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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逃绝情总裁之吻-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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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屋子简洁大方,一副宜家风格。并没有鲜艳的颜色,全部都是纯净的色调。他亲自动手给她熬粥喝。
她似乎不敢相信,他熬的海米粥味道醇香,米粥还透着甘甜。看不出平日里懒散的他会有这般厨艺。他却似有些炫耀地说:“刚去日本那会儿天天都是自己做饭,日子久了就练就了这么好的手艺。”他是独身一人初到异国他乡,日日自己做饭辛苦可想而知。小可不想他说地这般轻松,看他的时候,眼神里已经带了心疼。他被看得心慌,伸手在她的头发上揉了揉,“以后给你做更好的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小可觉得心口发涩,却点了点头,低头喝那粥。
最后的时刻,是国际时装周的伸展台。舞台布置得绚丽异常,开场便是无数流光的焰火从顶上喷洒而出。t型台是在水池中间,所有的模特都走在水与火交错的幻想世界中。因为是接连几个大品牌的展示,她接连三天都没有睡觉。华美的服装衬托着她美丽的容颜,脑海中只是想着,这般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时装周与其说是时尚文化的展示倒不如说是一场盛大的宴会。她和众多的模特在音乐声的陪伴下徜徉而出,展现着她们最美丽的青春年华。她是幸运的,因为她的生命和美丽得到了所有人的肯定。可她又是不幸得,因为她仍旧没有寻找到那个人。
实在太累了,她从舞台上走下时便沉沉地睡去了,再也起不来。
那天喝粥的时候,她问简斯杰人生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时候?简斯杰只是呵呵地说:“人生还有很长,最幸福的时刻应该在还未过的人生里吧。”她心里恻然,因为知道他将来的人生里不会有自己。简斯杰转而问她同样的问题,她说:“大概是模特大赛决赛时戴上桂冠的那一刻。整个人生再没有那样青春美丽的时刻,而且又恰巧成为所有人眼中的公主。”真的是很幸福,不过她觉得此时此刻才是更幸福的——被心爱的人宠着,跟他围在桌子前吃他亲手熬得粥,这样的时刻才幸福并且伴着甜蜜。只是她不能说,因为她怕她的感情会有后果。
两个月后——
可可终于拿起了手机一下一下地按下那按键,那串号码已经熟记在心里了。有一次机缘巧合的采访知道了小可制作人的号码她就立刻记住了,虽然明知道自己大概不会打给他,躲都来不及。只是,如今这样的时候,有许多话她大概确实要跟他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他的声音还是如曾经一样,有些暗哑,“喂——”他只轻轻这一声,就仿佛唤回她十年的记忆。十年前她深深地爱着,只是他对她的爱永远置若罔闻。最终她只能决绝地转身,将他从自己的生活中剥除。
可可轻了轻嗓子才说:“是我,喻可可。”她的声音没有意想中的颤抖,原来她的心也可以这样平静。
简斯杰显然没有料到可可会给他打电话,愣了半晌儿才问:“有什么事吗?”
“晚上七点,butterfly,我等你。”她话语极为简短,生怕多说一句话就会生出更多的什么情愫。
他也只是说好,便不再说什么。原来隔了这么多年,他们之间可以说得只是这么少,连多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还怕深陷,只能退缩。
可可去的时候简斯杰已经到了,还是之前他们三个人的位置,只是另外那个人永远都不会来了。简斯杰满脸的颓废,邋遢的样子让可可一阵心疼,却又忍住。她抱着一个盒子,是小可留给他们俩的。里面装着的也极简单,两只白玉蝴蝶,还有一盘cd。
可可将桌子上的啤酒瓶移开放下了那盒子。她盯着他,时隔这么多年,她能做的也只有这样盯着他。他变了很多,曾经干净清爽的面庞上开始蓄起了胡子,头发也长了许多,颇俱艺术家的气质。以前的他总是梳着简短的平头。他却又一点都没变。他还是那个简斯杰,永远不明白自己心里感情的简斯杰,永远都是那个事后才会后悔的简斯杰。
小可的专辑已经发行了一个月,因为人已经去世,并没有什么大的宣传。她似乎已经淡忘出人们的视线与记忆。她的专辑也仿佛石沉大海一样没谁记得住。那些歌,那些她昔日的努力都不如她那些杂志的封面来的让人更能铭记。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可可经常深夜一个人的时候一遍遍地放着小可的歌,仿佛她还在身边,可以跟她插科打诨,可以跟她没完没了地逛街。小可说过她是最明白她的人,她知道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跟简斯杰复合。只是她怎么可能?简斯杰已经成为她喻可可的过去式,他是于小可的现在式和将来式。
“这两只白玉蝴蝶是我们俩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要我留下你送的那只,将我送的那只给你,可是我觉得两只都应该由你保管。”可可终于开口,她以为说这话的时候会很难过,但是,庆幸,她终于没有,因为他已经不是他,不是曾经她的他。“《蝴蝶飞沧海》虽然是我做的词,你谱的曲。可是并代表不了什么。那词是我为小可写的,曲也是你为小可写的,它是属于你们俩个人的。”可可将盒子推到简斯杰的面前,“这些都应该你收下。”
简斯杰伸手摸索着盒子里的东西,心底的某一处还在轻轻地疼着,小可究竟是什么时候在他的生活里占据了这么重的分量。他又怎么不知道,怎么会不知道小可对于他是什么样的感情。他也对她好,可是却是将她当成了另一个人对她好。可是终于当他决定忘记以前的所有开始让自己的生命里只有小可的时候,她就离开了。全然不同于当日可可的离去,这次是永远,这一生,这一世,他不会再有机会找回她。
终于,他才抬头看眼前的人,似乎有些不确定。可可穿着一身素黑的连衣裙,黑珍珠的耳坠慢慢地晃着。她是可可,那个曾经在他心底占据最重要位置的人,只是怎么命运竟是这样的安排。他问道:“你还好吗?”
