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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W。 Hollway)将性话语中的性别差异概括为下列三类:
第一类是男性性动力话语。此类话语旨在说明,男性的性是直接由生理冲动造成的,其功能是保证物种的繁衍。而女性的性动力却极其微弱,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类是享有与占有话语。此类话语将女性划分为妻子与情人,处女与妓女,玛丽亚与夏娃。家庭光荣的维护在于女性完全屈从于男性的控制。
第三类是宽容话语。在此类话语中,一夫一妻的原则受到挑战。它主张,性是自然的,不应被压抑。它只考虑冲动和欲望,不考虑人际关系。一夜情就是此类性话语在人们行为中的典型表现。传统男女两性道德的双重标准并未消失,女性尚不习惯完全没有感情投入和责任感的与陌生人的性,而男人早就喜欢这种性活动。(Jackson; et al。; 110)
第三,还有一个引起许多争论的问题,即异性恋霸权问题。有一些女性主义者,其中最激烈的是女同性恋分离主义者,公开提出应当反对异性恋,认为它是男性压迫女性的机制;也有人不是绝对反对异性恋,而仅仅反对异性恋的霸权地位。这两种立场的区别在于,前者将异性恋视为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机制;而后者则把异性恋当作多种性方式当中的一种。
三、关于性问题的论争(4)
异性恋作为一个物质和历史实践的类别变成一个表演性的类别。通过引进性的可转变的行为、快感和幻想的场面,以及与无定型的外表相关联的新的色情语言,它能够被同性恋关系制造出来,传播社会特权和等级的清楚意识,反之亦然。(Jaggar; et al。; 317)
挑战人类性行为的各种形式的统治结构的斗争往往具有政治性。这些斗争无论被称为变态还是反常,受到社会与技术变迁的影响,这些变迁使质疑性别与性关系成为可能。规则、
政策和控制的新形式不断涌现,有些属于新的“正规化”范畴。规范话机制常常在旧机制将退未退时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保守势力大回潮中,规范性别与性的国家政策与公共政策表现为:大力提倡异性恋,从国家政策角度强化歧视,国家将艾滋病说成是同性恋疾病,法律不承认长期的同性恋伴侣关系。家庭政策不承认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强奸案的处理中使女性成为受审者等。以致有一种观点认为,60…70年代的性革命失败了,原因是:第一,换偶活动、性聚会、随意性交等,不仅从威胁健康的角度,而且从反淫秽力量(宗教右派加女性主义)方面,遭到强烈反弹。第二,离婚对儿童产生不利影响(性革命提高了离婚率)。第三,反对对配偶和子女的虐待(其中包括性虐待)。
第四,围绕虐恋问题上的论争。有一批女性主义者激烈抨击虐恋活动,认为此类活动中所包含的权力关系和暴力因素是男权制压迫女性在性领域的典型表现。她们在抨击男权制的两性关系时常常不成比例地使用虐恋的符号、道具和传媒形象,把它当作男性对女性的性暴力、性虐待的典型。例如激进女性主义者杰弗瑞斯(Sheila Jeffreys)就公开抨击虐恋活动,认为它是男性气质的尤其是男同性恋的性实践。她认为女性主义应当质疑快乐,并避免对权力和不平等的性感化。(Jackson; et al。; 238)
女性主义对虐恋的忧虑来自以下问题:受虐(否定个人权利)和施虐(享有无限权力)都是来自男权制原则的东西。虐恋中的施虐者与现实中的施虐者不好区分。弗洛伊德曾将施虐倾向归入男性气质,将受虐倾向归入女性气质。社会现实中的施虐与受虐同性的施虐受虐也不一定就完全没有相互重叠的情况发生。
虐恋的特点是:建立在不平等的结构上;说是自愿,实际上有强迫性;相互依赖;有权无权双方可以对换位置。
对于心理分析女性主义来说,关于女性是否天生有受虐倾向的问题一直是个敏感的问题。如果女性的受虐倾向是天生的,那么男性统治的社会结构就有了心理学的基础。女性主义认为,虐待狂是仇视女性的男权文化的必然表现,是利用女性内心最深处的性欲来强化男性的统治,使这一统治看上去是自然的。
一位心理学者为虐恋做了如下的定义:“所有那些包含把统治与服从关系色情化的性实践。”常常被引述的一位有受虐倾向的女性的故事是这样的:从6岁起,她的性幻想中就有盖世太堡型的人物,他们强迫她很痛苦地裸露身体,使她受窘,羞辱她,伤害她的肢体,高高在上地统治她。她一直觉得自己不正常,是变态,直到她听到统计资料说,有25%的女性有过被强奸想像,就像《飘》里面的白瑞德对郝斯嘉所做过的婚内强奸那样,她才改变了对自己的严酷看法。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念认为,粗暴地对待女性,似乎能够增加男性的魅力。(Bartky; 46)如果所有的女性都有的天生的受虐倾向,那么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虐待就是天然合理的了。女性主义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理论。
