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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方面:积极融入全球政治民主化进程,以建设性姿态参与、促进和平与发展的人类共同事业
所谓“全球政治民主化”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各民族国家国内实现民主化,二是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这两个方面都与全球治理有关,都是广义的全球治理的内容。中国政府目前承认且在提倡“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但对各民族国家内部的民主化问题多以“他国内政”为由不与置评。我以为,作为具体外交政策由以制定的基础,这两个方面都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先来看与“内政”有关的民族国家内部的民主化问题。这个问题,对当事国而言是“内政”,对其他国家来说则是“外交”。根据前文已经阐述过的原则,背离个人权利的民族国家没有资格成为全球治理的主体,乃是当今文明人类达成的共识。因此,每一个文明国家的领导者和公民都有从道义上关心那些尚处于专制政府压迫下人民的义务,都有批评、乃至在必要时通过适当手段合法地对侵犯人权的专制行为进行干预、制裁的权利。在这些场合,“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是不适用的。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它既是主权国家时代的产物(因此,一般地,它符合主权国家构成的世界框架内民族国家间关系的传统准则),又是当时的中国领导人收缩其“世界革命”战略,向担心被“输出革命”的东南亚周边国家示好的表达(因此,特殊地,它符合当时中国的民族国家利益)。中国确曾在几十年的外交政策实践中基本恪守了这一原则。但在全球治理时代,这种从政治哲学角度看无原则的“互不干涉内政”的逻辑缺陷已经变得十分明显。在中国政府的对外声明中,我们很少、或几乎没有听到过对哪一个专制政权实施国内政治迫害的谴责;我们听到更多的是“尊重各国人民选择适合于自己发展道路的权利”。然而,谁都知道,在专制条件下,所谓“人民选择自己发展道路的权利”是不存在的,因为专制者已经剥夺了公民的这种权利,而又常常用表面上的民主粉饰其专制的本质。这样,以“不干涉内政”为由放弃对专制政权的批评,实际上等于放弃了世界大家庭中一个文明国家应负的责任,也损害了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的应有形象。
关于“国际关系的民主化”问题,可以包含多种指涉,比如,它可以指联合国组织构成、议事规则和程序的民主化。在这方面,已经存在了半个世纪之久的联合国体制显然有进一步改革、完善的空间。中国如能在这个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当然是极有意义的事情。“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还可以有一种指涉,那就是强调大国、小国平等,强国、弱国平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抽象地讲,这个原则并不错,但它需要进一步分析。如果“霸权主义”指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意义上的以强凌弱,那它当然是需要谴责的,问题是这种体现“征服者逻辑”的民族国家行为在今天正在失去其典型性和合法性,时代毕竟不同了。如果“霸权主义”指的是大国对其他国家“内部”事务的“干涉”,则问题又回到了我们刚刚讨论过的话题:只要被“干涉”的国家确实存在着对国内人权的严重侵犯,那么这样的干涉就非但不是什么“霸权主义”,而是体现国际公正的正义之举。更何况进行正当国际干预的国家,其行为也要受到国际社会的监督。近来被频频曝光的美国军方虐待伊拉克战俘的事情,就是一个好例。虐待战俘丑闻的发生并不能否定美英联军出兵伊拉克、推翻萨达姆政权在道义上的正当性,而这样一件丑闻能够被公之于众,且迅速进入公共权力机构的调查、听证程序,相关责任人将很快被追究,又恰恰证明了民主制度本身的优势。这里附带谈两句美国:这个迄今诞生不过两百多年的国家正在引领全球化的潮流,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美国文明之所以对全世界有吸引力,归根结底是因为它以民族形式的特殊性体现了人类社会进化和制度现代化所拥有的普遍性。“民主”、“自由”、“人权”之类都是当今人类共有的价值观,它既不仅仅是美国的“价值”,也不仅仅是西方的“价值”,只不过相对于世界上的其他地区来说,美国人和欧洲人在尊重人权、实践人权、建构保障人权的制度方面作得更好些罢了。当然,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认可美国作为民族国家的所有行为。在许多场合,美国的民族国家行为可能是自私的,这并不奇怪。突破利益原则的狭隘性对美国同样不是一件容易事。当美国民族国家行为的自私性损害了人类的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时,它也要受到指责与批评。但我们不能把美国文明中体现的人类价值的普遍性和美国作为民族国家的某些特定行为混为一谈。
