在,然而,由于没有一个条件不是无条件的(thereisnocondition),所以,你无法知道你是个无条件的存在。所以,你的情况不妙(innocondition)。 
  一点都没错,这是真的。你什么都不能做。你只能“在”。然而,单纯的“在”无法满足你。为了这个理由,所以你们创造了有条件的幻觉。这是你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神的一部分——为了要在,得依赖另一部分的想法。 
  这是你们“分离的幻觉”的延伸。那个幻觉则出自“需要的幻觉”——第一个幻觉。事实上,只有一个幻觉,所有其他的幻觉都是这个幻觉的放大,像一个吹起来的气球。 
  你们所谓的相对论便是自“有条件的幻觉”创造出来的。举例来说,热或冷,其实并非相反,却是在不同条件下的同一个东西。 
  每样东西都是同一个东西。只有一种能量。那就是你们所谓“生命”的能量。在此,“神”这个字可以举之互换使用。你们所谓的“条件”就是这能量的个别和特定的振动。在某些条件下,某些事发生,而显得是你们所谓的真理。 
  举例来说,在某些条件下,上即下,而下即上。你们的太空人就知道,在外太空“上”与“下”的定义消失了。由于条件改变,真理改变了。 
  改变的条件千百万改变的真理。 
  真理只不过是表示“现在是怎么样”的一个字眼。然而,现在是怎么样永远在变,所以,真理永远在变。 
  你们的世界是这样显示给你们的。你们的人生是这样展示给你们的。 
  事实上,人生的过程就是变。减缩到一个字,生命即变。 
  神即生命。所以,神即变。 
  一言以蔽之,神即变。 
  神是个过程。不是个存在体,而个过程。 
  那过程被称为变。 
  你们有些人可能比较喜欢演化这个字。 
  神是那在演化的能量……“或那在变为的”。 
  “那在变为的”并不需要特殊条件才变为。生命就单纯地变为它变为的,而你为了要定义它、描写它、量化它、测量它,并且试图控制它,你就将某些条件归诸给它。 
  你的“生命”没有条件。它就是在。生命就是它所是。 
  “我是我所是”。 
  你现在也许第一次完全了解这古老的、谜样的声明。 
  当你明白,为了让你经验无条件(亦即,为了让你认识神),所以条件必须好像是存在的,你就会祝福你人生的条件以及你所曾经验过的每个条件。这些条件曾让你体验到你比它们任何一个都大,比它们所有合起来还更大,你的人生曾显示给你这点。 
  稍微思考这一点,你就会知道这是真的,想像你发现自己处在一个状况(条件)下,并且想像你自己是符合这条件的。然而,你会发现自己克服了它,而超越了那状况吗?事实上,你绝没有。你只不过是抛弃了你发现自己是你的状况之想法。你看见自己比它大,与它不同。 
  你也许曾说过:“我并非我的状况(条件),我并非我的残疾,我并非我的工作,我并非我的财富或缺乏财富,我不是这个。这并非我是谁。” 
  做这种宣告的人,在他们的人生中制造了不凡的经验、不凡的结果。他们因此用“有条件的幻觉”去重新创造新的自己,以他们对他们是谁所曾抱持的最伟大憧憬下一个最恢宏的版本。 
  因为如此,有些人就会对别人所责难的那种人生条件感到庆幸。因为他们把它们当成一个伟大的礼物,是让他们去看见和宣告他们存在的真理。 
  当你祝福你人生的条件,你就改变了它们。因为你称它们为不像它们所显示的东西,正如你称自己为不像你所显示的东西。 
  就是在这一点,你开始有意识地创造,而非只是注意到你生的条件和境遇。因为你将明白,你一向都是——且永远会是——每个条件的感知者和定义者。别人所视为的贫穷,你也许视为丰足。别人所视为的失败,你也许定义为胜利(正如当你决定每个失败就是个成功时,你所会做的)。 
  故此,你会经验你自己为每个条件(状况)的创造者——它的“想像者”,如果你愿意(但只在它是你的意愿时),既然真的条件并不存在。 
  在那一刻,你会停止怪罪你人生中的任何一个人、地或事,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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