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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秣摇头失笑,她当然不在意这个。不过就算她在这个时候再教育陈燕珊,让她专心读书,估计她也听不进去,所以秦秣一转念,干脆点头:“行,下次碰到方澈,我跟他说说你。”
在秦秣看来,方澈那脾气古怪的小屁孩压根就不懂什么是情意绵绵、雪月风花,让陈燕珊去碰个钉子也好,省得她满脑子少女情怀,不肯用心读书。
再说了,方澈这人本质不错,陈燕珊也纯真可爱,如果他们真的对上了眼,想必也算是段不错的姻缘。宋人在这个年纪,其实都早结婚了,只是如今时代不同,大家都是学生,秦秣才觉得应该以学业为重。
“你答应啦!”陈燕珊惊喜过后,思虑又更多了,“哎呀,那我应该要怎么跟他见面?哎呀,你要怎么跟他说我?不行,我是不是要先写封情书?不好吧,女孩子要矜持一点,最好等他写情书给我。不对呀,他会写情书吗?要不,还是我写?”
秦秣:“……”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二十一回:一封信
上课下课,食堂寝室,周末去茶馆打工,然后回家,这就是秦秣的简单生活。.
一晃便到了国庆长假的时候,这期间秦秣也会偶尔觉得日子清苦乏味,但想到自己如今是在为自己的前途努力,她咬咬牙,还是将这清苦的日子坚持了下来。她确实不是当年的纨绔了,用心读书,有时候其实也很有趣。
这其中只有一个小插曲是秦秣不能理解的。
就是在后来,陈燕珊终于写出了一封情书,请秦秣帮忙转交给方澈。这本身没什么,古怪的是方澈的反应。
当时离他们摘柿子刚过去三天,那天还是在晚自习前,方澈在女生宿舍门口找到了秦秣。他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一看到秦秣,二话没说就把袋子塞到了她手里。
“这是……”秦秣扯开袋子去看,便见到满满一袋子都挤满了饱满晶莹的红黄色果子,“这是我们那天摘的柿子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她心中小有惊喜,那一颗颗柿果,确实漂亮馋人。
“我用石灰水泡了三天。”方澈的眉眼要比以前温和些许,虽然他的声调依旧冷冷的不怎么中听,“这就是脱涩,下次不要再问这种白痴问题了!”
秦秣无视他的毒舌,笑吟吟地拿出一颗柿子放到眼前左看右看,这种历经艰辛才得到的东西果然比街上买来的要讨人喜欢得多。方同学虽然言行别扭,不过为人确实是不错的。
方澈有一只手背在身后,秦秣微一瞥便见到他手上仿佛握着一管深红的的东西。
“这是什么?”秦秣略微好奇,顺手便去扯方澈的手。
方澈松手将东西递给她,这东西才全然现出形来,原来是一支漆着老红漆,坠着白玉坠子和大红飘穗的竹笛。看这笛身上隐隐刻有花鸟云纹,笛节之间缠着黑色的锦丝弦,那助音孔边用梅花小篆刻着“出云”二字,端是好一管精巧雅致的竹笛。
“笛子?”秦秣轻轻将笛管在手中转了个圈,“谁吹?你会吗?”她的心里可从来不觉得方澈能通音律,如果连这个会打架会爬墙的泥猴子都能懂得音韵之道,那岂不是叫猴子不爬树,猫儿扯大旗吗?
方澈冷眉一扬,正要说话,秦秣又将笛子塞回他手里,然后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封信。这信封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粉红色的,瓦格纸做面,上面绘着十分讨喜的丘比特娃娃,精致得很。
“给你的,记得好好看啊。”秦秣眨眨眼,看到方澈忽然变得傻愣愣地表情,顿觉又是好笑又是好乐。看这个老喜欢冷脸玩深沉的小屁孩再次破功,那种感觉,可真是恶趣味得很呐。
“你……”方澈愣愣地接过小信封,眉头又皱了。
秦秣向他挥挥手:“我先走了啊,你回去好好看信。这青春年少的,日子就是滋润哟……对了,你这柿子弄得好,我一定收着好好品尝,把它们全都吃光!”
她笑吟吟地转身离开,也没听到方澈在原地小声嘀咕:“好像有点太突然了吧?怎么感觉不对劲?那个柿子润脾胃,据说可以美容,不知道有没有用?”
秦秣心情舒畅地提着柿子回了寝室,然后小心收好,细细品尝,也没跟任何人分享。这些柿子来之不易,她每当吃到嘴里,感觉到那涩涩甜甜的味道,便觉得自己与方澈的情谊果然几近青梅竹马。唯一遗憾的,就是方澈不是女孩,而秦秣不是男孩。所以他们的青梅竹马,也就只能止步于青梅竹马。
秦秣几乎是没有童年的,至少,她两世都没享受过小屁孩子过童年的感觉。今生就不必说了,她是中途上路,没赶上童年的好时光。而前世,作为侯爵府的嫡长子,秦大公子背负得太多,更不可能像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吵闹玩耍无忧无虑。
那个时代的秦陌,刚出生不久便丧了生母,八岁以前跟在祖母身边,当面受尽荣宠,背地里却也不知道被多少恶奴欺负过。侯府宅院太深,秦侯爷虽自发妻丧后便未再填房,但小妾姨娘却硬是收了九个之多,其她一些没名分的侍妾和通房丫头也更是多不胜数。
秦侯府百年世家,家生奴才跟各房主人之间早深刻地盘起了理不清的复杂关系,其中的明争暗斗、血影刀光更是诡谲难测,生生吃人。秦陌年幼之时,虽有祖母宠爱护持,但那些姨娘们又有哪个是省油的灯?嫡长子的位置并不是不可转变的,秦陌的庶出兄弟有很多,盯着他那个位置的,更是不少。
所以秦陌的童年完全是在躲避各种陷阱与逐步反击中度过,一直到他十岁以后渐渐知事,他才坐稳嫡长子的位置,然后便开始了读书、叛逆、抗争、放纵……那条路如此之长,以至于他一度模糊双眼,看不到生命的风景究竟在何处。
人人都道秦大公子纨绔,但谁又知道,他在纨绔的背后,究竟期待着什么?