可可眼角里似乎有晶莹在闪烁,微微抿了嘴笑,然后答道:“我还好,我会幸福的。”
他点头,一下一下的,很郑重,心里已经做好了决定。
“你一定要过得幸福。我明天回日本,离开这里。”其实,他要说的是离开你。只有离开这里,离开你,他才不会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他再也不会幻想于千万人之中寻找一个跟她一样的,因为他知道,他的她只有一个,就那么一个,她离开了,他就再也找不回来。
可可也点头,“我会的,我会幸福的。”只是,可惜,如果没有你,我怎么会幸福?这句话她没说出口,也不敢说出口。幸福早已埋没在她过往的时间中了,从她离开他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再不会幸福,因为她丢了自己的心。
简斯杰抱着那盒子站起身离去,似乎抱得是无价之宝。他的步子缓慢,脚下似有千斤。可可一动不动地坐着,眼睛只是漫无目的盯着前方,生怕自己在瞬间大声哭出来。
当他终于从她的身边经过时,她的眼泪也终于再忍不住,流了下来。一滴一滴,大大的,划过她的脸庞,一片冰凉。
酒吧里有音乐一遍遍地绕着她,她仔细地听,竟然是小可略微沙哑的声音。她唱“我只是一只蝴蝶,飞沧海是我的愿望。”可可将身子深陷在那沙发里面,肩膀颤抖地越来越厉害。
她们本来就是一类人,追逐着自己最美丽的生活,渴望自己成为公主,只是某一个人的公主。对待爱情的态度,她们是一样的,追逐一生,飞越沧海,只为寻找一个真爱的人。爱一个人,用尽她的一生,因为一生只会爱一次。她的爱情,早早地逝去,因为她太早地遇见了他,所以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她再也无法爱别人。
余生,她也无法再爱别人。
可是,他的心,已经给了别人。
她是一只蝴蝶,有一个飞沧海的愿望。




、因

因 
如果:某个斜阳中,你满心欢喜踹门入室,却惊见那个抬头不见转头见的人,与他人搂成团于你亲手铺的地板上打滚儿,你该如何做?是眼含泪珠欲滴未滴将将欲滴地做个歉意转身掩门跑掉,还是面青牙獠扑倒滚他个天昏头昏?
我吗?我比较倾向第二种,倒不是我好“滚”。其实,我是个文静的人,向来深信以静制变乃是人生最高境界。况,此处乃是我花了半年薪水租来的,我跑什么?
然而,深思熟虑番,我终是没加入“滚阵”中,绝非我腹能容海。而是,我觉得,不说他们很可能将我引以为豪的如雪肌肤蹂躏成猪肝色,光满地的玫瑰花就能把我熏得七窍生烟。
于是,我小心的换下衣裳,又觅了包薯条,跃身扑到沙发。嗯,真是舒服,挤了个把小时的公车,人都萎缩了两个x,沾到软软沙发就觉得从尾巴骨开始,每个汗毛孔依次绽放,延续到每根头发根儿下,还发出噼啪的声音。我满意的喟叹了下,只是地上的人却在我灼灼目光下,姿势愈发僵硬,真是那什么入不了大宴席。我看不下眼,就拿出小说中提到的各种姿势什么的来指导他们。始终漾着甜甜的笑。
“女人,你不晓非礼勿视吗?”一颗头颅徐徐探出,我的心肝瞬时扑扑乱跳:面若凝脂,腮若粉桃,欲滴樱唇不点自红,言语间,纤细的颈项上喉结微微滑动,宛如皮下流水淙淙,颈下衣衫半褪,双肩裸露,水渍亮光……真美,怕中的妖都不及他!每回见他,每回都要或多或少感叹番,饶是心中数次提点自个他是个人,仍不禁把他与妖纠缠不休。
奈何美中不足的是,他那如同阳春嫩柳嵌着黑钻般的美目,媚光璀璨、刹时流转,然而,射向我的瞬间竟跟淬火的利剑似的,带着森森煞气。常言说的好,眼睛是心灵的窗,即使我笨得媲美牛,都能读懂他的内心:他活剐了我,可是他剐不了,因而他只能干瞪眼。
我没有闪躲,对付面皮不薄的人,依我看来,除了面皮比他更不薄,别无它法。将几个薯条放到嘴中慢悠悠嚼了嚼,又瞄了眼他身下的人,要不是他那两只爪还在身上妖人的漂亮的蝴蝶锁骨间摸索,我真当他是死了。双眼紧闭,长睫投下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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