使女性的受虐倾向问题大大复杂化起来的是有一大批女性并不否认自己对虐恋活动的喜爱。与反对虐恋的态度针锋相对的是,美国西海岸女同性恋组织(West Coast Lesbian Group)成立了一个虐恋组织萨莫瓦(Samois),这个名字借用了在虐恋经典文学作品《O的故事》一书中出现的一个地点的名字。这一组织的成立令女性主义者感到震惊和愤怒,因为这个组织是专为有虐恋倾向的女性而成立的,并自诩为女同性恋和女性主义的组织。它的宗旨是,积极鼓励那些有虐恋倾向的女性,让她们不必为此害羞,应当对自己的想像持完全接受的态度,接受这类想像所带来的性满足。它认为,这种以双方协商为前提的相互给予的快乐是自由和解放的表现;是对资产阶级家庭的性道德的挑战;是一种典型的不以生殖为目的的性活动;是用人的整个身体的每一根神经去体会人的热情和欲望。
Samois的主要理论家是罗宾 (G。 Rubin),她是一位人类学家。她批评美国全国女性组织 (NOW) 站在了性自由和性越轨者 (sexual nonconformists) 的公民权的对立面,因为这个组织对虐恋、跨代性关系、色情品和公开场所的性表现持否定态度。罗宾将虐恋定义为一般意义上的性自由,理由如下:寻求性快乐和性自由属于基本人权范畴;女性主义对虐恋的批评则属于性压抑的范畴,是把性神秘化,是压制人的性实践;反对性自由会威胁到女性运动的前途。在虐恋活动与女性主义原则的冲突问题上,关键的问题是虐恋中的假暴力关系与现实生活中的真暴力关系的区别。
虐恋有个人和社会、政治两个方面,形成一个个人和性与社会政治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存在着对虐恋的三种态度:第一种是在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都对虐恋关系加以肯定;第二种是仅仅从社会方面否定,但是允许个人的虐恋倾向和虐恋活动;第三种是不仅从个人角度允许虐恋活动,而且认为它根本不关政治的事,只是个人快乐的一种方式而已。
三、关于性问题的论争(5)
1994年11月28日,纽约某杂志的一篇文章写道:“在1974年是自由的性;1984年是安全的性;1994年是暴戾的性——虐恋文化进入主流文化。”1990年代被成为“虐恋高潮(繁荣)期”(sm boom)。由此评价可见虐恋活动的巨大影响。女性主义决不可能也并没有忽略虐恋这个从女性主义角度观察是十分敏感的问题。
第五,在性的问题上,女性主义关注的还有男性对于女性的性的刻板印象,比如认为亚洲的女人都是驯顺的;黑种女人都是淫荡和性关系混乱的等等。此类刻板印象是对现实的歪曲,也是对当事人自由选择权利的限制。因此,女性主义反对使用此类刻板印象来描述女性的性活动与性特征。
四、关于淫秽色情品问题的论争(1)
1、围绕淫秽色情品的论争史
在西方,围绕着淫秽色情品与检查制度的争论有很长的历史。维多利亚时代的净化社会和愚民运动,是从女王明令禁止出版淫秽书籍开始的,一开始还只是没收或销毁色情书,后来殃及许多著名的经典著作,就连莎士比亚、密尔顿、但丁的著作都受到审查,甚至连圣经中与性有关的章节也遭到删节。
在17世纪的英国,没有宗教主题的淫秽色情品是不被禁止的;当18世纪反淫秽法通过以后,没有宗教成分的色情品也要受到审查了。在1868年,由英国法官希克林等做出的一项裁决中,曾为淫秽色情品下过一个定义,即要看被指控为淫秽的东西是否有意去毒害和腐蚀那些心里准备接受这种不道德影响的人,或是否有意让这类出版物落入他们手中。美国也立法禁止淫秽色情品的进口。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海关曾禁止巴尔扎克和伏尔泰等人的作品进口。
后来美国最高法院对希克林定义提出质疑,并根据《尤利西斯》一书出版案,提出了一个淫秽色情品的新定义:用当代社会的标准衡量,如果这个材料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它的主题是唤起一般人对淫欲的兴趣,而且完全没有任何社会意义。换言之,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是否淫秽的标准有三个:首先,制约整个作品的主题必须是淫秽的;第二,它必须是冒犯了社会共同的准则的;第三,它必须被判定为完全没有社会价值。(拉里亚等,第157页)
1959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这一定义,驳回了纽约州禁演影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要求,批准放映这部影片,理由是:禁止“意识形态上或主题上的淫秽”是不符合宪法的。随后,在1964年围绕法国影片《情侣们》的上映,和1966年围绕《范尼·希尔》一书的出版,最高法院又一再修正了关于淫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