对中国执政党和中国政府来说还要注意的一点是:不应该以“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多样性”为名,拒绝吸纳国外民主建设方面的经验,拒绝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监督和批评。国内一些持“正统”观点的学者和官员可能认为,在当今中国的对外政策方面,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是怎样在发展与其他国家(特别是美欧各大国)国家关系的同时又阻遏其价值观的“渗透”。根据本文的逻辑,这个“很棘手的问题”其实是个假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中国必须走向民主,必将走向民主,而今尚在威权主义向民主转化的艰难行进之中。继续坚持陈旧的、自欺欺人的意识形态自我定位是非科学的,也是没有出路的。正如同市场经济并没有“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分一样,民主也没有必要非要贴上一个意识形态标签。如果说国际关系的民主化需要“求同存异”,那么中国政府在国际场合更应该作的是“求”世界文明主流之“同”,而不是借“民主”和“发展道路多样性”的名义“存”自身意识形态之“异”。国际社会的人权压力对中国其实是好事。中国政府应该以真诚的态度参与国际人权对话,接受国际社会的人权监督,同时也以自己的努力,为国际人权事业作出贡献。这本来亦是全球治理的应有之意。
中国很重视在世界事务中发挥一个大国的作用,并且在某些领域开始有所作为(比如近两年对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的推动)。其实,用武之地还有很多:中东问题,国际反恐问题,区域合作和一体化问题,世界范围内的反贫困问题,合理保护全球资源问题,合法开发、利用外层空间问题,促进联合国协商机制的改善问题,探索新的区域或全球合作的方式与渠道问题,等等。笔者相信,一个实现了民主化的中国将更有利于在世界舞台上发挥建设性的大国作用。而如何实现内部民主化,正是我们下边要继续讨论的话题。
内政方面:理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公共管理机制,鼓励公民社会复兴,提倡健康、开放、自强、宽容的民族精神
我们一项一项来谈:
理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项已经进行了20多年、时断时续的事业,也是中国各项改革事业中的最艰难者。从建设民族国家和全球治理角度看,理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中国的政治民主化,乃是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因为它将促成一个完整意义上民族国家的诞生(不但是独立的,而且是民主的)。考虑到中国的幅员之辽阔、情况之复杂、民主建设条件之苛刻和进程之艰难,中国民主化的成功本身(也就是,完整意义上的中国民族国家建设成功之本身)就是对全球治理的最大贡献。当然,我们还必须有这样的视界:根据人类文明进化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民族国家同样有其历史性和过渡性。它终究是要被更合理、更先进、更具有全人类性的组织结构形式所超越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实际上面临着双重任务、双重挑战:既要建设一个独立的(主权完整的)、公民又享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国家,又要为扬弃这样的国家而努力。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当然是结束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在尊重公民个人权利的基础上建设一个真正的多元民主宪政国家。但这显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所谓理性地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包含着这样的意思,那就是必须充分估价改革条件的成熟程度、改革可能付出的成本和社会承担这种成本的能力与限度,采用适当的战略和策略安排各项改革措施的轻重缓急,使整个改革成为一个渐进的,同时又是层层递进、有着明确目标的过程。目前,加强执政党内的民主建设,在现有人民代表大会体制内完善其立法与监督功能,在基层直接选举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民主选举的范围、层级,通过拓宽“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渠道为形成真正的政党政治创造条件等等,都是现阶段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该着力作的事情。民间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则应该更大胆些、视野更开阔些。包括对未来适合于中国发展的民主政体形式、民主化的实现步骤等都应该进入现实研究的视野。毕竟,中国民主事业的成功依赖于民间力量与中国共产党内改革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对中国现存专制主义体制的打破(比如,突破“报禁”和“党禁”),离了这两股力量中的哪一股都不行。
完善公共管理机制: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公共行政理念一直存在着某种缺失。'5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建设一个有效的、廉洁的法治政府和行政管理体系方面,已经作出了巨大努力。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为什么这种努力迄今收效甚微。行政机构的膨胀几乎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它一方面形成对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巨大压力,同时亦势必加剧政府和公民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