或许,连他自己都渐渐不再明白。
穿越来得如此突然,秦秣延续了前世数不清的纨绔习性,但前世那一抹从来不曾清晰的渴望,她也从未忘记过。并且到如今,渐渐清晰了。
她究竟想要什么?是快乐单纯,还是拼搏奋斗?还是其它什么?
秦秣吃着柿子,心里就觉得,或许,她只是想要一个能够温暖互爱的家庭,一个可以做童年玩伴的朋友,然后再多一个能够酬唱相和的知己,更多一个自己亲手打拼而出的未来。那么,她便圆满了。
她细心地将所有吐出的柿子核都收到一个小盒子里,她觉得,这些是值得珍藏的。
第一次有人带她爬过围墙,第一次有人为她上树摘果,第一次有人让她知道,小孩子的快乐,原来如此容易满足。
秦秣见过太多名贵的东西,收过太多珍奇的礼物,可那所有,都不及这么几个柿子来的珍贵。虽然方澈永远也不会知道,但秦秣已经决定,她要将这些柿子核一直一直保存下去。
不过方澈是个奇怪的人,从那天将柿子拿给秦秣后,一直到国庆长假的前一天,他都再没出现过。秦秣从认识方澈以来,就常常见到他,这样十几天没见,倒是头一次。
偶尔想起这个皮猴子,秦秣稍感奇怪,倒是陈燕珊常在她耳边念叨:“秣秣,方澈没有给我回信吗?”
“秣秣,你很久没见他啦?”
“秣秣,你去他班上找他呀!就当帮我的忙,你去找他好不好?”
秦秣很无言,她很久以后才终于回道:“我真不知道他在哪个班。”
于是陈燕珊囧了。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二十二回:奇人
秦秣于是开始反省,似乎从医院出来以后,她就真没再主动去找过方澈,似乎每次都是方澈先想到她,似乎她对方澈的关心真的太少了……
但是,他们是什么关系?好像用不着她对方澈太过关心吧。
秦秣为这个问题纠结了片刻,就得出结论:普通朋友十几天不见面实在是再正常不过,就算是很要好的朋友,十几天不见面也是很正常的。她这完全是被陈燕珊的问题给绕糊涂了,要不是陈燕珊天天问,她至于这么老想起方澈吗?
人的生活是多面的,根本不可能整天就围着某一个人转。秦秣虽然已经把方澈当成了自己如今最要好的朋友,但好朋友又不是恋人,用得着天天腻一块儿?朋友之间,就算再交好,也都各有各的生活,几年不见都是常有,何况不过是十几天。
不过,那个小屁孩确实是个不错的人,秦秣想到方澈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又觉得自己应该送点什么小礼物给他,以示感激之意。她目前是没什么能力还方澈这个天大的人情,但这个恩情就跟那些柿子核一样,都是秦秣不需要挂在嘴上,却永远不会忘的。
国庆长假如期到来,秦秣先回了家,十一过后的六个白天便都到茶馆打工。她目前做的是轮班,有她的加入可以给另外三个女同事多轮一些假期,所以同事们都非常欢迎她的到来。
不过十月二号的这一天,彭丹却忽然这样跟秦秣说:“秣秣,我们三个在考虑辞职了。”
“辞职?你们在这里打工不都是为了等那位无名英雄吗?想通了?”秦秣说着又笑了起来,“其实想通了也好,为一个等不到的人而耗费光阴,不值得。”
“呵呵,一个等不到的人……”彭丹轻笑,神情黯然,“确实是等不到,从下雨那天他来过一次以后,就再没见他来过。其实他应该还没满十八岁,就算他愿意接受,我也不可能跟他发生什么。”她今年二十出头,其实也很年轻,但对方还未成年,也确实是个麻烦。
秦秣笑了笑,顿时沉默了。难道要她劝说彭丹,年龄不是什么问题、现在流行姐弟恋?不过那位无名英雄居然还未成年,这可真是叫人难以想象。
彭丹声音幽幽:“我们姐妹三个,其实只是想报答他,要说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并没有多少。我们有三个人,他年纪又太小了,我们不会三个去争他一个,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开玩笑。”说着话,她唇边又绽放出一抹温柔的笑,“秣秣,我今天跟你说这个,是希望,如果哪天你看到他又来了茶馆,能够帮我们转告他几句话。”
秦秣点点头。
彭丹轻舒一口气,笑道:“曾经有三个女孩,在他为救她们而陷入危险